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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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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贷款百万元,按时还款却收到法院传票,农户:全让信贷员花了

农户贷款百万元,按时还款却收到法院传票,农户:全让信贷员花了

导读:贷款可以解决燃眉之需,无论是买房还是做生意,都有可能向银行提出贷款的需求。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征信,这样贷款才能更加顺利,否则有被拒贷的风险,另外,和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一定要亲自去柜台办理业务,以免出现差错。

几位农户贷款大概百万元,按时还了钱,可没想到随后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这是因为他们还钱的时候把钱交给了信贷员,而这些钱被信贷员给花掉了。那么银行方面又是如何解决此事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信贷员把农户的还款钱花掉有几位农户向记者求助,一位农户说,他之前在银行通过信贷员还了10万块钱的款,是在到期之前就已经还清了的,双方还写了证明,按了手印,可是过了没几天,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这时他才知道,这笔钱并没有还上,而是被信贷员花掉了。

还有一位信贷人向记者说,自己更冤,还款的时候,他和信贷员一起去了银行,只是由信贷员把钱拿到了柜台,后来才知道,这笔钱并没有还上,现在自己还背负着贷款。

几位信贷人遇到的情况相同,都是把钱交给了信贷员,而后信贷员把这些钱据为己有,总共加起来大概有100万左右。

银行方面给出解释记者和几位信贷人一起来到了信贷员的家,敲门一直没有人应,随后大家又前往信贷员工作的银行了解情况。有一位负责人表示,要这些信贷人先把证据拿出来,听了这话,信贷人非常气愤,明摆着的事还要什么证据呢?信贷员分明就是想拆东墙补西墙,这样的方法根本就补不回来。

听了这些信贷人的话,负责人表示,在没弄清楚事情之前,信贷人所说的话都是一面之词,随后他就匆匆离开了现场。

在这之后,记者和信贷人们又找到了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说,这个信贷员现在还在本地,不在工作,被停职了,如今正在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另外他还表示,就这件事来说,信贷人也是有一定责任的,为什么不通过自己的账户直接和银行进行交易呢?

听了工作人员的话,一位信贷人说,这件事一直在调查,也说让信贷员还钱,但是这个贷款已经逾期三个月了,自己又该怎么办呢?对方是信贷员,自己不把钱给他又给谁呢?

后来银行行长出面处理此事,他表示,这件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银行方面不会包庇这位信贷员,同时也会帮助这些信贷人清除掉不良记录。

发生了这样的事,实在是令人感到很糟心,希望银行方面能够尽快帮助信贷人处理此事,以免信贷人受到不良记录的影响。在这里提醒大家,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不要把钱交给个人,一定要亲自去银行的柜台办理,或者是通过自己的账户直接与银行交易,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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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或网贷逾期被起诉,收到传票后该怎么应对-如何写答辩状

大家好!我是秋衣麻麻,今天是国庆节,首先祝大家节日快乐!

现在继续上一期的话题。收到传票和起诉状,不存在管辖异议的情况或者管辖异议被驳回之后,我们就要准备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了。

答辩状是被告对原告的起诉请求,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从我接触到的信用卡或者网贷的诉讼案件中发现,绝大多数原告的诉讼请求都或多或少的有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如果被告不答辩,再遇到流水作业不负责的法官,那么很难保证最后的判决结果公平公正。

如果被告通过答辩指出了原告的不合理或不合法诉求,并找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完全有可能驳回原告的全部请求或部分请求。而且,不管你是否出庭应诉,只要提交了答辩状,会给法官一种你积极应诉、重视维护自己权益的感觉,在法官心理上不会轻易把你放到不利的地位,并且在判决书里也会把你的答辩意见记录在案的。

