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兰陵县2022—2023学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一、贷款办理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9月12日(8:00—12:00,14:00—17:00)。
二、办理地点:兰陵县体育馆院内东门一楼。
三、咨询电话:18854490928;0539—5211929;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
四、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2、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一般只有借款学生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4、还款规则: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借款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合同最后一年必须9月20日前结清)。毕业后五年为宽限期,不需偿还本金,但必须自付利息。除正常还款外,借款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提前结清助学贷款本息。
五、准备工作
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系统,(新用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个人信息完善后,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
1、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两个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以及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未预申请的,需要填写贷款申请表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简称《认定表》原件。
2、再次贷款学生:只需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1份,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办理。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同时到现场办理合同手续。
六、办理流程
1、首次贷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两人一起,携带申请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到生源地贷款办理现场办理,并签订贷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未预申请的,还需要《认定表》原件)。
2、再次贷款的,(可以线上远程办理,无需跑腿,学生在线系统新增贷款申请,选择“网上签订”),选择“现场受理”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学生签字的申请表1份,到生源地贷款办理现场办理,并签订贷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同时到场。
七、贷后主要事项
1、借款学生携带1份合同及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高校应在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否则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2、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贷款发放时间大约在11月中下旬,请勿相信除国开行官方电话和县级办理点官方电话之外的任何关于助学贷款的信息,谨访电信诈骗)。
3、请仔细阅读贷款合同正文,并尽快学习并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代理账户系统的相关操作,牢记自己的登录名、账号及密码。
八、疫情防控要求
1.请按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扫码登记,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电子版即可)。发热、咳嗽人员严禁到现场办理;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办理,待所在地区风险降低至低风险后方可办理。
2.为减轻疫情防控压力,请续贷的学生尽量选择远程线上办理的,成功接收短信验证码,视为受理成功,无需到现场办理,返高校后,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供短信验证码即可。
温馨提示:现场提供免费打印服务。
9800万元!中国银行兰陵支行批复设备更新改造贷款
全县9月中旬,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决议,采用专项再贷款与贴息政策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扩市场需求,增发展后劲。中国银行兰陵支行敏捷反应、积极担当,在通知下发后第一时间与兰陵县分管领导张鹏副县长汇报,并迅速与发改委、人民银行、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当日获得全县的上报客户清单。
据了解,兰陵县人民医院新区病房楼和医疗楼已施工完毕,即将投入使用,设备购置需求较大。同时,县里临沂市理工学校南校区也施工完毕,急需更新基地教训设备,以满足教学需求。上述2个项目均符合此次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上报条件。由于本次设备更新改造贷款时限性要求较高,中行兰陵支行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精准对接、高效沟通,支行安排公司部专人负责该2个项目,在上报环节为院方和校方做好相关政策答疑工作,同时积极向分行公司金融部争取政策支持。在项目预审通过后,10月25日与兰陵县人民医院、临沂市理工学校签订贷款意向合作书,立即收集材料进行项目上报。
中国银行临沂分行高度重视本次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项目,由市行分管领导夏伟行长赴省行对该项目进行专项汇报,省行风险管理部开辟绿色通道,由省行审批人直接与兰陵支行进行项目对接。在10月28日,省行成功批复兰陵县人民医院设备更新改造贷款6080万元、临沂市理工学校设备更新改造贷款3000万元,为兰陵县本次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第一时间获得银行批复的贷款。
通讯员朱家啟
山东兰陵农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行为被罚160万元
近日,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管理不到位、员工异常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到位引发案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60万元。
临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显示,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管理不到位、员工异常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到位引发案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临沂监管分局在2022年5月24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160万元。
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桂华,经营状态为开业,注册地址为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与崇文路交汇东侧,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该行各分支机构根据总行的授权开办业务。(有效期限以金融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