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掌握发财秘籍,女子帮骗子还了9万贷款
近日,云南昆明的杨女士上班时,收到了微信的好友添加消息,对方表示,杨女士只要动动手指,用“代还信用卡兼职”的方式完成刷单任务,即可足不出户轻松赚钱。
心动的杨女士添加对方后,根据要求下载了一个APP,并开始帮人代还信用卡刷单。操作的步骤也十分简单,只需要向APP客服提供的银行卡进行转账,随后就能收到退还的本金和不少的返利。
一开始,杨女士确实收到了投入的本金和返利,这也坚定了她继续刷单的决心。等到她转了94200元后,才惊讶地发现APP无法提现,也联系不到对方。惊觉被骗后的杨女士悔恨莫及,立刻报警。
杨女士遭遇的其实是典型的兼职刷单骗局的“升级版”,骗子更是打着“代还信用卡赚佣金”的旗号对受害者实施诈骗。
信用卡代还也被称为信用卡垫还,就是由信用卡代还“中间商”先向持卡人提供需要还款的资金,待持卡人用资金进行还款后再通过套现的方式将资金取出,还给信用卡代还“中间商”。代还“中间商”为持卡人提供了一笔过桥资金,让持卡人缓解了迫在眉睫的还款压力,避免当期债务逾期。但这样的服务一没有相关部门监管,二没有资金退回保障,很容易被骗子利用。
警方提醒
代还信用卡赚佣金,这是刷单返利诈骗的升级版!代还业务本身就是不正当使用信用卡的方式之一,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参与信用卡代还业务,以免贪小便宜吃大亏。
网上要你先垫付资金的工作,
都是诈骗!
来源:辽阳交通广播
代还1万收费数百,怂恿小白套现兼职!信用卡代还的危险游戏,你还敢玩吗?
“摆脱信用卡债务”“提供各类代还服务,帮你轻松上岸”……北京商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有不少信用卡代还“中间商”打着“缓解负债压力”的旗号收取高额手续费为持卡人提供信用卡代还服务,还有一些“中间商”更是怂恿想要做兼职的“小白”将信用卡进行套现,为客户提供服务,将兼职者、持卡人一步步拉入“以贷还贷”的债务陷阱。
图片来源:壹图网
信用卡代还1万元收费400-800元
受疫情影响,有不少信用卡持卡人出现还款难情况,不想因为逾期问题影响征信怎么办?一些信用卡代还“中间商”游走在社交平台及软件上,不断通过“没钱还信用卡账单,我们可以清账单”“安全无风险”等话术蛊惑持卡人参与其中。
“有一笔大额资金需要代还,可办理的私信我!”北京商报记者在社交平台发布相关内容后,短短1小时内就有近20位信用卡代还“中间商”添加了记者的联系方式。
信用卡代还也被称为信用卡垫还,在具体流程上,由信用卡代还“中间商”先向持卡人提供需要还款的资金,待持卡人用资金进行还款后再通过套现的方式将资金取出,还给信用卡代还“中间商”。经过这一操作,在账单日到期后持卡人就免除了当期逾期的压力。
虽然解决了短期的还款压力,但代还可不是一笔免费的生意,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信用卡代还“中间商”往往要向持卡人收取不少的手续费。“为持卡人提供各类代还服务,但要提前收取点费防止持卡人‘跑路’,只支持面对面操作。”一位信用卡代还“中间商”举例称,“代还1万元收取代还总额的5%,也就是500元,资金量大的可以优惠一个点位,也就是收取代还总额的4%。”
5%的收费仅是较低水平,有的信用卡代还“中间商”收取的手续费更高,一位“中间商”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提前收费就是怕还进钱之后持卡人失联,以代还1万元为例,收取代还总额的8%,也就是800元。异地客户也可以办理,但需要将身份证提前寄过来由我代为保管,等代还业务操作完成后再将身份证寄回。”
事实上,与银行信用卡手续费相比,信用卡代还中间商收取的费率并不便宜,那么为何还有持卡人需要通过这种渠道缓解还款压力?对此,有分析人士表示,对于已经采取最低还款、申请了分期、或者账单中包含超限金额的持卡人来说,寻求代还“中间商”的帮助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表示,此类个人代还行为重出江湖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从需求侧看,信用卡还款需求持续存在,并且由于近期疫情封控的要求,导致此类需求处于上升阶段;而从供给侧看,代还业务存在已久,并已经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链条,他们具备专业话术和操作流程,并通过社交渠道等隐蔽方式获客,难以在事前通过系统监测发现。
而从操作流程来看,虽然此类信用卡代还模式解决了一时燃眉之急,但存在的风险也不言而喻。当北京商报记者问及若代还之后信用卡被降额或被封额无法刷出金额偿还时,多位信用卡代还“中间商”均表示:“可以通过从其他信用卡套现或进行现金返还。”
“月入过万”话术骗取兼职“小白”入局
信用卡代还存在行业许久,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类为套现模式;另一类为平台代还模式。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用专业的话术吸引持卡人进行代还或者套现便是信用卡代还“中间商”们惯用的操作,而游走在这条产业链中的代还“中间商”也以个人居多。
在北京商报记者以希望参与代还、赚取外快为理由进行的暗访中,便有代还“中间商”积极对接,为想要做兼职的“小白”提供人脉和资源,拓展团队。
“需求量大,月入上万没问题!”李建乐(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手头有三张信用卡就可以做兼职,用自己的信用卡套现替客户代还,套现用的POS机由我免费提供,代还一笔向客户收取的点位通常在总代还金额的4%-8%,可以根据情况随机定,我提供资源,每成交一单需要向我额外支付总代还金额的2%。”若以代还1万元为例,持卡人需要向信用卡兼职者额外支付400-800元手续费,兼职者则需要向上一级的信用卡代还“中间商”再支付200元。其他招收信用卡代还兼职的代还“中间商”操作流程也大同小异,有的信用卡代还“中间商”表示,“若兼职者能够自己拉到代还业务资源则不收取额外的费用。”
