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有贷款的房产,结婚时女方一定会要求加名?是否合理?
朋友的儿子,原计划年内结婚的,婚房朋友也早早准备好了。今天碰到,聊一下发现,婚事泡汤了!双方家长也闹崩了!
原因其实很老套,就是婚前房产,女方要求加名惹的祸。朋友在儿子大学刚毕业的时候,他们就出了首付,用儿子的名字按揭买了房,每个月儿子负责还房贷。这套房是二手房,地段不错,学区也好。因为还没结婚,每个月仍在出租,租金由儿子收取,贴补房贷。儿子收入紧张的时候,朋友也会帮忙还贷,并准备结婚时出资,重新装修房子。
不过和大家想象有出入的是,我们这边的房产比较贵。这套二手房总价450多万,我朋友担心儿子还不起,首付交了300万整数,还有100多万的房贷,分三十年还清。当然,朋友有打算经济宽裕的时候,也帮忙早点还清。
儿子的女朋友,比他低两届,在同一个城市上大学。女生在985高校,他儿子只是普通本一。不过儿子争气,本科毕业考入一个前景不错的国企,福利待遇各方面都很有保障。到现在,他儿子毕业两年,两人已经谈了四年,女生也面临就业了。
我朋友很有诚意,便开始考虑谈婚论嫁的事情。因为女生家在另一个城市,也不算远。朋友的意思是,如果两个孩子关系确定了,那就业方向,就可以直接选择到他们的城市。女生想当老师,朋友一家都很喜欢。
两个孩子也没意见。就进入两家丈母娘和婆婆谈的阶段。朋友这边是想先订个婚,然后打结婚证,方便女生住在他家。等女生工作稳定了,就可以办仪式。或者女生家认为要先结婚,也是可以的。
结果两家妈妈就此谈崩。因为女生家提出要求,房贷以后需要女生一起还,所以房产证上必须加上女生名字,这也是给女生一个保障。女生妈妈态度很强硬,说问过了,有房贷的房子,都是要加女生名字的。
朋友和老婆沟通以后,答复说,因为房子还有贷款,加不了名。女生父母竟然答复,他们可以帮朋友一起筹钱,把房贷整个先还了。加名之后,再重新贷款。当然,女生父母的钱,是借的,要还给他们。他们要拿回钱也简单,因为重新贷款,有她女儿的名字,钱肯定也会到她女儿的账户。
朋友是很有诚意娶这个媳妇的。但他老婆越说心里越不爽。女生家说“借钱”,其实他们是有这个经济实力“出钱”的。但他们就是想着一分不出,房子装修还是朋友家出钱。这样的话,万一婚后不久就离婚,毕竟女生只是刚毕业准备考编,房贷恐怕还是朋友家在还。但万一离婚,300万首付是不是直接对半分了?
朋友老婆犹豫了,就迟迟不给女生家答复。女生妈妈再来问的时候,她就试探着说,如果女生要加名,能不能写清楚房产份额占比?比如二八开,女生占20%,他儿子占80%。而且要求儿子和女生要写清楚房产购买情况,并签字盖章。
这下轮到女生家犹豫了。后来女生妈妈答复是,要求不写份额,默认各半。但女生家说,如果做到这样加名了,他们家可以不要彩礼,还陪嫁一部车。但这下朋友老婆生气了。她说,20%的占比,也已经近100万。按首付加上已经还了的房贷,也有70万。如果刚结婚就离,朋友家付出的代价,起码就是70万!
朋友一家也都是普通上班族,为了给儿子准备婚房,可以说倾尽所有。否则也不需要婚前房子先拿去出租。而且女生家狮子开大口,假借女儿要一起还房贷的名义,要求婚房加名,其实是偷换概念,干脆明说要一半首付的钱算了!
于是,朋友的老婆开始转向,不同意这桩婚事,而且开始做儿子的工作。还好,他们的儿子算听话,虽然房产在他名下,但不会执拗坚持要给女生加名。在这个过程中,他和女生的感情也岌岌可危。女生埋怨他儿子没有向着她,让她妈妈难堪。儿子觉得女生不体谅他,让他两头为难。
最后,两边的妈妈都满腔怒火,一致反对儿女这桩亲事。而且也硬生生把两个孩子给拆散了。女生也已经说出狠话,嫁谁都不会嫁他家。朋友老婆“呸”的一声,说打一辈子光棍也不娶她家女儿。两家就此闹掰,而且不可能调和回转。
当然这个过程中,可能妈妈们也有不理智的情况,把矛盾给激化了。但总体来看,我认为还是女生家不对。我不知道那些喊着婚前买的房子,有房贷就要加名的女生,底气从何而来?难道她们不明白,加名之后,首付不论多少,她们都有一半了吗?
