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违规“倒贷”法院判决银行返还
作者李凤文系中国知名财经评论员
近年来,银行员工违规参与“倒贷”导致的被诉案件时有发生。由于“倒贷”行为在客观上与银行活动有密切关系,加之银行员工参与其中,易使其个人行为与职务行为发生混淆,即便银行与出借方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银行员工参与其中且银行表面受益等,法院也可能认定员工违规“倒贷”属于职务行为,判令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文结合案例分析,剖析了银行“倒贷”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防控风险的建议。
案例介绍员工参与“倒贷”,银行被诉返还资金
A企业在某支行有3000万元贷款到期,贷款到期前A企业告知该支行无法筹集到还贷资金。为了收回此笔贷款,该支行主管信贷的领导电话通知客户经理宋某,要求帮助A企业联系过桥资金归还到期贷款。在银行客户经理宋某的联系和共同参与下,A企业与安某、薄某协商“倒贷”事宜。
由于安某、薄某对借款不放心,银行客户经理宋某表示保证借款百分之百没问题,用不了几天就能还上。安某、薄某要求将A企业在该支行办理贷款抵押的《土地使用证》和《他项权利证书》交由自己保管后,资金供需双方签订了《过桥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0天。银行客户经理宋某等在担保人处签字,并提交了对借款人因本次借款而产生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保证连带责任的声明。《过桥资金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方又签订了《担保借款合同》,银行客户经理宋某等为担保人。
在A企业从某支行再次办理贷款时,因该土地证已在另一家银行办理了贷款抵押,涉嫌重复抵押(后查明,A企业连续多年使用假土地证在该支行进行贷款诈骗,另案处理),某支行以不能办理抵押为由,未能贷款给A企业,导致过桥资金未能按时偿还出借人。于是安某、薄某要求银行返还出借资金,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安某、薄某将某支行、客户经理宋某,连同A企业等一同告上法庭,请求银行、A企业等返还3000万元,并判令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银行客户经理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代表某支行的行为,此3000万元借款是为了偿还A企业的银行贷款,是为了银行的利益,故宋某的行为应属职务行为,其造成的法律后果应该由所在支行承担。经最高法最终裁定,银行对客户经理宋某的职务行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返还A企业在安某、薄某处的借款3000万元,及以此为基数,自借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损失。
原因分析内部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隐患突出
目前,“倒贷”已成为一些银行机构人为调整贷款占用形态,掩盖不良贷款的一种手段,有的银行放松职工管理,使员工充当资金掮客,参与“倒贷”,从中获利。银行违规“倒贷”存在较大的信贷风险。
(一)“三查”不到位,违规“倒贷”风险隐患突出。贷款“三查”是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于“倒贷”来说也不例外。但有的银行贷前调查不认真、不细致,甚至是走形式,对相应手续是否合法完备审查不严格,贷后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贷款存在的问题等,埋下风险隐患。尤其是在“倒贷”时,一些银行机构往往疏于各环节审查,风险隐患突出。此案例中,A企业已连续4年使用假土地证进行贷款和“倒贷”,如果首贷时银行有一个环节能够严格把关,就不会出现贷款诈骗问题。退一步讲,如果“倒贷”时不麻痹大意,也能够及时发现贷款管理存在的漏洞,并及早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化解,避免更大损失。
(二)经营压力以及绩效考核的不科学,致使基层机构违规“倒贷”问题突出。目前,压降不良贷款,保持较高的信贷资产质量已成为基层行经营的重负,并且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考核在基层银行机构绩效考核中占有相当比重。一旦不良贷款余额增加、不良率上升,不仅基层员工收入将受到较大影响,同时相关人员还将面临问责的压力,提职晋升也会受限。因此,“倒贷”已成为一些银行机构掩盖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
(三)员工管理不到位,一些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倒贷”需要外部资金的参与,由于一些借款企业很难找到大额资金,一些小贷公司及企业老板便盯上银行高管及客户经理,与银行员工勾结为企业提供高息“倒贷”资金从中获利。由于银行业务量巨大,很难监督每个员工的每一笔贷款,只能对整体业务设置监控流程,对信贷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同时,由于银行对一些员工行为失察,在内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有的银行员工禁不住利益的诱惑或出于绩效考核的压力,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违反员工管理规定,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民间借贷。
