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没到手,却被不停催还贷款,民警提醒:切勿以自己名义替他人申请车贷
近日,湖南多地警方公布了一些典型诈骗案例,其中一例网络投资诈骗牵出的另外两个诈骗团伙的案例格外引人关注。
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张某某等4人为“云印国际”投资平台提供“洗钱”服务,在获得该平台信任后,截住流入银行卡的资金为己用,以此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有网友调侃:“看来给诈骗团伙的反电诈教育还没做到位。”
车没到手还要还车贷
本报娄底讯11月23日晚,娄底新化县公安局荣华派出所抓获车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陆某明,侦破案件8起。
近期,荣华派出所接到民众报警,称其被骗申请贷款买车,车没到手,却被不停催还贷款。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经循线追查,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明。经查,陆某明自今年8月份以来,在荣华、白溪等地,欺骗不懂贷款知识的群众,说可以不用花钱,到银行贷款后也不用偿还,并许以几千元不等的好处,先后诱骗8名受害人通过“零首付”贷款的方式购车,再将车辆卖给抵押公司,陆某明从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目前,陆某明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在贷款买车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切勿以自己名义替他人(非直系亲属)申请车贷,同时,注意保管好身份证件,防止个人重要信息外泄。
记者陈诗娴实习生邓宁龙
骗了诈骗平台的赃款被刑拘
本报永州讯近日,永州宁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两个电信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涉案手机12台、车辆3台、银行卡40余张。
今年10月15日,永州市民刘女士到刑侦大队报警称,其在朋友的介绍下,在一款名为“掌上摆摊”的A上进行投资,陆续投进26万元后发现本钱无法提现,同时被A平台拉黑。在接到刘女士报警后不久,11月10日,刑侦大队又接到何女士报警称,其在一位陌生网友的指导操作下,在一款名叫“云印国际”的A平台充值58万元进行投资后,不仅无法提现,且被该网友拉黑无法联系。
接到报警后,宁远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过细致梳理、缜密研判,最终确定了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立即组织警力赶赴广东、福建实施抓捕,于近日将8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张某某等4人为“云印国际”A平台提供“洗钱”服务,在获得该平台信任后,截住流入银行卡的资金为己用,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李某某、丁某某等4人则通过为诈骗嫌疑人提供银行卡参与“洗钱”。
目前,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朋友”带着你投资,收益高的投资、无风险投资、自称是平台后台管理员带着你投资等,其实都是诈骗,大家一定注意防范,谨防受骗。
记者陈诗娴实习生邓宁龙
冒充业主“卖掉”40余套安置房
本报常德讯11月20日,常德武陵公安分局芷兰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假冒业主出售安置房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熊某娟(女,37岁,桃源县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6月10日,犯罪嫌疑人熊某娟假冒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某安置小区一安置房的业主,以低价售卖安置房为由诈骗受害人赵某霞数十万元。经查,该套房屋系周某所有,熊某娟与周某签订五年的租赁合同(房租年付),声称准备开设民宿,以此降低周某警惕,随后告知赵某霞该房屋为自己所有,并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受害人赵某霞。为达到隐瞒犯罪行为、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熊某娟还告知赵某霞安置房不能办证、不得向外人说明房子买卖的情况。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熊某娟对自己假冒业主出售安置房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随着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发现熊某娟以相同手法在常德市城区多处安置房小区实施诈骗,涉及房屋40余套,受害人达40余人,涉及地点有:高泗安置小区、白马嘉苑安置小区、白马湖安置小区、竹根潭安置小区、东风三组安置小区、南坪花苑安置小区、南坪安置小区等。
本报记者陈诗娴实习生邓宁龙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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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光明法院“穿透式执行”化解困局
南都讯记者覃仕林通讯员赵武曾剑星近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一宗运用“穿透式执行”理念,帮助胜诉当事人追回损失的案件。据了解,该案为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涉案金额为货款13280元,被执行人付清所拖欠货款后,已足额缴纳罚款20000元。
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开展贯穿式调查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某电子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王某某需在规定期限内偿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某电子科技公司货款13280元,但王某某此后一直以种种借口推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情况,同时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证,未能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决定拓展查询手段,对被执行人进行穿透式调查。
