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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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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信会宁农商银行大幅下调贷款利率

甘肃经济日报会宁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李强军)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多发、经济下行、投资增速减缓等影响,甘肃农信会宁农商银行多次大幅下调各项贷款利率,将减费让利纳入工作实际,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贷款平均利率较年初下降了近200BP,预计可为县域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群体降低融资成本约3600万元。

据了解,甘肃农信会宁农商银行全面下调企业贷款利率,较年初利率下调220BP,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增加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今年以来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41笔,金额38318万元。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建筑及其他疫情影响延期复工的企业客户,在原有贷款规模基础上,平均增加授信300万元,执行利率4.75%,利率水平较年初下调200BP以上,切实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受困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同时该行把帮助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作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降低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220BP,放宽贷款条件、扩大担保范围,对已到期的通过正常续贷流程继续给予支持,大力拓宽个体工商户贷款覆盖面。

为了拓宽服务领域,提升市场竞争力,满足公职人员家庭生活和消费的信贷需求,甘肃农信会宁农商银行持续降低公职人员贷款利率,低至3.96%。同时为了缩短办贷时限,优化服务,简化流程,实行随借随还,循环使用,进一步降低客户资金成本,让客户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积极响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政策,调整了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目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的商贷利率低至4.1%,进一步降低了县域居民购房成本,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活水灌溉乡村特色产业

来源:经济日报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在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白沙茶园内了解茶叶种植情况。史长青摄

因农而生,因农而兴,姓农为农的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海南农信”),近年来不断创新涉农金融服务,简化农业生产融资手续,拓宽融资渠道,为乡村振兴源源不断注入“金融活水”,截至11月末,全省系统各项贷款余额1731.63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527.48亿元,比年初增加65.71亿元。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和100万元以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累计发放91.3亿元。

推进整村授信

海南省屯昌县枫木镇石岭坡村是海南“枫木苦瓜”的种植大村。近年来,随着石岭坡村的苦瓜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催生了旺盛的融资需求。同时过去农户办理贷款门槛高、担保难、手续繁,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苦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因整村授信得到有效化解。”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消费金融部副总经理莫敏说。

为做好石岭坡村整村授信工作,去年海南农信下属的屯昌农商银行成立整村授信小组,通过党建引领,与该村党支部签订党建共建促整村授信协议。协议签订后,再由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组长组成评议小组,对村里农户的经济收入、信用情况等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农户即可获得一定的授信额度。

“整村授信让从前一对一的零售贷款变成批发性贷款,现在农户贷款像存款一样方便。截至目前,石岭坡村共评议授信142户,授信金额527.5万元。”屯昌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邱晓鑫说。

为简化操作程序,海南农信还通过“海南农信”手机银行APP开展整村授信的线上金融服务,即村民在手机APP上即可进行签约用款及还款,随用随还,一次授信,5年有效。

“过去贷款不仅要跑到银行的网点办理,并且整个流程走下来,也要一周左右时间。现在在手机上打开‘海南农信’手机银行APP操作,几秒钟就可以实现用款或还款,真是太方便了。”苦瓜种植户陈锦联告诉记者。

2022年石岭坡村苦瓜产业种植450亩,产量约1700吨,产值约300万元,带动136户农户450人务工就业。

石岭坡村仅是海南农信以整村授信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海南农信以整村授信的形式,推动信贷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截至11月末,海南农信共计与1119个行政村签订党建共建促整村授信协议,已开展整村授信工作的行政村912个,新增签订贷款户数2.36万户,新增用信贷款户数1.83万户。

海南农信还结合各市县农业产业特色,实施“一村一策”,通过“绿橙贷”“荔枝贷”等特色金融产品,积极构建乡村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兴旺,让信贷资源重点向种植户、农场主倾斜,大力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坚持支农支小

“上面山坡上的那间厂房养殖了20头母猪,这间厂房养的主要是用于售卖的肉猪。今年已经卖出去1000多头了,平均一头就能赚1000多元。”海南省屯昌县南坤镇大朗村村民陈益海指着山间的两间厂房介绍。2017年,陈益海决定在村里发展黑猪养殖产业,因缺乏资金一度陷入困境,当地农商银行在了解到陈益海的情况后,为他发放了20万元贷款。“有了贷款,这一年的养殖生产都有了底气。明年打算更新一下厂房里的老旧设备,日子是越过越有盼头了。”陈益海说。