应对措施加强贷款“三查”,强化员工管理
银行应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杜绝“倒贷”风险的产生。
一是加强信贷全过程风险识别,杜绝违规“倒贷”。银行要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强化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的监控,把好贷前调查关、贷时审查关、贷后检查关,确保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为贷款安全奠定基础。银行要充分利用好地方政府搭建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加强对信贷信息的处理加工,为借款人精准画像,提高信贷决策的科学性。有关企业到期贷款归还问题,监管部门已作出明确要求,银行可根据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开展续贷、展期、重组等,以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局面。杜绝违规“倒贷”问题的发生,避免加大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办法,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各银行机构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和银行经营管理需要,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合理设定不良贷款考核指标和权重。同时,要落实好尽职免责要求,对符合免责条件的要予以免责,降低基层机构以及客户经理的信贷管理压力,提高其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主动性。对于通过各种手段掩盖不良贷款的,要予以严厉查处和问责处理,不能姑息迁就。
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去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聚焦重点领域、瞄准薄弱环节,强化整治、补齐短板,将狠抓内控合规管理与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对此,各行要完善内控制度,运用智能化、网格化手段加强员工行为的精细化管理。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岗位有效制衡,规范不相容岗位管理,严格落实重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及任职回避等监管要求。要强化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严厉打击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经商办企业等行为。
兴业银行威海分行落实普惠金融,持续做好无还本续贷工作
记者田佳玉通讯员许淑霞
为积极响应中央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助力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和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持续落地,持续推动中小微企业享受更多金融普惠,兴业银行威海分行持续做好无还本续贷工作帮助,助力企业解决贷款到期还款的资金压力和财务成本压力。
据悉,为更好推动普惠金融工作落地,该行建立了无还本续贷管理制度,并根据《兴业银行关于印发》,制定了具体的无还本续贷产品——“连连贷”业务管理办法,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备备案。还建立了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制度,该行企业金融部通过梳理存量小微企业授信客户,结合企业贷款到期情况,外部利用科技入库小微企业名单、信财银保平台以及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等内外部渠道,筛选出符合无还本续贷条件的小微企业,及时建立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台账,不定期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并为有需求且符合该行产品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缓解企业到期还款资金压力。
威海某渔具有限公司主营各类渔具,该行客户经理在走访企业过程中了解到,该企业希望在银行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降低贷款到期倒贷产生额外财务成本。了解到企业的需求后,客户经理结合该企业的经营情况,为该企业批复1000万元的连连贷额度,通过连连贷的办理,帮助企业实现了贷款到期还款与续作的无缝衔接,实现了无还本续贷,有解决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及还款压力。