南都记者了解到,“穿透式执行”的目的在于突破传统的执行理念和方式,切实解决当下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难”的问题。“穿透式执行”不局限于传统的执行手段与执行思路,采用更为多样、专业、高效和直击核心的方式,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主动履行和被动执行到位率。
被执行人企图隐匿财产逃避执行,查明后终被罚两万元
光明法院调查发现,王某某一直通过使用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做生意。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处于冻结状态的王某某银行账户却分文未进。通过全面细致的核查,执行法官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原来被执行人王某某故意隐瞒,试图隐匿财产逃避执行,一直使用其母亲名下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账号进行消费、转移、隐匿财产,致使该案执行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为保障人民法院正确裁判得到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尊严,针对被执行人王某某涉嫌转移、隐匿财产,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账户交易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光明法院执行法官于2022年9月22日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调查,扣押被执行人手机,在询问被执行人的同时对扣押手机的微信转账记录和身份信息进行调查。
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王某某一直在使用其母亲开户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账号进行消费、转移、隐匿财产。被执行人王某某对上述证据供认不讳,承认隐匿财产的事实并表示真诚悔过、认错认罚,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且出具了悔过书。目前被执行人已足额缴纳罚款20000元,并将所拖欠的货款付清。
该案中,光明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的号召运用“穿透式执行”理念开展执行,以解决执行困局、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基本出发点,切实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老赖”逃避债务耍花招,法眼看穿算盘终落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的人不想着早日清偿债务,却用尽心机耍花招,如意算盘会得逞吗?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法院)受理了数起原告不同、被告相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对借贷事实无异议,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一应俱全,却有案外人举报案件存在虚假诉讼嫌疑。
欠下巨额债务假意民事应诉2015年,案外人栾某与被告马某打高尔夫认识后成为朋友,栾某应马某要求多次向马某提供资金支持,用于经营、收购公司等,累计欠款上亿元。因欠款未能及时归还,栾某于2019年3月向某区法院递交起诉材料,马某应诉称希望与栾某调解,但诉调过程中经法院传唤始终未到庭。该案于2019年4月正式立案。
然而实际上,马某一方面假意与栾某调解拖延时间,另一方面积极与金某联系,截取其曾向P2P公司贷款的银行流水,准备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金某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案涉借款本金6,500万元,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瞒天过海终难逃法眼栾某发现该案诉讼提起后,即向上海闵行法院举报:金某出借给马某的6,500万元钱款实际来源为叶某,而叶某系马某的外甥,经营P2P公司,马某收购某市场公司时,叶某曾借款给马某,后马某用银行贷款将资金归还叶某。
本案诉讼截取了当时的一段银行流水,为虚假民事诉讼,其目的就是通过在先保全方式逃避债务,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2018年1月29日,14时50分45秒,叶某向金某汇款3,000万元;14时51分36秒,金某向马某汇款3,000万元;15时36分31秒,叶某向金某汇款3,000万元;15时50分26秒,金某向马某汇款3,000万元;15时50分26秒,叶某向金某汇款500万元;15时51分57秒,金某向马某汇款500万元。
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案件当事人、举报人的意见,对相关当事人之间身份关系、资金走向、关联案件进行查证,得出以下结论:原、被告存在密切的资金往来,涉案金额巨大,原告未按合议庭要求到庭对案件详情进行陈述,与常理不符;原告具体身份、工作及收入情况,与被告之间关系均存疑,请求司法保护的诉讼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不符;原告始终不愿提供明确的资金来源信息,并拖延或拒绝提供涉案账户相关时间段内的流水明细;举报人反映结合工商信息资料显示、原、被告及关联公司关系密切等信息,举报内容可信度较高。
遂以本案有犯罪嫌疑,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审维持。上述案件裁定生效后,上海闵行法院及时将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最终法院刑事判决马某和金某构成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和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