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商银行在线零售贷款催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上海农商银行在线零售贷款催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确保数字化信贷平台(CROS)回迁后催收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推进在线零售贷款不良贷款清收,引入委外催收、司法催收机构对在线零售贷款逾期借款人进行催收。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服务商,请有意者并具备以下要求的服务商前来我行报名。一、采购内容及要求包件1—委外催收接受我行委托后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寄发信函等合法方式向在线零售贷款逾期借款人发起催收。包件2—司法催收接受我行委托后进行在线零售贷款个案的诉讼(包括提起诉讼、开庭、撤诉、上诉、调解、领取法律文书、申请及代理执行等)及其他因特殊需要(主要场景包括追索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破产清算、合作机构纠纷等)接受我行委托代为办理的事项。
二、资质要求(一)包件1—委外催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对其全部资产拥有充分权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3年(含)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具有与从事催收、催收通知或提醒通知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企业经营执照等有效文件;3.办公场所须处于上海或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的,在市内拥有固定办公场所,能够接受委托赴江苏、浙江、湖南等异地属地催收要求,在上海地区人员配置中电话催收人员及上门外访人员不得少于30人(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催收人员缴纳社保证明);4.要求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案例(可具体描述案例要求:如服务行业、服务期限等),并提供三年内相关服务案例1—3个(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金额可隐去);5.出具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严禁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具有完善的催收流程、管理制度及健全的保密机制,确保我行委外账户及其相关资料不被以任何途径、方式外泄(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6.具有催收相关的管理及录音录像设备,能实现催收案件的账户管理及报表管理(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未被政府部门禁止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8.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质(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9.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项目中参加报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
(二)包件2—司法催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对其全部资产拥有充分权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3年(含)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须提供执业许可证书等有效证件(请提供清晰复印件);3.办公场所须处于上海或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的,在市内拥有固定办公场所,能够接受委托赴江苏、浙江、湖南等异地开展司法处置,在上海地区人员配置中专职律师不得少于10名(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专职律师执照复印件);4.要求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案例(可具体描述案例要求:如服务行业、服务期限等),并提供三年内相关服务案例1—3个(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金额可隐去);5.出具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严禁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具有完善的催收流程、管理制度及健全的保密机制,确保我行委外账户及其相关资料不被以任何途径、方式外泄(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未被政府部门禁止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7.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质(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8.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项目中参加报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
三、报名须知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公司信息及资质证明文件: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营业执照(彩印件)、单位授权书及授权、受托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请在首页依次装订,其他资料请按照资质要求中的顺序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给我行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不接受文件夹形式的装订)相关行业的产品及服务介绍涉及内容较多的,可加盖单位骑缝章;3.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委托书内容需包括:委托参与项目的名称、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公司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等)。授权书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及被授权人双方授权认可(签字或者用印);4.如分公司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请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此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均需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的单位公章并经双方负责人授权认可(签字或者用印)。经总所授权后,后续提供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只需加盖分所公章;5.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行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我行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以上请根据资质要求和报名须知进行材料的准备,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留存我行。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34指定邮箱“;(邮件内容必须清楚写明:公司全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地址)。同时快递递交纸质材料,材料必须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否则概不受理报名,后果将由报名方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11:00。
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互联网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
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互联网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互联网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互联网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3.项目编号:TC220906W
4.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互联网贷款引入外部专业催收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5.合作期限:拟定为3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
6.中标人数量:7家。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含);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在2019年至今:具备至少2个银行的零售互联网贷款/零售线下贷款案例(银行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或互联网银行),或具备至少2个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的贷款出资方至少包含1个全国性商业银行或互联网银行),或具备至少1个银行的零售互联网贷款/零售线下贷款案例及1个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
(6)投标人委外催收机构应具有合法催收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金融机构信贷催收服务、对银行账户缴还款进行提醒服务、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合同违约提醒通知服务、受银行委托从事催缴提醒服务、向银行提供/受银行委托对信贷业务应收账款/信贷违约逾期户开展电话呼叫/提醒/通知/催告服务、或其他能够体现出投标人具有催收服务经营范围的至少1项的内容;
(7)投标人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人员规模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项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11)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数量达到21家或以上时方可开标。
9.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发售标书网上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在2019年至今:具备至少2个银行的零售互联网贷款/零售线下贷款案例(银行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或互联网银行),或具备至少2个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的贷款出资方至少包含1个全国性商业银行或互联网银行),或具备至少1个银行的零售互联网贷款/零售线下贷款案例及1个平台零售互联网贷款案例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人员规模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须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由----平台收取。);
(3)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全部改为平台购买(详见招标文件发售及附件特别告知)。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在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6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贷委外催收服务供应商资格入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贷委外催收服务供应商资格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贷委外催收服务供应商资格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入围中标人分别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合同,有效期三年。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一、招标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总行级委外催收服务。
(中南部地区)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两家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
(西北部地区)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两家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
(西南部地区)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两家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
(东北部地区)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两家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
采购服务的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内容为准)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须拥有固定的、安全设施完善的办公场所;7.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大中型银行(指六大行(工、农、中、建、交、邮储)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光大、招商、华夏、渤海、浦发、兴业、广发、民生、平安、恒丰、浙商))个人贷款催收项目案例
((中南部地区)案例服务区域须含有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中其一即可);
((西北部地区)案例服务区域须含有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中其一即可);
((西南部地区)案例服务区域须含有重庆、四川、贵州、西藏、云南中其一即可);
((东北部地区)(案例服务区域须含有辽宁、吉林、黑龙江中其一即可);8.须承诺未开展且在服务期间不开展发放贷款业务;9.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10.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除外);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1.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发售时间: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11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②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中提供即可)及身份证原件、③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和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2月17日上午10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若对本次招标有疑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