关乎你的贷款与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有讲究
在佛山生活了很久
突然在另外一个城市有了更好的工作
此时,你可能会纠结
这对我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会有影响吗?
在市内或市外缴纳公积金
会影响到贷款和提取吗?
快来看看吧!
我们先用一张图高度概括
详细情况
提取和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情况一:在本市缴存公积金,在外市购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办理购房提取?
根据规定,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如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是职工在本人或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购建住房(以职工提供的户口簿和结婚证为准)。
情况二:在本市缴存公积金,在外市购房,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向哪里提出申请?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属地原则,须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如在异地(中国大陆境内,非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是不能在佛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情况三:在外市缴存公积金,在佛山购房,符合什么条件可在佛山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规定,非佛山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佛山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在其他条件均符合佛山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情况下,可到承办银行提交申请。判别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情况四:在外市缴存公积金,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
请咨询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的相关政策。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公积金
责编:陈爽
审校:麦丽敏、刘燕君
出让土地是什么意思?和划拨地哪个值钱?能贷款吗?
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而不同的土地性质也是不一样的,有划拨地、出让土地等等。那出让土地是什么意思?和划拨地哪个值钱?能贷款吗?
一、出让土地是什么意思?
出让是土地的一种获取方式,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而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招标出让
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其中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书面邀请进行的招标。
3.拍卖出让
拍卖出让前需要在拍卖前20天发布拍卖的公告,然后由竞买人提出书面申请、缴纳保证金,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出让土地和划拨地哪个值钱?
出让土地和划拨地各有各的优势,不能单纯的说那个比较好。划拨土地的性质属政策性用地,一般情况下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会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建设,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三、出让土地能贷款吗?
出让土地能贷款,但首先要有不动产评估机构对土地的价值评估,然后将抵押土地区域图再到国土局地籍科进行土地测绘,出抵押测绘图。等出具评估报告后去信贷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登记、材料提交、合同签订。最后等待银行的放款即可。
以上就是今日头条林乡人刚子关于出让土地的贷款等内容介绍,不知道你有没有了解清楚呢。
从我国首例土地按揭贷款说起:科学土地规划释放城市发展新动力
从我国首例土地按揭贷款说起——
科学土地规划释放城市发展新动力
回溯人类社会数千年的发展历程,土地一直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载体,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和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言而喻。尤其随着近当代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国家探索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各项土地政策的必要性日益凸显。
在上世纪末,曾有一份权威研究机构报告指出,从1986年到2000年,深圳GDP每增长1亿元,土地资源消耗就相应增长24万平方米;而在同期,香港GDP每增长1亿港元,建设用地相应增长仅为2千平方米。而在深圳,特区外对土地的粗放式消耗则更为明显。
土地政策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解决深圳土地紧缺矛盾的办法是“疏”“导”并举:“疏”是指加强对土地储备的有效控制,增加土地储备量;“导”是为政策先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002年11月7日,我国首笔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的按揭贷款在深圳龙岗区出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与深圳市国土局大工业区分局签署合作协议,为受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及政策支持。
所谓的土地按揭贷款,是土地出让机制改革和金融创新的产物。过去,投资者只有在付清全部地价款及取得土地使用权利凭证,并经有关部门核准抵押登记后,才能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而国土部门则需收齐全部地价款之后才办理土地使用权利凭证。这就要求投资者必须在短时间内自筹到巨额资金,才有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这不仅在无形中抬高了土地使用门坎,而且使企业将投资金额的绝大部分用于取得土地使用权,仅有小部分投入到新成立企业或扩大再生产环节。同时,此举也不利于政府回收出让土地的资金,直接影响到征地、土地开发和市政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般而言,企业能够向银行提供包括土地在内的足够资产抵押贷款,并且所获贷款足够支付新购土地地价款,是理想化的状态。”时任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大工业区分局相关人员张兴波在《特区经济》期刊撰文中这样说。事实上,部分企业在启动期没有足够抵押资产但亟需用地,或企业虽有足够资产但已被抵押。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往往须在短时间内自筹大额资金,才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无形中提高土地使用门槛,也不利于政府回收土地出让资金,导致征地、土地开发及市政工程建设开展不畅。
为进一步改善深圳市投资环境,解决土地使用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曾在国内首开先河推出住房按揭贷款的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经过与深圳市国土局大工业区分局充分研讨,改革土地出让机制,创新推出土地按揭贷款业务。建行深圳市分行在土地受让者支付首期地价款之后,即发放土地按揭贷款,贷款资金一次性以企业名义划入国土部门指定的财政专户,企业在3至5年内按季偿还贷款资金,从而大大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困难,降低了使用土地的门槛;同时为政府及时、足额回收地价款提供了保证。
毫无疑问,土地按揭出让是土地使用制改革的又一创新。张兴波在文中提到,首先,该举措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确保政府能够及时、足额收取地价,并节约追讨地价资源而为用地企业更好地服务;其次,企业获得符合运作规律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更可能信守付款承诺,并使企业土地需求合理限制在其资金计划内,有效减少囤积土地、土地闲置现象;同时,银行与企业间的贷款关系受到更规范的法律框架制约,便于解决争端。
有权威媒体这样评论:土地按揭出让“标志着深圳的土地政策日益成熟”,该举措使银行、企业和政府间建立了新型信用关系,三者都最佳地利用自身的资源。该政策实施意味着困扰国土规划领域的追讨地价工作将不复存在。
一项创举,必将对未来发生深远影响。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开发,深圳龙岗区土地市场的开发也进入一个新阶段,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每持在平稳增长的状态。这座城市城区规划也在逐渐走向美感与科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共赢。(文/孔繁鑫)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