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纾困新政来了!事关你的缴存、提取、贷款→
6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通知》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应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通知》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为更好地满足房租支付的实际需要,《通知》提及,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如实提供租房发票的,租房提取额度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的限制。对于房租超出所在租房区域合理水平的,应加强审核,防范风险。
为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效能,《通知》强调,进一步推行自助办理和全程网办,增设对外服务电话,帮助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咨询和解释沟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双向寄递”等方式,有效解决疫情期间群众办事需要,减少业务服务大厅办事人数,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据了解,《通知》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针对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近期,多地、多部门均有相关配套政策。今年5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实施的指导监督,直辖市、设区城市(含地、州、盟)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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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沈若水
来源:法制网
北京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发布,受疫情影响单位可申请缓缴
6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针对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近期,多部门均有“动作”。今年5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6月2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其中涵盖6个方面45条措施,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其中提出,延长缓缴时限,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根据《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此外,围绕租房提取、个人偿还公积金贷款等方面,《通知》均有相应的支持政策。支持政策发布后有哪些变化?新京报记者进行了相关梳理。
阶段性政策实施后的租房提取,和之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为更好地满足房租支付的实际需要,《通知》指出,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如实提供租房发票的,租房提取额度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限制。对于房租超出所在租房区域合理水平的,应加强审核,防范风险。
例如,申请人A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000元,月租金为4000元,公积金余额30000元,按原政策规定,申请后可一次性提取9000元;按阶段性政策规定,申请后可一次性提取12000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缴存人支付的房租应符合租房区域的合理水平。对于租金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审核人员应进一步核查租房行为的真实性。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租房行为的,该提取业务不予办理。职工租住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仍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支持政策前后,个人偿还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为减少借款人的跑动,做到便民服务,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5月12日之后新发生的逾期,公积金中心将调整借款人还款记录,不作逾期处理。
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单位办理缓缴手续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缓缴月份视为正常缴存计入缴存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北京市疫情情况调整政策,请借款人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和北京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因受疫情影响,虽然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但借款人仍需偿还此期间内的还款本金及利息,月还款义务不会终止。
根据政策,如借款人在阶段性支持政策终止时仍未正常还款,未偿还部分将在政策终止后开始计收罚息,因此建议借款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安排每月的还款计划,避免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还款压力增大,无力还款,从而导致贷款逾期。
因此,借款人可按照还款计划,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北京通APP等渠道办理“调整月还款额”业务,还款日当天将按照约定还款金额进行扣划。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行自助办理和全程网办,增设对外服务电话,帮助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咨询和解释沟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双向寄递”等方式,有效解决疫情期间群众办事需要,减少业务服务大厅办事人数,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新京报记者徐美慧
编辑樊一婧校对陈荻雁
调查: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已降至3.1% 百万房贷最多可省近3万
乐居买房讯“目前,我们已按照3.1%利率在执行了。”北京顺义某项目响应央行新政做出了调整。
日前,央行发布消息: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降至2.6%和3.1%,这是公积金贷款利率7年来的首次调整,利率更是创下近20年新低。此次下调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者的负担,提振房地产市场。
那么,新政发布一周后市场情况如何?
北京:部分项目已按3.1%执行、存量房明年起实施
虽然目前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发布相关公告,不过乐居北京致电多家售楼处后发现,已有部分新房项目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3.1%。
据该顺义项目置业顾问介绍:“目前,我们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按照3.1%执行了。尤其这次政策发布时又赶上十一小长假,案场的到访以及成交数量均有明显提升。”
这里他算了一笔账:若贷款金额为100万元,采用30年等额本息的方式来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3.25%下调至3.1%后,每月月供将会减少约82元,30年可少还约2.95万元,惠及购房家庭(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存量公积金贷款客户或将于明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另外,10月9日乐居北京还分别致电65990000国管公积金服务热线和12329北京住房公积金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北京地区国管与市管存量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
多地官宣: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明年1月同步下调利率
自9月30日央行宣布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的重磅利好后,全国各地正在不断落实中,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继发布公告。据乐居北京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石家庄、杭州、无锡、郑州、济南、淄博、东莞、南昌、安徽、佛山等数十个城市发布相关公告,表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调整所在省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此外,石家庄、郑州、合肥等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告中明确指出,于2022年10月1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按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
多政策积极稳楼市助力市场回暖
十一黄金周前夕,利好政策接二连三出台。除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外,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表示符合条件的居民1年内换购住房可享个税退税优惠。
可以看到,从调整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到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均与首套房有关,直接降低了置业者的购房成本,有助于刺激购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尽快回暖。
有业内人士表示,上述调整或将产生三个作用,一是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稳定居民住房消费预期,激发新的住房消费需求;二是传递稳定信心、稳定市场的信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降低住房消费支出,进而提振居民扩大消费的意愿和能力。
另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此次公积金政策也可以和其他政策叠加,比如说部分城市允许二套房也可以享受首套房的公积金优惠政策,那么对一些改善型购房需求的释放也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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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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