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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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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应如何登记

有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有某企业因贷款资金需求巨大,后由17个银行联合发放贷款,应如何登记。

首先应该搞清楚此种类型的业务属于何种贷款,在银行业中其为特殊的银团贷款类业务,因此需按照银团贷款的规则的处理。

一、什么是银团贷款

根据《银团贷款业务指引》规定,所谓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二、银团贷款成员的构成

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也可根据实际规模与需要在银团内部增设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等,并按照银团贷款合同履行相应职责。

1、牵头行:银团贷款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牵头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发起和筹组银团贷款,分销银团贷款份额;(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尽职调查,草拟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并向潜在的参加行推荐;(三)代表银团与借款人谈判确定银团贷款条件;(四)代表银团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起草银团贷款法律文本;(五)组织银团成员与借款人签订书面银团贷款合同;(六)银团贷款合同确定的其他职责。

2、代理行:银团代理行是指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确定的金额和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接受银团委托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进行银团贷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活动的银行。对担保结构比较复杂的银团贷款,可以指定担保代理行,由其负责落实银团贷款的各项担保及抵(质)押物登记、管理等工作。代理行经银团成员协商确定,可以由牵头行或者其他银行担任。银团代理行应当代表银团利益,借款人的附属机构或关联机构不得担任代理行。

3、参加行:参加行是指接受牵头行邀请,参加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承贷份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参加行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划拨资金至代理行指定的账户,参加银团会议,做好贷后管理,了解掌握借款人日常经营与信用状况的变化情况,及时向代理行通报借款人的异常情况。

三、实务处理

根据以上法规可以得知,银团贷款的登记申请人应为代理行,而非全体银行。而代理行可能是牵头行,也可能是单独的代理行。因此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此类业务时,应认真审查银团贷款合同或者《银团内部协议》(或称为《银团贷款银行间协议》等对于银团内各银行的身份来确定应该将抵押权登记给那个代理银行。

什么是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SiL)

什么是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银团贷款由两位或以上贷款人按相同的贷款条件、以不同的分工,共同向一位或以上借款人提供贷款,并签署同一贷款协议的贷款业务。通常会选定一家银行作为代理行代表银团成员负责管理贷款事宜。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银团贷款是国际银行业中一种重要的信贷模式。[1]

在一些发达国家,银团贷款的占比达到20%左右。近年来我国银团贷款市场也得到了较快发展,贷款余额从2005年底的2336亿元增加到2008年底的9566亿元。[1]

银团贷款的种类[2]

按银团贷款的组织方式不同,分为直接银团贷款和间接银团贷款。

1、直接银团贷款:由银团各成员行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收回和统一管理贷款。国际银团贷款以直接银团贷款方式为主。

2、间接银团贷款:由牵头行直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然后再由牵头行将参加贷款权(即贷款份额)分别转售给其他银行,全部的贷款管理、放款及收款由牵头行负责。

银团贷款的功能[2]

充分发挥金融整体功能,更好地为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和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促进企业集团壮大和规模经济的发展,分散和防范贷款风险。

银团贷款产品业务的特点

1.贷款金额大、期限长。可以满足借款人长期、大额的资金需求。一般用于交通、石化、电信、电力等行业新建项目贷款、大型设备租赁、企业并购融资等。

2.融资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少。借款人与安排行商定贷款条件后,由安排行负责银团的组建。在贷款的执行阶段,借款人无需面对所有的银团成员,相关的提款、还本付息等贷款管理工作由代理行完成。

3.银团贷款叙作形式多样。在同一银团贷款内,可根据借款人需要提供多种形式贷款,如定期贷款、周转贷款、备用信用证额度等。同时,还可根据借款人需要,选择人民币、美元、欧元、英镑等不同的货币或货币组合。

4.有利于借款人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银团成功的组建是基于各参与行对借款人财务和经营情况的充分认可,借款人可以借此业务机会扩大声誉。

银团贷款的适用范围[2]

符合《贷款通则》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银行认可的其他经济组织。

我国银团贷款的币种

银团贷款以人民币为主,也可包括美元、欧元、英磅等币种。根据借款人需要,在一个银团贷款内可以使用多种货币。

我国银团贷款的期限

短期3-5年,中期7-10年,长期10-20年。

我国银团贷款的利率

银团贷款的价格由贷款利息和费用两部分组成。

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的不同情况,按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政策、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和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我国银团贷款的相关费用

各项收费主要包括安排费、包销/承销费、代理费、承诺费等。

银团贷款适用客户

1.借款人有长期、大额资金的贷款需求。

2.借款人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其经营能力、资金实力、技术实力为大多数银行所认可。

银团贷款与联合贷款的区别[3]

项目银团贷款联合贷款

银行间关系结成统一体,通过牵头行和代理行与借款人联系各行相互独立,分别与借款人联系

贷款评审各银行以牵头行提供的信息备忘录为依据进行贷款决策各行分别收集资料,多次评审

贷款合同统一合同每家银行均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贷款条件(利率、期限、担保方式等)统一的条件每家银行均与借款人分别谈判,贷款条件可能不同

贷款发放通过代理行、按照约定的比例统一划款分别放款,派生存款分别留在各行

贷款管理由代理行负责各行分别管理自己的贷款部份

贷款本息回收代理行负责按合同收本收息,并按放款比例划到各行指定账户各行按照自己与借款人约定的还本付息计划,分别收本收息

我国银团贷款的申请条件

1.银团贷款借款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银团贷款借款人必须符合《贷款通则》及相关银行授信管理政策关于借款人的各项基本条件和要求;

3.借款人须经相关银行或其他认可的评级机构信用评级,并达到一定级别要求;

4.借款人是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大中型企业或项目公司,借款人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在行业中有竞争优势;

