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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管理大师”一年诈骗44名女网友,骗走近200万元,被抓时仅剩3万

如果给你一年时间,你能交到几个朋友,那种放心把钱交给对方的朋友。

长沙的一名“时间管理大师”李某毫用一年的时间就认识了44名这样的异性“好友”,而这些“好友”给了他近200万元。

1月13日,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获悉,男子李某毫以“帮忙刷单”等形式骗取来自吉林、深圳、贵州、长沙等地44名女性财物192万余元,岳麓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毫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01

骗走近200万元

被抓时仅剩3万余元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李某毫通过网上黑灰产业链购买大量SOUL社交账号,利用这些账号在平台内随机匹配女性并与她们闲聊。在取得她们信任后,李某毫与对方添加微信好友,以“帮忙刷单”“做账走流水”“帮忙套现”返利为由,采用修改支付宝网页源代码的方式制作虚假的转账记录,骗取被害人财物共192万余元,这些钱多用于赌博。

李某毫交代,他拥有20多个微信、QQ、SOUL账号,“都是我专门购买用来实施诈骗的”。李某毫供述,他不仅仅有很多社交账号,银行账号也不少,“十来个账户,对公、对私的都有,主要用于赌博网站的当日充值和诈骗收款”。

“我自己好赌,全输光了。”这也是他2020年6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仅能退还其中一名被害人3万余元的原因。

02

先截图“验资”看实力

不够就网贷

内蒙古女孩小王在长沙上大学,在SOUL上认识了李某毫,李某毫对她说帮忙刷单就给报酬,小王答应帮忙。“她还是个学生,没有很多积蓄,所以我告诉她,要她从京东金融APP、美团APP、招联金融这些贷款APP上借款然后再转给我。”李某毫说,就小王这单,他就赚了两万多元。

他选择下手对象一般会先加微信,取得信任后让对方截图给他看花呗、借呗额度等等。“算是‘验资’吧,主要是看实力,我还教过别人这个方法。”李某毫供述说,他通过这样的方式从深圳一名女学生那骗了好几万元,“都是各种借贷和花呗套现的”。

一年的时间受害者达到了44人,而且遍布全国各地,李某毫基本上都是通过社交软件和对方联系。长沙的小郭应该算是例外,她是被骗者中为数不多见过李某毫的。

“见面前我们在网上聊过,当时我很想看《哪吒之魔童降世》,还发了朋友圈,他看到后说他也很想看并第一时间来找我。”小郭说,因为线上聊得来,又一起看过电影,于是她对对方提到的兼职深信不疑,结果被骗了20余万元。法院认可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毫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于李某毫诈骗所得法院也责令其退回。

记者周凌如实习生徐丹菱通讯员王俐邹甜

来源:潇湘晨报

诱骗签订虚假借款合同非法催收

□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晓锋

□通讯员田小兰胡倩倩

近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系重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被告人颜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03万元;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60万元;其余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该案由巫溪县法院院长饶川担任审判长。法院审理查明,自2018年10月起,新仟海公司实际出资人颜某某为实施网络放贷,安排时任新仟海公司总经理王某在公司设立运营组、财务组、人事组、技术组、催收组,形成了以颜某某、王某为首的犯罪集团。

运营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陶某,负责商务联系推广平台、支付结算公司、风控公司、贷款发放等工作。人事组负责人为被告人胡某,负责人员招聘、考勤等工作。技术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郭某某,负责产品的开发、程序设计、系统维护等技术性工作。财务组负责各项财务结算工作。催收组负责人为被告人徐某,下设两个组,一组组长为被告人张某,二组组长为被告人赵某。

新仟海公司分别以山东联讯公司、上海曌晅公司、上海勇瑜公司、上海兰沙公司的名义运营“爱消贷”。2019年3月15日,“爱消贷”停止运营。

2019年6月,王某按照“爱消贷”经营模式,以上海曌晅公司的名义设立了运营组、财务组、人事组、技术组、催收组,运营“快借钱”实施网络“放贷”,形成了以王某为首的犯罪集团。

上海曌晅公司与贷款大师平台、北京畅捷公司、杭州魔蝎风控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运营“快借钱”产品。运营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陶某,技术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郭某某,催收组负责人为被告人张某。

颜某某、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隐瞒其未取得从事金融贷款资质的真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商品费”“服务费”为由,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以此收取高额费用,实施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部分逾期未还款被害人,催收人员利用电话、短信以及网络以影响征信,“轰炸”通讯录,以辱骂,PS借款人淫秽、侮辱图片等损害被害人名誉的行为相威胁,胁迫被害人偿还本金、商品费、利息、逾期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上述行为致使在多个平台借款的被害人离职、离婚等,扰乱了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及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分别形成了以颜某某、王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徐某、张某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王某为首要分子,以张某、谭某某等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颜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结伙他人利用互联网有组织地进行“套路贷”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属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颜某某、王某作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该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坦白、认罪态度等情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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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溪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套路贷涉恶案主犯获刑19年

□本报记者吴晓锋

□本报通讯员田小兰胡倩倩

近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系重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被告人颜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03万元;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60万元;其余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该案由巫溪县法院院长饶川担任审判长。法院审理查明,自2018年10月起,新仟海公司实际出资人颜某某为实施网络放贷,安排时任新仟海公司总经理王某在公司设立运营组、财务组、人事组、技术组、催收组,形成了以颜某某、王某为首的犯罪集团。

运营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陶某,负责商务联系推广平台、支付结算公司、风控公司、贷款发放等工作。人事组负责人为被告人胡某,负责人员招聘、考勤等工作。技术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郭某某,负责产品的开发、程序设计、系统维护等技术性工作。财务组负责各项财务结算工作。催收组负责人为被告人徐某,下设两个组,一组组长为被告人张某,二组组长为被告人赵某。

新仟海公司分别以山东联讯公司、上海曌晅公司、上海勇瑜公司、上海兰沙公司的名义运营“爱消贷”。2019年3月15日,“爱消贷”停止运营。

2019年6月,王某按照“爱消贷”经营模式,以上海曌晅公司的名义设立了运营组、财务组、人事组、技术组、催收组,运营“快借钱”实施网络“放贷”,形成了以王某为首的犯罪集团。

上海曌晅公司与贷款大师平台、北京畅捷公司、杭州魔蝎风控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运营“快借钱”产品。运营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陶某,技术组负责人为被告人郭某某,催收组负责人为被告人张某。

颜某某、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隐瞒其未取得从事金融贷款资质的真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商品费”“服务费”为由,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以此收取高额费用,实施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部分逾期未还款被害人,催收人员利用电话、短信以及网络以影响征信,“轰炸”通讯录,以辱骂,PS借款人淫秽、侮辱图片等损害被害人名誉的行为相威胁,胁迫被害人偿还本金、商品费、利息、逾期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上述行为致使在多个平台借款的被害人离职、离婚等,扰乱了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及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分别形成了以颜某某、王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徐某、张某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王某为首要分子,以张某、谭某某等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颜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结伙他人利用互联网有组织地进行“套路贷”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属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颜某某、王某作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该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坦白、认罪态度等情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制图/高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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