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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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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来源:衡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新闻动态】

(通讯员:杨伫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需要满足的几个基本条件:

商业银行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已登记;

职工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

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仅有一套或者两套(含拟用于"商转公"的该套住房)住房;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其它资料。

★"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借款职工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职工到商业银行结清贷款并撤销房屋抵押——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并到不动产办理抵押手续——抵押到位后公积金放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商转公"贷款时限:及时受理审批。

★"商转公"贷款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年利率分别为:五年(含)以下2.6%,五年以上3.1%;二套房贷款年利率分别为:五年(含)以下3.025%,五年以上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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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积金新增六家银行,“商转公”业务再次升级

6月15日,南昌已开通三家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采用“自筹资金模式”,受理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在与各委托贷款银行、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协调下,商转公业务又有了新进展!

两种模式

01委托贷款银行、县区房屋全覆盖实现“中心垫资模式”

在原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基础上,新增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九江银行、兴业银行,实现“中心垫资模式”申请商转公业务。

同时新增了新建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县区住房,可使用“中心垫资模式”申请商转公,且可申请商转公组合贷。

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县区住房,需待县区不动产中心开通“不动产预告登记”业务或领取不动产证后,可实现办理商转公业务。

02非委托贷款银行可采用“自筹资金模式”

对非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采用“自筹资金模式”申请商转公业务,贷款住房在市城区及原湾里区的缴存职工可携相关材料至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的商转公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县区住房需至县区办事处申请。

截至目前

中心已发放商转公贷款1052笔!相较商业性住房贷款,可为职工节省多少利息呢?

若以职工商转公积金贷款60万为例,贷款年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相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可为职工节省约16万元贷款利息!

申请条件

2016年5月16日(含)后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可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除需满足借款申请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该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2、该房屋如办理过购房性质的公积金提取业务,需间隔6个月后才能申请商转公,且可贷额度减去已提取金额

3、申请转换的商业贷款为纯商业性住房贷款。

注: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必须是家庭首套房或二套房,家庭第三套(及以上)房产不予受理。

所需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3、《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4、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6、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合同原件或存量房交易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7、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已确认的近12个月的还款记录表原件(包含当前贷款余额)

8、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签署的《贷款担保与共同偿还公积金贷款诚信承诺书》

9、因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特殊原因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完整材料至中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要件

2、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

3、结清商贷:借款申请人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

4、抵押登记:借款申请人办理抵押登记。

5、发放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温馨提示

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高于中心审核额度的,需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差额部分。

准备申请商转公的缴存职工,若您已签订了《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建议您暂停该协议,以免影响您的贷款额度噢!

事关房贷!吉安公积金“商转公”适用银行范围扩大!

为进一步扩大“商转公”政策受益面,解决缴存职工无法办理非中心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即日起按照“先预审,再结清,再放贷”模式开展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结清模式))业务。

一、适用对象

在本市非中心合作银行办理了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在中心合作银行办理了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可自行选择直转或结清模式办理“商转公”业务。

二、开通条件

按照《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直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吉房金字〔2022〕16号)第一大点“开通条件”执行。

三、申请条件

符合《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吉房金委字〔2020〕4号)规定的贷款申请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

1.原商贷银行对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无禁止性规定,借款人自筹资金结清商业住房贷款。

2.符合“两本两纯一证”要求。

两本:本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职工在本地购房。

两纯:未结清的纯商业住房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证:商贷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且唯一抵押。

3.申请人和配偶未使用或只使用了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申请人和配偶在本市范围内不超过2套住房(含本次“商转公”贷款房屋)。

4.申请人和配偶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还贷能力。

四、贷款额度

按照《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直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吉房金字〔2022〕16号)第三大点“贷款额度”执行。

五、办理流程

按照“先预审,再结清,再放贷”的模式,具体为:公积金业务窗口预审贷款资格、可贷款额度→商贷借款人到商业住房贷款经办银行结清商贷,并注销抵押→申请人到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商转公”贷款→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发放至借款人银行账户。

六、办理材料

(一)“商转公”贷款资格、贷款额度预审需提供

1.身份证;

2.婚姻证明(未婚的在公积金业务窗口填写未婚声明);

3.户口簿;

4.人行征信报告(有效期为2个月。吉安市民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办证中心设有征信报告打印机,凭身份证、刷脸自助打印);

5.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6.商贷借款合同;

7.该笔住房贷款最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也称为还款对账单,凭身份证到商贷经办网点打印,内容应包含贷款余额、累计还款金额等);

8.夫妻双方近12个月的工资流水(手机银行或个税APP)。

(二)结清商贷、注销抵押需提供

借款人(抵押人)本人凭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原件办理,根据商贷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提供其他资料。

(三)办理“商转公”贷款需提供

在第(一)项“商转公”贷款资格、贷款额度预审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再提供商业住房贷款结清凭证(商贷银行业务系统打印凭证)、《预审告知单》、还贷银行卡(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提供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的I类账户)。

(四)办理抵押登记需提供

“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房屋不动产权证上“权利人”记载的所有人共同到场办理,提供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到公积金业务窗口领取借款合同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

七、办理时限

1.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在60日之内提前结清商贷,逾期重新申请。

2.提前结清商贷后,申请人应在30日之内办理“商转公”贷款,超过30日的不予受理。

“商转公”贷款(结清模式)办理指南

一、办理流程:先预审,再结清,再放贷。

公积金业务窗口预审贷款资格、预确定可贷款额度→商贷借款人到商业住房贷款经办银行结清商贷,并注销抵押→申请人到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商转公”贷款→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发放至借款人银行账户

二、办理材料

(一)“商转公”贷款资格、贷款额度预审需提供

1.身份证;

2.婚姻证明(未婚的在公积金业务窗口填写未婚声明);

3.户口簿;

4.人行征信报告(有效期为2个月。吉安市民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办证中心设有征信报告打印机,凭身份证、刷脸自助打印);

5.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6.商贷借款合同;

7.该笔住房贷款最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也称为还款对账单,凭身份证到商贷经办网点打印,内容应包含贷款余额、累计还款金额等);

8.夫妻双方近12个月的工资流水(手机银行或个税APP)。

(二)结清商贷、注销抵押需提供

借款人(抵押人)本人凭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原件办理,根据商贷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提供其他资料。

(三)办理“商转公”贷款需提供

在第(一)项“商转公”贷款资格、贷款额度预审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提供商业住房贷款结清凭证(商贷银行业务系统打印凭证)、《预审告知单》、还贷银行卡(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提供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的I类账户)。

(四)办理抵押登记需提供

“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房屋不动产权证上“权利人”记载的所有人共同到场办理,提供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到公积金业务窗口领取借款合同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

三、开通条件

按照《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直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吉房金字〔2022〕16号)第一大点“开通条件”执行。

四、贷款额度

按照《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直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吉房金字〔2022〕16号)第三大点“贷款额度”执行。

五、办理时限

1.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在60日之内提前结清商贷,逾期重新申请。

2.提前结清商贷后,申请人应在30日之内办理“商转公”贷款,超过30天的不予受理。

“商转公”预审结果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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