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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80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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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疑!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80万元,需要满足啥条件、咋申请?

河南商报记者闫梦园

“公积金贷款80万元,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的消息,引发热议。

12月5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2020年1月1日后,郑州市公积金政策将有大的调整,除了夫妻双方最高能贷80万元之外,还涉及多项政策调整。

比如,凡郑州户口,即便在省外缴存公积金的,你在郑州购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比如,对于可贷款房屋的产权性质要求,这次也有所放宽。

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即日起购房职工可按新的贷款额度签约备案。

支持保障刚需购房,2020年公积金政策大调整2019年12月4日,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2020年1月1日起,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基于“将重点放在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购买普通住宅”的原则,为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购房提供更多支持和保障。

调整1:夫妻双方最高可贷80万元,无缴存余额限制

2019年12月4日,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具体为: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借款人单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或家庭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怎样才能申请到80万元的最高额度?

在接受采访时,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陈建功介绍,这要求夫妻双方在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贷款所购买的是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单人购买首套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申请60万元。

此外,在满足以上要求后,申请最高额度时,无缴存账户余额限制,无需遵照此前“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的规定。

调整2:郑州户口在外省缴存公积金的,在郑州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此前,郑州市公积金贷款仅限郑州户口在市内或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办理,在省外工作、缴存公积金的郑州人回乡购房时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这个限制放开了!

据陈建功介绍,郑州户口、在外省缴存公积金的,在郑州购房时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且只要夫妻双方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购买首套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最高额度也是80万元。

调整3:夫妻双方异地缴存或不同系统缴存的,可认为是“双缴”

此前,夫妻双方如果在同城不同系统缴存或夫妻双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该管理中心只认在本系统缴存的单方,按单缴职工结算,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元。

所谓不同系统,是指一方在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另一方在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

2020年1月1日起,该管理中心会将其列入双缴情况,按照新政最高可贷80万元。

调整4:高技术人才单方符合条件,最高也可申请80万元贷款

进入郑州市高技术人才库的高技术人才和复转军人,在开立账户、正常缴存一个月后即可办理贷款。

高技术人才的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购买首套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可按夫妻双方符合贷款条件办理,最高可贷款80万元。

调整5: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住宅性质放宽

此次新政,对可用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性质范围也进行了拓宽。

此前,公积金贷款可用范围仅有普通住宅、商品房性质。此次调整之后,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上认定为“非标准住宅”“非成套住宅”等特殊性质住宅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背景:市场呼吁已久,公积金贷款提额是趋势贷款额度增加、贷款条件放宽、省外公积金也可贷款,种种利好似乎都在呼吁大家赶紧买房,这是楼市政策的松绑吗?在看到郑州公积金政策变化的消息后,不少人有这样的疑问。

当然不是。

陈建功表示,管理中心曾深入一线与开发企业和公积金缴存职工代表座谈,大家普遍呼吁要调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目前,郑州市公积金个贷使用率从高位下降到科学水平,管理中心的资金条件允许适度上调贷款额度。此举也是遵照“房住不炒”政策,区别对待刚需家庭,体现公积金的“保障性”作用,要求“首套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保证了贷款用于刚需、服务刚需。

在采访中,有购房者也认为,随着房价的提高和三居室成为主流产品,公积金贷款提额是趋势,对此,河南商报记者算了一笔账:

以郑州市普遍的90平左右的小三居为例,按照13000元/平的均价计算,购买一套小三房需要117万。

政策调整前,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还需准备57万元首付;政策调整后,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只需准备37万元首付,与正常商贷首付相差不多。

影响:刺激刚需购房,短期提振市场,长期稳定市场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好事;对于在售的楼盘也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郭女士,意向房源总价在120万元,此前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60万购房,但只凑到了45万元首付,剩下的15万实在拿不出,购房便一拖再拖。12月4日,她看到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消息后,就迅速联系了售楼部,打听是否还有优惠房源。“等具体政策一出,如果我们家符合条件,我就趁着12月还有优惠赶紧把合同签了。这样一算,比着之前的政策,我们少作难了15万元;比着普通商业贷款,我们又省了三十多万元的利息。”

在采访中,河南商报记者发现,像郭女士这样,既关注公积金贷款政策、又关注当前楼盘动态的购房者还真不少。

12月5日下午,管城区一楼盘销售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提到,昨天下午以来,询问项目和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明显比以前多了一些。

“12月,不少楼盘为了冲销量推出折扣和优惠,再加上来年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升,今年12月楼盘合同成交量可能会比预期多一些,对提振市场有一定作用。”一业内人士表示。

对于此次公积金政策的长期影响,诸葛找房(郑州)总经理王如合认为,此次公积金政策的变动也属于因城施策的一部分,影响的人群也不算少,长期看来,有稳定郑州房地产市场的作用。他认为,近几年郑州楼市持续处于低迷状态,近期房价更是出现了大起大落,这样振奋的消息传出,算是对市场的一种安慰。

(河南商报见习编辑王红春刘梦鸽)

公积金新政来袭!最高可贷80万!(附贷款条件、资料汇总)

12月4日下午,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新政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一、新政内容

经2019年12月4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即: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借款人单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或家庭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即日起购房职工可按新的贷款额度签约备案。

二、新政影响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将有效缓解购房职工的贷款资金压力,与今年3月份实施的省直公积金贷款新政有异曲同工之妙,最高额度均调整为80万,可减轻部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对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提振作用。