至于说答辩状要怎么写,我以前的作品里有分享过,不过也只能是告诉大家答辩状的格式要求,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因为每个人的情况各有不同,所以基本上不大可能有模板或者范本让你套用。个人认为,信用卡纠纷中,原告的起诉状中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一些不合情理的请求,作为被告,你可以从信用卡审批,息费计收,账单分期,额度外贷款,逾期催收等几方面找出银行违规或不合情理之处,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你的答辩意见。而网贷的案件大家都知道,原告的诉求里不合规之处更多,争议也就更大,作为被告,就更要在答辩状上下一番功夫。

那么答辩状在什么时间提交呢?个人建议啊,如果你不能或者不方便出庭应诉答辩,或者希望在正式开庭前和原告协商,那么可以在答辩期内把答辩状寄给法官,以便于法官通过双方的起诉状和答辩状,及时找到案件争议的焦点,尽可能公平公正的衡量案件,也许能促成你和原告的和解。

如果你对原告的诉求持有很大异议,希望能出庭答辩,那么建议你不要提前提交答辩状,等开庭时再递交法官。这样的好处是给原告突然袭击,让他摸不透你的底细,对你的突然发问没有思想准备。但是这需要你前期准备工作更细致全面,最好是把相关法律法规都摘抄下来,结合你的问题或者质证意见做成提纲打印出来,法庭上你是可以照着提纲来表达的。毕竟那么多条法律法规,连法官和律师都未必能逐条背下来去一一对应实施,何况我们这些基本上从未接触过法庭的普通人。

好了,关于答辩状就先分享到这里吧。今天的分享如果对你有参考价值的话,希望你把它收藏起来,当然,能给个强烈推荐就更好啦!哈哈!我们下期见!

濮阳男子莫名被担保30万还接到法院传票,银行经办人:时间长了记不清了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于艳彬见习记者申学楠/文图

“2017年9月份我突然接到濮阳县人民法院的传票,成为濮阳开州农商银行的被告,原因是我为一名叫李兴博的陌生人担保了30万的贷款,因为贷款至今没有归还,我作为担保人也同时被起诉,但我都不认识李兴博的贷款人,也没有给他担保过,多次给濮阳开州农商银行反馈至今也没有给处理,希望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能够帮忙关注。”近日,濮阳县的许先生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跑腿热线0371-65830000求助。对于许先生不知情被担保的情况,猛犸新闻·东方今报和求助人一起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讲述:与贷款人并不认识怀疑担保协议被银行“移花接木”

提起自己莫名成为李兴博的贷款担保人,如今成为被告,许先生自己也比较迷茫,因为自己并不认识贷款人李兴博,也未曾给其做过任何贷款担保。据许先生回忆,自己只有在2015年的时候,为自己的父亲做过一次担保,除此之外再也没有给任何人做过担保。当时自己的父亲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在濮阳开州农商银行庆祖支行贷款30万元,第一次贷款没有审批下来,信贷员杨金孝告诉我父亲需要找个担保人就可以了,当时许先生就按照杨金孝的要求在一份空白的担保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因为当时自己只是觉得为父亲担保,之前也没有做过贷款业务,信贷员杨金孝让自己怎么填自己就怎么填了。直到2017年接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自己还为一位不认识的陌生人李兴博做了贷款担保。

接到传票后,自己与贷款人李兴博联系,李兴博告诉许先生这笔贷款自己并没有用,也不认识许先生,许先生当时也没有太在意,也没有出庭。后来法院对该案件判决后我们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就给濮阳开州农商银行进行沟通反馈,至今也没有给个处理结果,许先生怀疑李兴博的贷款担保协议是濮阳开州农商银行的信贷员把自己给父亲的担保协议“移花接木”了。许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自己的征信处于异常状态,自己去年12月份刚转业,正在找工作,征信异常对自己影响很大,希望濮阳开州农商银行能早日调查清楚,恢复自己的征信。

