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监管部门提醒:这样转贷有风险!
近期,一些不法中介向消费者推介房贷转经营贷,宣称可以“转贷降息”,诱导消费者使用中介过桥资金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20日发布风险提示称,这种将房贷置换为经营贷的操作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
银保监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图片来源:新华社发
风险一:中介违规操作给消费者带来违约违法隐患。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经营贷须用于生产经营周转。银行与消费者贷款合同会明确约定贷款用途,但在“转贷”操作下,银行若发现经营贷款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最终将由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不但可能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此外,在经营贷办理过程中,不法中介宣称可以提供办理各项证件、材料的服务,“帮助”消费者申请贷款,其实是通过伪造流水、包装空壳公司等手段获得申请经营贷资格,此行为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消费者甚至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风险二:中介垫付“过桥资金”,息费隐藏诸多猫腻。不法中介所谓的“转贷降息”,需要消费者先结清住房按揭贷款,再以房屋作抵押办理经营贷。不法中介为牟取非法利益,往往怂恿消费者使用中介的过桥资金偿还剩余房贷,并从中收取垫资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消费者“转贷”后的综合资金成本可能高于房贷正常息费水平。即使最终申请经营贷失败,消费者仍将被中介要求承担上述各项高额费用,同时还将承担高息过桥资金的还款压力。
风险三:“以贷还贷”“转贷”操作有资金链断裂风险。经营贷与住房贷款在贷款条件、利息、资金用途、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比如,经营贷的期限较短,还款要求也很不一样,且本金大多需一次性偿还,借款人若无稳定的资金来源,贷款到期后不能及时偿还本金,可能产生资金链断裂风险。
风险四:“转贷”操作有信息安全权被侵害风险。消费者选择“贷款中介”的“转贷”服务,需要将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财产信息等相关重要信息提供给中介。部分中介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后,为谋取非法利益可能会泄露、出售相关信息,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银保监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认清违规转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防范不法中介虚假宣传,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要警惕不法中介隐瞒不利信息、只谈诱人条件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所谓的“转贷降息”看似利息更优惠,实际却隐藏违法违约隐患、高额收费陷阱、个人征信受损、资金链断裂、信息泄露等风险。
二是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咨询,警惕不法中介的套路陷阱。要合理评估个人或家庭实际情况,若有提前还贷或者其他金融业务需求,应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了解相关情况。要了解金融常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审核合同内容,按约定使用贷款。申请贷款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贷款申请材料;在合同签署时,认真阅读条款,重点关注利率、费用、权利义务、风险提示等重要内容,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环节;借贷后,注意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避免挪作他用,产生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
四是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在办理金融业务时,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财产情况等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的风险;不轻易登录不明机构网站和转发链接;不轻信自称某金融机构的陌生来电,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造成财产损失。(记者李延霞)
厦门银保监局:“房贷”转“经营贷”隐藏骗贷等风险,警惕“贷款中介”诱导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22日,厦门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随着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经营用途贷款利率整体走低,近期,部分“贷款中介”以“房贷”转为“经营贷”有“利率低”“期限长”“放款快”等好处为由,诱导客户借过桥资金提前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从中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费用、资金过桥费用等,甚至涉及非法套取贷款资金和不当使用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厦门银保监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贷款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风险:
一、骗取贷款的法律风险。经营贷是指银行向拥有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等经营实体发放的经营性用途的贷款,主要用于满足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临时性周转性资金需求。银行须对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对工商注册、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交叉验证,不会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个体工商户、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借款人负有如实提供贷款申请资料的义务,没有真实经营背景的消费者如果伪造经营资料、经营流水,将涉嫌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贷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规用贷的违约风险。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贷款应专款专用。经营用途贷款等信贷资金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款、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如果消费者挪用贷款,一旦银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发现,将会采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消费者也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贷款存续的续贷风险。所谓的中长期经营贷只是额度授信,银行通常需定期审核以确保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资金收支规律相匹配,真正用于经营。只有审核合格的借款人才能续贷,且续贷后利率也有变化的可能,借款人若无稳定的现金流支撑,可能面临较大的违约风险。