小诸葛也整理了目前郑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期限、比例等内容,大家一起看下吧。

三、贷款对象

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四、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五、办理住房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3、出租车从业者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4、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6、首付款发票原件(二手房为资金监管付款凭证)及复印件2份。7、《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8、《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10、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原件复印件1份。注:①上述1-7项中所有复印件均需验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户口本复印件需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②非郑州住房公积金市级缴存户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证明和缴存明细记录。③购买二手房不提供5-9项材料,但需提供原房产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及买卖合同、首付款资金监管凭证、房产评估报告、契税票。以上材料复印件用A4规格纸张。

六、贷款比例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七、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2、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3、贷款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八、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

家庭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特殊行业缴存职工的贷款利率同时按合同约定规则调整。

九、贷款程序

1、排号办理贷款手续(期房)或认定贷款资格(二手房);2、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手续;3、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据、委托扣款协议;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发放贷款;5、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领取《委托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注:贷款办理需要借款人、配偶、共有人(如果有)同时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出具公证委托书。

十、还款方式

十一、提前还款

正常还款满一期后,无未还逾期时,借款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剩余贷款本金。每月6-28日的工作日办理该业务(节假日顺延)。部分还款时,每次提前偿还本金额须大于1万元,同时申请缩期的,提前偿还本金额须达到贷款余额的40%以上。贷款当月正常还款日不办理该业务。

另外有几点需要注意是:

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2.在中心同一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并办理贷款的,申请贷款时或正常还款1期后可办理公积金自动冲还贷款业务(具体办理条件和要求查阅对应业务须知)。3.申请地点:在郑州市区内购房的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内各办事大厅办理;在上街区及县(市)购房的到对应分中心和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4.受理时间:每月1-28日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或可拨打12329人工服务咨询办理,时间同上。

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升至80万,贷款条件、比例、利率……解读来了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3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了郑州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贷款金额、贷款比例、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一系列问题。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部门):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3次会议决议,现就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所购自住住房合规,已支付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三)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复转军人除外)

(四)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五)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60万元。

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对应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内,综合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在对应最高贷款金额内,综合家庭缴存余额、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

三、贷款比例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四、贷款期限

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不超过30年。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不超过20年,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不超过15年。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缴存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职工到65岁,女职工到60岁)。

五、贷款利率

家庭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对应期限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约定贷款利率家庭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对应期限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值约定贷款利率。

六、其他要求

(一)缴存情况认定。异地转入后接续缴存、补缴未超过3期、多地缴存记录合并后连续,且账户状态正常的,可认定为正常缴存。灵活就业缴存户转为单位缴存户接续正常缴存的,可认定为正常的单位缴存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从申请当月向前计算)的,可认定为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复转军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已录入郑州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库)开立账户缴存1个月以上,且状态正常的,可认定为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不足6个月的,可按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条件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为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户,但配偶为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郑州市级灵活就业缴存户的,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可按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条件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按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条件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同城其他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到缴存的管理机构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为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户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二)缴存余额认定。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夫妻双方缴存余额之和为家庭缴存余额。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本人缴存余额为家庭缴存余额。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内发生的一次性补缴金额不计入家庭缴存余额。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不超过家庭缴存余额的15倍。

(三)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公积金贷款次数根据新购房所在地和缴存地夫妻名下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下同)记录合并计算。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后已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以及未办理但未核销证明开具记录的,按有效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贷后离婚的,上笔公积金贷款余额小于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限额时,原配偶方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还款能力认定。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当小于家庭收入的60%。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合并月还款额认定其还款能力,还款能力不足时,应当降低公积金贷款金额。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夫妻双方近6个月平均缴存基数和为家庭收入。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本人近6个月平均缴存基数为家庭收入。非夫妻关系的共有权人不参与还款能力的认定。

(五)住房性质认定。住房性质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的标示认定。对性质表述中含有“住房”、“住宅”、“居住(含居住公寓)”、“安置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字样的房产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对性质表述中含有“别墅”、“公寓(不含居住公寓)”、“地下室”等字样的房产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六)住房套数认定。家庭已有住房包括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新购房所在地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或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住房(含共有权房产),并按前款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性质统计。申请贷款时,家庭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含在购住房)的,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七)住房总价认定。住房总价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买卖协议标定的价格认定,未记入均价的地下室、停车位价值不计入住房总价。对面积较小、均价和贷款比例明显偏高的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重点审核住房总价的正常性。

(八)异地缴存职工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在郑州购买住房时,借款人具有郑州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借款人一方或夫妻双方均为异地缴存职工的,贷款金额、比例、利率、期限等方面按照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条件认定,但异地缴存职工配偶在郑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以配偶为房产主买受人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

(九)个人信息查询。郑州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已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等信息通过联网方式查询,未接入大数据平台的信息,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核查属实的予以办理。异地证明材料按照先核查后受理的原则,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平台、网络、电话、信函等方式,对异地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已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等信息证明材料,核查其真实性,不能核查真实性时,应当暂缓受理公积金贷款,待核查属实后再受理贷款申请。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根据《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纠法律责任。

(十)组合贷款业务。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利率、期限参照前述公积金贷款对应规定执行,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金额、总贷款比例、总还款能力由业务合作银行按其有关规定确定。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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