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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借款上不上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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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查询次数过多,依旧可以下款,一文详解,建议收藏

前几天,收到客户一份“穷凶恶极”的征信,

这份征信上,并非很多小贷,也不是多大的负债,

而是,我能从那一条条查询中,看出他关于征信认知的缺陷,且一次次被他人收割。以下就是这份征信的查询页。

这是一份穷凶极恶极的征信

看到这个征信的时候,我发给同事,只说了一句:没办法捞了

发经办那里,把经办吓到了,用了“穷凶恶极”这样的字眼来形容。

客户是国企员工,一个95后小哥哥,其实我看了下,就是12月的时候查了信用卡,已经超过了一个月3次的范畴不能再查,但是他因为不懂还是一个劲地点。

整个查询上去后,虽然负债其实面上并没有多少,但是大数据已经完蛋了,这里也就是所谓的同盾(后面科普)

但是,他一直强调是自己不动,而不是贷了网贷,不管他再怎么解释,一行行的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赫然在目,再强烈的主观情感也改变不了残酷的客观事实,数据说话从来都是拒绝抒情的。

在同情完这位客户,跟大家说下,征信查询这里面有什么门道,而且这一篇是比较长的文章,且干货满满,建议收藏

1.查询类型:分两大类就是机构查询和本人查询

机构查询包括不限于:

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保前审批、法人代表、负责人、高管等资信审查,贷后管理,担保资格审查,特约商户实名审查。

其中,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保前审批比较影响征信,法人代表审查,一般用于经营性抵押贷就会用到,对征信暂无影响。

本人查询一般不计入次数,对个人征信没有影响。

注意:机构查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消费机构较多,一般是在做贷款或者申请信用卡的时候,本人进件或者手机勾选同意协议的时候,就已经包含了同意授权查询征信的协议了。所以一般面对这一方面的查询,要特别特别小心和谨慎。

对于本人查询的

一般有几个查询途径:在人民银行网查询,网址丢这里了一定要用IE浏览器。

操作如下:第一步:找到“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高标签]第二步:点击“马上开始”

马上开始

第三步:注册或者直接登录

注册或者直接登录

后面按照操作,直接勾选个人征信报告就可以了,一般24小时后就可以在平台下载一份征信PDF了。

第二种方法:线下预约打印,如果你在广东,按以下预约

微信搜索:广东省征信查询预约微服务,进到小程序。

广东省征信查询预约微服务

第一步:点击本人查询

本人查询

第二步:填写预约信息,并选定最近网点

填写个人预约信息

第三步:查询原因那里:选了解自身信用状况需求

查询原因

在这里插个题外话,在丹爷第一次帮客户用这小程序的时候,

看到查询原因有一个:谈婚论嫁等交际需要,就思考一个问题,毕竟存在即合理,你们觉得自己婚嫁需要对方征信吗?这个问题留给看客思考。

最后一步:本人持身份证到预约点进行打印即可。

查到征信后,关于征信的其他内容,我们暂时不讨论

关于查询的要求这里分为看征信的贷款和看大数据的贷款(也就是上面讲的同盾)

查询的一般要求:在广州的要求作为一个三好客户查询次数是:一个月不超3,两个月不超4,三个月不超8,半年不超过12.就是比较好的征信标准,可以准入大部分银行。

但是,一般帮客户并发很多产品的时候都会算出合适的时机,前提,客户资质是干净的

一般一个月并发5-6家银行,专业人士操作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因为都会根据银行的宽松情况,产品设计调性去做好前后申请顺序,

不要小瞧了这个顺序,这顺序的重要性无异于“田忌赛马“,可定输赢,且不浪费额度。

这里,解释下“并发“这个词,可以说在贷款方面用这个词,真的是丹爷首用了。并发,这个动作,更是神来之笔。

逻辑:负债之间是互斥,在短时间内的收入基本无法突然增加,所以,月供额度都是有限的。

打个比方:

就是你的收入流水就是肥沃的土地,养分是有限的

这个时候你一棵树种进去了,那么这个坑位就被霸占了,后面再来的树,就没有太多的空间和养料了,所以你后面的树要么减量,要么增强根系(提高利息)才能强到养分。

但是,如果你撒的是种子就不一样了,你同时可以撒比较多的种子,

且不像成熟的树那么占空间。

这些种子呢,有些还不发牙只吸收养分,其余种子都可共享月供养分。

所以这里,不发芽的种子就是不上征信的贷款。

你前后做的贷款,比如11月做了一笔A银行的20w,上了征信之后,12月要做银行的30w,就只能算你的月供还剩下多少养分,可以供给A银行负债和后面B银行的负债了。

如果养分不够,要么给你减额,要么给你增加利息。

这个比喻请大家务必记住。

所以,我为什么跟客户提并发这个概念,

她相当于,把你一个人的金融价值同时从不同的银行泵出来,

而且,泵出来之前,你的面上是没有负债,土地一片肥沃,没人跟你抢养分的,所以,会给你足额的种子。

但是他不知道,你会同时去跟不同的银行申请,

因为贷款下来,到上征信是有时间差的,

我们作为三维空间的人类,有时候设计规则会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这是很正常的,所以,银行只能在查询次数上去做限制,因为,查询是即时的。

并发不浪费额度

我大白话已经说到这份上,你如果还不懂,麻烦再读一遍。

注意注意:

还有,这里重点要说下,

消费金融公司,不管贷款还是查询,对你的征信都是减分的。

所以,借呗,微粒贷,招联,苏宁,美团,捷信等等的消费金融公司查询都减分,

我这里尤其要i一下苏宁和美团,苏宁是在商城买东西,开通了他们的支付方式就会买一笔上一次征信,看起来就是几百几千的甚至几十块钱的都上征信,

还有美团的月卡,能不用就不用,每个月吃饭那几百块都上征信。

这个操作对于很多客户来说真的非常减分,请务必注意。

以上是简单的关于征信方面的。

以下来说下大家口里的大数据,也叫做同盾大数据。

同盾数据其实经营着很多个行业的智能大数据分析,同盾科技其实是一家公司,其创始人蒋韬是个70后非常牛的人物。百度百科你们可以自行查询,头像还挺年轻一小伙子,

至于同盾和金融智能化之间的关系我们这里就不细讲了,太宏而大了,我们是针对个人信贷,所以讲下同盾对我们个人信贷的作用和影响。

市面上普遍不看征信的产品都是看同盾大数据的,但是同盾大数据可比征信宽松不了多少

同盾相对多的会考察:你和消费金融公司之间关系的数据

就是如果你负债很高,都是银行贷款,都是和银行的关系,那么你同盾分一般都是0-20分,属于低风险,有大概率通过。

但是你跟小贷,网贷,不管是查询还是贷款,都比较密切,不好意思,你缺钱缺得很,我不贷给你。

以下做一个参考:

盾贷前审核报告中,同盾分范围是0-100分。评分分三个档次,0-20低风险区,系统建议通过审核;20-80分,较大风险区,系统建议进行人工审核;80-100分,系统检测出高危风险,建议直接拒绝。由此可以直观看出,分数越高越不好,越难申请到贷款。

