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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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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贷款攻略!

在农村,主要为大家提供贷存款业务的就是信用社,现在改成农商行。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贷款的话,对于农村人而言,信用社是最好的选择。那么,信用社贷款怎么贷?哪种方式最划算呢?小编表示:其实,近年来,随着农业的发展,农民想要在信用社贷款,已经变得容易起来了。

1、信用贷款

在农村信用社里就信用贷款而言,只是面向信誉好有偿还能力,而且要长期居住在信用社辖区内的农业户口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额度相对较低,不会很高。

首先把自己的及配偶,如无配偶需上相关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准备好,然后到信用社找到信贷员向其发起贷款申请,信贷员会进行贷前调查。

2、保证贷款

保证贷款就不一样了,保证贷款在农村信用社里有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抵押贷款、工职人员担保贷款,还有其他几种但基本上用不到。农户联保贷款我个人建议不要去办理这个,因为这样的贷款办理过后你不仅要承担自己名下的债务,还要为其他联保小组成员做担保,很容易出问题。

3、抵(质)押贷款

抵押贷款就是用有权处分的财产拿到信用社做抵押,如果自己没有也可以向亲属朋友借,但是民房住宅除外,不过这种贷款是按抵押物价值比例发放的。

信用社贷款怎么贷?哪种方式最划算?小编表示:以上这三种贷款的方式,是针对不同的人群设定的。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更加符合自己的贷款方式。不过,虽然在农村信用社贷款过程比较麻烦,但是,最起码贷款的利率是很低的。

以一年期贷款利率为例,如何向信用社申请贷款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信用社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下面我们就以一年期贷款利率为例,来聊一聊该如何向信用社申请贷款。

首先要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其中包括你的个人情况,生产经营项目,资金需求额度,自筹资金多少,贷款抵押物或担保人的情况及相关资料。

然后信用社会根据你的情况确定贷款品种,根据你的还款能力及经营项目的盈利能力来确定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一般一年以内是利随本清或一次性还本方式,若期限较长则执行按约还本按约还息,还有等额本息及等本递减方式。

一年期基准利率6%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当地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除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外,申请其他种类的贷款须提供有关资料。

2、信用等级评估。信用社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3、贷款调查。信用社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4、贷款审批。信用社按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审批。

5、签订合同。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信用社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7、贷后检查。信用社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8、贷款归还。贷款到期,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要展期应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信用社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是否展期由信用社决定。

以上就是家财管加网以一年期贷款利率为例,为大家介绍的信用社贷款申请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办理贷款时,我们要充分考虑银行的利率水平,结合自身的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

农业经营可“按揭”最高可贷300万

为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高效农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拓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信联社、省农担公司共同制定印发《“按揭农业贷”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或租用项目投资主体建设的农业项目基础设施并负责后续经营,自有资金不足部分可向农商银行申请10万—300万元贷款,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借款人在约定还款周期内以按揭形式偿还贷款。

“按揭农业”项目实行准入制度,项目应符合农担业务范围,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当地政府支持;项目投资主体合作意向强、资质优良、信用良好;投资开发“按揭农业”项目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土地使用规划和用途符合政策要求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划,具备开发建设相关资质,并通过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资格认定,手续齐全,且项目进度完成80%以上。

借款人购买或租用“按揭农业”项目须用于自身或家庭自主经营,贷款未结清前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借款人与项目投资主体签署合法有效的购买或租用合同,原则上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签署的租用合同应明确租用年限、租金支付方式等。

《办法》明确,贷款额度为10万—300万元,根据借款人贷款用途、预期收入及信用状况等合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购买农业项目基础设施价值或租用合同金额的70%。贷款期限根据“按揭农业”项目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及风险程度合理确定,对获得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杰出人物、致富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或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可适当给予利率优惠。

担保方面,由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农业项目基础设施办理抵押登记,担保费率按照0.75%/年收取。对单户50万元以上的贷款,项目投资主体(国有控股50%以上的除外)按10%比例提供反担保。还款可根据项目预期收入情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采用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按还款计划表分期等方式。省农担公司担保的政策性业务可享受财政贴息。借款人到期按时还款的,可享受2%省财政贴息(若有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办法》要求,各农商银行、省农担公司各管理中心要加强“按揭农业”项目的贷(保)后管理和监测分析。农商银行对贷款资金流向、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跟踪监测,筛查疑点并及时核查,防止受托支付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或挪作他用,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要立即收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与各农商银行、省农担公司各管理中心要加强“按揭农业”项目经营情况的监测,重点关注借款人生产经营、资金回笼、市场行情及相关农业政策变化情况,同时注重防范自然灾害、病虫害等情况,引导借款人购买农业保险。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并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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