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奔驰想贷款却签了“融资租赁”?消费者称被误导,4S店否认
还款37期,而最后一期需还款17万余元。本文图片受访者提供
近日,江苏苏州的杨女士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称,她2020年4月本想在4S店通过奔驰金融服务贷款购买奔驰汽车,两年半后查看还款计划时才发现,当时是和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奔驰租赁)签的“融资租赁”合同,而销售人员并没有向她说明。
根据相关合同,杨女士在4S店购车的同时,将车卖给了奔驰租赁“融资”,奔驰租赁向4S店支付除首付款以外的购车款,并将车又租给杨女士使用。杨女士需要每月支付租金,36个月后,要么支付尾款回购,要么归还车辆。若回购,杨女士的付款总额将比全款买车多3万余元。
杨女士称,她当时受到4S店销售人员的误导,一直以为办的是普通的贷款,没仔细看合同。且当时是线上签合同,销售人员并没有向她讲解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而车辆一直登记在她名下,行驶证上是她的名字,购车发票也在她手上,她无法意识到自己一直以来是在租赁车辆。
对此,涉事4S店苏州仁星汽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关系经理称,确认购车时杨女士签署的就是租赁合同,根据当时签署的“调研服务文件”可知,杨女士对购车情况完全知情且无不同意意见。
杨女士提供的电子版租赁协议。
消费者投诉:
杨女士介绍,2020年4月,由于接送孩子需要,她打算买一辆车。经对比考虑后,在苏州仁星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4S店”)看中了一款奔驰C260L汽车,裸车价286800元。
杨女士称,她本来计划全款买车,4S店销售人员向她推荐了“奔驰金融服务”,称没有利息,只要5000多元的手续费,分36期,每月还款约五六千元。而她同意贷款后,销售又给她推荐了另一种方案。
杨女士说,销售介绍,该方案分36期每月只需还2000多元,最后再一次性还一笔,“总价是一样的”。她当时一直以为说的是贷款,而对方没有说明该方案其实是“融资租赁”,“我没想到买车除了全款和贷款,还有这种模式。”
杨女士说,在办理时,销售发送给她一个链接以进行申请,短信验证上写的是“奔驰金融”,并没有“租赁”字样。打开文件后对方让她在最后签字,她就签字了,“因为之前买过车,没出过什么问题,就没仔细看”。
在购车两年半后,今年9月,杨女士通过奔驰金融服务公众号查看还款计划。她称,她计算后发现数额不对,该车实际销售价格为286800元,而她还完36期后,加上尾款和当初的首付款,付款总额是32万余元。
杨女士称,她致电奔驰金融服务的贷款客服,对方表示没有查到她的贷款合同,建议她联系奔驰租赁客服询问,最后她通过奔驰租赁客服查到了合同。她称,这时她才意识到当初签的是“租赁合同”,当时是在线签字,销售人员并没有为她讲解相关条款,而签合同后她也一直没有再仔细查看。
这份合同抬头为《融资租赁与保证合同》,甲方为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乙方为杨女士,保证人为空白。在“融资租赁”一项,合同约定,乙方将从卖方购买的车辆卖给甲方,并在销售后向甲方租赁车辆;甲方向卖方划转约定的购买价款即视为甲方对乙方已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乙方将在获得车辆所有权的同时将车辆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获得车辆所有权的同时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
根据该合同,杨女士在从奔驰4S店买车的同时,将车卖给奔驰租赁“融资”,奔驰租赁向4S店支付除首付款以外的购车款,杨女士则再从奔驰租赁租用这辆车,并付租金。
车的销售价格是28.6万余元,杨女士当时已向4S店付了5.7万余元首付,因此向奔驰租赁的融资总额为22.9万余元,而融资费用为3.9万余元。合同规定了租金的付款方式,即预定租期36期,每期租金2666.71元。根据合同,租赁到期时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付17.3万余元后回购车辆,另一种是返还车辆。如果回购,杨女士的付款总额将比全款买车多付3万余元,等于上述融资费用。
合同还规定,租金年行驶里程限额为2万公里/每年;自所有权转让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车辆应始终是甲方的财产,而无论车辆的登记是否变更,乙方对车辆不拥有所有权;甲方有权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收到卖方向乙方出具的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其他甲方要求的文件或付款凭证(如适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购买价款。
杨女士称,近日她去4S店讨要说法时,销售主管才向她详细讲解了该融资租赁合同。而车辆一直登记在她名下,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也是她的信息,购车发票在她的手上,她此前也未被提醒有每年里程限额,她根本无法意识到自己实际是在“租用车辆”。
杨女士说,她要求调取当时签合同时的监控,但被告知无法调取,“销售主管说会对这件事进行调查”。
公司回应:
针对上述情况,9月19日,澎湃新闻致电涉事4S店苏州仁星汽服务有限公司,该店客户关系经理称,对此事奔驰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杨女士进行了沟通,公司内部也做了相关资料的提取,针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全方位的复盘。该经理称,他们确认当时杨女士签署的就是租赁合同,根据杨女士当时签署的“调研服务文件”,杨女士对购车情况完全知情且无不同意意见,且签署过程及后续服务都是明码标价,过程透明。
9月23日,该客户关系经理解释,“调研服务文件”是在购车后向客户做的问卷调查,其中有一项为“销售人员是否向您解释购车相关条款”,杨女士在该问卷后签了名,表示认可其中内容,“对于购车条款是知情的。”
不过,杨女士称,当时办理资料多,她不记得上述“调研服务文件”。
上述经理还表示,在线上办理融资租赁手续的时候,还需要发送短信验证、人脸识别等,其中都有提醒是租赁服务。
但对于为何杨女士提供的短信截图显示抬头为“奔驰金融”,而非“奔驰租赁”?“奔驰金融”和“奔驰租赁”是什么关系?该客户经理核实后表示自己作为4S店人员没有权限回答该问题。
9月20日,杨女士说,在澎湃新闻介入后,4S店联系她,称愿意补偿3次汽车保养,但她没有同意,“他们没有针对贷款变租赁有任何说明,3次保养也抵不了我多支付的钱。”
