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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还不起贷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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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信用卡还不上,怎样处理最好?个性化分期(停息挂账)简介

昨晚,有一粉丝在后台私信我,说他经营小饭店,因为疫情的影响,生意时断时续,只能倒腾手中的几张信用卡来维持,但是最近家庭支出又变大了,有一张信用卡已经逾期,银行打了好多次催收电话。手里确实没钱,他不敢想象另外几张信用卡如果也逾期,到时会面临什么样的催收轰炸。他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有各种烦恼,工资没有明显地增加,但是每个月的固定支出却在增加,好不容易省吃俭用还了贷款、交了房租,保持自己正常的生活用度。结果到了年终电商平台的促销盛典,看着这也想买,那也觉得家里要备上一部分了,结果在情不自禁地买买买中,下个月的信用卡欠款还不上了。这应该会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要知道,网贷、信用卡还不上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如果你逃避不接银行的催收电话,是有可能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的(具体看行为来定),同时,罚息和利息也是非常可怕的。这时候,如果你确实想解决问题,只是暂时的收入降低造成的,就一定要一开始就不能逃避这个问题,勇敢面对银行的催收,争取跟他们协商个性化分期(停息挂账)。

一、什么是个性化分期(停息挂账)

停息挂账只是我们的民间说法,对于银行来说只能算作个性化分期。停息挂账字面意思是钱先欠着,但是账不会消除,以后接着还。借款人因故未能按期偿还本息的,银行将在协商后暂停按期计息,并将欠款留待日后处理,银行不再对你所欠的钱收取利息(但是还会有手续费之类的,具体银行不同)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要求: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用卡人还款能力、且用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能够与用卡人公平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要注意的是,这里有个词是“能够”,而不是“必须”。管理条例没有要求银行必须同意分期,所以决定权在于银行,能够给你分期也可以不给你分期。

二、个性化分期(停息挂账)的好处

1.省钱:停止高额的利息罚息,逾期的欠款能够分期偿还,不会产生新的违约金和利息。

2.延长:能够更长时间地结清自己的债务!最高本金分5年偿还!

3.风险低:法律风险降低,不用担心被起诉!

4.舒心:银行不能再打电话催收!不会再有人给你和家人朋友频繁打电话!

5.安心:心态好,不再担惊受怕能够安心赚钱!

三、个性化分期(停息挂账)的弊端

1.拯救不了征信:申请到了停息挂账一样是在征信上显示不良记录,在还清欠款之前,你都不能申请新的贷款跟信用卡了。

2.半途而废后果严重:申请成功后中途中断还款,协议作废。并且还会加收之前的罚息和违约金

3.盲目申请法律风险高:有些人被催收吓怕了,盲目申请停息挂账,但是后面的收入一样支撑不起分期的还款,造成再次违约,这对于银行来说事真的“叔可忍婶不可忍”,本来第一次违约银行最多打打电话催收你,第二次又违约不起诉你都说不过去了,所以被起诉的风险反而更高了。

所以说凡事都有两面性,能帮你的同时也能害你更麻烦!

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申请后能否坚持最高5年不间断的还款。

如果很难做到,就不要轻易申请。

四、申请个性化分期(停息挂账)的程序

1、申请协商:致电银行客服热线,了解自己需要还款的详情,如还款金额、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费用。根据这些内容,再结合现在自身还款能力,向银行提出停息挂账的申请,并协商具体详情,建议不要超过3个账单日再去协商。

2、等待回访,提交资料: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银行回访,等待的时间有长有短,并按照银行要求提交资料,我们可以根据自己逾期原因如失业、疾病等,提前将相关证明准备好,以便节约时间。

3、等待二次回访:银行在审核之后,将告知是否申请成功协商还款。如果申请成功,我们需要了解还款期数、还款金额、减免利息等等,并做好录音。

4、签订方案:停息挂账签订方式主要有录音、电子协议或纸质协议。有的银行是电子签约(银行会有录音),有的需到线下网点书面签字,签订后即可按照还款方案进行还款。

以上就是个性化分期的简介,祝有这烦劳的网友们早日上岸。我是袁Si,每日坚持码字,只为分享我的法律知识,大家如有其他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私信我。

