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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女子买320万理财剩2190元,银行承担50%责任,如何解读这一判决?
- 2、320万买“理财”只剩2190元,客户怒告银行,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 3、女子购买320万理财剩2190元,客户怒告银行,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 4、老人买银行理财亏18万被判赔偿,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 5、8亿理财大案审10年终于判决了吗?
- 6、在好好理财做的信用贷款如果还不上,会怎样
女子买320万理财剩2190元,银行承担50%责任,如何解读这一判决?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一判决是很合理的,因为投资本身就有风险,而这次银行要承担50%的责任,是因为银行对员工的监管不力。
很多人会以为银行只要承担50%的责任,是判决不够好,银行应该承担100%的责任。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判决真的是已经很公平了,而且还偏向客户了。因为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本身就有风险的,谁都不能保障肯定可以给你赚钱,在购买时候的合同上也会写明有风险的,你不能因为说亏钱了,就要银行全赔,可没这么稳赚不赔的生意。按理来说,这个情况银行应该不用承担责任的,但银行在这里面也有问题,因为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大的亏损,是因为其员工违规操作导致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法院判决银行要承担一半责任的原因。
购买理财产品就要做好亏本的准备,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投资。只不过大多数时候,市场行情和银行工作人员操作的好,给你赚了点小钱,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一直赚钱。当然,出现这种320万亏成2190元的事情还少很少见的,毕竟正常操作都话,都不可能亏本这么多,之后的调查也发现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方面的确存在不合规的操作,才导致了客户亏损这么多。如果这个工作人员纯属是因为菜而不是因为违规操作的话,银行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不过有一说一,再菜也不可能赔这么多,这个银行的工作人员太不专业了。
总的来说,这个判决是很合理的,因为理财产品就是一种投资,投资就有风险,只不过亏成这样的情况很少见而已,当然,此次的这个情况,银行的确是有问题,没有及时止损,所以赔偿肯定是跑不掉的。
320万买“理财”只剩2190元,客户怒告银行,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320万买“理财”只剩2190元,客户怒告银行,法院最终判决银行承担50%的责任。
相信很多人在银行购买过理财产品,由于理财产品的收益要比定期或者活期存款的利率要高不少,而且有银行担保不会亏损本金的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不想让自己的钱被通胀贬值掉,所以很多都选择了理财产品,但是家住北京的焦某用320万元的巨款购买了银行的理财产品,结果却碰到了一个陷阱,原来其购买的并不是正规的银行理财产品,而是在基金经理郭某的蒙蔽下购买了私募基金,后来基金的实控人因为非法揽储锒铛入狱,导致了这个私募基金兑付困难,投资款也有去无回,焦某仅仅获得了2190元的执行款,焦某于是将广发银行北京太阳宫支行告上了法庭。
4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诉讼的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广发银行原理财经理郭某违规私自向焦某等客户销售理财产品,构成职务行为,相应法律后果由广发银行承担,因此该行被判承担焦某投资损失50%的责任。 虽然等来了最终判决,但是焦某依然觉得非常难过,毕竟320万元的存款不仅损失了10年的利息,而且仅仅剩下了当初的一半,跟金钱损失相比,更大的还有精神上的损失。郭某也承认其推销理财产品的行为跟银行无关,属于个人行为,但是法院最终认定了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焦某的损失承担责任,焦某缺乏资金安全管理意识,也是造成损失的原因,自己承担另外的50%。
320万买“理财”只剩2190元,客户怒告银行,你知道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吗?欢迎留言讨论。
女子购买320万理财剩2190元,客户怒告银行,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女子购买320万理财剩2190元,客户怒告银行,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一、女子购买320万理财剩2190元是怎么回事?
北京有一名女子在一位银行理财经理的推荐之下,花了320万元购买了一些银行理财项目,但是后来发现,所谓的这些理财项目,其实都是一些不法分子在打折理财项目地幌子去非法集资,这让这名女子觉得非常的后悔,后来,这些理财项目地相关负责人就被警方给抓走了,这名女子最终也只拿到了2000多块钱的退回资金,这名女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320万元竟然只剩下了这么一点,随后,这名女子就把这家银行告到了法院,希望银行能够赔偿自己所有的损失。
二、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的过程当中,判定这家银行在不法分子非法集资的这件事情当中存在一定的责任,所以,最终法院判定这家银行需要承担50%的责任,也就是说,这名女子可以从银行方面拿回自己一半的损失。
三、怎么评价这件事?