9月21日,上述经理表示目前已经邀约杨女士到店,会做进一步沟通。杨女士称,周日过去协商,“我希望电话或者微信沟通,因为过去一趟4S店比较远,家里也有孩子要照顾,但对方要求到店协商。”
针对上述情况,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分析称,双方签订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而非普通租赁合同,普通租赁合同中一般不会有转移所有权的相关约定,但杨女士签订的合同中已规定,杨女士在获得车辆所有权的同时将车辆所有权转让给奔驰租赁公司,所以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车主杨女士确实对车辆不享有所有权。
对于杨女士所称购车时销售未曾向她介绍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邢鑫表示,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销售未对该金融方案充分解释,导致产生不合理的损失,则杨女士可以主张对方存在一定过错,应提供适当补偿。
栏目主编:张武文字编辑:宋慧题图来源:上观题图图片编辑:徐佳敏
来源:作者:澎湃新闻
大连:“金普10条”疫情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月5日,大连金普新区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帮助和支持新区中小企业在遭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后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各功能区管委会,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帮助和支持新区中小企业在遭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后健康发展,结合新区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扶持对象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在新区域内注册的中小企业(符合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政策支持1.搭建线上平台,精准、高效对接企业与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通过金普新区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在线上做好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业务对接,将金融机构产品、企业需求和联系方式在线上予以公告。按照企业申请,配合金融机构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责任单位:金普新区金融科技服务平台;网址:)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大连金州海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政府出资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贷款基准利率支持。重点领域中小企业,特别是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中小企业可以按照基准利率下浮1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上限不超过200万元,关联企业贷款额度上限不超过500万元,首批提供贷款额度为5000万元。(责任单位:大连金州海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融资增信,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充分发挥大连金普新区恒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政府性担保公司作用,支持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在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并满足担保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不高于银行贷款总额的50%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500万元,按照1%收取担保年费率。(责任单位:大连金普新区恒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降低科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行融资的,按照2020年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40%给予企业贴息支持,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新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5.强化银政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与大连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在满足大连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充分发挥政府出资设立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融资担保等政策性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金融机构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大连金普新区恒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连农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6.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本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厂房的中小企业(履约正常,目前处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且未被起诉),减免2020年年内6个月房租。