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本文目录

2020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入口:国家开发银行学生服务系统

又是一年高考录取季,为帮助贫困大学生圆梦入学,区教委启动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8月19日,记者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凡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均可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

点击图片进入登录页面

谁能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目前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学生入学前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的,可到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原则上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并实行一年一贷。

需先申请预约再办理

为避免办理出现拥挤现象,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申请预约办理。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户籍地在九龙坡的学生可通过微信“生源地助学申请助手”小程序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根据预约顺序按号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办理时一定要按照要求带齐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材料。

贷款还本宽限期、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更宽松

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今年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进行了贷款还本宽限期、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

其中,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路费资助送贫困生上学

此外,据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国家正式批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路费资助。

新生入学路费资助将重点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特别困难的新生。被市内院校录取的每人资助500元,被市外院校录取的每人资助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记者周芮)

来源:九龙报

收藏!最高每人每年16000元,河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全攻略来啦

大河网讯(记者刘高雅实习生陈薇)十年寒窗,金榜题名,这是万千学子的梦想。如果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梦想受阻该怎么办?

6月23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哪类学生可申请?申请额度有多少?申请条件都有啥?这份申请攻略请收好。

范围|这类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通知》明确,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范围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河南籍新生(含预科生)和河南籍在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每人每年可申请多少钱?《通知》提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据了解,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原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如高校不予办理,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予以兜底。

条件|家庭收入不够支持学生基本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具备这些条件方可申请: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同时,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减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利息|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贷款利息怎么算?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确认。

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渠道|贷款咨询热线95593确保应贷尽贷

值得点赞的是,《通知》明确,要畅通咨询渠道。要推广“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及时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里更新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做好电话接听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保证在工作时间畅通,确保服务质量,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做到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应知尽知,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应贷尽贷。

申请|预申请后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申请流程怎么走?

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原则上要按照先预申请再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或办理点)现场办理的程序进行。

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将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预申请名单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各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留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材料,并编制本校的预申请名单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校所在地的市、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留存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加盖公章预申请名单纸质表备查。

发放|坚持“应贷尽贷”与“精准滴灌”并举

《通知》要求,各市县和学校要做好未经过预申请家庭困难学生资格的认定工作。坚持“应贷尽贷”与“精准滴灌”并举,杜绝“想贷就贷”和“大水漫灌式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对“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格落实贷款资格审查要求。

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从7月1日(暂定)起组织辅导学生访问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验证手机号码,进行身份认证,填报贷款申请信息。7月15日起组织借款学生携带所需提供材料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事宜。

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建议在7月15日至8月2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2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错峰处理。

关于申请办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告

关于申请办理2022年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的通告

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申请办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肃州区;

3.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肃州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不低于6年。

(三)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基点执行(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四)贷款利息: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自毕业第六年(毕业当年为第一年,毕业下一年为毕业后第二年)12月20日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肃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三、贷款程序

(一)首次申请贷款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贷款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在5月前向就读学校提出贷款预申请。

2.网上自助申请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现场办理签订合同手续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贷款申请材料一起前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有关申贷手续。资助中心检查、核对学生的申贷材料,审查通过后,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为借款学生彩色打印《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各1份。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签订合同,严禁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外的第三人代签《借款合同》。

4.录入电子回执

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5.新生、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申贷材料

①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②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申贷流程

续贷实行“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方式,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或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请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然后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或者“网上签订合同”。办理续贷远程受理的学生,无需现场签订合同,在线就可提交远程贷款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就可以审批受理,完成合同办理。

选择现场办理,需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场一方)签订《借款合同》,资助中心为其彩色打印《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各1份。

2.续贷材料

①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②办理人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续贷手续。

3.录入电子回执

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贷款发放

10月15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将贷款申请及合同资料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审批,审核通过后合同生效。11月中下旬,国家开发银行将助学贷款拨付至借款学生合同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按照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账户,用于支付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留存在学生合同支付宝账户上,学生可以提现用于支付生活、学习费用。

五、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限:2022年7月15日--9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双休日正常休息)。

办理地点:肃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验小学校门东侧二楼)

咨询电话:

0937-2611539

肃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0日

来源:肃州区教育局肃州区融媒体中心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