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没钱还银行贷款会坐牢吗

本文目录

农民欠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无力偿还了,后果严重吗?

站在农民角度,关注三农!大家好,我是老道!这些年,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兄弟们已经选择进城打工,而那些没有进城务工的年轻人们也纷纷在考虑在县城做点生意或者是在村里边投资办厂。

乡村经济的发展也为我们这一代年轻的新农人们带来了一系列的致富机会。而在这几年,随着农村普惠金融的大面积推进,以工农交建四大行为主的银行服务也在稳步落地。而对于我们广大的农民来讲,大家最熟悉的还是农村信用社,比如我们在购买农资产品需要资金的时候,就可以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包括也可以申请一些消费贷款等等一系列。

而对于一些做生意的新农人们,也少不了跟农村信用社打交道,比如贷款就是其中的重要一项。最近有一些农民兄弟询问老道,当我们农民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遇到无力偿还,会不会坐牢?针对这件事,老道也要讲一讲自己了解的情况。

首先,农民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是需要担保人的,如果我们农民作为借款人,无力偿还信用社的贷款,农村信用社会先从担保人在信用社开出的账户进行划款。如果担保人在农村信用社没有账户的话,农村信用社就会按照逾期未还款的情况处理,给予罚金处理。如果长期未还的话,农村信用社将向相关法院进行起诉,而借款人逾期未还款的,甚至处于恶意未还款的行为,将会被纳入到征信黑名单当中。如果一旦被列入到征信黑名单,在交通出行方面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包括子女也会受到一些影响。

对于咱们农民来讲,大家也要了解到,作为贷款担保人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无论是我们要给别人的贷款担任担保,还是我们去寻找贷款担保人,大家都要慎之又慎,考虑清楚。当然,老道认为只有征信体系全面建立,并且实施严格的征信制度才是保障咱们国人权益的重要基础。

所以对于国家针对失信人员的一些整治措施,老道是坚决支持的。老道坚信,随着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农民未来也会迎来越来越多的增收机会。在这里也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再为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三农扶持政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个赞。

银行再次强调恶意断供要坐牢,必须按时还款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恶意断供!后果很严重!”这篇文章中指出:“对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发生的欠款型断供行为(以下简称“断供”)的认定标准是:未按约定期限还本付息或者不足额还本付息;有恶意逃避还款行为。”如果客户在这个月没有还款怎么办?首先要明确个人住房贷款的基本法律关系是什么?个人住房贷款的合同一般约定的是贷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与银行之间的保证与担保关系。银行和贷款人之间可以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个人住房贷款担保合同》。

一、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是指借款人向银行借款,银行从借款人已支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等费用中扣除相关利息后向贷款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还款,并承担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如果借款人在一个月内没有还款金额小于应还金额时,银行将中止向其发放贷款。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申诉,可以向担保公司提出异议:如果没有贷款合同和公证文件或者被人民法院裁定为有效债权证据之一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驳回原告对所涉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公证文件的起诉。如果购房者不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的,银行可以停止向其发放贷款。根据有关规定。当贷款人不能按时偿还住房或部分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终止放款活动并收回借款并对贷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未按期足额还款或者在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提前还款日之后未还利息,银行有权对其追究违约责任;还涉及到在规定期限内恶意不还款或不能足额还本付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将面临限制消费、出境以及高消费等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将贷款人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二、目前大多数银行都是和客户签订按揭贷协议,并将房款一次性付清。所以一般情况下,客户在签订按揭贷款协议后,一般在90天内就可以把房款还上。但是部分银行有“逾期还款”一说,所以客户会选择“断供”。因为银行是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的约定期限还本付息。如果客户在还款的时候不能按期还款或者是一直处于逾期状态都是不合法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会有一种“断供”的情况出现。有的地方会有相应的处理办法:例如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次会以断供的形式通知相关银行。第二次要求客户将房款打到指定账户;第三次银行会要求客户提供书面通知信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文件予以说明。

三、按揭贷款办理下来后,借款人就需要根据约定来还款通常情况下,如果借款人逾期超过1个月以上未还款,那么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所以,借款人如果逾期超过一个月没有还款,也是可以向银行提出协商要求进行改变还款方式等。借款人可以提出停止还款的申请或者直接与银行协商进行更改还款方式等。借款人与银行在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时一般会约定借款人在还款期内若发生逾期要进行违约金计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银行一般会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进行明确。一般由借款人在还贷期限内分期还款而不是一次性全部还款或全部归还。所以要按时还款。如果借款人还清了贷款并成功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时才能与银行解除合同。四、如果你连续三个月没有把钱还清房贷就属于断供。这种情况就属于断供。要按照银行规定的还款期限还清贷款。如果是连续三个月都没有还清,那么你已经属于恶意断供。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你就会面临着严重的后果。首先你是在还贷期间被起诉到法院的。如果你在借款期间没有还款的话,那么你的信用就会受到影响。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你还完房贷之后的3个月之内也会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在这个期间你再想找银行把钱还上就非常困难了。

