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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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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永丰县支行多措并举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2022年以来,农发行永丰县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加强贷后管理工作要求,强化合规经营理念,多措并举全面推进贷后管理工作走实走深。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不断加强信贷业务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好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制度,并组织全行员工每周定期开展夜校培训学习,重点学习巩固上级行最新下发的信贷文件和工作提示,帮助员工深入理解信贷文件制度精神,进一步做好信贷管理工作。

二是夯实基础管理。加强信贷日常工作监督,严格落实贷后管理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贷后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提升贷款资金支付管理、贷后检查的工作质量,定期开展贷款风险分析,贷款十二级分类、贷后管理例会等,不断巩固基础工作,深化信贷基础管理,提升信贷业务水平。

三是筑牢风险防线。持续加强信贷全流程闭环管理,紧盯贷款调查,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聚焦小微企业、集团客户等关键群体,严格做好资金支付、押品检查等常规工作,加强财会、信贷、内控等方面的监督,发挥好“三合一”专员的作用,将合规管理贯彻业务经营的全流程中,不断加强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今后,农发行永丰县支行将继续做好贷后管理和风控管理工作,强化底线思维,夯实信贷基础,为全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商业银行怎么做国家储备林贷款

什么是国家储备林

一、概念

我国的森林按照权属划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按照形成原因划分为天然林(包括原始森林和次生林)与人工林;按照用途划分为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用林)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对于国家储备林的定义为: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

结合森林的划分可将国家储备林的定义简化为国家统筹建设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人工商品林。

二、背景

我国人工林每亩年均生长量0.37立方米、约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均森林蓄积量仅10.98立方米、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7。

我国成熟用材林资源只占资源总量的5%,原木和锯材年进口量折合6741万立方米,占国际贸易量的1/3以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严格限制交易的树种新增到220多个,有86个国家和地区限制或禁止珍稀和大径级原木出口。

由于国内资源的匮乏、木材消耗的增长以及国外限制进口风险的增加,所以自主的木材储备十分重要。

2014年3月11日,唐守正等8位院士联名致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建议。

三、政策

2015年7月,原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其提出包括PPP、政策性贷款、财政补贴等一系列财政金融支持手段。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国务院制定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其中明确“建立天然林保护制度、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逐步推进国有林区政企分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稳定承包权,拓展经营权能,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和流转制度。”

2015年12月,原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林规发〔2015〕192号),其对于国家储备林的政策法规体系、投融资模式、工程管理及运营管理机制等进行了框架设计。2016年1月,原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发展的通知》(林规发〔2016〕15号)并签订《发展合作协议》,将广西作为储备林开发金融试点。

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原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0号),其中提出“林业政策贷款期限可达30年(含不超过8年的宽限期),可将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企业自主经营等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融资。”

2018年4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其中明确“到2035年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3亿亩,年平均蓄积净增2亿立方米,一般用材基本自给。”

2020年6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印发《国家储备林贷款业务规程(试行)》,其规定了项目启动、评审授信、贷款管理3个阶段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技术标准类:《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国家储备林划定办法(试行)》、《国家储备林核查办法(试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年度施工作业设计管理办法》、《育苗技术规程》、《国家储备林现有林改培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

国储林建设运营模式有哪些

一、建设内容

国储林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林栽培、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三类(林木培育周期分为10年以下,11-30年,30年以上),在造林阶段涉及苗木、基肥、清理整地、栽植、浇水、运材,在抚育阶段涉及追肥、农药、松土除草。

林栽培是指对水热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山荒地、采伐遗迹、火烧遗迹等宜林地,采用优良种源、无性系培育的壮苗,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

林改培是指对于现有林中立地条件较好、生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林分,结构简单且生长呈现下降的林分,目的树种不明确、林分结构简单、错过抚育经营时机的人工林或利用价值较高的林分,通过林冠下造林、补植补造等经营措施,适当将纯林逐步调整为复层异龄混交林。

中幼林抚育是指对于现有林中培育前途的增产潜力较大的中幼林,采取间伐、修枝、除草割灌、施肥等抚育活动,砍劣留优,调整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平衡土壤养分与水分循环,改善林木发育的生态条件,提高木材蓄积量,加快林木生长速度,缩短森林培育周期,提高林分质量,培育目标树种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

二、资金平衡逻辑

承储主体筹集资金投入林栽培、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达到抚育周期后通过砍伐成熟林木实现经营收入。

建设阶段,承储主体需取得林权(转让、入股)或林木所在土地的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

运营阶段,承储主体需取得采伐许可,涉及林区运出的办理运输许可。

(许可文件)

国家储备林的“贷款植树,伐木还贷”的资金平衡逻辑简单,所需合规性文件也比较清晰,但由于树木培育周期较长,导致了国储林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较长。

三、建设运营模式

(一)省级统筹模式

省级层面设定统筹主体,负责全省范围内储备林建设的资金筹集、拨付,各储备林的承储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建设,承储主体将自身林权通过委托统筹主体抵押至金融机构取得融资。政策文件中一般称为“林权抵押+政府增信”模式,这里的政府增信并不涉及任何政府担保或承诺,主要包括成立管理机构和承贷公司、技术服务和造林检查验收、投保森林保险、筹集风险准备金、采伐许可证和林权处置的管理、林权流转及登记、各级造林补助资金及贴息资金等。

该模式适用于省级层面政策完备、体系健全地区,如广西、贵州等。

(二)PPP模式

通过PPP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储林建设,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或“政府付费”,取决于当地政府愿不愿意让社会资本享有采伐收益。

(三)企业自主经营模式

对于省级层面难以统筹的地区,可以在市级、县级层面设定建设运营主体,负责项目建设与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可以在区域范围内整合林地资源,通过发展林下经济(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丰富项目运营收入,从而实现国储林项目整体资金平衡的经营模式。

(林下经济)

国家储备林的贷款方案

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已经在“总对总”层面签订了国储林的合作协议且融资模式成熟,30年贷款期限(含8年宽限期)及较低贷款利率基本可以满足所有类型的国储林项目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在这一领域还有展业的空间么?