“现在他不仅养殖黑猪,还养鱼哩。”大朗村党支部书记黄配红告诉记者,除了养殖黑猪带来的收入外,陈益海山间的这片鱼塘平均每年的产鱼量可达2万多斤,每年收入可达万元。陈益海不仅自己的养殖产业颇具规模,还带动了村里的村民通过养殖业实现致富增收。

在海南大大小小的乡村里,像陈益海这样有底气发展乡村产业的“带头人”还有很多。“近年来,海南农信坚守扎根本土,服务‘三农’使命,深耕县域经济,以金融服务粮食生产、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种植养殖大户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和农民致富增收。”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品牌部部长袁国华说。

今年1月份至11月份,海南农信共发放支农再贷款37.55亿元,贷款余额40.03亿元,比上年增长11.89亿元;发放支小再贷款15.23亿元,贷款余额16.93亿元,比上年增长8.10亿元。

此外,海南农信还出台了《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九条措施》,对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实行新增贷款降低利率,或进行贷款降息、减息或免息等措施,切实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今年以来,我们已审批通过关于降息、免息、延后还款等申请1522户,涉及贷款金额169.42亿元,已减免利息1659.24万元,今年预计将向中小微企业让利1.5亿元。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关注省内急需资金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走村串巷、深入调研,努力用金融活水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乡村振兴金融部副总经理黄海军说。(经济日报记者王伟)