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下一步兴业银行威海分行将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融合线下资源与线上入口,以服务体验制胜,打造独具特色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续贷客户,深入行业实际,结合总分行和地区政府的政策部署,以借新还旧、自动转贷等方式对存量客户提供无还本续贷,将对企业的帮扶贯彻到底。
无缝续贷、无还本续贷和续贷梳理
近期上海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做好上海银行业无缝续贷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企业解忧纾困,优化金融服务。此前国家、监管部门推广无还本续贷,要求做好续贷。由于续贷概念较多,难免让人们甚至业内人员分不清这些概念之间关系,有的还产生误读。因此,厘清无还本续贷、续贷和无缝续贷的联系与区别,对吃透用好政策,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金融抗疫十分重要。
一、无还本续贷和无缝续贷
(一)无还本续贷。通俗地讲,无还本续贷就是银行对生产经营正常的小微企业,提供借新还旧等续贷服务,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划为正常类。
无还本续贷,是监管部门为解决贷款期限错配和先还后贷叠加所带来的倒贷成本高风险大问题,而出台的政策。长期以来,贷款服务存在两大突出问题:
第一,长用短贷,期限错配。企业不仅有临时性资金需求,更重要的是中长期资金需求。以流动资金为例,除了临时性资金需求外,定额流动资金对企业更为重要。定额流动资金也叫周转性流动资金,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最低需要、需长期占用的流动资金。例如钢铁行业平均每百元销售收入约占用36元流动资金、棉纺行业每1万纱锭需配套约1000万元流动资金等。定额流动资金不足会造成企业资金紧张甚至减产停产。
对企业定额流动资金需求,银行原则上应当提供中长期贷款,根据企业每年盈利额度确定贷款期限,以维持企业最低限度的流动资金水平。现举例说明:假定一家企业定额流动资金需要2000万元,自有资金1000万元,缺口100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该企业每年税后利润200万元,则每年还款能力约200万元,银行应把1000万元贷款期限定为5年。有的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贷款一般7-10年就是这个道理。
但长期以来,一些银行忽视了企业最重要的定额流动资金需求,对大多数企业只单一提供短期贷款,“长用短贷”问题严重。某市近年三次对约200户中小企业调查,一年期贷款约占95%。过去常见批评企业“短贷长用”,这是不公平的,因为银行中长期贷款缺位,主要责任在供给侧。总体来讲,不是“短贷长用”,是“长用短贷”。“长用短贷”是期限错配,为企业资金“断档”、高息过桥等问题埋下了伏笔。
第二,先还后贷僵化。流动资金贷款“长用短贷”有重大风险,但可以通过展期或借新还旧缓解,以延长贷款期限。例如日本银行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般到期展期,不用先还后贷,实际上成为中长期贷款。又如我国过去借新还旧政策灵活宽松——2000年央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符合生产经营正常、属于周转性流动资金等四个条件,借新还旧列入正常贷款。这种区别对待的做法,有利于银行为基本面较好的企业提供借新还旧服务,不需企业先还后贷。
但现行展期和借新还旧政策相对较严,导致企业展期难和借新还旧难,先还后贷压力大。例如《贷款通则》规定,短期贷款展期最长一年。又如《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规定,借新还旧归为关注类贷款。在上述政策效应下,银行一般不愿办理借新还旧,要求企业先还后贷。
“长用短贷”叠加先还后贷,给企业带来两大严重后果:
一是过桥成本高。资金缺口大的企业,不得不拆借高息过桥资金,大幅增加成本。据审计署一项报告,2018年393家企业过桥利率年息最低36%,最高108%。过桥成本高是融资贵的突出表现。
二是资金“断档”甚至资金链断裂。在短期贷款用于定额流动资金情况下,银行收回到期贷款,势必造成企业最低限度的流动资金出现缺口,资金紧张。尤其是有的银行续贷间隔时间长达一两个月,资金缺口大的企业极易资金链断裂。
鉴于上述突出问题,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了无还本续贷政策。2014年,银监会下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通知要求,为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和过桥成本高问题,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银行可提前开展尽调评审,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符合标准的划为正常类。从通知可以看出,无还本续贷主要是对小微企业提供借新还旧服务,或者说对小微企业恢复了2000年借新还旧政策。
疫情发生后,央行、银保监会将无还本续贷纳入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重要内容,并放宽到中型企业;湖北地区扩大至大型企业。山东等地监管部门也针对疫情实际,将无还本续贷拓展到大型企业。早在2017年,黑龙江银监局就立足国企发展、转型脱困任务艰巨的省情,创新运用无还本续贷政策,成功帮扶龙煤集团等重点国企解危脱困。
