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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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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银行业资产突破12万亿 整体实力位居全国三甲,成为服务“双区”发展的中流砥柱

位于福田中心区的平安金融中心。深圳特区报记者杨浩翰摄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1月30日讯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桥头堡,更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核心引擎。深圳银行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不断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秉承特区创新基因,主动融入特区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打造高质量金融服务,交出先行示范的新答卷——

为特区贡献澎湃金融动能,以金融活水助力城市蓬勃生长,深圳银行业持续科学发展、稳健运行,产品、服务、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行业发展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在推动实体经济建设、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助力人民美好生活方面,发挥着中流砥柱作用。

截至2022年6月末,深圳银行业资产总额12万亿元,同比增长9.4%;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1.97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8.22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9%和11.6%。银行业总资产、存贷款规模均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

敢为人先的开拓之路

经济特区建立,给深圳的银行业开启了一道敢为人先,蓬勃发展的大门。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银行业形成了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互联网银行的全梯队全布局,百花齐放,互为补充,形成差异化发展新格局,共同构建服务深圳“双区”建设的金融集团军。

上世纪80年代,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相继成立。

1982年,新中国成立后引进的第一家境外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开业。

1987年,中国第一家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正式诞生,开启了企业创办商业银行的改革探索历程。

1987年,中国第一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成立。2012年,深发展吸收合并平安银行,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88年,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成立,踏出了股份制商业银行扎根深圳的第一步。从1988年到2000年,光大、广发、民生、华夏、兴业、浦发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相继设立深圳分行。

2005年,由陪伴深圳超过50年的农信社转变而来的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改制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实行“自费改革”和“溢价发行”的农商行。

2008年,改革开放30年,深圳银行业迎来城市商业银行梯队的加入,两年间,北京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相继落子深圳,开启跨区域战略部署,再次丰富了深圳银行业业态。

2010年,为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和覆盖面,村镇银行加入深圳银行业大军。目前,深圳共设立了10家村镇银行。

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

伴随着深圳改革开放的发展,深圳银行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创造了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进程中的许多第一,奠定了其全国金融界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推动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一个“一米线”、第一台自动取款机、第一份上市银行股票、第一次电话银行服务、第一张储蓄“一卡通”,全国最早的楼宇按揭贷款、全国最早的银团贷款、全国第一张外汇商业票据、全国第一张银行证券卡、全国第一部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全国首创贷款证制度……鼓励创新是深圳银行业的血脉基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文环境更加和谐,一家家传承深圳创新基因的优秀金融机构也破壳而生。

2014年12月,中国首家民营银行、互联网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以技术创新改变了人们对银行业的认知,成为普惠金融的开拓者、金融科技的引领者。2021年,微众银行管理资产规模突破万亿元。2015年3月,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在CEPA框架下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

守正创新支持实体经济

资本充足、内控完善、业务多元成为深圳银行业发展的特点。十年来,深圳银行业机构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要求,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将更多的信贷资源投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科创与“专精特新”企业、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

深圳银行业坚守金融本源,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金融支持力度,着力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截至2022年6月末,深圳中资银行外贸贷款余额8967.64亿元,有统计以来年均增速27.1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5.07个百分点。

重点行业支持力度持续增加。截至2022年6月末,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6445.32亿元,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7880.45亿元,规模均居全国大中型城市首位。

十年来,深圳银行业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小微企业贷款年均增速21.4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6.15个百分点,2022年6月末贷款余额首次突破2万亿元。2020年“百行进万企”活动开展以来累计新增小微“首贷户”29万余户,设立广东省首个首贷服务专区。同时,深圳各银行机构聚焦科创企业“轻资产、重智力”特征,为企业量身定制专属产品,持续提升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水平,92%的深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绿色金融在支持绿色转型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深圳各银行机构创新融资模式,充分盘活企业“碳资产”,拓宽企业融资路径,引导企业减排转型、绿色发展,对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行业加大信贷资源投入。

优质服务助力美好生活

以人民为中心,致广大而尽精微。十年来,深圳银行业坚持深耕细作,于温暖的服务中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所需、所想、所愿。

满足“新市民”的金融消费需求,是银行机构持续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深圳银行业深入贯彻深圳银保监局提出的“新市民”金融服务“四专四化”工作思路,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激励机制、实施专业化产品和服务创新、设立“新市民”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岗。

聚焦“一老一新”,践行“金融为民”。在全国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落地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质效指导意见。1517家银行保险机构营业网点完成无障碍改造,设立老年人专属服务窗口1092个,“智志助老站”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消费者权益保护走深走实。成立全国首家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机构。合市中级法院、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维权机制,推动社会共治。常态化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打造深圳金融教育宣传品牌“金融明白人”,寓教于乐,守护好市民“钱袋子”。

(杨乔博)来源:深圳特区报

全省首推!昆明出台农村承包土地“两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

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日前印发的《昆明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显示,昆明将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探索建立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业设施产权(以下简称“两权”)抵押贷款业务、风险防范机制和抵押资产处置机制三项制度,为做大做强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这是云南省第一次提出实施“两权”抵押贷款。

谁能办贷款?