调查:时间长了记不清应该贷款人担保人都在场

2021年2月24日,为了帮助许先生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跑腿和许先生的父亲一同前往濮阳开州农商银行庆祖支行了解情况。在银行见到了当时办理这笔30万贷款的经办人刘忠宽,刘忠宽告诉记者这笔贷款时间比较久了,自己记不太清了,根据银行的要求贷款人和担保人办理贷款时应该都在场。濮阳开州农商银行庆祖支行的行长李振国则说,这件事法院已经在2017年做出判决,我对于事情的具体情况也不了解,而且我只听你一方讲述,也无法确认你所讲的是否属实,这都只是你的一面之词,你说你跟借贷方不认识,我也不知道你说的是真假?你要有啥疑问去找法院,这事跟银行没有关系,我们也只是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结果。当事人要是怀疑有人违规或者违法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如果银行的工作人员存在问题该处理谁处理谁。当许先生提出要看当初贷款原始档案资料的时候,支行长李振国说需要当事人写申请才能查看,当问及申请怎么写时,李振国不耐烦地说你们去走法律程序吧。

贷款人:这笔贷款我没有用我也不认识担保人

“这笔贷款当时我没有用,我也不认识担保人许先生,也没有请许先生为自己做贷款担保。”许先生的妻子苗女士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提供了和贷款人李兴博核实的电话录音。许先生知道自己莫名其妙为李兴博担保贷款的时候就比较奇怪,自己的妻子对这个事情也比较气愤,因为李兴博目前在深圳工作,苗女士通过电话向李兴博了解情况,李兴博却告诉苗女士并不认识许先生,也没有请许先生为其做过贷款担保。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也电话联系了李兴博本人,李兴博告诉记者这笔款不是自己贷的,是谁贷的款自己也不清楚,当时是一个亲戚,当记者问到这个亲戚的时候,李兴博就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短信李兴博是否认识自己贷款的担保人的时候,李兴博也没有回复。

消失的第二担保人和早产的第三担保书

从许先生提供的相关资料中记者发现,该笔贷款的担保协议和濮阳开州农商银行的起诉书中发现,为李兴博担保这笔贷款的担保人不止许先生一个人,还有杨钦和张付新,但在法院的判决书上面对第二担保人只字未提,被告也没有了第二担保人杨钦的信息,对此许先生也表示奇怪,担保协议上明明是三个担保人,在法院的判决第二担保人却消失了。第三担保人张付新的身份证和担保协议更为奇怪,从该笔贷款的保证合同上记者看到,该保证合同的担保人有三位,许同伟为第一担保人,杨钦为第二担保人,张付新为第三担保人,保证合同签订日期都是2015年7月28日,但是第三担保人张付新的身份证复印件显示有效期为2016.05.05--2036.05.05。也就是张付新在签署这份贷款担保协议的时候自己的身份证还不是这个身份证。据许先生的父亲讲这个张付新的担保可能是后来增补的,具体银行为什么这么做自己并不清楚。

濮阳开州农商银行:监察室已经受理大概一周时间给回复

“为了解“担保”真相早日恢复自己征信,我去年都已经多次给濮阳开州农商银行反映过了,至今都没有给个处理结果。”许同伟告诉记者。2月24日,记者和许先生来到濮阳开州农商银行总行反映情况,该银行监察室黄主任对该事情进行了解并复印了相关资料,黄主任说大概一周时间会给许先生回复调查结果。

对于此事,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电话联系了濮阳开州农商银行董事长薛献杰,薛献杰告诉记者:“对于许先生不知情被担保贷款的事情自己并不知道,需要调查了解。”

律师说法:未实际提供担保合同即不成立,不应当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近年来类似纠纷案件频发,大多是由于基层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审查把关不严引起,对于许先生来说,如果他并未在贷款担保合同上签字、也并未实际提供担保,那么该担保合同即不成立,许先生也不应当承担连带还款义务。此外他还有权就本案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此事的进展,猛犸新闻·东方今报将继续关注。

爆料、维权、寻找、求助,请拨打东方今报新闻热线16603712315、(0371)65830000,欢迎您随时向我们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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