五、如果你不能及时还清房贷后,银行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在贷款人申请房贷之后,如果出现了逾期还款的情况,银行有权要求贷款人提供个人财产证明或者资产证明。例如财产证明包括房产、车辆等财产凭证,或者是银行在房贷还款过程中的其他财产凭证等。如果贷款人的财产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或者是没有在该银行开户并在该银行存款或者没有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所涉及的全部负债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对借贷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等约定不明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借贷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由此可见,如果断供之后没有及时还清所有的房贷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务类资金之后的资金流向将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等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因此贷款人在此之前最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等债务类资金进行充分地沟通与协商。如果协商没有任何结果的话,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而如果你断供之后并未及时解决问题的话,那么银行将会启动个人信用记录保护程序。六、一般情况下,当贷款人断供超过三个月仍不还款的,那么贷款人就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是被起诉。对于贷款人来说,一旦被银行认定为“恶意断供”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的话,那么自己不仅要承担违约金和滞纳金,同时还会面临着银行的其他追债。如果没有按时还款的话,那么就会被银行直接拉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己的个人征信。一旦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除了会受到银行贷款利率以及各项贷款计算方法的影响之外,个人贷款期间产生的罚息、复利及其他各种费用也会跟着产生。并且个人还将失去自己在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以及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非生活与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这些都是对自己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的。在整个还款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断供或者诉讼的情况的话会受到什么影响呢?比如:断供导致了银行认为你已经逾期了还款的话。那么无论你在哪个位置都会有人向你催收贷款的(包括但是不限于法院)并且会把你列为拒执人员中。

最高检案例-“借”钱不还被判10年徒刑?

20220421期的《检察日报》讲了一个被告人因向三个人“借”115万不还被法院定为诈骗罪并判处有期徒刑10年8个月的案子。比较典型,实务中类似的案子公安机关都会告知按照民事纠纷去起诉,本案刚开始也不例外。

简单说一下,一般的民事纠纷,是原告去法院起诉,只涉及一个机关-法院。一般的刑事案件,是公安调查,后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做原告起诉至法院,涉及三个机关公、检、法。

简要案情(根据案例适当简化、修改):

2020年5月,张三在社交软件上遇到了一位娇弱的妹妹李四,聊得非常投机。一个月后,李四称5万元贷款到期,还差5千,希望张三能帮帮忙让自己借用一下,张三直接就转了钱。

事后李四送给张三一筐杨梅,紧接着李四就以父亲住院急需3000元,张三又慷慨解囊。之后李四称父亲去世,自己无钱帮丧事,又借了张三数万元。丧事办完,李四又称要还父亲生前的债务,从张三处借走3.6万。

李四以后不断编造理由,又从张三处借走数十万元,总计达到49.6万。

张三事后觉得自己可能是被骗了,便多次报案,但当地公安机关认为该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不予立案。(这个才比较符合实务,这种案子太多,基本去报案,公安都会让去法院走民事诉讼。)

戏剧性的是,张三后来去法院起诉,但是因为证据不足,以及借条与金额不符,都败诉了。(我猜测是因为聊天记录中存在暧昧关系,自己转账之前又没有让对方签署合法有效的借条,导致法律关系无法确定。)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了李四多次作案上,如果李四只编造理由向张三一个人借钱,那张三真的就只能认栽了。但是人尝到甜头之后,总是难以收手。

李四可能是觉得钱太好挣了,使用同样的理由在社交APP上,向王五借款45万,向赵六借款21万。

居住在永嘉县的赵六也向公安机关报案了,永嘉县公安局对该案进行细致审查后认为,李四的行为是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诈骗,遂依法立案调查,并将该案移送永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处值得一波掌声,前边也说了实务中公安都不管这种案子。)

李四到案之后,坚决不承认自己是诈骗,认为自己只是编造了不同的借口借款,借款后也写了借条,并没有诈骗的故意。但经检察院对电子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分析后发现,李四经常浏览一个赌博网站,其中有许多赌博类型的游戏。经核实,仅一个月时间,李四就在该赌博网站充值30余万元。同时,检察院还从李四的手机中发现其曾使用相同的话术与不同的男性交流,存在诈骗行为。随后,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对李四涉嫌诈骗案进行补充侦查,查找相关被害人,并向法院调取李四的债务情况。经查实,李四还有其他欠债,已被永嘉县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补充侦查民警发现了上述的张三、王五两名被害人。

最终,李四承认了自己的诈骗事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四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退赔115万余元非法所得。

补充

实务中为什么很难把借贷定义为诈骗呢?

生活中有很多借钱不还的人,如果其在借钱的时候是抱着真正借的态度,是打算还款的,只是到了还款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拿不出来了。这个还是属于民事纠纷。

如果这个人像上述案例一样,编造理由,在借款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要还,或者根本不具有还款能力,并且向多人使用类似理由“借”款,那就属于诈骗了。

用真实情况抱着还的态度去借,那就是借贷。

编造虚假情况抱着不还的态度去借,那就是诈骗。

难点就在于,对于普通人无法调取欠款人的全部信息,无法证明对方是虚假陈述,也没有证据证明其一开始就没有还款的意思。比如本案中李四的赌博记录,和他人的聊天记录,如果不是公安和检察院动用公权力,受害人根本拿不到。

本案中的赵六可谓是遇到了负责任的公安,愿意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且赶上了负责任的检察院,进一步调查,找到了其他的受害人。

对于我们自己来说,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司法机关,还是要从自身做好防范,对于不知根知底的人,不要轻易借钱。

更多内容

关注小曹律师说法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