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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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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贷款冷知识

之前就关注本号的朋友应该会注意到,我一直致力于提升朋友们的金融素养,非常努力地写好每一篇文章,期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不过贷款行业的知识是极其复杂的,有一些冷知识大家可能还不太了解,今天我给大家讲讲贷款行业还有哪些“冷”知识。

贷款分类

一、按贷款主体划分

1.个人贷款:以自然人个人的名义向相关机构申请的贷款;跟企业贷款相比,利率较高、规模呈现周期性;

我们平时接触的车抵、房抵、消费贷等,基本都是个人贷款的一种形式。

2.企业贷款:以企业为主体,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借款方式,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

相比个人贷款,责任人更多,一般是由法人、股东、董事会、高管等独立或共同承担。

二、按贷款形式分

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是不需要提供担保。如果借款人是以个人申请,额度相对较小,企业申请额度相对较大。若从企业运营状况评估来考虑,一般来说经营很好、规模较大的企业更能获得信用贷款。

2.担保贷款:担保贷款按担保形式不同又可以分为两种:

①保证贷款: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②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如何选择贷款机构

一、看资质

是否能在工商网上核实单位确实存在,经营地址、法人、经营范围是否正常,与业务员讲述的是否一致

二、看规模

员工人数多,办公场所正规,专业性高、体制完善的贷款机构一般都是做口碑,会对客户负责,不会存在欺骗客户的行为

温馨提示

目前助贷市场越来越规范化,但是还有一些贷款机构质量稂莠不齐。同时,更有部分无组织、纪律的“背包客”为了短期的利益,诱导客户。广大的有资金需求的朋友一定要多了解贷款产品,多向你身边了解贷款的朋友咨询,选择正规的贷款公司。

单户企业最高20万元!深圳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

“首贷户”是指无贷款记录、首次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的企业。对没有贷款记录的企业来说,从银行借到第一笔钱并非易事,解决小微企业首贷难题、帮助企业降低首贷成本是打通企业融资难的“最先一公里”。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54号)有关规定,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拓展“首贷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1月4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2022年“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对2022年6-12月从深圳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年化2%的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

“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按照“免申即享、先付后贴”方式实施。企业不需要提出贴息申请,由各银行机构主动联系企业,报送首贷户名单。贴息审核通过后,企业在线填报账户信息即可接收贴息资金。

“首贷户”贷款贴息政策通过“银行减免+政府贴息”,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有效降低首贷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大幅提升了企业融资获得感,预计为中小微企业减负超过5亿元。首贷户贷款贴息政策受到银行和企业的广泛欢迎和积极响应,辖区商业银行探索首贷户服务新方法新模式,有针对性地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扩大信贷覆盖面,提高首贷成功率,有效缓解企业首贷难题。政策实施以来,深圳市6-10月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比1-5月增加26.8%,贷款金额增加56.4%。截至10月底,深圳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45万亿元,同比增长24.7%。

接下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将充分利用中小微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等政策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规模。同时积极研究延长首贷户贴息政策执行时间,支持首贷企业更好获得融资支持,克服疫情影响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北京:小微企业贷款最长可延至明年6月30日还本付息

12月9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22〕37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北京银行业保险业高效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大为企纾困和金融支持力度,提振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信心,助推首都经济回稳向上。

《通知》提出加大续贷和延期还本付息力度、保障防疫相关领域金融需求、加强重点行业金融支持、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强化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信贷支持、创新发展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优化完善保险惠企服务、丰富个人保险产品供给等八方面具体措施,要求北京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加大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实力度,着力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纾困解难。

银行保险营业网点“愿复尽复”“能复尽复”

《通知》明确要求在京各银行保险机构科学统筹网点复业计划,提高人员到岗率,尽快恢复正常营业,做到“愿复尽复”“能复尽复”。同时强调各机构应注意落实国家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及时动态调整防疫安排,前瞻性做好自身防疫物资等资源统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网点营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加大续贷和延期还本付息工作力度

《通知》要求加大续贷和延期还本付息工作力度。充分落实“应续尽续”“应延尽延”要求,尽快增加循环贷、无还本续贷产品供给。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重点加大对北京市医疗卫生和医药物资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

《通知》提出,坚决保障防疫相关领域金融需求。对于与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直接密切相关的医药卫生、物流保供、服务消费等行业企业,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和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加大对北京市医疗卫生和医药物资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主动性,做好政策宣传,严禁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加快开发涵盖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员工医疗等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提升保险保障水平,提振复工复产信心。

加强重点行业金融支持

《通知》要求加强重点行业金融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文体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充分运用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金融综合服务网、融资纾困直通车等渠道和机制,综合提供首贷、续贷、确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积极协助企业申请首贷贴息。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材料和流程,提升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快赔早赔”。优化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通过保费减免、延长保险期限等优惠措施切实为企业减负。

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符合条件的可多展期1年

《通知》称,要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鼓励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为积极自救、主动配合“保交楼”的出险房地产企业在建项目提供增量融资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3年5月10日前到期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

强化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信贷支持

《通知》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支持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加大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信贷资金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本市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

创新发展科创企业金融服务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示范样本”效应,鼓励入驻试点机构在并购交易、创新创业等融资需求迫切的领域开展先行先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以及股债联动等业务模式持续提升对科创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和保险保障水平。

鼓励保险机构主动开通车险延期服务

在优化完善保险惠企服务方面,《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对北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的惠企措施,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风险保障及服务支持。进一步优化营运企业保险服务,积极承保营运车辆商业保险,促进营运车辆愿保尽保。鼓励保险机构主动面向按要求停驶的营运车辆快速开通车险延期服务,适度延后货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

加快设计开发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责任险种

《通知》提出,要丰富个人保险产品供给。加快设计开发价格普惠、适宜人群广泛的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责任险种,保障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风险。鼓励保险机构对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快递外卖人员等人群设计配套保险方案,优化新市民群体保险保障方案。提升“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人的保障水平,支持保险机构在不提升费率的情况下扩展产品保险责任,提高对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风险的保障能力。

北京银保监局综合施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纾困力度

据了解,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北京银保监局始终坚持有序统筹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引导首都银行业保险业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做好助企纾困工作。今年前十个月,北京银行业新增贷款8712.05亿元,同比多增2185.64亿元,增量创近十年同期新高;北京保险市场共提供风险保障2505.89万亿元,同比增长19.83%。

北京银保监局与市有关部门加强部门间协同与政策配合,通过优化升级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功能、出台中小微企业首贷贴息及担保费补助细则、建立融资纾困直通车机制等多项举措,持续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提质”。截至三季度末,北京辖内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38.33亿元,较年初增长36.24%;户数30.53万户,较年初增加14.27万户;辖内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1049.09亿元,同比增长26.31%。保险机构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六项惠企措施,对快递物流、批发市场等市级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给予10%的次年保费费率下浮优惠,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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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程婕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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