四、转贷过程中的财务风险。部分“贷款中介”打着银行旗号,以低息为诱饵欺骗误导消费者将还贷周期长达二三十年的按揭贷款结清,重新申请贷款期限较短的经营用途贷款的过程中,诱导或强制消费者向其借用过桥资金、收取高额过桥资金费用、中介服务费用等,消费者综合成本实际可能超过银行房贷利率,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侵害。
五、个人信息使用不当和泄露风险。部分“贷款中介”获取消费者贷款信息等个人信息后,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人泄露、出售谋取非法利益,甚至诱导消费者贷款后骗走其贷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厦门银保监局将督促银行加大贷款审查和资金跟踪力度,强化贷款资金用途合规管理。希望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不法分子的不实宣传,依法合规办理贷款业务,诚实守信,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责编:高帅审核:李震总监:万军伟
监管部门频频提示房贷转经营贷风险:认清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愿北京报道
12月20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8期风险提示称,近期一些不法中介发掘“商机”,向消费者推介房贷转经营贷,宣称可以“转贷降息”,诱导消费者使用中介过桥资金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
“然而,这种将房贷置换为经营贷的操作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表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介绍称,房贷转经营贷风险主要在四方面:
一是中介违规操作给消费者带来违约违法隐患。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经营贷须用于生产经营周转。银行与消费者贷款合同会明确约定贷款用途,但在“转贷”操作下,银行若发现经营贷款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最终将由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不但可能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此外,在经营贷办理过程中,不法中介宣称可以提供办理各项证件、材料的服务,“帮助”消费者申请贷款,其实是通过伪造流水、包装空壳公司等手段获得申请经营贷资格,此行为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消费者甚至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是中介垫付“过桥资金”,息费隐藏诸多猫腻。不法中介所谓的“转贷降息”,需要消费者先结清住房按揭贷款,再以房屋作抵押办理经营贷。不法中介为牟取非法利益,往往怂恿消费者使用中介的过桥资金偿还剩余房贷,并从中收取垫资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消费者“转贷”后的综合资金成本可能高于房贷正常息费水平。即使最终申请经营贷失败,消费者仍将被中介要求承担上述各项高额费用,同时还将承担高息过桥资金的还款压力。
三是“以贷还贷”“转贷”操作有资金链断裂风险。经营贷与住房贷款在贷款条件、利息、资金用途、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比如,经营贷的期限较短,还款要求也很不一样,且本金大多需一次性偿还,借款人若无稳定的资金来源,贷款到期后不能及时偿还本金,可能产生资金链断裂风险。
四是“转贷”操作有信息安全权被侵害风险。消费者选择“贷款中介”的“转贷”服务,需要将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财产信息等相关重要信息提供给中介。部分中介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后,为谋取非法利益可能会泄露、出售相关信息,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银行机构要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向消费者充分提示风险,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和贷款审核,防止房贷违规置换经营贷风险。同时,银保监会消保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认清转贷操作的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表示。
一是防范不法中介虚假宣传,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要警惕不法中介隐瞒不利信息、只谈诱人条件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所谓的“转贷降息”看似利息更优惠,实际却隐藏违法违约隐患、高额收费陷阱、个人征信受损、资金链断裂、信息泄露等风险。
二是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咨询,警惕不法中介的套路陷阱。要合理评估个人或家庭实际情况,若有提前还贷或者其他金融业务需求,应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了解相关情况。要了解金融常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审核合同内容,按约定使用贷款。金融机构和消费者都应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金融机构应合规放贷,消费者要理性借贷。申请贷款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贷款申请材料;在合同签署时,认真阅读条款,重点关注利率、费用、权利义务、风险提示等重要内容,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环节;借贷后,注意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避免挪作他用,产生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
四是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在办理金融业务时,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财产情况等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的风险;不轻易登录不明机构网站和转发链接;不轻信自称某金融机构的陌生来电,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造成财产损失。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对于房贷转经营贷风险,早在11月下旬以来,地方银保监局已经发布了相关风险提示,包括厦门银保监局、浙江银保监局和江西银保监局。
其中,厦门监管局还提示,所谓的中长期经营贷只是额度授信,银行通常需定期审核以确保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资金收支规律相匹配,真正用于经营。只有审核合格的借款人才能续贷,且续贷后利率也有变化的可能,借款人若无稳定的现金流支撑,可能面临较大的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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