这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吗?糊涂在于,没说清楚首付,特别像朋友家,首付远超了一半的。另外就是,现在的婚姻这么脆弱,谁知道能不能,会不会生孩子,或者孩子还没生,房贷没还几次,就已经离婚了。
那么,父母亲辛辛苦苦一辈子的积蓄,就此被瓜分一半?有的女生更狠,还会私下撺掇男生直接整个更名给她。或者婚后以各种理由卖房,重新买房的时候,妥妥地变成小夫妻两各半。
我认为,女生想要保障,无可厚非。但不能用父母的养老钱,来给你做保障啊!婚后,你可以掌控你们小家庭的收支,真的不合适要分手,小两口挣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都是你们小两口的事,都不为过。但想着还要拿父母辛苦一辈子的积蓄和血汗钱,那就过了!
而文中的女生,甚至女生父母,习惯于一些“女权至上”的思维。比如女生结婚贬值快,需要有保障;要生孩子,孩子还不跟她姓就是帮男方家生的;要带娃,要做家务,还要工作,多不容易,等等。这些,同为女性,我都理解。
但安全感不应该是建立在别人的不安全感上,要保障不是让父母亲没有保障!小夫妻两婚后好好过,好好经营小家庭,生儿育女,以后父母的,难道不都是你们的,不都是你们孩子的?为何总那么自私地想着自己的退路,把算盘打到父母亲这边呢?
你们认为这段姻缘“谈崩”的原因、实质是什么?你认为大方向来看,谁对谁错?是支持男方还是支持女方?换了有儿子或者有女儿的你,你会怎么做?欢迎大家评论留言,点赞转发,请多多支持和鼓励!记得关注我@云雀飞舞,谢谢!
婚前买房,女方要求加上她的名字,加还是不加?
从事地产多年,总有一些事考验着爱情或者人性。
一对年轻的情侣,一起来看房。互相交流着对房子的看法,这里要怎么布置,那里可以怎么布置,充满着对未来的美好向往。
根据需求,带看了几套,有一套他们比较满意,价格,月供也能接受。也许可以成交了,我开心的想到。
他们说要回去给家人商量,决定好了给我回复。能理解,第一次看房,加上刚出来工作,首付方面也要家里支持。
第二天回访跟进,说双方家长还在沟通,说没有什么大问题,就这几天。
又过了两天,回访男客户,感觉情绪有点低落,就说,有什么情况可以跟我讲一下,也许可以给点意见。
男客户说,双方还没有领证,本来已经见过家长,准备结婚了,女方要求先买房子,再结婚。就过来看了房,房子看的没问题,不过女方父母说要在房产证写上加上她们女儿的名字,不然就先不结。
男方父母不同意,说要加可以,女方也要出一半首付,一起还月供。女方父母不愿意,说这么计较,不敢让女儿嫁过去,写女儿的名字,是给这份爱情一个保障。
这是争论的开始。可是有了纠纷,就有了缝隙,父母的意见,也影响了恋爱的年轻人对彼此的看法。爱情与物资之间确实无法隔断联系。
也许男方父母早给男生买房就好了,结婚前,房子已经有了,房产证也下来了,属于婚前财产,即使后面女方要求加名字,也不那么被动。
也很难说女方父母有错,可怜天下父母心。房产证上加上女孩的名字,对女孩也是一个保障,她们要的是一份安全感。如果这段爱情,婚姻没能走到最后,有一份资产,可以让女孩从容地面对新的人生。
不同的人对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从业的时间长了,经历的这种情况也多了。每一种选择的人都有,也不会随意的评价当事人选择的对错。只是在想,如果再有一次重来的机会,是否会有人重新选择。
那么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如何选择呢?这个名字加还是不加?
老公婚前按揭贷款买的房子,结婚后我想加上我的名字,过分么?
本期贷款热门问题:和老公结婚了,想要在老公婚前贷款买的房子上加自己名字,过分么?
说实话,这样的问题本来引起不了我多少兴趣,可是看了评论之后,我改变了主意。
每次看到那些无论什么问题都能搞性别对立的家伙,我就难受,我打算泼点儿冷水。
先分享一下评论截图:
下面开始我的表演。
观点:暂且不谈这个要求是否过分,纠结的这个问题本身就是在浪费精力和感情。
解释一下原因:结婚之前男方付了首付,并办理了按揭贷款,房产权证上为男方一个人的名字。
这是因为银行为了贷款规避风险,需要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一致,因此执行“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
此时,房产还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根据问题描述,男方女方已经结婚了,只要双方没有提前约定如何支付按揭贷款,那么男方偿还按揭贷款使用的资金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无论房产证上是否有女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那么,加不加女方的名字又有什么区别呢?
当然,如果加名字只是为了满足一下心理需求,或者就是为了以后离婚方便,那么加上名字也可以,操作起来并不难。
夫妻关系的,房产证上加名,只需要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房管局办事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我这么依据贷款常识和《民法典》回答问题,平铺直序的陈述,肯定扫了不少人的雅兴。
可是我感觉,有些问题本身依靠常识就能解决,再去上升到“性别对立”掐架没有一点儿实际意义。
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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