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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跌近10% 百年人寿保险为第九大流通股东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达华智能(002512.SZ)今日跌9.83%,截至收盘报4.31元,距离跌停仅差1分钱。

12月18日晚间,达华智能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9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并于2020年12月18日前完成《关注函》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12月18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

《关注函》显示,2020年12月16日,达华智能披露《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中,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植远”)对所持公司8742.48万股股份进行了表决投票,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也对上述股份行使了表决权,鉴于双方解除表决权委托事项尚处于仲裁争议中且投票结果相反,达华智能未将前述争议票数计入有效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达华智能书面说明公司未将蔡小如及珠海植远双方存在争议的8742.48万股股票计入有效票数,是否取得了争议双方的同意;说明蔡小如和珠海植远表决权委托事项的仲裁进展,公司是否存在利用“争议票不计入有效票数”方式不当限制股东权利的情形等4项问题。

截至三季度末,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为达华智能的第九大流通股东,其持股数量为1195.55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399%。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证券代码:002512证券简称:达华智能公告编号:2018-03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达华智能,股票代码:002512)于2018年3月12日连续1个交易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超过30倍,且累计换手率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除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小如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裁陈融圣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方江涛先生于2018年3月11日向公司提交了《关于计划增持股份告知函》,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关于公司董事、总裁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拟出售卡友支付股权,如卡友支付100%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详见公司2018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拟出售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8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575,502.65元,比上年增长7.83%,截止目前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快报的情形。

3、公司拟出售卡友支付股权,如卡友支付100%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人民银行的审批,详见公司2018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拟出售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达华智能,股票代码:00251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1月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书面函件等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2016年11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发表了《让城市插上智慧的翅膀——中植集团携手达华智能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公司与中植集团存在共同携手发展智慧城市的规划,但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与中植集团签署任何协议(战略协议)。除此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2016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达华智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2),蔡小如先生将持有的公司110,318,98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详情请见2016年9月26日及2016年11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if..)披露的相关公告。

7、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问询,蔡小如先生在2017年6月30日前存在减持的可能性,除此外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披露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公司2016年全年经营业绩进行预计: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0%至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0,302.49万元至16,741.54万元。

3、公司与中植集团存在共同携手发展智慧城市的规划,但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与中植集团签署任何关于合作发展智慧城市的协议(战略协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if..)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证券简称:达华智能公告编号:2016-14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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