(二)无缝续贷。无缝续贷提法可以追溯到2012年。2012年11月29日,《温州日报》刊登《温州市首家推出“无缝续贷”》一文,报道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对生产经营正常的小微企业,在贷款到期前(不含到期日当天),通过发放新贷款帮助企业归还或部分归还原贷款,实现还款与续贷无缝对接,减少贷款期限错配给小微企业流动性带来的压力。从报道内容看,这里的无缝续贷就是无还本续贷。2014年7月,银监会出台无还本续贷政策,当时《人民日报》以《小微企业可无缝续贷》为题予以报道。近期,上海银保监局出台无缝续贷政策,其业务范围重点是无还本续贷。
根据监管文件和官媒报道,无缝续贷主要是无还本续贷,即以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帮助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实现贷款到期和续贷的无缝对接,解决期限错配和过桥融资贵问题。
此外,笔者认为,无缝续贷还应加上展期,主要是符合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展期。尽管在法律上展期和无还本续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从“无缝续接”、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和省去过桥成本等意义上讲,展期和无还本续贷的效果是相同的。“重展期”也是国务院金融委确定的疫情期间十五字工作方针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法律、法规上并没有无缝续贷的专门解释。无缝续贷是相对于先还后贷、旨在提高服务效率的政策和工作要求,核心精神就是缓解期限错配、无缝续接贷款和取消过桥环节。
二、续贷
续贷包含的范围要大,包括无缝续贷和先还后贷。法律上的续贷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和先还后贷三项。
虽然先还后贷也属于续贷的范畴,但先还后贷有时间差,有可能导致企业还贷压力大和过桥问题,因此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提升服务水平,至少提前一个月主动对接续贷需求,提前开展调查评审,缩短续贷时间,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疫情发生后,央行、银保监会将三天内先还后贷纳入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并对地方法人机构按照贷款本金的1%予以激励政策。此前一些银行推出的随借随还,已做到当日先还后贷。
三、服务疫情防控,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续贷
(一)大力推广无缝续贷。
首先,大幅增加无还本续贷。要根据我国普遍短期贷款用于定额流动资金、期限错配严重的国情,扩大无还本续贷覆盖面,提高“无还本续贷笔数占到期贷款笔数的比例、无还本续贷金额占到期贷款金额比例”等两个占比。对于企业的续贷需求,银行要首先区分贷款性质,是用于定额流动资金还是临时性资金需要。对符合条件、属于周转性流动资金贷款的,予以无还本续贷,避免企业资金断档。浙江银保监局力推无还本续贷,截至2022年9月29日,无还本续贷余额超7500亿元,相当于疫情前2019年末1815亿元的4.1倍;为企业降低过桥成本超百亿元。不仅为解决过桥融资贵这一全国性难题提供了样本,也避免了大量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
其次,用好展期工具。展期是缓解期限错配和倒贷问题的便捷方式。此外,对生产经营正常、但因还款集中或下游延迟付款等原因造成资金暂时紧张的企业,可提供展期服务。落实“重展期”工作方针,按照延期还本付息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安排,应展尽展。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前防控形势严峻,许多中小企业因停工、交通限制现金流中断,无缝续贷是“保市场主体”的救命政策之一。要按照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对市场前景好、有特殊困难的行业给予“无缝续贷”,应续尽续。上海银保监局提出争取一年左右无还本续贷、年审制等无缝续贷增量达到1000亿元,增长10倍左右,这是为受到重创的中小微企业送及时雨。山东德州也开启无缝续贷工具箱,并纳入对银行机构年度考核。
(二)努力缩短先还后贷时间。对确需先还后贷的,要按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银保监会提高服务效率、合理压缩信贷获得时间的要求,提前主动对接续贷需求,努力缩短续贷时间。对负债率较低的企业,积极推广随借随还等能当日先还后贷的产品。
(三)完善借新还旧和展期政策。建议出台临时展期政策,未来三年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可以三年。建议恢复2000年区别对待的做法,即只要符合生产经营正常、属于周转性流动资金借款等条件,借新还旧列入正常贷款。完善上述政策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倒贷频繁、高息过桥和还贷压力大等问题,续贷概念较多也相应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