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16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开始申报
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开始申报
原标题:本专科生每年最多可贷款8000元
□记者赵晓凤
全省2016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启动申报。9月5日,市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凡我市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都可申请,本专科生每年最多可贷款8000元。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普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学生,不得重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范围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每年集中办理一次。
即日起,我省各高校将启动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申报、审查、录入工作;10月19日24时,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结束;11月14日,国开行河南分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的结算账户上。
据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早准备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个人留存页);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说明;父母户口簿(卡)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手写并签字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手续也可在入学后向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有关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至201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6]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二)地点:岱岳区教育局一楼1009室。
二、申请受理对象
(一)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省内高校在校学生、区内高中通过资格预审请学生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2016年通过资格审核的省内高校在校学生共701名(附件1)、区内高中通过资格预审请及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共1017名(附件2)。
(二)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岱岳区户籍学生,专升本、考上研究生的岱岳区户籍高校学生,在区外高中就读的岱岳区户籍高考新生,申请贷款需通过资格审核后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三、贷款额度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期限和宽限期
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0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得展期。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五、贷款利率和贴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进行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申请通过后,由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六、贷款申请
(一)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2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
(二)申请受理。1、首次贷款: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出示材料: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上交材料:(1)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一份;(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3)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2、再次贷款(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出示材料: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上交材料:(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一份;(2)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及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的首贷学生均无需进行家庭经济资格认定,即不再加盖单位公章;外省就读的学生需提供高校允许贷款的证明材料;专升本、考上研究生的学生需要办理贷款,要提供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三)合同签订。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资助中心负责组织借款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若学生未在线点击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以下简称“《约定与承诺书》”)需在合同签订环节补签《约定与承诺书》。《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续贷时,由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
(四)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办理贷款注册手续。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具体流程为: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借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截至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印刷宣传材料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扩大社会影响和知悉范围,使借款学生明白如何申请助学贷款及还款;要做好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避免发生负面影响。
为确保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继续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依次受理贷款申请(受理时间见附件3),请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按时组织本辖区贷款学生到区教育局办理申请手续。
申请过程中遇有问题,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浏览操作规程(附件4)或与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房恒进
联系电话:0538-8566537
附:1、2016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信息表
2、2016年通过高中资格预申请及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信息表
3、2016年各乡镇(街道)贷款学生申请受理时间表
4、2016-201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岱岳区教育局
2016年7月20日
中行苏州分行累计为苏大学子发放助学贷款逾2300万元
新华网南京4月11日电(李静王梦菲朱文洁)日前,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与苏州大学联合举办“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102名苏州大学学生现场集体签订助学贷款合同。自中行苏州分行与苏州大学合作开办助学贷款以来,已累计向3000多名贫困学生发放贷款4200余笔,金额逾2300万元人民币。
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是目前苏州地区唯一一家与苏州大学合作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2000年11月,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为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应贷尽贷、应助尽助”号召,指定分行营业部专门负责办理苏州大学的助学贷款业务,并配备专职的客户经理,确立“一对一”的服务模式,建立起完善的贷前、贷中、贷后服务体系,为贷款学生提供全过程的服务。
活动现场,102名学生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签约手续。经过贷款审批,这批签约学生中的本科生每年将最多获得8000元贷款,研究生将最多获得12000元贷款。此外,由于此项助学贷款由国家推动实施,借款学生无需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只需要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我们做助学贷款工作,唯一的出发点就是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大学生,让他们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完成学业、改变人生、实现家庭脱贫,甚至反哺社会。”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工作人员说。
据悉,自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与苏州大学合作开办助学贷款以来,已累计向3000多名贫困学生发放贷款4200余笔,金额逾2300万元人民币。未来,该行将继续推动助学贷款业务,以更加专业优质的金融服务和勇担社会责任的精神点亮广大寒门子弟的求学之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