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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贷款房屋抵押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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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宁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在3.6%-7%之间,利率明显比其他贷款利率低,因为有放在做抵押,银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低,如果借款人还不上贷款,银行还可以拍卖房子进行还款!

宁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条件

1.贷款到期的时间,借款人的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2.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收入是月还款的两倍

3.有房子做抵押,房子正常,有房产证在手

4.征信良好,没有连三累六的逾期

5.负债比例的资产的70%以下

宁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流程:

1.准备好资料,包括身份证、房产证、工作证明、银行流水、以及银行要求的资料

2.银行对房子进行评估

3.银行进入贷款审批

4.借款人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5.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6.银行放款到指定的账户

宁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额度:

1.商品房,就是70年产权的房子,贷款额度一般是房子评估值的70%

2.别墅,别墅虽然说也是70年产权的,但是如果出现贷款逾期,别墅不容易处理,一般贷款额度是别墅评估价的60%

3.公寓,公寓分两种,如果是70年产权的公寓,贷款额度是70%;如果是40年产权,那么是评估值的50%

4.商铺、办公楼,这类房产属于商业用房,一般都是40年产权的,贷款额度是房子评估价的50%

以上就是宁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分享,微信公众号:宁波邦宁,希望能帮助到你!

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可以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吗?

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恰恰这时又急用资金周转,手中拿着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前几天,有个粉丝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小秦只能告诉你,一般情况下,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这种抵押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的,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持有购房合同也是可以贷到款的,如何贷款,小秦给大家梳理几条。

一、一手房可以直接办理按揭贷款。一手房通常可以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的担保,购房者可以持购房合同和首期款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可以直接办理按揭贷款,直到房产证办出,办好抵押后,开发商担保结束。

二、正在还贷的房子,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再给你做二次贷款,但是也有一些银行有针对性地推出的二次抵押贷款业务,要求申请人还款满两年以上,房产有一定的抵押价值。另种情况就是你已经还了几年的房贷,这时可以结清银行的余下的贷款,在原银行或者另一家银行办理房屋贷款,这里要注意的是,房屋抵押是需要有资金用途证明。

三、首套房由于当时资金比较富裕,首付比例比较高,想把多余的部分钱拿回来周转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让开发公司帮你撤销备案,重新去签合同备案,这时,你可以按首套房的首付三成去重新缴纳,前提条件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如果房产证办下来了,再做撤销备案就比较困难了。

四,还可以自己去找一些大的担保公司担保,即使有了这个第三方担保,有些银行放贷还是比较困难的,申请者可以去商业银行,一般通过机率比较高。

以上就是小秦给申请者的几点建议,如何所需的周转资金不是很高的话,可以结合购房合同,直接到银行去申请个人的消费贷款或者是经营贷款,也可以缓解你的资金不足的问题。

「以案释法」借名买房协议,一般认定为有效

1、案件事实:

2004年3月12日,“闫贵升”与沈阳华隆基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闫贵升”以255,125元的价格购买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房屋,建筑面积为102.05平方米,首付款已付55,125元,贷款200000。

案涉房屋于2007年4月25日登记在闫贵升名下。闫贵升系孙岩的舅舅。被告闫贵升系因其单位的原因而享有购买案涉房屋的名额。

房屋买卖涉及大额交易,需谨慎!

2、法院认定

法院认为,案涉房屋已于2007年4月25日登记于被告闫贵升名下,孙岩现否定被告闫贵升为案涉房屋的物权人,其所提供的证据需要达到一定的证明标准,需证明其为案涉房屋的物权人具有高度可能性。

孙岩系经过闫贵升的同意,而用其购房名额购买了案涉房屋,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按月偿还房屋贷款、交纳相关入住费用、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实际居住使用,亦持有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原件、契证原件等相关房产手续。闫贵升未能举证证明孙岩与其之间的借名买房行为侵害了不特定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即该借名买房行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故判决案涉房屋归孙岩所有。

法院认定借名买房协议有效

3、律师解析:

现实生活中,常常因某些特殊因素会发生“借名买房”情况,那么,借名买房有啥法律风险,又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本律师特提示如下:

(1)房屋所有权人为借名方,无法有效控制房屋所有权。

由于以借名方签订合同、办理按揭及产权登记,故房屋所有人为借名人,一旦借名人处分了房屋,则不能以借名买房来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房屋转让行为有效,只能追究借名人责任。

应对方案,双方签订借名买房协议,约定系借名买房,然后所有的款项以借款形式提供给借名人用于支付房款或房贷,同时以房屋作为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房屋的抵押登记,以此对抗借名人将房屋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在房屋过户前,可以签订抵顶协议,即购房款与借款抵销,解除抵押,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2)借名方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

在特殊因素消除后,若借名人拒不配合办理过户,则往往正常行使所有权的合法权益。

应对方案,如本案,可以起诉借名人,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由于借名买房协议不会侵害其他第三人权益,故一般法院认定协议有效。由于通过法院判决确认了房屋所有权,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在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从而解决上述风险事项。

综上,归根到底,借名买房,一定要严格审查借名人的人品,避免因借名买房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通过借名协议,办理抵押登记等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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