还有,征信和同盾数据都是动态的,但是都不可以人为修改。

我每次跟客户申请完贷款之后,都会告诉客户,你近段时间不要点查询。

任何查询都不要点。

其实就是征信评分和同盾评分,虽然不是我们真真实实能够去查到的,但是大概我们知道哪些是会影响自己的评级的,

查询是最简单的减分项,负债上去但是资产暂时没有上去的情况下就是第二个减分项,第三个减分项就是逾期,最严重的减分项就是黑名单或者网黑,直接就是呆账或者止付。

根据我自己的经验和总结,你可以这么理解,征信是对银行的数据,同盾是对消费金融公司的数据。但是事没有绝对,两者交叉的地方是很多的。

而征信是比同盾数据更为严格的,

所以有些所谓宣传的不看征信,但是看同盾大数据的,可以有空子过,

这就是市面上,为什么很多银行做不下来,但是我们专业的人一看,就知道从哪里入手,就跟给人看病一样。

哦,对了,前阵子我那医生客户跟我说,我看征信的样子和他看病历的样子有点像,,这个比喻,甚是恰当。

同盾数据和征信都是无法人为修改的,所以一切告诉你他可以帮你洗白征信或者大数据的都是骗子,能帮你修改的,只有时间。而对应的有《征信业管理条例》,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征信异议申诉。

写在最后,征信查询,虽然只是后面小小的几页,但是也可以影响你的整盘棋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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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月付有额度为什么支付不了?例举5点,搞清无法支付的原因

随着消费信贷产品的渗透,市面上的相关产品越来越多,美团月付就是其中之一,为什么明明有额度,但是在支付时却支付不了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美团月付?

“美团月付”是“美团买单”的升级版,用户可以使用美团月付享受提前消费的服务。

它适用于美团上的各项消费付款,比如外卖、酒店、出行等等。最高额度有3000元,最长可以享受38天免息福利。而且服务非常人性化,支持分期与延期还款,缓解用户经济压力。

大家在使用美团月付时要注意,它不像信用卡还款,有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将账单还清也不会显示逾期。美团月付的还款时间卡的非常严格,就算只是超过一天没有及时还款都算是逾期,要上交罚息。

但是,美团月付逾期后对征信没有太大的影响,暂时还没有接入征信系统,所以逾期不会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

二、美团月付有额度为什么支付不了?

可能会有人遇到开通美团月付后,有额度但是不能付款的情况,这是为什么呢?这种一般都是由于以下几点导致的:

1.额度不够

付款的金额超过了自己本身拥有的额度,美团月付的额度不够支付用户的消费金额,这时候界面会显示无法支付的字样。

这种情况建议先将使用的额度还清,等到额度恢复正常之后再支付。

2.超出使用范围

美团月付目前仅支持在美团中消费使用,不支持转账、线下扫码消费等。超出使用范围也是无法用美团月付支付的。

3.存在交易风险

系统检测到支付环境有风险,会触发美团的风控系统,导致交易无法进行。遇到这种原因最好是停止付款,重新选择商家消费为妙。

4.网络不好

也有可能是支付时网络欠佳,连不上网没有办法付款。可以选择切换网络,或者等网络良好之后再支付。

5.操作频繁

支付时操作过快,系统没有反应过来,或是短时间内频繁的操作,导致无法支付。只需要稍微等待一会,再行支付就能解决。

遇到有额度却又不能支付的情况时,可以先看一下是否是因为以上5点原因导致无法支付,如果都不是,可以联系美团工作人员,问清具体原因再做应对。

美团月付虽然可以满足“先支付,后消费”的需求,但小编要提醒大家,理性消费,正视自己的经济水平。

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了,还有不懂的记得在评论区留言。

“美团月付”背后的法律问题及消费陷阱

本文作者白映雪

近日,有网友微博发文表示在其使用美团外卖服务过程中,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了“美团月付”服务,而关联的微信支付信息也并未显示其外卖订单付款渠道,导致该网友误以为是通过银行卡支付订单,直到收到还款提醒时才知已经形成借款逾期。

笔者通过微博评论、搜索关键词“美团月付”发现,该网友遭遇并非个案,早在2021年初,“蓝鲸财经记者工作平台”、“凤凰网科技”、“新浪财经”等多家互联网媒体就对同类事件进行了报道,从报道内容和评论来看,焦点主要集中于“被开通”、“是否影响征信”,笔者将以此为端,进一步挖掘“美团月付”背后的消费陷阱及法律问题。