扛不住了!高温、疫情、地震、失业,我真的还不起房贷了

9月1日18点起,成都全体居民原则居家。

消息一经发布,各大超市和农贸市场被抢购一空,有人直接抢购半头猪,有人一口气买了一个月的馒头。

也就在此时,人性的恶充分显现。

一些自以为独具“眼光”的投机者,囤货涨价,大发灾难财。

莴笋10块、黄瓜8块、肉30块...硬是将“白菜价”卖成了“肉价”,有网友戏谑,春节期间都没这么贵过。

然而,出来乱混总是要还的!

成都政府,一方面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启动新都、大邑、浦江三个蔬菜供应基地,90万吨菜品以维稳市场价格。

对肉价进行抽查图片来源:成都市场监督

决断、效率之快,作为普通市民,必须为之点赞。

的确,我们现在不怕饿肚子,怕的是停下来没有收入,更让人恐慌和焦虑的是:失业危机。

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失业成群工资还低

这几天在粉丝群听到最多的吐槽类似“这两年怎么就这么难?都TM失业了,房贷每月雷打不动。”

俄乌战争、中美制裁、互联网裁员、教培覆灭、断贷、封控隔离,还有昨天的地震灾害,真的太难了。

时代的一粒灰,落在每一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山,不堪重负,可这些极端事件,还破天荒的集中在一起爆发。

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这个世界会变好吗?

曾经只有在新闻里才能听到的扎心故事,如今身边到处都是。

01

211毕业的28岁气质美女,被网易裁半年后,在成都面试了24家公司,要8千工资都没企业接招。

02

朋友在某设计院,鼎盛时期接活接到手软的单位,现因疫情,款回不来,奖金被取消,前段时间刚吃了散伙饭。

03

前同事公司大裁员,没有任何预兆,整个部门52人全部被裁,她房子马上断供半年,就要法拍了。

疫情三年,你根本无法预估到:

我们所处的行业,什么时候突然就衰落了;

我们所在的公司,什么时候就宣告破产了;

我们所处的岗位,什么时候就不被需要了;

据统计,7月份,16-24岁的青年失业率达到了惊人的19.9%,创下了历史新高。

说实话,这数据要不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都不敢信,严峻性可想而知。

大环境糟糕,求职者只能降低期望和薪酬,现在拿得工资还不如三年前的人群,比比皆是。

甚至,很多年轻人起早贪黑,微薄的收入还不如父母退休工资,交完房贷,连孩子的奶粉钱都裹不住。

即使留下来的也不好过,卷的一逼。

每天早晚会、日报、周报,更绝的是周末无偿加班已是家常便饭。

即使是伯虎这么帅气乐观的人,已经记不清楚有多少个夜晚在焦虑失眠,短短半年,志气日益短、身体日益衰、毛发日益稀。

走在大街,已经没有美女主动来搭讪了...

老板们,日子也不好过

普通人如此,生意人更难。

“时代的洪流滚滚向前,没有谁可以独善其身。”连华为任正非都说出了那句话:未来3年,把活下来作为主要纲领!

假设老板们都撑不过这个疫情,又该去哪里打工?

小区楼下有个串串店的,店面虽然不到20㎡,但自开业以来顾客就没断过,外卖订单也很火爆。

我以为是个富婆,没想到她也向我倒苦水。

在成都,短短8个月,经历5次疫情,关店歇业已成日常,这一年又白干了,真是哭都没地方哭。

你可以说她没有眼光,疫情还做餐饮,但你绝不能否认她的拼搏精神。

开店每天都是007且全年无休,用她的话说“干一天,就有一天的钱挣,不干,就没得饭吃,一停手就停口,在家里待着,那个急啊。”

就在2号凌晨,看到美女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人生不过如此”,图片配的是北冰洋。