对于供销社债务挂账的分析

在审判工作中发现,涉及供销社金融借款案件,这类案件存在多种情况,有的债权进入破产程序违法转让债权;有的银行将国家机关担保债权非法转让;有的银行将供销社政策性挂账贷款擅自转让。现就挂账贷款剖析如下:关于供销社挂帐的由来及政策,1995年2月27日,国务院作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文件,文件第八项规定,加强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保护和扶持供销合作社担负着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列化服务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给予保护扶持。要保护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保障其组织的完整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平调它的财产权益,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一些地方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隶属关系和将基层社下放给乡(镇)政府的做法,应予以纠正。各级政府要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同时要兼顾它的经济利益。供销合作社应积极承担和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政府委托的任务应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由此发生的政策性亏损应予补偿。供销合作社承担的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所需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供销合作社过去的债务和承担政府委托任务所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国家计划、财政、审计、银行和新成立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组织清理,并采取适当措施逐步解决。《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文件,其中第六项:妥善处理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为促进供销合作社转换经营机制,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国务院决定成立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清理核查小组,对供销合作社历史形成的亏损挂帐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并按照34的原则制定具体处理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配合,根据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清理核查小组统一制定的方案和表格,据实填报亏损数额和亏损原因,不得更改原始帐目。各级政府要全力协助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清理核查小组做好清理、核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001年10月20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处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136号,一、关于供销社财务挂帐的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确定的34原则,对供销社亏损挂帐进行分类处理。具体意见如下:(一)对1992年底前供销社老挂帐的处理意见,鉴于国务院《关于研究解决供销社政策性亏损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6]70号)对原核定的1992年底前的政策性亏损已经提出处理措施,对原核定的中央政策性亏损挂帐尚未消化部分,仍按照国阅[1996]70号文件规定的政策处理。对地方政策性亏损问题,按照国阅[1996]70号文件确定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其有关部门,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并尽快落实。此次清查超过原核定数的老挂帐,由企业自行消化。(二)对1993年以后供销社新增财务挂帐(各级供销社所属企业及基层社截止到1998年12月31日,棉花企业截止到1999年8月31日)的处理意见1、对执行国家统一购销政策经营棉花形成的财务挂帐,由中央财政负担解决。本金部分先停息挂帐5年,利息损失按挂帐金额和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核定,由中央财政负担;本金5年后再视情况处理。2、对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不到位、执行地方政府政策以及由于其他指令性因素形成的财务挂帐,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解决。本金部分由地方财政贴息挂帐5年,5年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视财力情况制定消化处理方案,确保落实。3、对企业经营因素形成的财务挂帐,由企业通过深化改革、转变经营机制,逐年自行消化解决。(三)上述新老挂帐具体处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二、关于供销社库存商品棉的处理意见对截止1999年9月1日前的老库存商品棉应认真做好清仓查库工作,库存棉花企业要妥善保管好库存棉花,防止资源流失,井按顺价销售原则积极组织销售。同时做好竞卖准备,一旦调控需要,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公开竞卖,陆续投放。所发生的亏损,先停息挂帐,以后再逐步消化。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实施。2002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计委、人民银行、审计署、供销总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联合下发《关于核复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及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建【2002】255号)。三、财务挂账占用的银行贷款实行专户管理,但不调整债权和债务关系。企业开户银行设置34专户,并在此专户中设立34和34分类专户。同时,根据财务挂账性质,在34分类专户中设置34、34、34、34明细户;在34分类专户中设置34、34、34明细户。此外,根据财务挂账构成,在34分类专户中的34明细户中建立34、34、34、34辅助账簿;在34分类专户中的34明细户中建立34辅助账簿。分解落实到企业的财务挂账占用的银行贷款,企业开户银行将其从目前的贷款户中转入上述财务挂账专户,并在有关分类专户、明细户和辅助账簿中作相应记载。银行收到或划转财务挂账消化款时,及时、如数减少财务挂账专户贷款余额,同时在有关分类专户、明细户和辅助账簿中作相应记载。企业对财务挂账实行专账登记。将在有关资产、损益类会计账户中记载的财务挂账统一划转到34账户中,在此账户中设立34明细账户集中统一核算,反映财务挂账增减变化情况,并在该明细账户设置34、34明细账户,同时按照财务挂账性质和具体构成分设对应账目。企业对财务挂账占用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国家储备资金以及其他负债等资金,不调整负债类的账户,设立34明细备查账簿,该账簿按照财务挂账占用不同来源的资金设立明细账户,要设立34、34、34等明细账户,明细账户要按照财务挂账的性质构成详细记载。四、中央政策性财务挂账处理。1993年以来新增财务挂账中的中央政策性挂账,从1999年9月1日起由中央财政停息挂账5年,利息损失按挂账金额和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核定,截止2001年底的挂账利息计入挂账本金,从2002年1月1日起,按计入上述利息后的挂账金额停息,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的停息损失,中央财政原则上按季拨付给有关银行总行,由其层层转拨到系统内企业开户银行。挂账本金3年后再视情况处理。尚未消化的原核定的1992年底前中央政策性亏损挂账和未收回1993年度棉花贴息贷款本息挂账,仍按照国务院《关于研究解决供销社政策性亏损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6]70号)规定的政策处理。五、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处理。1993年以来新增财务挂账中的地方政策性挂账,非棉花企业和棉花企业分别从1999年1月1日、1999年9月1日起,由地方财政按挂账本金和1年期流动资金基准贷款利率贴息挂账5年,由各地有关部门参照新增中央政策性财务挂账停息办法制定具体处理措施,并上报国务院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清理核查小组组成部门备案;5年后挂账本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视财力情况制定消化处理方案,确保落实。1992年底前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按照国阅[1996]70号文件确定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其有关部门,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并尽快落实。六、经营性财务挂账处理。新老财务挂账中的经营性亏损挂账、超出原核定的1992年底前中央政策性亏损挂账和未收回1993年度棉花贴息贷款本息部分的挂账,由企业通过深化改革、转变经营机制,逐年息行消化解决。各地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消化计划,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尽快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七、纳入停息或贴息范围的财务挂账占用的银行贷款,从财务挂账分解落实到企业之日起,开户银行不得再向企业收取利息,银行对企业已收取的部分,由开户银行退还企业,也可由开户银行与企业协商一致后抵顶其他贷款利息;银行对企业计息未收息的部分,由开户银行冲销这部分应收利息;企业对已支付或计提未付的部分,调整有关会计核算账目及相应年度损益。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银行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性文件。其中,2003年1月24日,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济南市审计局、济南市供销合作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制定了《关于核复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及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济财商[2003]1号文件,规定根据中央对财务挂帐原则(挂帐占用银行贷款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家资本金、国家储备资金的予以确认;占用其他来源的不予确认),对县市区上报的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清理核查结果,经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清理核查小组审核确认。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在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将财务挂帐分解落实到有关企业,并按挂帐占用的资金来源,分解到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家资本金和储备资金项,落实结果汇总填表。2009年11月18日,国务院文件国发[2009]40号(十七)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2002年财政部等七部门共同核复的供销社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帐,地方政府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处理。2010年3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鲁政发[2010]31号,对2002年财政部等七部门共同核复的地方政策性挂帐,从2010年起,由省市县政府制定办法抓紧处理,未消化前由地方财政贴息。综上,银行转让债权时,应当依法进行,以免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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