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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去银行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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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利息”贷款?给身份证能贷?权威专家揭秘网贷陷阱

“近三年来,北京西城法院每年受理互联网信贷类纠纷均在数千件以上。”

互联网信贷引发的纠纷与日俱增

主要有哪些争议点?

消费者申请互联网信贷时

应该注意什么?

来看

北京金融法院司法指导中心

“融小法•呵护碎银双月谈”中

各位专家怎么说

01

互联网信贷纠纷三大争议焦点

据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街法庭庭长杨成龙法官介绍,司法实践当中此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三大方面:

一是贷款合同是否是本人签署,是否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是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与实际履行的情况是否一致;

三是实际利率标准是否超过法定上限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收取保证金、手续费等方式变相收取利息的问题。

此外,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也是一大争议焦点。

北京金融法院审二庭法官李默菡在访谈中表示,互联网信贷的最大优势在于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了数字化,从而使金融机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对借款人的风险评估成本得到有效降低。但与此同时,也衍生出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问题。

“互联网金融涉及到个人信息,都是敏感信息范围,例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一旦被坏人获取,最严重的后果是导致个人金融账户不再安全,不法分子可以据此进行精准诈骗。”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朱巍在访谈中提醒金融消费者,要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警惕性,不要点击陌生链接,避免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被盗。

02

申请贷款先看平台资质

申请互联网信贷时应该注意什么?在李默菡法官看来,最首要的是识别贷款平台的合法性。

李默菡表示,在互联网信贷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可能会在营销、获取贷款客户、联合贷款、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多方面与其他机构合作。这些合作机构可能是其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能是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贷款催收公司等非金融机构,这就潜藏了一些风险。

例如,一些所谓“零利息”的互联网贷款产品,实际的管理费、信息费等远超利息。有的宣称拿身份证就能办理的平台,实际是在骗取个人信息。

朱巍表示,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从事信用贷款业务必须获得金融许可,并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还要履行ICP备案等相关手续。实践中,很多网络平台本身不具备相关资质,但他们以信息中介的方式,实际从事信用贷款业务。这种实质信用贷款业务如果得不到规范,极易导致虚假宣传、暴力催收、高额利息、电信诈骗、网络骚扰等情况出现,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要注意,不要只看宣传。

首先,要看贷款平台是否有金融资质,是不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备案。

其次,看贷款平台的营业范围。信用贷款大都是属地经营,营业范围为全国的网贷产品一般存在巨大隐患。

再次,还要看贷款利率。过低的利率是不符合商业逻辑的,很可能存在管理费、中介费等不透明费用。

此外,要坚持正确的消费观,尽量不要超前消费。

03

遭遇纠纷注意留存证据

杨成龙法官表示,发生互联网信贷纠纷时要注意保存证据。通常来说,重要的证据有贷款合同、放款记录、还款记录以及与平台客服或贷款机构工作人员沟通过程的微信、邮件等记录,证明发生争议或遇到问题时双方的沟通情况。

“因互联网信贷均在互联网平台办理,证据通常留存于线上平台、网站等,而借款人事后想要调取这些平台证据往往存在困难。建议借款人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提高留存证据的意识,及时通过截屏、录屏、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好证据。”

记者/聂国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揭秘!只需一张身份证便可申请信用贷款50万?

近期看见很多关于一张身份证10分钟便可申请50个的夸张贷款广告,在行业多年的我今天就给大家盘一盘这个事情。

再聊之前我们要先清楚个人信用贷款是什么。

信用贷款‬可以简单理解为银行按照借款人的信用发放贷款,在贷款时不用提交任何担保,这种贷款需要借款人拥有良好的征信,而且银行会考察借款人的经济水平,工作性质等,满足了银行贷款条件后才能办理的‬无抵押‬贷款。

大家看见的一张身份证办理20万50万的贷款广告和贷款短信,基本上都是网贷产品。重要的是网贷产品也是要你名下有能查询到的资产作为佐证才能办理大额度。

之前也给大家讲过,银行以及消费金融机构等办理信用贷款的进件条件是必须满足名下拥有:房产(全款房、按揭房)、车产(按揭车、全款车)、社保打卡工资、公积金、商业保险、营业执照、大额度信用卡‬这一类‬资产‬。

还有一类情况便是地方农村的扶持性农户贷款,这类贷款没有资产做为佐证也是可以办理的,但是额度基本上集中在3—10万之间。

站在贷款多年从业者的角度告诉大家,市面上根本就是没有仅凭一张身份证便可办理30万50万的贷款产品,也希望大家不要被广告宣传所欺骗,最终贷款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征信还被弄差了。

这里是阿锋,坐标成都

有身份证就能贷?谨防落入“套路贷”陷阱

案件简介

2020年1月,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站“XX融资网”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网站内自行设计制作发布有“不查征信秒批贷款有身份证就能贷”的宣传内容,涉嫌含有虚假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是一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中介服务。该公司以无须征信即可办理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为幌子,收集用户信息后,向征信不佳的借款人推销非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产品。在其运营的网站“XX融资网”上,包括“平安易贷”、“任性贷”等贷款产品均需查询征信记录才能贷款,与其宣传的“不查征信秒批贷款有身份证就能贷”事实情况不符。构成虚假广告,办案部门对其做出了罚款6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温馨提示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与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广告监管工作的意见》(沪市监规范〔2020〕12号)规定,业务合作方等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与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在被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合作。接受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委托的业务合作方应当依法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不得以自身名义宣传推广相关金融业务活动。

广大消费者在申请贷款时,应当关注出借方的金融业务资质和贷款条件,不要轻信网贷平台做出的“无抵押”、“不查征信”、“有银行卡即可贷款”、“有身份证即可贷款”等承诺,从正规金融机构处申请贷款,不要到无金融业务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处贷款,防止落入“套路贷”陷阱。交易过程中注意留存单据和相关证据,如遇不法行为,请拨打12315、12345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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