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两人共同贷款

本文目录

梁勤律师: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登记一人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案情简介

A女和B男于大学期间相识相恋,毕业后同居共同生活,2016年8月1日登记结婚,2019年6月18日离婚,婚后无共同子女。

2016年4月15日,B男作为买受人与案外人签署武汉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购买了案涉房屋作为婚房,因武汉限购政策原因,案涉房屋购房合同以男方一人名义签订。案涉房屋首付款系双方用毕业后共同积蓄加上亲朋好友借款支付。

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前一天A女给B男父亲汇款3万用于支付案涉房屋首付款,4月16日,B男支付案涉房屋部分首付款127712元。2016年4月25日,双方一起交完首付款,8月1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偿还贷款,婚后房产证书登记状态为男方一人所有。

由于双方未能妥善处理夫妻关系,致使矛盾不断并分居生活。现A女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判令案涉房屋一人一半。

各方主张

A女诉称:案涉房屋是双方为结婚而共同出资购买婚房,婚后共同还贷,虽登记男方一人,但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一人一半。

B男辩称:案涉房屋是自己出资购买,产权登记一人名下,是婚前个人财产。

法院判决

案涉房产系双方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现涉案房屋登记在B男名下且以B男名义申请的银行贷款尚未还清,故涉案房屋归B男所有较为适宜,涉案房屋剩余贷款由B男偿还,B男对A女进行补偿。

在此,梁勤律师提示您: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应有房产,维护未登记方权益?关键在于能够证明其出资以及具体数额,并能证明系双方婚前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结婚为目的)而共同出资,此种情况即使是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梁勤,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某集团公司任职法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进入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以来,办理过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劳资人事纠纷等。

曾参与招商蛇口华中区域公司收购襄阳某置业公司股权的法律尽职调查项目、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法律尽职调查项目等,曾参与2020年笨鸟学习俱乐部发起“全国法院审理婚姻、继承案件财产分割大数据报告”课题研究。目前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房产交易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工作耐心负责,为人热情亲切,是一位精明能干的精英律师。

王幼柏婚姻家事团队:婚前房子的贷款,婚后该不该一起偿还?

作者:冯炯恒律师,王幼柏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的情况日益增多,那么一方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子,另一方应不应该一起去偿还贷款呢?在离婚时到底能不能不进行分割?小红和小明便恰好遇上了上述情况,于是他们分别向我提出了其内心的疑惑。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冯律师,这房子是他婚前买的,我该不该跟他一起还贷?如果一起还贷,万一离婚我能分割吗?

答: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同样,按揭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如果该房屋婚后是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该房屋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

由此可见,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另一方婚后可以不偿还贷款,但想要分割婚前房产婚后的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前提就要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偿还贷款,所以在离婚时想要分割该部分财产,就要想方法设法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偿还贷款,其中最常见的便是使用婚后的工资收入进行还贷。需要说明的是,不论是由一方用婚后个人的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工资还贷,都会被认定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因为婚后无论是哪一方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

所以,只要婚后一方是在用自己婚后的工资来偿还贷款的,也会被视为使用共同财产还贷,所以非购房的一方即使在婚后没有特意去共同偿还该房产的贷款,在离婚时还是可以主张分割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

冯律师,房子是我用婚前财产买的,我不想分给对方,有什么办法吗?

答:婚前的房产是否需要进行分割,是否有使用共同财产还贷是关键,所以想要婚前房产不被分割,方法有以下几种:

1、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书或婚内财产协议书。双方在结婚前或结婚后,通过签订协议书的方式约定婚前房产的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一方所有,与另一方无涉,那么该婚前房产在离婚时与对方就没有任何关系,无论是还贷部分还是增值部分,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使用婚前的财产进行还贷。正如前文所述,婚后的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的前提是要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偿还贷款,那么只要一方没有使用共同财产去偿还贷款,那么婚后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便不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一方可以使用个人的婚前存款进行偿还,但需要注意的是,婚前的存款不能与婚后的收入产生混同,不然就无法分辨到底使用了婚前还是婚后的财产偿还贷款,所以最好的办法便是在结婚后使用专门的银行卡存放婚前的存款,再进行还贷。

3、让父母或亲人替自己还贷。同理,让自己的父母或亲人替自己偿还房屋的贷款,当然也不属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最好是让父母或亲人直接将贷款转账至还贷的银行卡,从而避免父母或亲人的财产与自己婚后的财产发生混同。

综上,想必大家看完文章后对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的法律规定有了一定的了解。笔者站在两个不同的角度给予了大家一些建议,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地看待问题,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毕竟美好的婚姻不应是勾心斗角,而更应坦诚相待。

新政中贷款额度的提高只针对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取消存贷挂钩制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解读

“新政出台后,每个家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到80万元,这对我们买房的人真是大利好的消息!”近日,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内,综合柜员高效为市民李先生办理了首套房所有贷款手续。

据大厅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李先生和妻子以家庭为单位,其总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元,贷款年限最高为30年。另外,根据10月1日起,按下调后的5年以上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1%算(未调整前利率为3.25%),以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将为购房者节省利息23586.97元,每月节省利息支出65.52元。

10月31日,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泰安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3期),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根据《通知》,我市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90万元。贷款额度的提高,也让许多缴存职工开始申请低息贷款支持。自新政实施以来,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笔数和金额均呈快速增长趋势,住房公积金支持效应逐步显现。自新政实施起至11月15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发放公积金贷款34笔,贷款金额1620万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许多市民咨询具体办理条件。中心工作人员将市民常见的问题归类后发现,市民们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新政中贷款额度的提高是否只针对首套房;新政中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取消存贷挂钩制度;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的职工除应符合泰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外,还应符合哪些条件等方面。对于这些常见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也进行了一一解读。

新政中贷款额度的提高是否只针对首套房?

此次贷款额度的提高只针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所谓“首套房”是指名下无其他房产,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

举例:

1、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4、夫妻两人,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未卖出,这种情况下再贷款——不算首套。

新政中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取消存贷挂钩制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三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一)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账户余额以借款人和配偶申贷时点正常缴存余额为准。

(二)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对名下无其它房产,使用住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使用住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购买首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的职工除应符合泰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外,还应符合哪些条件?提供哪些材料?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的职工除应符合泰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外还应遵守国家生育政策,符合2016年1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后生育的二孩、三孩;有离异婚史的,以抚养权核计二孩、三孩。

提供的材料包括二孩、三孩出生医学证明(电子出生医学证明);涉及再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等能够说明子女抚养情况的材料。

来源: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