一、“美团月付”的性质根据《美团月付授信付款合同》首页说明,“美团月付”为“美团月付、消费贷”的简称,是由重庆美团三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团小贷”)及其合作金融机构(以下合称“服务商”)为美团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提供的授信付款服务。用户接受、完成上述合同签署后,即可使用信用额度进行消费,超过免息期后,按照约定还款还息,本质是一款小额消费贷款产品,其先用后还、一定期限内免息等约定更类似于银行信用卡。

二、“美团月付”开通方式存在的法律问题经部分网友测试,开通“美团月付”不需要绑定银行卡,也不需要“阅读并同意”各种文件,只需要点击“我要月付”即可开通,大多数用户基于使用习惯,极易忽略按键下方小字标注的“点击即阅读并同意《美团月付授信付款合同》和《美团金融隐私政策》”而直接点击开通“美团月付”。美团小贷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与服务商,在专业和主导地位占优势的情况下,应注重提示义务,在该界面以更清晰直观的方式标明此项服务系小额消费贷款,并将点开阅读相关合约设置为开通“美团月付”的前置条件,以更好履行《电子商务法》第17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项下保护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义务。

笔者本人通过“大众点评”APP,在美团外卖服务中选择开通月卡时,直接弹出如下页面:

页面中,如使用“美团月付”仍需勾选,笔者退出后再次进入月卡开通支付界面后,页面展示了绑定银行卡、“美团月付”、微信以及支付宝等四种支付方式。

可以看出,美团小贷修正了默认开通“美团月付”的做法,但仍然试图通过弹窗优先展示,对用户加以引导,并使用“月付专属福利”、“0元先享无忧还”等描述,诱导用户点击,且未显著提示其小额消费贷款的性质,其背后的逻辑仍然是利用用户使用习惯使其在不知详情的前提下作出意思表示。

用户不慎勾选签署合约后,如意图依据《民法典》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1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要求撤销“美团月付合约”,也存在种种障碍:如因“美团月付”政策、技术设置等不断变化,电子合约签约过程难以还原,导致用户主张非真实意思表示或重大误解的举证证难度较大;部分用户无意间开通月付功能进行消费后,由于疏忽或信息拦截功能等未留意到还款提示,发现时可能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期限,难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对此,出台、细化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由国家有权机关行使监督处罚权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为便捷有效。

三、“美团月付”背后的消费陷阱(一)“美团月付”不上征信?宣传不实或者违反行政法规

有用户在线咨询美团客服“美团月付”项下逾期欠款是否会体现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客服给出否定回答。然而根据《征信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第29条第1款规定:“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征信系统,因此美团小贷及其合作金融机构有义务将“美团月付”用户信贷信息上报至人行征信系统。

如此,用户个人征信报告理应体现“美团月付”项下贷款信息。如服务商履行上报义务,则美团客服声称得“不上个人征信”涉嫌不实宣传;如服务商未履行上报义务,则违反《征信业管理规定》。但遗憾的是,《征信业管理规定》以及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都未对信贷机构未按规定向征信系统提供系统信息规定相应处罚规则,使得该条款对小额信贷机构的法律约束大大降低。

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2013年10月发布的一篇名为《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报道来看,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的态度倾向于政策上引导、鼓励,技术上予以支持,其主要目的是共享债务人信用信息,减少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帮助授信机构全面、准确了解债务人信用状况,从而避免过度授信、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因此未强制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但随着银行金融机构在个人信贷业务受理前加强对个人征信情况的审核、提高征信准入门槛,使得有借贷需求但个人征信达不到银行要求或为避免出现个人征信不良信息、降低个人信用的个人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通过“不上征信”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信贷活动,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贷款机构也经常以此为卖点进行宣传、吸引客户,美团小贷仅为其一。如此风潮,阻碍国家宏观调控信贷业务、避免过度授信的政策初衷。

因此,笔者认为:从国家层面而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应适时出台信贷机构信用信贷信息强制接入征信制度及相应罚则,以促进信贷宏观调控,引导理性消费;从个人消费者而言,小额消费贷款固然可能不在个人征信中予以展示,一旦逾期,信贷机构通过司法手段追讨,相关诉讼纠纷信息均会被记录、可查询,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除各项消费限制外,同样是对个人信用的严重损害。笔者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及实际需求,理性消费。

