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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公积金贷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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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更实惠!邯郸推出公积金买房“组合贷”

邯郸市民苑女士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提出首份买房组合贷款申请。记者乔宾娟摄

河北新闻网11月7日讯(记者乔宾娟通讯员任加佳)“太好了!光利息就能省十几万元!”今天,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邯山支行合作推出个人住房组合贷,当天申请了组合贷款业务的苑女士开心地告诉记者。

苑女士购房交了首付后,还有55万元缺口。“我工作时间短,公积金只能贷30万元,选择商业贷款利息特别高!这次走了组合贷款,直接贷了55万元,利息比完全商业贷款节省了十几万元。”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邯山支行就推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作事宜正式签约。记者乔宾娟摄

组合贷款是指职工购买自住房时,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充而形成的一种贷款模式。据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组合贷款集合了商业贷款可贷款额度高和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两种优势,既可满足贷款额度需求,又可降低后期利息支出。“邯郸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最高限额60万元,没开办组合贷款前,职工申办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达不到购房所需资金时,或增加首付,或选择利率较高的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额度满足不了购房需求时,可以商业贷款作为补充,大幅降低利息支出。"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负责人高红算了一笔账:以商业贷款60万元、基准利率4.9%、贷款期限30年条件来计算,等额本息每月需还款3184.4元,利息总额546369.7元;如果用组合贷款,职工40万元公积金贷款、20万元选择商贷,按目前公积金3.25%利率计算,等额本息每月还款2802.3元,利息总额408820.3元。同等条件,购房者可减少近14万元利息支出。

邯郸推出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邯郸推出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乔宾娟通讯员任加佳)“太好了!光利息就能省十几万元!”11月7日,申请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的邯郸市民苑女士开心地说。当日,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邯山支行合作推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苑女士购房交了首付后,还有55万元缺口,因工作时间短,公积金只能贷30万元,这次用了组合贷款,直接贷了55万元,利息比商业贷款可节省十几万元。

组合贷款是指职工购买自住房时,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充而形成的一种贷款模式。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负责人高红介绍,组合贷款集合了商业贷款可贷款额度高和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两种优势,没开办组合贷款时,职工申办公积金贷款,如可贷额度达不到购房所需资金,或增加首付,或选择利率较高的商业贷款。有了组合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额度满足不了购房需求时,可用商业贷款补充,大幅降低利息支出。“以商业贷款60万元、基准利率4.9%、贷款期限30年条件计算,等额本息每月需还款3184.4元,利息总额约54.6万元;如果用组合贷款,40万元公积金贷款、20万元商贷,按公积金3.25%利率计算,等额本息每月还款2802.3元,利息总额约40.9万元,减少近14万元利息支出。”高红说。

最新通知!河北4市公积金贷款有调整!缴存基数、额度核定……

近日,石家庄、邯郸、邢台、唐山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印发通知,公积金贷款将迎这些调整↓↓↓

●石家庄

公积金比例的调整对于工资扣减以及住房贷款会直接相关,2019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8476元,最低3695元。与2019年1月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通知》相比,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值上调了1681元,最低值上调了336元。

另外,繳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缴存单位应于缴纳2019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邯郸

2019年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5675元。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及磁县、武安市职工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1590元;永年区、肥乡区、成安县、临漳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职工最低缴存基数为1480元;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职工最低缴存基数为1380元。

●邢台

缴存基数不得超过邢台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6060元,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后的缴存基数自2019年7月起执行,本缴存年度内(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保持不变。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核定2019年度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就核定2019年度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确定

(一)缴存基数计算。2019年度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8年1至12月份工资总额除以12。

(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三)工资总额组成。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即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四)缴存基数上下限。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6060元,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五)缴存基数整取到10元(10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核定方式

单位填报2019年度《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申请表》和《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明细表》,管理部审核后,录入中心系统。核定后的缴存基数自2019年7月起执行,本缴存年度内(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保持不变。

三、核定范围

2019年1月已经核定缴存基数单位和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开户单位,本次不再核定。其它正常缴存单位,不论2018年度职工工资是否变动,都要办理2019年度缴存基数核定手续。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3日

●唐山

日前,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贷款额度核定方式的通知》,通知要求,唐山市自2019年6月26日起执行新的贷款额度核定方式。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贷款额度核定方式的通知

根据唐山市目前房地产形势,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调整贷款额度核定方式,具体如下:

一、贷款额度核定方式

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10倍。借款人(及配偶)3年内未提取过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增加20%。

二、还款能力核定

月收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还款能力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的60%。

三、贷款最高额度

单、双职工最高贷款限额均为60万元。

四、新的贷款额度核定方式于2019年6月26日起执行。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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