这名女子最后虽然经过法院的审理,拿回了一半的损失,赔偿可是她也有一半的资金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失去了,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100多万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名女子也非常的悔恨,他觉得自己不应该不经过仔细的考察和查看,就这样轻易的相信他人,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这名女子也吸取了经验教训,今后他再也不会通过这样的方式去购买理财产品了,这件事情也提醒了我们,大家一旦涉及到钱财问题,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上当受骗。
老人买银行理财亏18万被判赔偿,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既有财产权益纠纷,如老年人财产权保护、老年人委托理财,也有涉及人身权益的保护,如对老年人的赡养等问题。
其中第二个案例,“王某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涉及“老年人理财、金融机构提示说明义务”,引起了记者注意。案例显示,62岁的王某曾在北京的龙潭支行申购100万元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与70万元某基金产品,相关申购合同中标明理财产品为银行代销。
其中,基金产品的风险级别高于王某的风险承受能力,该行测评王某风险承受能力为平衡型,HT为低风险,HA为高风险,HA风险级别高于王某的风险承受能力。在申购时,王某同步签署了电子风险揭示书。
不过,王某最终在赎回其购买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时,仅赎回77万多元,加上之前近5万元的分红,王某购买一家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实际亏损了18%。遂将银行告上法庭。在一审判决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但是,在二审判决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却判决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涉《资产管理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等均系银行依循的规范性文件或自身制定的格式合同,不足以作为双方就案涉金融产品相关情况充分沟通的凭证。银行对王某作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但案涉金融产品合同中显示的风险等级并非均为低风险,该行违反提示说明义务,未证实购买该产品与王某情况及自身意愿达到充分适当匹配的程度;未能证明其已经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当面测试并向其如实告知、详尽说明金融产品内容和主要风险因素等,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同时,王某有投资理财经验,应当知晓签字确认行为效力;本案投资亏损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场的正常波动,并非该行的代理行为导致,王某亦应对投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故判决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最高院认为,明确规则尺度,保护老年人金融消费安全,本案是《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后首批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之一,首案效应突出。银行应就投资者的年龄、投资经验、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并考虑老年消费者情况等,对老年投资者应给予特别提示,结合民商事法律、《会议纪要》精神和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金融机构提示说明义务和金融消费者注意义务等判断标准。本案对如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合法、安全的投资理财消费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8亿理财大案审10年终于判决了吗?
商人庄大川与原中国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营业部总经理黄乐勤相互勾结好会理财判决,以“委托购买国债”好会理财判决的方式,骗取辽宁省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和铁岭市城市信用社8亿元资金,后转出用于炒股、炒期货等,造成4.5亿元巨额损失。
这桩诈骗案在一审、二审以及再审一审和二审,历时10年之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月26日对此案做出再审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庄大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8亿元;以诈骗罪判处黄乐勤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重案组37号获悉,在此期间,被告人黄乐勤已经服刑完毕。判决后,黄乐勤的辩护律师表示,将对该案继续提出申诉。
借买国债套钱炒股 两金融机构损失4.5亿
重案组37号好会理财判决了解到,辽宁省高院此次再审终审判决,维持了2015年8月葫芦岛中院再审一审的认定。
根据再审一审法院认定的结论,被告人庄大川在介绍葫芦岛商业银行和铁岭信用社到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证券营业部购买国债的过程中,将上述二家金融机购的资金用于炒股、投资和还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另一被告人黄乐勤作为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证券营业部的总经理,以营业部的名义给葫芦岛商业银行出具保证购买国债资金安全的承诺书,后又违法使购买国债资金进入股市、划转资金、融资出具交割单、在询证函上盖章等一系列活动,帮助庄大川完成诈骗行为,其明知庄大川实施诈骗行为而提供帮助,亦以诈骗罪处罚。
法院认定,两人的诈骗行为使葫芦岛商业银行损失人民币2.89381亿元,铁岭市城市信用社损失人民币1.6135亿元,共计损失人民币4.50731亿元。
案件审理历时10年 一刑满被告人要申诉
重案组37号还注意到,在2009年葫芦岛市中院的一审判决中,黄乐勤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再审一审则减为7年6个月。就此法院认为,黄乐勤在共同犯罪中为庄大川诈骗提供帮助,事后也未分得赃款,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减轻处罚。
案件审理历时10年,在此期间,多名律师参与此案的辩护。据被告人黄乐勤的辩护律师介绍,好会理财判决他是在法院指定再审的过程中接受的委托,始终对黄乐勤进行无罪辩护,辩护律师认为,黄乐勤在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诈骗的行为,因此不构成犯罪。由于案件审理跨度周期漫长,黄乐勤已经服刑期满,此前被释放回家。
在好好理财做的信用贷款如果还不上,会怎样
您好,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关于好会理财判决和好好理财判决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