我下楼做核酸才发现大门已经紧闭,还贴上了“旺铺转租”,想她发朋友圈的那一刻,定是汽水冰的难以入喉,心有不甘但又无可奈何。

在一边静默,一边交房租,一边又面临需求雪崩的情况下,实体店真的很难,最近3年,像这样关门的还有很多、很多。

面对疫情,绝大部分的老板们,可能正焦虑万分,辗转难眠。

买房,要适度杠杆

大家都缺乏对未来的信心,顾着自己和现在,企业必然会充斥大量的短期行为。

可招可不招的人,肯定不招了,

可裁可不裁的人,必然裁掉了,

可投可不投的项目,基本不投了。

我们能做的,就是非必要不辞职、非必要不创业、非必要不在三线以下城市买房。

苟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一个人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叫聪明,知道自己不能干什么叫智慧。

即使成都买房,也要量力而行。

如在成都买一套总价200万的房,首付3成,贷款140万,共30年,月供约7千,你一个月若没有1.2万收入,很难过活。

还不说耍个朋友、结个婚、带个娃,那更是无底洞。

我看网上最近很多人都在为房贷发愁,去借网贷还月供,确实,此前一直加杠杆,一直加一直爽,不加杠杆的就像傻子。

可是,现在时代不一样了。

过去那种不用动脑,随波逐流,随便买个房,就能蹭上时代红利的阶段已经一去不返,岁月静好退出了群聊,硬碰硬的日子正在到来。

身边还是多留点现金流吧!

昨天,看到一个视频,一个女子在小区大门口哭吼“老子要生活,老子要上班,你给老子发钱啊?买一点蔬菜都20多块钱,老子工资才好多钱嘛?”

所以,当高温限电、疫情、地震等这类灾难来临时,有多少存款,往往决定着你的底气。

最后,借用印度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里一句经典台词:iw!坚持、坚持、请再坚持,衷心希望疫情赶紧结束,早日拥抱自由蓝天!

因“烂尾楼”拿不到房,还可以缓还“房贷”吗?符合法定情形即可

近日,全国多个城市停工或烂尾楼盘的购房者,一方面无法按期获得房子,另一方面又面临还贷的巨大压力,在此情况下,许多购房者纷纷联合起来,发出停贷告知书,尽管从法理上讲,购房者是占理的,但客观上这确实不符合法律程序,还存在诸如征信方面的法律隐患。

因舆论关注而解决“烂尾楼”问题的购房者们是“幸运的”,但舆论的关注毕竟是有限的,对于全国范围内遇到同类事件的购房者们来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烂尾楼”、“房贷”问题才是王道。

接下来,笔者就以购房者不同的诉求为出发点,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内容,阐述其中的法律风险以及该如何维权。

一、“烂尾楼”事件发生后,购房者们不继续还贷,符合公平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6条、第533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包括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民事活动过程中,都要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对实践中法律规定无法尽善尽美的一种兜底保障,也符合人类最为基础的公平正义认知。

最为直观的,可以梳理下“烂尾楼”事件发生后各方的处境

开发商:违约,不能交房,实际占用购房者的首付款、银行的贷款

银行:享有抵押权、债权

购房者:未取得房屋,支付了首付款,要偿还按揭贷款

由此可见,在“烂尾楼”事件发生后,如仍按照原有的各方协议要求三方履行权利义务,对于购房者而言,显然极为不公平,因此,“烂尾楼”事件发生后,购房者们不继续还贷,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条、第533条

二、遭遇“烂尾楼”事件,购房者优先权的认定

购房者优先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文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

2.购房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超过合同总价款50%)款项;

2.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如符上述条件,则购房者对开发商所享有的债权就具有了优先权,不仅优先于工程价款的清偿权,更优于抵押权、其他债权,即如果开发商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上述全部债务,则应当优先对购房者的债权进行清偿——即便在破产清偿中,亦是如此。

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者作为弱势群体,其居住权在“烂尾楼”必然遭受严重的侵害,法律所规定的优先权,本质上系对购房者基本生存权益的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优先权的范围也是有一定界限的。如:开发商违约所造成的违约损失(例如,违约金),是否在优先权范围内,目前是存在争议的;开发商破产清算中,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在清偿顺位中也是排在购房者优先权之前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参照)二、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

