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案例:债务人以夫妻共有房产抵押借款,配偶虽知情但未签署借款及抵押合同,能否主张房屋拍卖价款的一半
【裁判要旨】案涉房屋系案外人与债务人(即其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虽仅登记在债务人名下,但若夫妻无特别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人用该房屋作为抵押向债权人借款,虽然案外人未在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上签字,但其参与办理了抵押合同的公证手续,也知晓用于抵押借款的事实,且对此未提出异议。故法院认定该房屋为案外人与债务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案外人认可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债务人个人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并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最高法民申495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案外人):张爱玲,女,汉族,1971年5月13日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申请执行人):昆明市盘龙区茂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68号和信花园(摩玛大厦)二期B座27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斌,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冉莹,女,彝族,1966年6月26日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一审第三人(被执行人):云南榕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工业园区大板桥昆明国际印刷包装城文博路1269号综合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张爱玲,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一审第三人(被执行人):云南腊峰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工业园区大板桥昆明国际印刷包装城文博路1269号(C-1-3地块)。
一审第三人(被执行人):王榕(原被执行人王琼华之女,法定继承人),女,汉族,1993年11月10日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一审第三人(被执行人):王珺(原被执行人王琼华之女,法定继承人),女,汉族,2000年7月24日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一审第三人(被执行人):王某某,男,汉族,2007年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法定代理人:张某某(王某某之母),女,汉族,1971年5月13日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再审申请人张爱玲因与被申请人昆明市盘龙区茂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恒公司)、冉莹及一审第三人云南榕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博公司)、云南腊峰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腊峰公司)、王榕、王珺、王渝博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云民终9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张爱玲申请再审称,1.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张爱玲与王琼华(已故)系夫妻,2002年共同购买了昆明市盘龙区××路××小区××幢××单元××室房屋及××幢××号车库(以下简称案涉不动产),登记在王琼华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爱玲投资20多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居住至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拍卖腾空前。2009年7月17日,王琼华以个人名义向茂恒公司借款90万元,并以案涉不动产作抵押,办理抵押公证时,张爱玲在场。所借款项用于购买农机设备,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该笔款项已还清。2013年3月18日,昆明中院的(2012)昆民四初字第253号民事调解书明确载明,在调解书生效后解除对案涉不动产的抵押。该调解书生效后,虽然茂恒公司未办理解除抵押手续,但茂恒公司已不享有对案涉不动产的抵押权。2009年10月27日,王琼华向茂恒公司再次借款308万元,该笔借款并未以案涉不动产进行抵押,本息共计350万元应当由借款人王琼华、抵押人榕博公司、担保人腊峰公司偿还。对于上述事实,一、二审判决认定不清。2.案涉不动产系王琼华与张爱玲的夫妻共同财产,张爱玲应当享有拍卖价款一半的所有权。昆明中院在执行中将案涉不动产进行拍卖,所得价款1475198元,房屋由冉莹竞得、车库由何振华竞得。虽然案涉不动产登记在王琼华名下,但并不能否认案涉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抵押权人茂恒公司对此明知,且无异议。案涉债务系王琼华的个人债务,昆明中院不应当将全部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偿还王琼华的个人借款,昆明中院应当返还张爱玲735799元。二审判决驳回张爱玲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3.云南银信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案涉不动产进行评估,但却按照毛坯房给出评估价格,未包含装修的价格。昆明中院以房屋现状进行拍卖,应当包含装修价格。买受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第四条中明确表示对拍卖标的存在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买受人冉莹应当承担张爱玲对房屋的装修费用。
冉莹提交书面意见称,冉莹不是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与各方无任何法律关系,冉莹通过司法拍卖竞得房屋,拍卖公告明确说明是现状拍卖。冉莹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请求驳回张爱玲的再审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主张的再审申请事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关于张爱玲主张案涉不动产一半拍卖价款的问题。首先,根据原审查明的事实,案涉不动产系张爱玲与王琼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王琼华用案涉不动产作抵押,向茂恒公司借款90万元。虽然案涉不动产登记在王琼华名下,但若夫妻无特别约定,案涉不动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张爱玲未在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上签字,但张爱玲参与办理了抵押合同的公证手续,云南省昆明市国正公证处所做的《询问笔录》也证实张爱玲知晓案涉不动产用于抵押借款的事实,且张爱玲对此未提出异议。因此,二审判决认定案涉不动产为王琼华与张爱玲的夫妻共同财产,张爱玲认可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王琼华个人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并无不当。其次,根据查明的事实,虽然昆明中院(2012)昆民四初字第25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但至昆明中院执行时,案涉不动产的抵押并未解除,茂恒公司仍然是抵押权人。张爱玲主张已偿还90万元的借款,但其并未举示证据予以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因王琼华未履行还款义务,茂恒公司申请执行,执行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案涉不动产。如前所述,张爱玲认可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王琼华个人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因此,二审判决认定张爱玲不享有案涉不动产一半的权益,即不享有案涉不动产一半拍卖价款的权益,并无不当。