适用三种经营主体

“两权”抵押贷款是指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业设施产权作为主要抵押担保方式,由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用于经营主体在承包或流转土地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方案》鼓励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提供“两权”抵押贷款金融产品。为控制金融风险,适用主体为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较高的大中型、小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具备5项条件,包括“两权”权属清晰并取得合法权证、相应手续合法齐备、相关费用已缴清、不存在权属争议、剩余经营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等。

“两权”的产权确权颁证登记机关、颁证机关,均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证,须是合法流转方式获得,且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5年以上(含)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设施所有权确权则由所在地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与规划、金融办和乡(镇)政府相关部门等,组成联合审查小组并审核同意后办理。

如何抵押?

建立价值评估制度

《方案》明确,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需要注意的是,“两权”抵押登记部门均为具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签订抵押合同签订后,将向抵押人颁发对应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登记证、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登记证,同时在所在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方案》试行期间,昆明将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两权”抵押贷款价值评估制度,培育市场化的专业评估机构。鼓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等抵押资产出具政府指导价,作为评估参考价值。合作银行可采用外部评估、内部评估、协议作价等方式,合理确定抵押的农村承包土地的“两权”抵押贷款的价值。

在产权流转交易方面,昆明将以上述产权交易机构作为交易平台,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两权”抵押贷款等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系统,扩展业务覆盖范围;积极做好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如何控制风险?

先还清本息再注销

《方案》明确,“两权”抵押登记后,无论登记的主债权是否到期,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借款人必须先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并经抵押权人确认无误后,出具申请注销抵押权登记的书面材料,抵押权人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农业设施产权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期内不得向抵押权人以外的银行申请二次抵押贷款。

对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清偿债务或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方案》明确,合作银行可以通过再流转等合法途径,处置已抵押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通过折价、司法拍卖、变卖抵押等合法途径,处置已抵押的农业设施产权,所得价款由银行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使用权优先购买权。

若“两权”抵押贷款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的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具体的纠纷处理,所在地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此外,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将积极协调和引导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办分支机构,设立服务网点,结合“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推行农业担保、农业保险及信贷与担保相结合的银保互动融资等金融服务。

昆明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廖兴阳

责任编辑:冉光雯

存隐性收费、续贷不一定成功 经营贷换房贷暗藏诸多风险

存在隐性收费续贷不一定成功或影响个人征信

经营贷换房贷暗藏诸多风险

调查动机

银保监会近日公布了8张行政处罚罚单,其中5张罚单处罚原因涉及个人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个人经营贷款制度不审慎等。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逐步走低,多家商业银行的经营贷利率下调至4%以下,低于多地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且远低于二套房贷款利率。由于存在较大的利率差,一些中介活跃在推销经营贷的前线,忽悠群众将手头利率较高的房贷转换成利率较低的经营贷,声称可以省下一大笔利息。

然而,真有这样的好事吗?经营贷置换房贷背后隐藏着怎样的风险?《法治日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本报见习记者张守坤

□本报记者陈磊

“我们可以代办‘转贷降息’,对您来说特别合适。”近日,家住广东省广州市的王蕊(化名)接到一名从事资金周转服务中介的电话。对方称,相对于目前的房贷利率,经营贷利率低至3.2%左右,若选择置换,每年可为她省下上万元贷款利息。

王蕊心动了。去年,她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约250万元,纯商业贷款利率5.5%,月供超过8000元,感觉到压力特别大。在听到中介介绍的“经营贷置换房贷”办法时,王蕊很快来了兴趣。中介告诉她,经营贷是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推出的贷款产品,目的在于减轻企业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时的负担,“房贷转经营贷,都是通过正规银行放款的,绝对安全”。

据了解,办理经营贷的基本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最大股东,且该公司经营资质要达到一年以上。目前市场上很多中介对于不符合资质的贷款人也宣称,通过一番“私下操作”也能让对方顺利拿到钱、省下钱。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经营贷置换房贷,不仅存在诸多隐性收费,后续还有一系列未知风险,比如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可能会对购房者征信产生不可逆的影响等。

暗箱操作以贷换贷

宣称降低还贷成本

记者采访发现,有不少人收到过金融中介、房地产中介的推销短信或电话,称可以通过经营贷置换房贷达到降息目的。

据了解,经营贷主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发展,贷款额度一般为抵押物的七成甚至更高,而且融资门槛和利率较低,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利率普遍在4%以下,一些银行甚至可以做到3%左右,低于房地产市场首套房尤其远低于二套房利率。

一位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小微企业在申请经营贷时,银行会要求企业营业执照至少满一年,有实际经营地点,企业流水可以覆盖贷款本息偿还。此外,用于抵押的房产要结清之前的贷款。