对于拟新承租本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厂房的中小企业,且承租期限1年以上的,予以减免2020年年内6个月房租(续租不重复享受政策)。鼓励社会物业单位为中小企业减负,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政府补贴或奖励支持。(责任单位: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7.建立企业复工供应链对接机制。针对区域内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原材料供给短缺问题,通过金普新区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建立域内协调对接及信息发布机制,做到生产资料和产业链条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新区供应链协会、外企协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平台作用,加强本地企业间产品采购、配套对接合作,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责任单位: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金普新区金融科技服务平台)
8.延长交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责任单位:开发区税务局、金州区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局)
9.社保业务适当延期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社保业务可适当延期办理:账户转移录入业务、采暖费征缴业务、异地认证信息采集及识别、档案收取、基金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核准、工伤待遇核准、采暖费核准、滞纳金缓交稽核、开具无违规证明业务、工龄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等。(责任单位: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
10.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孵化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新区科学技术局)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
业绩大跌,债务压顶,大连天宝12年上市路临近终点
2008年上市的农副食品加工企业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股票简称“*ST天宝”),在2020年6月迎来“多事之夏”。因连续2年亏损,且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股票6月2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至此,大连天宝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面值1元,距离“面值退市”几乎只是程序上的时间问题。
目前,等待大连天宝的不仅仅是深交所的“终止上市决定”,更有巨额债务逾期、违规担保、银行账户冻结、证监会立案调查等诸多严重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内控混乱正是大连天宝经营不善的主因之一。而一手建立大连天宝并让其走向资本市场的前董事长黄作庆,恰是内控混乱的始作俑者,他参与的违规担保、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也让这家企业风光不再、岌岌可危。
业绩与股价近2年双双暴跌
官网资料显示,大连天宝成立于1997年,主要业务为水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和冰淇淋制造,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在美国和日本设有子公司,曾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
2008年2月,大连天宝以证券简称“天宝股份”登陆中小板。上市第一年,大连天宝实现营业收入6.36亿元,同比增长47.41%;净利润为6761.34万元,同比增长41.76%。一直到2011年,该公司业绩稳定增长。2012年,其营收达到历史峰值17.73亿元,但同时首度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此后数年,大连天宝陷入增长乏力的境地。
而2018年成了大连天宝的命运转折点,业绩急转直下,当年营收10.39亿元,同比大减三成;亏损高达1.65亿元,同比下滑223.49%。这也是其上市10年以来首个年度出现亏损。
在2018年年报中,大连天宝列出了一串业绩变动的原因——国内外经济贸易不稳定因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等,并首度提及“债务逾期增加计提罚息”。当时,其逾期债务为向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申请的用于华家新建物流库(冷库)项目和新建大豆植物蛋白冰淇淋加工项目的贷款11亿元,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发生的逾期本息4.42亿余元、未能按时兑付的公司债券“17天宝01”本息5.35亿元。
2019年,大连天宝的业绩更是断崖式下滑。全年实现营收3.49亿元,同比下降66.43%;实现净利润-19.05亿元,同比下降1053.04%。水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两项主营业务的营收同比下降73.28%、90.15%。