(二)逾期后,服务商在本息之外还可直接扣划债权实现费用

根据《美团月付授信付款合同》第8条“违约行为及违约处理”第2款“违约救济”第9项约定,一旦用户出现“美团月付”逾期,服务商即有权直接从用户钱袋宝账户或与钱袋宝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中账户直接扣收应付款项,该应付款项除借款本息外,还包括调查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所有费用。

按照上述约定,服务商对违约用户的扣划途径除美团钱袋宝之外,包括钱袋宝绑定的银行卡,可以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为的直接跨行扣款;扣划范围也超过银行业金融机构遵循的本息原则,其合理性有待商榷:

其一、扣划金额不确定,普通用户无法合理预计违约成本、损失

用户使用“美团月付”时,可以根据页面展示的借款利率、手续费标准以及逾期罚息,明确计算本息金额及逾期罚息,但服务商实现债权时发生律师费、鉴定费,其收费标准并非普通用户熟知,且为可协商、调整费用,非合同一方的用户显然无法预见。至于调查费,其具体所指、支付主体、费用标准更是缺乏参考指标,其金额单纯由服务商确认,用户更加无从判断。

其二、回避举证义务,损害用户合法权益

从借贷合同纠纷司法实践来看,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费用的前提是合同有约定、费用标准合理且实际支付。《美团月付授信付款合同》对将律师费、调查费等费用在合同中已作出约定,参照同类司法判例,“美团月付”服务商在扣划前应向用户出示合法有效的费用支出凭证,并说明其合理性。但上述违约救济条款回避了服务商的举证义务,其扣款合理性和透明度均无法保证,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和抗辩权。

其三、实现债权费用扣划超出常规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曾于1997年对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作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能否扣款还贷问题的批复》,认可银行依照合同约定扣划借款人账户资金以抵消债权的合理性,其主要依据为《贷款通则》第22条第4款:“贷款人的权利: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四、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以笔者多年银行从业经验并检索司法案例后认为,银行机构在各类贷款中会与借款人约定出现贷款逾期等违约情形,银行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开在本银行系统各机构的存款账户中扣划资金范围通常限于贷款本息,律师费、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则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追偿,由司法机关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借款人账户进行司法扣划。

虽然美团小贷作为外商独资金融机构,并不适用《贷款通则》,但鉴于人民银行等监督管理机构目前尚未对外商独资金融机构的扣划权利、方式作出规定,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业惯例,其通过《美团月付授信付款合同》赋予自身的实现债权费用的追偿权力已远远超出司法实践中的常规原则,不得不让人质疑其合理性。对此,亟需国家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管理条例予以明确规范,对用户而言,目前最有利的做法是控制钱袋宝余额,以及限定钱袋宝及美团绑定银行卡范围,并限制绑定账户的余额。

(三)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分享主体不明确

依据《美团月付授信付款合同》相关约定,服务商有权收集用户在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除留存的数据、信息,并与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等第三方共享用户身份信息、联系信息、履约信息、履约能力判断信息等,而无需用户单独授权,至于服务商的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合同中并未列示。形成合同条款形式上对客户声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范围,但实质上并未明确具体适用主体的情形,并未达到《网络安全法》第41条第一款:“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9条第2款:“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之要求。因此用户在使用“美团月付”过程中,其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财产信息在内)的收集、使用主体被模糊,增加了个人信息被滥用、泄露的风险。

以上“美团月付”背后的法律问题和消费陷阱并非美团小贷一家独有,而是互联网贷款机构的普遍做法,现有法律仍然存在监管漏洞,需要国家尽快完善法律及监管政策,经营者严格遵守行业法规、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提高警惕、防范风险,三管齐下,切实规范互联网信贷业务,提高互联网环境下个人消费者权益及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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