但这些限制条件在一些中介看来并非难事。

北京市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贷款专员李女士向记者介绍,房贷通常通过以下操作手法转换成经营贷:假如你手上有200万元房贷,想要提前还款却没有充足资金,中介会先把还房贷的钱借给你,你还清房贷后,房产得以解押。之后,中介会让你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款,等贷款批下来再用这笔钱偿还欠中介的债务。最后,你名下拥有经营贷,同时按期支付经营贷的利息。

“与房贷相比,经营贷都是先息后本,每个月还的都是利息,还贷压力会小很多。”李女士说,“如果名下没有公司,我们会负责帮你办,经营流水、地点等资料也能操作,银行审核基本都能过,后续也不会有风险,只需要付一定的手续费即可,手续费一般是贷款额的1%左右。”

隐性收费不可小觑

实际负担可能增加

“转贷降息”,这个宣称能减少数十万元利息的诱惑,是否暗藏陷阱呢?

在和多位中介沟通后,记者了解到,经营贷置换房贷,不仅存在诸多隐性收费,后续还有一系列未知风险。

“以贷款金额200万元、经营贷贷款时间5年计算,中介费至少要2万元,过桥垫资费、空壳公司维护费等费用需要8万元左右,粗略估算办经营贷成本就要超过10万元。”来自安徽省宿州市的房地产中介牛奇(化名)介绍道。

他举例称,若按照房贷利率5.7%、等额本息25年计算,200万元房贷每月月供1.25万元,利息总额175.65万元;假如5年期经营贷年化利率3.7%,每月月供6167元。看上去每月月供可以节省6333元,却忽略了本金带来的压力,经营贷先息后本,前面偿还的都是利息,5年后需一次性归还本金200万元,到时如果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怎么办?

“相比于房贷长达二三十年的还贷款周期,经营贷的贷款期限往往只有3至5年。置换之后,贷款人的还款压力骤增。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支撑,购房者就要面临违约风险。虽然可以走新一轮流程重新贷款,但这又得面临被‘割韭菜’。更何况一旦将来政策有变或贷款收紧,能否重新获得贷款也是未知数。”牛奇说。

“在经营贷置换房贷过程中,一些中介只告诉购房者好处,而选择性不说存在的风险,甚至在运作过程中提出增加服务费。购房者真得三思而后行。”牛奇告诉记者,如果条件允许,正常通过银行提前还房贷,要比用经营贷置换房贷更安全、更省钱。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想提前还房贷也不容易。

来自北京市丰台区的王洁(化名)去年8月购入一套房产,贷款260万元。最近她想提前还款,却发现通过银行A申请线上提前还贷业务时困难重重,银行工作人员解释称“系统升级出现”,需要和银行预约线下提前还款。

来自安徽、江苏、重庆、山东等地的购房者也遇到了类似问题。记者还注意到,即便能够成功申请到提前还贷,流程也很复杂,如果银行不支持A或网站办理,那么线下办理流程更烦琐,有时需要花费几个月时间。

短贷长投违反约定

或存在流动性危险

对于购房者来说,经营贷置换房贷,虽然表面上看能降低资金成本,但可能会对自身征信产生不可逆的影响。

“在许多中介的运作下,经营贷的贷款期限也能够被拉长到和房贷差不多,但这中间存在续贷行为,比如每3至5年向银行递交一次申请材料,接受一次审核。风险恰恰藏于其中,中介帮忙办理的材料均系伪造,经不住多次审查。”牛奇说。

华东政法大学房地产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长杨勤法认为,将经营贷置换为房贷,以获取利差,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银行的借款合同条款都会约定借款用途,借款人未经贷款银行同意,将经营用贷款挪作购房,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解除合同。

“贷款银行提前收回贷款,购房人的还款压力会大幅增加。因经营贷期限较短,购房贷款期限长,经营贷转房贷会造成短贷长投,这会给购房人形成流动性危险。”杨勤法说。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云云告诉记者,国家明令禁止企业经营贷资金进入楼市,中国银保监会多次下发通知“禁止经营类贷款违规进入楼市”。经营类贷款进入楼市后一旦被查处,银行可能会收回贷款,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有被认定为贷款诈骗或合同诈骗的风险。

刑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有关部门一直在行动。

2021年7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等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各项授信审批要求,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

与此同时,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金融监管部门有序调整楼市金融监管政策,全国房贷利率进入调降期。尤其今年以来,央行多次下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降低房贷利率下限,推动全国各地房贷利率大幅度调降。

“监管部门应加强贷款信息共享,及时了解经营贷款的具体流向,发现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要立即查处,并予以处罚,包括拉入贷款黑名单等征信措施。银行要关注客户资金流向,对可疑的资金流动,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于违规流入的,该提前收回的,应提前收回经营贷。中介及购房者要有守法、守纪的观念,不贪图小利而违规违法。”杨勤法说。(法治日报)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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