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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贷款不能归还 本溪同盛村镇银行七成股东股权拍卖中止

华夏时报(www.hii..)记者付乐冉学东北京报道

银行股权遭法拍的不在少数,但一家银行大部分股东所持股份被同时拍卖的情况却并不常见。

9月9日,本溪同盛村镇银行的6位股东所持的全部股权拍卖情况显示中止。《华夏时报》记者发现本次拍卖并无成交,拍卖平台显示,拍卖中止原因均为“当事人提价格异议,评估机构认为需要补评,暂缓拍卖”。值得注意的是,该行全部股东数量仅有9位,本次有近七成股东所持股份被同时拍卖。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9月9日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部分村镇银行的股东自身经营情况面临困难,持股意愿下降,通过股权拍卖、转让等方式降低持股比例,甚至清空股权。

6位股东1800万股股权同日起拍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显示,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8日10时至2022年9月9日10时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本溪同盛村镇银行合计1800万股股权进行公开拍卖。

根据信息,上述股权共为6笔,分别为该行6位股东持有,每个拍卖标的数量同为300万股,这是6位股东各自所持有的该行全部股份。每笔300万股权的起拍价均为430.59万元,折合每股约1.435元。

9月9月拍卖结束后,《华夏时报》记者浏览拍卖平台发现,该拍卖已中止,原因为“当事人提价格异议,评估机构认为需要补评,暂缓拍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拍卖显示有五六百人围观,但无一人报名。

根据相关执行裁定书,6位股东持股同时拍卖是由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这些股东在向同一借款主体提供银行股权质押担保后,因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冻结了6位股东各持有的300万股股权,最终被依法拍卖。

目前,本溪同盛村镇银行全部股东数量有9名,除主发起行股东本溪银行持股数量为600万股外,其余股东的持股数量均为300万股。换句话说,本次有近七成股东所持股份被同时拍卖。

企查查显示,本溪同盛村镇银行成立于2009年12月25日,由本溪银行发起设立。除本溪同盛村镇银行外,本溪银行还发起设立了本溪禾丰村镇银行。

作为主发起行股东,本溪银行自身持股比例并不高,占本溪同盛村镇银行股份比例为20%。

官网显示,截至2020年末,本溪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53亿,同比下降16.29%;净利润433万,较同比下降94.32%。2020年该行资产总额359.01亿元,不良贷款率达8.26%,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按照银保监会统计的行业数据,2021年末商业银行不良率平均水平为1.73%。截至目前,本溪银行尚未披露2021年及2022上半年业绩。

个别银行股权遭数次流拍

《华夏时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京东拍卖平台共上线了105次村镇银行股权被拍卖的项目,其中,部分拍卖仅被出价1次,出价0次的也不在少数,个别银行股权遭数次流拍,价格也经历多次“打折”。

某银行从业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流拍的银行股权往往存在经营上的问题,而投资者也不会单凭“银行”二字而做出投资决策。

拍卖平台显示,不少村镇银行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起因为股东债务违约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关于村镇银行股权被拍卖的原因,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9月9日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首先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部分村镇银行的股东自身经营情况面临困难;其次这几年村镇银行发展相对缓慢,股东持股意愿下降,通过股权拍卖、转让等方式降低持股比例,甚至清空股权;最后村镇银行近几年重组并购力度加大,发起行通过一些手段提高持股比例。

经济下行压力令金融机构风险加速暴露,部分村镇银行缺乏系统性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再加之村镇银行线下网点少、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等自身局限性因素,面临不小压力。

整体来看,村镇银行风险相对高发。2022年3月25日,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公布。大型银行评级结果最好,农合机构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186家和103家。

村镇银行从2006年起步,历经十余年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我国机构数量最多、支农支小特色最突出的银行。据银保监会数据,截至2021年末,村镇银行有1651家,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36%左右。

“村镇银行是我国农村地区的社区银行,应给予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包括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存款准备金率等。”董希淼表示,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应加快落实,尤其是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要加快组建,更好地提升村镇银行规模化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此外,今年以来,越来越多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开始增持村镇银行股份,进一步推动化解村镇银行风险改革重组。据《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已有共有18家村镇银行获主发起行增持。其中,河南4家,广西3家,山东2家,湖北、浙江等地各1家。

股东崔某从银行贷款后再转贷给公司,是否合法有效?

案件说法6:2018年7月,崔某成为朗嘉锋公司小股东,然后与朗嘉锋公司存在多笔资金往来。例如崔某通过工行朝阳支行贷款520万元并借给朗嘉锋公司等等。那么崔某与朗嘉锋公司的借款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参考案件:(2021)京0112民初8641号

关键信息:

一、参考案件中,朗嘉锋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法定代表人张某。2018年7月,崔某成为朗嘉锋公司股东,占比15%;此时张某占比74%,另有其他股东等。

二、崔某成为朗嘉锋公司股东之后,与朗嘉锋公司存在多笔资金往来。1、2018年11月,崔某收到来自世联贷款公司的转账80万元,并于当日分四笔20万元转入朗嘉锋公司。以上80万元款项在朗嘉锋公司记账凭证中记载为“向崔某借款”。2、2018年12月,崔某向工行朝阳支行循环贷款520万元,并借给朗嘉锋公司。本笔贷款抵押物为崔某名下位于海淀区舒至嘉园房产一套。等等。朗嘉锋公司累计向崔某借款本金为653万元。

三、崔某主张其与朗嘉锋公司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并向法庭提交了银行交易明细、朗嘉锋公司记账凭证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四、法院判定,1、崔某出借给朗嘉锋公司的款项或来自于金融贷款或来自于向他人贷款,即其资金来源均非自有资金,故崔某与朗嘉锋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属无效。2、朗嘉锋公司应向崔某返还其借款。朗嘉锋公司按照崔某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向崔某支付其借期内资金占用费。两者合计628万元。

结论:股东崔某与朗嘉锋公司的借款行为,属于金融贷款再转贷,是无效民间借贷行为。朗嘉锋公司应向崔某返还其借款。

公司无偿借款给个人股东,会有哪些税务风险?

近日,小编发现又有一家公司因为无偿借款给个人股东被税务稽查处罚的案例。

个人股东向公司借款,会涉及哪些税务风险呢?

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案情概况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阳江市某公司将自有资金约193万元无偿借给投资方使用,投资方在使用资金时没有支付借款利息给公司,但是公司并没有视同销售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此外,投资者在借款纳税年度并没有归还借款给公司,也没有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而该公司并没有申报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最后

税务局追缴公司少缴增值税约2695元,对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约37万元处以50%的罚款,约为18.5万元。

提醒对于公司无偿借款给个人股东的,注意以下税务处理:

01在增值税上:

公司无偿向个人股东提供借款,应该视同销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02在个人所得税上:

公司将自有资金无偿借款给个人股东,如果股东在借款纳税年度终了没有归还借款,也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股东没有归还的借款要视为公司给股东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03在企业所得税上:

如果公司因为借款产生了大量的财务费用,又将资金无偿借给个人股东,对应部分的利息支出会被认定为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支出,财务费用不能税前扣除,从而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项

快到年末,建议企业提前规范处理,避免产生本案例的税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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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王一漫理道税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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