针对2019年业绩下滑,大连天宝解释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借款利息、诉讼、罚息增加,国内外形势复杂、贸易摩擦加剧等导致波及订单稳定性,债务逾期增加、流动性资金持续紧张等连锁效应使主营业务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与此同时,使用巨额贷款建设的冰淇淋项目却未能产生收益。2019年年报称,受资金流动性持续紧张影响,华家新建冰淇淋加工项目尚未投产。在产能产量减少的情况下,大连天宝2018年、2019年的冰淇淋制造业务营收分别同比下滑89.21%、77.77%。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业绩持续巨亏的2年多时间里,大连天宝的股价已从2018年最高点9.12元/股下降至2020年6月2日的0.52元/股,暴跌94.3%。而因2020年4月30日到6月2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1元,6月3日起,大连天宝股票已被停牌,深交所将在停牌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巨额债务难以化解
除核心业务发展不顺之外,高额负债也是大连天宝身上的一座大山。2019年,大连天宝流动负债已高于流动资产,达到24.9亿元,负债合计27.05亿元;年末资产负债率达到80%,尚存4项借贷纠纷诉讼。
事实上,面对上述债款,大连天宝也在通过与债权方积极协商,加快回收应收账款、资产处置等措施全力筹措偿债资金等方式试图解困。而2020年5月14日晚,大连天宝披露,大连市金州丰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大连天宝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大连天宝称,如法院受理,自身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
对于重整一事,深交所曾在关注函中要求大连天宝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利用破产重整逃废债务的情形。5月18日,大连天宝在回复中对此予以否认,并称因控股股东尚存在其他未偿还债务,可能导致其不能妥善解决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的问题,“将直接导致公司无法顺利进入重整程序”。在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看来,今年宏观经济背景下,结合经营现状,大连天宝重整的机会相对渺茫,“即使重整,接盘侠也不会很多。”
对于重整能否解决大连天宝当下的高额负债,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告诉新京报记者,重整虽可减低债务负担,但一方面,个别债权人提出重整还需要得到多数债权人的同意,另一方面,重整后还需要可经营资产恢复正常业务。“如果重整希望渺茫,却又想要降低负债,就只有债权人同意减债了。”
董事长涉嫌虚开发票罪被捕
伴随债台高筑,大连天宝的内控混乱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继对2018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后,2019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连天宝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指出除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大量债务逾期,多个银行账号因诉讼事项被冻结外,该公司董事长黄作庆涉嫌虚开发票罪被捕,公司存在多笔违规借款、担保事项等情况,无法对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等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新京报记者发现,早在2017年,控股股东承运投资和实控人黄作庆曾以大连天宝名义违规向中安融金、重庆海尔小额贷款两家公司借款共计6000万元,但融资款项均未进入大连天宝银行账户。2018年,黄作庆又私用公章提供违规担4.5亿元,出借方中泰创展和碧天财富随后对此提起诉讼。
受上述违规操作暴露的公章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影响,2019年1月和5月,大连天宝先后收到大连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立案调查通知书》。2019年11月,大连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大连天宝信披违规,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黄作庆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在此期间,黄作庆及时任财务总监孙树玲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2019年7月29日,黄作庆被大连市公安局正式逮捕,孙树玲因无逮捕必要被取保候审。同年10月30日,孙树玲从大连天宝辞职。目前,上述案件尚无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020年4月,大连天宝发布公告称,法院已判决该公司对中安融金承担偿还责任,对碧天财富的债务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中泰创展的案件仍在审理。截至当时,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余额6113.78万元,占大连天宝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7%。
朱丹蓬认为,当下环境对上市公司的内控管理,有着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大连天宝的经历就体现出其内部管理相对混乱,在风险管控体系、授权管理体系等方面都十分缺失。”
沈萌指出,大连天宝的命运是自己造成的。“高管多次违规违法,说明其没有认真经营。不认真经营就容易动歪脑筋,能动歪脑筋就必然是内控制度不严。”在沈萌看来,想要长远发展,企业还是要做到认真经营,诚实守信。
如果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大连天宝将如何应对?未来又将如何减轻负债、缓解资金紧张情况、加强内控?针对上述问题,新京报记者先后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向大连天宝发送采访提纲,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回复。
新京报记者王思炀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编辑李严校对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