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由于大多数是个人行为,兼职者和信用卡代还“中间商”之间并没有签订任何相关合同约束持卡人的条款,一旦还款后持卡人无法向“中间商”偿还资金,则资金损失全部由兼职者承担。而当记者问及如何保证兼职者资金安全时,有信用卡代还“中间商”给出了“若出现问题概不负责”的答案。
对此,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悦表示,为了实现代还的操作,代还“中间商”通常需要搜集持卡人个人身份信息,甚至包括信用卡CVN2、CVV码等核心信息。个人身份信息一旦泄漏,首先带来的就是常见的诈骗、侵权等风险。其次,信用卡CVN2、CVV码等核心信息泄露后,还极易导致信用卡被盗刷,给持卡人造成大量经济损失。
在实际案例中,也有一些代还“中间商”收取手续费后就将持卡人拉黑,持卡人不仅无法进行还款,还要再亏一笔手续费,雪上加霜。王德悦进一步指出,从信用卡代还兼职用户角度来说,无论是“以卡养卡”“以贷还贷”,还是“套现”,都是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发卡银行将对持卡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额甚至停用卡片等措施,甚至会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
一位股份制银行信用风险专家表示,此类模式采取的相关“手段”看似是将持卡人的信用卡债务进行了延期,解决了“还不上钱”的燃眉之急,实则持卡人不仅需要付出高额的费用,还可能导致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个人征信“背上”不良记录等,可谓是得不偿失。
避免落入“以贷还贷”的债务陷阱
信用卡代还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有可能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看来,信用卡代还本来就是一个违规的行为,一旦被发现肯定对持卡人的信用会产生影响。持卡人不但会面临高额的手续费负担,这部分账单最终还是需要进行归还的。此外,持卡人还面临自身信息和数据泄露的风险,持卡人一定要提高相应的风险意识。
相较网络或者街头信用卡代还小广告来说,银行仍是最安全和正规的还款渠道。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当前已有多家银行推出了信用卡延期还款服务,主要包括延迟还款期限,在此期间若产生费息,信用卡客户可联系所属分行申请减免,不会影响征信。也有银行表示,针对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地区且首次逾期的信用卡客户,将安排主动停止催收;对其他信用卡逾期客户将主动弱化催收,且客户可申请停止催收等。
“各大银行普遍有自己的专属A和微信公众号,选择任意平台登录个人账户即可还款。”上述股份制银行信用风险专家指出,如果觉得还款压力大,可以与银行协商做分期还款。如果已经产生账单逾期问题,也可找银行协商,通常来说,受监管的正规金融机构对于相关问题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苏筱芮建议持卡人,警惕所谓的代还小广告,因疫情影响确实产生还款困难的,可以咨询银行并准备提供相应的资料,避免落入“以贷还贷”的债务陷阱。
北京商报记者宋亦桐
小心有诈!伊通警方破获一起因信用卡垫还引发的诈骗案
现如今,信用卡已成为发展最快的金融业务之一,它在一定范围内替代了传统的现金流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最近,伊通警方破获了一起因信用卡垫还引发的诈骗案。
7月4日,伊通公安局永盛派出所接到董某报警,称自己在帮别人垫还信用卡的过程中被骗子骗走了九千余元。接警后,该所教导员陈良带领民警谷双贺立即赶往现场。受害人描述:自己一直靠帮别人垫还信用卡赚取手续费,7月4日,一名自称是朋友介绍来的男子打来电话,想让其帮助垫还信用卡,双方约定在金港城地下停车场碰面。到达停车场后,按照事先约定,董某先是帮助男子向信用卡中存入了3.9万元将透支额度还清,随后准备分三笔再将额度全部套现。在刷完第二笔时,男子突然提出想上厕所,借此理由下车,此时信用卡中还差9300元额度未套现,董某在车里苦苦等了许久也未见男子回来,同时留下的这张信用卡也被锁定,董某才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
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赶往银行,发现信用卡里的额度已经被全部套空,通过信用卡登记信息,民警查找到该卡的主人姜某,并通过一系列侦查,锁定了嫌疑人董某的住处。在董某居住的小区楼下,民警蹲守了十几个小时,最终成功将董某抓获。
经审讯,董某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他还交代,诈骗行为并非只涉及他一人,事实上,这是个分工明确的5人诈骗团伙,从今年5月开始,短短两个月,他们利用此类手段已经实施了14起诈骗,并骗取了11万余元。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涉案的嫌疑人齐某、姜某、刘某已采取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子阳编辑:赵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