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最高可贷80万元!济南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本报记者赵彬彬
济南年内第二次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简称《通知》),从11月14日起,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济南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万元。
济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
《通知》提到,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此外,《通知》明确,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2年11月14日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政策有效期为1年。
山东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张振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是济南市落实“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政策的重要举措。本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明确是针对“首套房”,且政策有效期为1年,这体现了济南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张振勇认为,济南此次将单人、两人及以上缴纳公积金家庭的贷款上限分别提高至50万元和80万元,不仅可以进一步降低购房者负担,释放购房需求,也有助于推动济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本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幅度较大,也说明济南目前公积金管理规模较大,能够匹配此次贷款额度上调。”张振勇表示。
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这是济南市年内第二次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本次上调之前,济南市在今年5月份,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除了济南市之外,今年以来,山东省内青岛、东营、威海、泰安等多地也均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比如,泰安市10月31日下发通知,明确提出要提高首套房贷款额度。对于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借款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单身(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另外,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该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90万元。
今年以来,多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断优化。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超过130个城市发布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合计频次超过150次。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具有更低的贷款利息,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有效降低购房者购房成本,加快购房刚需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这个基本操作外,越来越多的城市也开始重视满足多孩家庭的合理购房需求。比如,日前厦门市将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0.2,最高额度为96万元;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提高至1,最高额度达到120万元。
(编辑孙倩)
河北衡水: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8月1日起执行
澎湃新闻记者计思敏
7月27日,澎湃新闻从河北省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衡水市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自8月1日起,衡水将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按照《通知》,衡水将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衡水湖城英才人员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在衡水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
另外,凡符合衡水市贷款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在衡水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
购房提取方面,《通知》提到,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职工及其配偶在衡水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按照规定,职工已办理过两套及以上购房提取的(包括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不适用该项政策。职工提取后,将所购房屋再次交易的,停止执行该项政策。
租房提取方面,《通知》显示,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最高金额由衡水市区每月800元、其他县市每月600元,全市统一提高至每月900元。
责任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金洁
最高可贷1000万元 小微企业看过来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玉华)4月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3月30日发布的《淄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若干政策》要求,市人社局将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长2年、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这些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者,还可在此基础上申请总额度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组合贷”。
这对当前有资金需求的小微企业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那么如果想申请这两项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具体如何办理?记者到人社局进行了了解。
据了解,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单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BP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累计申请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两年,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除在我市创办外,需满足以下条件: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具体办理方式:关注“淄博人社”微信号点击右下角“掌办通”(或搜索微信小程序“温暖淄博人社”)—点击“公共就业创业—创业担保贷款”—点击“小微企业认定”—将企业相关信息、照片等补充完善后,点击“提交小微企业贷款申请”。
编辑:张剑
本文来自【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