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担保业之春!第三批拟通年审大名单出炉
今日,河南金融办官网发布第三批担保及小贷公司2014年度年审拟通过名单,加上之前公布的两批,共有255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和281家小贷公司出现在拟通过机构公示名单中。
“担保”类行业经过重创之后,一批经历过寒冬且又保持着健康体魄的机构,已明显感到了时下的春意。比如前不久拟在全省开展两类机构服务经济发展“1215行动计划”中,担保及小贷机构就领到了新任务,其在金融链条中的本色担当被赋予更多期望。
3月9日,河南省金融办分别对河南省融资担保机构与河南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4年度年审第三批拟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其中,河南邦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49家融资担保机构,以及郑州市二七区银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56家小额贷款公司拟通过2014年度年审。
下附通知公告原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河南省融资担保机构2014年度年审第三批拟通过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3号)、《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77号)、《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1〕86号)和《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2号)等规定,我办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市、县(区)上报的融资担保机构年审材料及需要提供的补正材料进行专项审查。其中,河南邦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49家融资担保机构第三批拟通过2014年度年审,现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0830,69690818。
融资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河南省融资担保机构2014年度年审第三批拟通过名单
2016年3月8日
附:河南省融资担保机构2014年度年审第三批拟通过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2014年度年审第三批拟通过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等规定,我办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上报的小额贷款公司年审材料进行专项审查。其中,郑州市二七区银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56家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批拟通过2014年度年审,现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0830,0371-69690818
小额贷款公司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严禁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严禁对外担保,严禁开展理财业务,严禁设分支机构,严禁抽逃注册资本,严禁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严禁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2014年度年审第三批拟通过名单
2016年3月8日
附: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2014年度年审第三批拟通过名单
责编:魏蔚
无还本续贷缘何上了新闻联播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无还本续贷”究竟是什么业务?为什么会被新闻联播重点报道?
现象
各地监管机构积极推动无还本续贷
从公开报道来看,2014年以来,全国各地的监管机构和银行也的确在积极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
安徽银监局2016年引导银行宣传无还本续贷创新产品,办理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及其他无还本续贷等小微企业创新产品。福建银监局设置“无还本续贷笔数占比”和“无还本续贷金额占比”等两个监管考核指标,并确立两个考核指标年增长5%以上的工作目标;要求银行业机构建立“续贷企业名单制”管理制度,推动银行业机构续贷业务实现“增户扩面”。厦门银监局2017年7月表示,辖内已有18家中资商业银行推出年审制、转贷、循环贷等“无还本续贷”产品,累计服务客户3619户,贷款金额108.47亿元。今年7月,河北银监局出台《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的指导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用新发放贷款结清原有贷款,彻底缓解小微企业“倒贷”之痛。
从银行业实践看,无还本续贷的确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起到作用,贷款到期后“无缝续贷”,平均省去10天-20天的“过桥”融资周转期,也随之节省了大量贷款成本。
今年5月12日,德州市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服务推进暨无还本续贷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德州一家生产辣酱的企业,贷款到期后,通过“无还本续贷”节省500多万元费用。这是当地银监局和政府合作开展“无还本续贷”试点的一个典型案例。前几天在央视新闻联播《稳金融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头条新闻中,被作为地方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予以报道。会上传出消息称,截至2017年末,该市共有2500余家小微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金额150多亿元,为企业降低成本近2亿元。
追访
小微企业苦于“过桥融资”
一般的企业贷款模式是,企业的贷款到期后,若要续贷,需“先还旧、再借新”。很多企业为了还旧贷款,想方设法筹集“过桥”资金,甚至不惜通过民间借贷拆借高息资金,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
而小微企业本身贷款周期短,筹资难度大,压力更大。一旦银行没有批准新贷款,还不上利息畸高的民间过桥贷款,沉重的利息负担可以很快把小微企业压垮。2011年银根紧缩的时候,温州的很多中小微企业就是这样死的。
此后,政府有关部门就积极探索各种办法解决小微企业的续贷问题。“无还本续贷”应运而生,字面意思就是不需要还本金就能继续贷款。
调查
“无还本续贷”旨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追溯监管方面的规定,“无还本续贷”起源于2014年7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该通知倡导积极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其主动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意续贷的,应当在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前与小微企业签订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担保的签订新的担保合同,落实借款条件,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
此后,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又多次发文,调整考核指标,推动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
2015年6月,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无还本续贷政策,并可根据自身风险管控水平和信贷管理制度,自主决定对到期贷款办理续贷业务的范围,合理确定续贷贷款的风险分类,无还本续贷、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情形不应单独作为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
2017年,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监管政策,制定内部配套制度文件。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提高无还本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并根据自身风险管控水平和信贷管理制度,自主决定办理续贷业务的范围。
关注
“无还本续贷”风险关键在于审核是否严格
不过,北青报记者发现,市场对“无还本续贷”这一创新业务也一直存有争议。有评论认为,无还本续贷本质上就是债务展期,对银行来说是掩盖不良贷款的借口;对企业来说就是债滚债,不用自己掏钱还贷款。
还有人担心,虽然无还本续贷积极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但也可能让企业产生依赖症,特别是目前还并无续贷的次数限制;对银行来说,可以减少不良贷款的产生,也容易成为银行掩盖不良贷款的工具。
国信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剑认为,无还本续贷有没有风险,取决于审核时是否严格到位。监管部门也规定,对于无还本续贷的企业,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经营生产各方面良好,确保续贷质量。但市场还是担心,银行实操过程中,可能会有道德风险或操作风险,怕银行拿这个隐藏不良贷款。对此,惟一的方法,只能是监管层严加检查,尽可能加以杜绝。当然,本身就没有完美的工具,只是权衡各方利弊,选择一个相对有效的工具。
北青报记者查阅监管文件发现,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审核合格后才可以办理续贷。这些条件包括: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等。(记者程婕)
关于机动车年检的时间规定,这些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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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权威解答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车辆的年检日期。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六年免检又是什么意思呢?
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予上线检测。但这并不意味六年免检=不检,而是新车6年免上线检测的,需每两年到交管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有没有哪些情况是不适用于“免检”的呢?
有的。不适用“免检”的几种情况有:第一种,部分车型不享受免检。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第二种,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第三种,购车后长期未登记的不享受免检。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
来源:新华号武汉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