5.借款人在中银集团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6.参加他行组建的银团,安排行应为具备足够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银行或国外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银团贷款的提交材料

1.借款人以及其中外方股东、担保人有关资料;

2.借款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内联企业的合资或合作合同;

3.政府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概算等资料以及批准文件。工商、税务、环保、海关等部门关于项目的批件;

4.项目设备购买合同、建造合同、供销合同等;

5.银行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中国银行银团贷款的办理流程[3]

银团贷款办理流程

1.中国银行客户经理关注客户的融资需求;

2.收到客户贷款信息/融资招标书;

3.与客户商讨、草拟贷款条款清单、融资结构;

4.中国银行获得银团贷款牵头行/主承销行的正式委任;

5.中国银行确认贷款金额;

6.确定银团筹组时间表、组团策略及银团邀请名单;

7.准备贷款信息备忘录,拟定组团邀请函,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邀请;

8.参与行承诺认购金额;

9.确认各银团贷款参与行的最终贷款额度;

10.就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各方达成一致;

11.签约;

12.代理行工作。

国际金融公司的银团贷款业务[4]

国际金融公司通过自己的银团贷款(即B类贷款)计划,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向国际金融公司资助项目放贷的机会(此类项目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常不会考虑的项目)。

这些贷款是国际金融公司为调动发展中国家的其他私营部门融资所做的一部分重要工作,目的在于扩大国际金融公司在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通过这一机制,国际金融公司是正式贷款人,但金融机构完全分摊项目的商业信用风险。

国际金融公司B类贷款项目的参与者可享受国际金融公司作为多边发展机构所拥有的众多优势,包括在某国发生外汇危机时优先向该债权人提供外汇等优惠条件。条件适用时,还可免除这些参与银行的强制性国家风险准备金要求(如果这些银行直接向发展中国家的项目放贷,某些监管当局可能会对银行提出这类要求)。

相关知识点

银团贷款主要由安排行、牵头行、经理行、参加行、代理行、协调行等成员共同组成,各个成员按照合同约定或各自的放款比例履行职责、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银团成员行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安排行(牵头行);二是经理行;三是参加行。

1.安排行是指一家或一组接受客户委托筹组银团并安排贷款分销的银行,是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和安排者。通常安排行亦会包销整笔银团贷款。

2.牵头行是指包销银团贷款份额较大的银行,在经理团成员中居于最高位置。通常牵头行即是安排行。

3.经理行是指在金额较大、参加行众多的银团贷款中,由牵头行根据各家银行所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级别给予的地位,是银团组团阶段承担组团任务的银行。各经理行组成银团贷款的经理团,主要负责组织评审贷款项目和组团的可行性,与牵头行讨论贷款文件,直至贷款合同签署等工作。

4.参加行是指接受安排行邀请参加贷款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份额提供贷款的银行。与经理团成员的区别是:认购相对较少的贷款份额,不承担任何包销责任与其他实质性筹组工作。

5.代理行是指在贷款期内,由银团成员推选及借款人同意下选定其中一家银行作为代理行。在贷款协议签订后,代理行按照贷款协议内所列条款代表银团成员办事,负责提款、还本付息、贷后管理等贷款管理事宜,负责借款人和银团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并处理违约事件等。

6.协调行是指在牵头行中挑选出的照看整个银团贷款并承担某些银团筹组任务的银行。

7.顾问行是指在银团贷款中,面对许多银行的报价和贷款条件,为正确做出借款决策,借款人可以指定一家银行担任顾问行,向借款人提供有偿的财务咨询服务,以保证全部借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银协银团委员会积极参与制定银团贷款业务技术指南引领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标准是金融合作与协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银团委员会)在加强行业指导、推动银团贷款标准化建设等领域做了许多富有开创性的工作,已制定发布了《银团贷款合作公约》、《银团贷款合同示范文本(3.0)》、《银团贷款业务数据统计管理办法》、《银团贷款参与各方行为规范》、《人民币银团贷款代理行操作指南》等多个行业自律规范文件,对健全银团贷款市场标准化体系起到重要作用,增强了市场影响力。

伴随着银团贷款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互联网金融创新以及国际化进程,在更深层次提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成为我国银团贷款业务发展的大趋势和迫切需要。银团委员会敏锐抓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4年5月立项制定银团贷款业务技术指南这一契机,加强与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沟通交流,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参加了银团贷款业务技术指南相关研究与起草工作。在这期间,银团委员会认真履行沟通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其成员单位专业力量强、贴近市场、实践经验多等优势,凝聚各成员单位智慧,多次组织开展相关标准研讨及草案评议,主动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并及时反映行业述求,提出许多有益意见和建议,为标准制定提供了有力支持,得到中国银行业协会领导的高度肯定及成员单位广泛认同。

201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银团贷款业务技术指南》(JR/T0138-2016),该技术指南将银团委员会制定的银团贷款业务前端文件作为规范性附录,《银团贷款合同示范文本(3.0)》里的规范性用语等内容也得到采用。《银团贷款业务技术指南》作为金融行业推荐标准,全面搭建起银团贷款业务和IT对接的技术规范与实施环境,贯穿了贷款分销、发放、贷后的银团贷款流程化管理各主要环节,是由银团委员会共同参与研究制定的又一金融国家标准,填补了金融行业相关银团贷款技术标准的空白,有利于银团业务规范管理和信息共享。将在指导银团贷款业务实务操作、数据处理以及综合化信息平台构建与科技应用等方面发挥基础作用,意义重大。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委员会将密切关注《银团贷款业务技术指南》的市场推广情况,加快自身行业信息平台建设步伐,以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助推银团贷款业务创新发展,不断丰富与完善银团贷款标准体系,引导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来自:中国银行业协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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