储备林贷款的还款来源于林木采伐后的销售收入,不含任何形式的政府付费,属于标准的经营性收入,这是商业银行复制储备林贷款的大前提。

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国家储备林工程分布在全国1897个区县之中,建设投资总计4118.54亿元,考虑到土地使用费用、林下经济建设投资以及产业导入投资,总投资额甚至可能破万亿。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更适合于统筹层级较高、补贴机制健全、涉及多个地域的国家储备林项目,更准确地说是国家储备林项目集合。而商业银行对于层级较低、地域单一、对补贴依赖程度较小的项目起到了补充作用。简单来说,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适合“自上而下”,商业银行适合“自下而上”。

一、贷款主体

(一)国有林场: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企业单位。如国有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则不可作为贷款主体,如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可以作为贷款主体。

(二)林业投资公司: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专门从事商品林培育、采运以及相关林下经济的国有企业。

(三)林业专业合作社:在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林业生产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二、贷款用途

(一)支付建设工程费用:林栽培、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涉及的苗木、化肥、农药、设备购置及人工费用。

(二)支付经营权流转费用:对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可以通过经营权的流转完成整合。

(三)支付其他费用:如项目引入了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林下经济,可支付相关原材料及设备购置费用,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引入木材加工等产业链延伸内容,还需购买工业土地,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其费用是不能够通过贷款支付的。

三、合规性材料

(一)国家储备林的资格认定材料

《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的公开属性为不予公开,且该文件对于储备林建设分解后的责任单位为区县政府,并不对应具体项目。各省执行层面也有不同,部分省份制定了“省级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部分省份令涉及区县制定“建设规划”。

一个项目是否属于国家储备林,通过当地政府制定的“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即可判断。

(二)国家储备林市场化运营的相关政策

当地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意见的政策文件对于国家储备林的规模、区位、市场化主体、运营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明确。林投公司、国有林场等主体从事国储林建设以及享有收益具备政策依据。

(三)立项合规性文件

经济效益较差的国储林项目宜采取政府投资或引入政府投资资金形式,即财政资金作为资本金或引入财政补贴资金。该类型项目立项为审批制,合规性文件为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

经济效益较好的国储林项目可以采用企业投资形式,立项为备案制,合规性文件为项目备案表。

(四)用地合规性文件

取得林权证,对于经营权流转的土地需确定非永久基本农田。

四、贷款期限

引入林下经济后可以将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8年宽限期缩短至2-5年,整体期限结合树木培育周期、采伐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为20年-25年。

贷后管理与贷款审批的区别

在征信报告中,有一模块叫查询记录,在小编之前的文章中也对查询记录模块进行过说明,征信报告系列-查询记录,不过这篇文章中更多地是对查询记录模块进行了各自的说明,以及怎么理解某一笔查询记录的含义,没有对不同类型的查询种类进行说明。

刚好这几天有朋友咨询贷款,一看自己的查询记录被吓到了,就来问我,怎么查询记录那么多?对后面要申请的贷款有没有影响?

我的反应是征信报告先发过来看一下,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于是朋友便把征信发来,一看,查询记录是不少,不过90%以上的查询类型是贷后管理,而非贷款审批,于是告诉朋友,朋友多少松了口气。

想着,借此机会也给大家简单说明一下贷款审批与贷后管理的区别吧。都以银行贷款为例来进行说明。

贷款审批

1、首次在某一银行进行贷款

比如说我需要买房,买房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此时开发商合作的银行之一是中国银行,那么我可以在中国银行办理按揭贷款,那么此时,我的征信查询记录中就会有一笔中国银行的贷款审批记录,至于这笔贷款能否申请成功暂时不清楚。

2、在某一银行进行后续贷款

还是以中国银行为例,假设我之前的房屋按揭贷款已经审批通过,并已还款2年,此时拿到房了,我准备装修,此时申请要申请一笔装修贷款,刚好知道中国银行针对存量客户有一个贷款产品-----中银E贷,于是便申请了这一产品,那么此时我的征信查询记录中又会有一笔中国银行的贷款审批记录,当然,有没有申请成功在查询记录中也看不出来。

贷后管理

以同一笔贷款为例,还是以前文中的房屋按揭贷款为例,假设我的房屋按揭贷款审批通过并发放,在后续2年中,都是按期足额还款,那么,在我的征信查询记录里面,又会多了一种查询记录类型-----贷后管理。

通过举例,我们可以发现,贷后管理的前提是与某一银行已经存在借贷关系了,如果没有前面按揭贷款的成功发放,即使有贷款审批,也不会出现后面的贷后管理。

最后,我们把这两种类型的查询记录进行一个表格总结,便于大家理解,具体如下图:

贷款审批与贷后管理的区别

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并不是查询记录的所有类型,只是我们常见的两种,大家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查询类型,可以参考本文最上面的文章链接[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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