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名下各有一套公积金贷款购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日前,黄女士咨询:自己和丈夫名下各有一套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近期准备提取公积金,想知道夫妻二人是否都可以依据名下房产的贷款额度申请提取公积金。
11月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黄女士进行了政策解答: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是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专用性和保障性等特点,其所有权虽归缴存职工个人所有,但其财产处分权受到一定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提取条件,对每一种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有提取时限和提取额度的相关规定。
公积金贷款职工在享受低息优惠政策的同时,实际上占用了其他缴存人的公积金。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让更多的职工有机会享受贷款优惠政策,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国家及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个贷职工(含参贷人、配偶)未还清其贷款前,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为进一步规范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保障职工家庭基本住房消费,《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公积金发[2020]120号)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发生租购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可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文件规定的是职工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发生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可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不是各自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政策的制定确保了职工家庭每年均可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还款额超过夫妻一方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一方可提取剩余额度,同时也可选择通过提前还贷的方式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从而体现了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的制度本意。
日常生活中,如你也遇到了问题需要投诉、咨询,请向阳光重庆反映,我们将及时转至相关部门调查办理!
公积金热问⑫|配偶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可办理离职提取吗?
红网时刻8月16日讯(记者康希)单位解散或破产后单位公积金应当如何处理?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办理离职提取吗……8月,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市民关注的月度热点问题作了解答。
问:单位解散或破产后单位公积金应当如何处理?
答: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以下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省直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单位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或单位已清算完毕;
单位暂存款账户余额为零;
职工个人账户去向明确且单位账户内无人员。
问: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如何领取房屋产权证?
答:借款人结清贷款后,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中心营业网点柜台或“公积金智能机”线上、线下凭身份证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
借款人在“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预约后,携带身份证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凭预约信息到智慧信贷大厅5号柜台领取房屋权证及抵押权注销资料。
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房屋权证及抵押权注销资料至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长沙县、望城、浏阳、宁乡的房产需至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注意】:
①借款人抵押房产有多人共有的,须产权所有人共同来领取相关权证。
②借款人如委托配偶办理的,配偶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来办理;委托他人来办理的,受托人须持委托人授权的《委托公证书》代办。
问:办理了省直公积金中心约定提取业务,现银行按揭贷款已结清,约定提取业务是否会自动取消?
答:会。
职工的住房贷款已结清且提取时点前12个月内无还款记录,约定提取协议自动终止。
问:变更还款方式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答: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内,允许变更还款方式一次,即: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可以相互变更。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变更按贷款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办理变更还款方式需满足以下条件: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借款人已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
借款人无逾期欠款,且逾期还款历史累计次数未超过6(含)次;
还款方式变更后的月还款额未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每月1-20日的工作日办理。
问: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办理离职提取吗?
答:不可以。
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方买房,配偶也可提取公积金
去年1月,北京公积金实行新政,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以及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不用再通过单位经办员,也不用跑柜台,自己动动鼠标就能在网上办结,并且一两个工作日就能到账。
这项便民举措极大的方便了公积金缴存职工们,也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肯定。
不过,当时因为系统受限,还有几项大家常见的情况暂时还不能网上提取。一是配偶一方为购房人,另一方如果提取公积金还只能去柜台办;二是按季度提取公积金等约定提取业务还不能网上办结。
今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进一步优化公积金的提取业务,方便百姓。从今天起,一方为购房人,配偶如果提取公积金,也能自己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办结!而且约定提取业务也能自己在网上办啦!
1.
我们现实当中,很多家庭都是夫妻只有一方是购房人,但另一方也需要以这个购房来提取公积金,这是公积金提取中的一项比较高频的情况
根据今天发布的新规,职工如已办理购房、租房或大修翻建自建住房提取业务,该提取事项为生效状态且有剩余提取额度,其配偶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另一方都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将自己的公积金提取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外地结婚证等情况还没有联网,所以如果婚姻状况可以通过北京的民政核验通过(在北京办结婚证的),或者已经在中心公积金系统绑定婚姻关系,配偶提取可网上办结。
婚姻状况无法核验的,配偶可持本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及结婚证到任意公积金管理部或银行代办网点办理。
例如:
张先生买了北京A小区的住宅,房价款200万,截至目前已提取金额30万,剩余提取额度为170万,其配偶王女士也想使用此套房产办理提取手续。双方在北京办理的婚姻登记,则王女士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中的“共享配偶提取”,按步骤操作即可。无需再到柜台办理。
而如果双方是在外地办理的婚姻登记,那么王女士想使用此套房产办理提取手续,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到柜台办理提取手续。
2.
约定提取是指办理了这项业务后,公积金的余额会按约定的时间(每季度、每半年、每年),自动转入到个人账户中,这也是很多人选择的提取方式。
按照这次的新规,无论是之前有没有提取过公积金,都可以自己本人在网上申请和办理约定提取。
如果您是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并要办理约定提取的,可以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选择相应提取事项并将提取信息填写完毕后,在“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选择约定提取日及周期。
如果您是之前就办理过公积金提取,而且这次提取还是有效的并还有提取的额度,可以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约定提取管理”办理即可。
审核通过后,将来会根据选择的约定提取周期将公积金转到个人的账户中。
约定提取除了提取日期可以由自己选择(无房租房提取的约定周期固定为三个月)外,提取到哪张银行卡也可以自己选择,提取的账户是本人的公积金用卡账户,可以在10家合作银行中任意选择,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卡。
另外,刚才说的夫妻一方是购房人,另一方也可以网上办理提取,那么另一方能在网上办理约定提取吗?
是可以的,在办理完共享配偶提取手续后,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后,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选择已审核通过的提取事项后,点击“约定提取管理”办理即可。
3.
还有一种情况也比较常见,就是非京籍人员,因为离职去外地等原因,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了,以往他们还要回到北京去柜台办理公积金销户,取出公积金的余额。
而今后这样的情况也可以在网上办理,不用跑一趟了。
按照新政,对于非京籍人员,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半年以上、而且没有在外地继续缴存的,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办结销户提取。
可以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选择“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审核通过后账户余额转入本人的公积金用卡账户,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步注销。
而职工如果有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外地的公积金中心,但在北京公积金中心开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且当前仍为缴存状态,可以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申请,将异地公积金账户转入北京公积金中心。
此外,这次对租房提取,提出要在北京地区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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