三、“想要房”的维权途径

这是广大购房者们最为普遍、也最为朴素的一种想法,但在等的过程中,还贷的压力仍然客观存在,面对这种情况,笔者建议大家按照如下步骤维权:

1.找银行协商,请求暂停还贷

根据公平原则,购房者要求暂停还贷的诉求是合法合理的,但这个诉求的实现途径中,但从效率而言,协商途径无疑是最快的,因此笔者建议大家在履行还贷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及时与银行进行协商;

2.如果银行具有过错,及时起诉

实践中,“烂尾楼”出现的直接原因,经常是监管账户资金未得到有效的监管,其中就存在银行擅自扣划监管资金、未将按揭款存入监管账户等情形,如果发生了这些情况,那么银行显然是具有过错的,且这种过错与“烂尾楼”的出现是有重要因果关系的。因此,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笔者建议大家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及时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自己在“烂尾楼”重新有序施工或具备交付条件前,无需再向银行履行偿还本金与利息的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银行提供的贷款合同中,会有部分条款要求购房人(借款人),无论遇到任何情况均不得解除贷款合同、必须持续还贷本息,这种不合理加重购房人(借款人)义务的条款系格式条款,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条、第497条、第500条、第509条、第533条

四、“想退款”的维权途径

如果购房者想走退款途径的话,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那么相应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失去了其意义(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依法可以请求解除相应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提下,大家也一定要请求法院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否则如果仅是解除买卖合同,在未经法院判决更改、解除的情况下,对应的担保贷款合同还是有效的,此时购房者仍负有还贷的合同义务,如果此时拒绝还贷就属于违约行为,对征信可能会造成不利影响。

经法院判决,上述合同均依法解除后,开发商除应将收受的购房贷款返还给银行外,还应当将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及对应利益,偿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1条

五、公开透明、向购房者负责——监管资金账户要多晒晒阳光

在新闻中往往会看到,许多购房者遭遇“烂尾楼”与监管资金缺失的情况下,抱团取暖、自筹资金施工,甚至是购房者们集体亲自进场施工——另一边还着要一直还着银行房贷,许多同病相怜的购房者看到这类新闻,往往会发出无奈的苦笑。

监管资金账户对购房者(尤其是名下无其他住房的情况)最重要,甚至是关乎购房者基本生存需求的,因为一旦因监管资金无端缺失导致出现“烂尾楼”事件,购房者因格式条款与对法律的不了解,经常会陷入房子拿不到、钱款退不了、银行贷款被迫还的“凭烂还贷”的不公境地。相对而言,开发商早已拿到钱坦然“摆烂”,银行还有抵押权、债权、格式合同作为直接保障。

监管资金对购房者如此之重要,但监管资金账户对购房者的透明程度可谓是最低的,向行政机关查询可能会遇到“商业秘密”拦路,向银行询问甚至会遭遇“滚你x的”式的粗暴答复,反观每次因监管资金出问题导致的“烂尾楼”事件,均不同程度上与银行违规操作、开发商挪用资金、有关部门的监管缺失有着重要关系。

监管资金账户中,重点监管资金额度是多少?应该由哪个部门来计定?依据什么来计定?这个依据来源是否合法?额度计定与变化是否有向购房者公示并设定公示期?购房者在公示期内有无对额度提异议的权利?

购房者希望查询监管资金账户,是否有便利的公开渠道?监管资金账户的大额资金变动,是否有通知购房者?银行违规放款导致监管资金缺失,相关监管办法中是否写入了赔偿责任?银行赔偿额度是否仅限于缺失资金?银行过错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烂尾,银行是否应与开发商承担全面的连带赔偿责任?

权力要在阳光下行使,监管资金账户对购房者也要少一些神秘和“秘密”,监管资金账户与监管信息对购房者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对防止“烂尾楼”事件出现,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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