关于张爱玲向冉莹主张案涉房屋装修补偿款的问题。张爱玲主张房屋装修补偿款的理由系认为昆明中院在执行过程中,对案涉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时,系按照毛坯房对案涉房屋进行评估作价,案涉房屋的装修费用未包括在评估价中。因此,昆明中院对现状房屋进行拍卖不包括房屋的装修费用,从而向案涉房屋的买受人冉莹主张案涉房屋的装修补偿款。究其实质,张爱玲系对案涉房屋的评估价格提出异议。由于装修附属于房屋,且不可分割,昆明中院对案涉房屋进行现状拍卖,当然包括房屋的装修在内。冉莹通过司法拍卖竞得案涉房屋,依法取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二审判决认定张爱玲与冉莹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无权要求冉莹支付装修补偿款,并无不当。
综上,张爱玲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张爱玲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孙建国
审判员张爱珍
审判员孙晓光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法官助理黎明
书记员黄敏
转自:民事审判
房屋抵押可以公证吗
房屋抵押可以公证,带起好相关的公证材料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即可。当事人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之后需要将抵押合同拿到房管所进行备案登记,那么房屋抵押可以公证吗?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房屋抵押可以公证吗
房屋抵押可以公证,房产抵押公证既是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他人,用于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在债务无法清偿时,可将该房产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公证只是对合同的一种证明,抵押要生效,必须到房屋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否则无权优先受偿。
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提交以下文件或材料:
(一)房屋抵押主体资格证明,如:居民个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证书、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二)抵押物的状况,如: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权属状况等;房屋抵押合同;
(三)抵押物清单;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四)主债权合同;有关政府部门准许抵押批文。
房屋抵押权的成立须经登记,当事人中请办理房屋抵押合同公证,应当首先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构提交有关必备材料或文件。
公证机构受理后应当做好公证笔录,认真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当事人情况、抵押物的价值及权利状况、抵押权实现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二、房屋抵押怎么公证
个人房屋抵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依法证明房屋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非讼行为。房屋抵押权的成立须经登记。
当事人中请办理房屋抵押合同公证,应当首先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构提交有关必备材料或文件。公证机构受理后应当做好公证笔录,认真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当事人情况、抵押物的价值及权利状况、抵押权实现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根据房屋抵押行为的特性,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提交以下文件或材料:房屋抵押主体资格证明,如:居民个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证书、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抵押物的状况,如: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权属状况等;房屋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主债权合同;有关政府部门准许抵押批文;其他。
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对利息支付的约定不能违反相关规定,即约定的利息不得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公证费目前是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干货」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这些额外费用你清楚吗?
近几年疫情原因,加上政策扶持,抵押经营贷款的利率的优惠力度非常大。如果资金周转困难,这时抵押贷是最佳选择!
但办理抵押贷过程中,有很多额外的费用,可能会大幅增加贷款成本。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额外成本!
1办理抵押贷的额外成本
原按揭提前还款罚息
如果名下的房子还有按揭的话,大部分银行提前结清按揭,会有1-3个点的罚息。按揭满三年以上的话可以免罚息。
赎楼费
如果转贷到其他银行需要结清原来房贷,这里就涉及到赎楼。当无法拿出这一大笔赎楼资金时,一般会找赎楼公司帮忙结清,待抵押贷放款后,再偿还给赎楼公司。目前市面赎楼垫资利息大概万6一天,赎楼周期一般1-2周左右。
房屋评估费用
在申请抵押贷款时,房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步骤。银行会要求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抵押物做出评估报告。通常情况下,提供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只能由银行指定,费用一般与评估出来的额度有关,或者直接按单算(一般费用在1000-2000元左右)。
公证费
有的银行会要求借款人将借款抵押合同进行公证。办理了合同公证后,如果后期出现借款人违约的风险,银行可凭借该公证书,绕开法院拍卖的繁琐程序,强制将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以此保证其利益。收费方面,公证处按贷款金额的3‰收取,委托公证费在2000多元左右。
大部分赎楼公司会要求借款人进行委托公证,将银行还款、拿房产证、办理抵押等手续委托给赎楼公司的人员操作,这个费用也需要客户自己承担。一般一个人是700元左右,夫妻双方1500元左右。
附加条件
部分银行的抵押贷款,在放款前,会要求回存现金、买理财、买保险等。这部分也会有一定的成本。
2办理抵押贷经营贷如何省钱
把握低息时期
银行贷款利率会随着政策的变化浮动,当利率下降到合适的时点,就可以果断申请。但需要认真筛选银行,毕竟每家银行的政策不同,需要认真比较利率、还款方式、以及其他附加成本,最终选定一家最适合自己的产品。
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很多,一般情况下,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都是最优选择。但是,先息后本一般利息最低的只能一年期,虽然宣称可以无还本续贷,但是每年需要重新提交资料审核,万一政策变动,存在续贷失败而导致违约的风险。
当前大部分银行产品都可以3年先息后本不过桥,到期前再重新续贷或者转到其他银行办抵押贷。如果不想过桥,也可以选择等额还款方式,目前最长可以20年甚至25年等额还款。
提前准备
低利息的抵押贷款对公司的要求比较高,一般要求流水充足,且有合规经营的相关凭证。如果提前准备,可以轻松办理低利息的优质产品,从而节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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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语
从利息和额度来说,抵押贷是解决大额资金和长期周转的有效解决方式。但抵押贷流程繁琐,银行贷款政策经常变动,如果没有做好规划,想要一步到位非常困难,可能会付出比较高的成本。
所以我们申请抵押贷前一定要先做好功课,做好贷款规划,避免浪费时间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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