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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0余万元 南瓜P2P公司负责人被判刑

新华社南昌1月13日电(记者赖星)打着帮助客户融资的幌子,通过主推南瓜P2P网络借贷平台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0余万元。日前,南瓜P2P公司负责人孙某、刘某等人被判刑。

2013年12月,被告人孙某注册成立了江西畅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朱某、刘某(2014年7月至案发)先后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自2014年1月始,孙某等人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南瓜P2P”网络借贷平台业务。

办案人员介绍,该网贷平台实际上系借P2P的名义先向公众融资,再放贷给个人或企业进行牟利,即江西畅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大量虚假借款人的抵押物作出项目标的放在网站上进行融资,并允诺给予投资者年化收益18%-24%的高回报,再将融资款全部放在公司账户上进行任意支配使用。孙某将上述资金用于个人高额利息放贷、支付平台会员利息、维持公司日常开支等。

经鉴定,2014年1月至11月份,被告人孙某、刘某等人采取上述手段共吸收了536名会员投资款共计46025769.72元,后因放贷给他人的资金无法收回致资金链断裂,上述会员中314名总计11965491.67元的投资款无法兑付。在2013年1月至11月期间,孙某还先后九次通过提供虚假煤炭购销合同等材料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造成银行3000余万元本金未能收回。

一审法院以孙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以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男子听信高额回报投资“P2P” 25万恐打水漂

据中金社获悉,近日,大连市民张先生向当地警方报案称,他在名为“南瓜2”的网络贷款平台理财投资,近日却发现这家公司网站已无法登录,导致他当初网贷平台承诺的20%年收益无法兑现,投资的25万元也很可能打了水漂。

投资25万恐打水漂

去年5月,张先生通过朋友介绍登录了这个所谓的“南瓜2”网络贷款平台,这个平台是由一家网络贷款业务公司运作的,所谓的2指的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通过网络平台确立借贷关系。时下2贷款业务是热门的金融项目,而南瓜2更给出了年收益20%的诱人承诺。“当时该公司还说在银行有500万元的定期存款,作为应急保障资金,即使贷款业务出现了问题,也可以提前赔付给投资者。”他通过当地一位朋友的账户,先后两次向该平台转账投资。“一共投了25万元,其中有一年期的借贷,还有半年期的。”在他看来,这个网贷平台和银行扮演着相同的角色,他投入的钱吃“利息”,该平台则可以将他的“存款”再借给其他有需要的人。至于其是否有与银行一样的抗风险能力,他并不清楚。

从接触这个网络贷款平台到投资,他考察了3个月,最主要还是被高额回报吸引了。去年8月,他投资到这个以“个人对个人网络借款业务”为主营项目的网络贷款平台上。但在去年10月份,和他一起投资的朋友首期投资到期,“他投资了80多万元,可提现时却无法提款。”

“当时运营公司发布声明说,自该平台上线以来,出现首次逾期情况。还说明两点原因:一是由于一笔400万元的贷款借款人无力偿还;二是国庆节后的提现数量比预期要高,没有做好应付客户提现的充分准备。”张先生说,但此后不少投资人丧失了信心,提出撤资。他也希望提前终止投资合同撤资,但此时该公司已无法兑现承诺,最后连负责人也联系不上了,今年年初网站也无法打开了。

张先生表示,其实在去年10月,该平台已出现过一次无法如期兑现投资返现的风波,曾有投资者要求运营公司说明投资款流向。“当时发现所有投资款中只有3笔款项是用于实际项目投资了,其他大多数可能是虚构项目。”张先生说,这就是说,所谓的网络贷款可能只是幌子。“既然我们的钱没有被用于投资,那么这家公司靠什么来支付高额的利息呢?”

网站无法打开已被警方查处

此前,大公国际旗下子公司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就发布了公告,称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在对网贷平台的跟踪中发现称平台南瓜P2P近期信用风险水平严重恶化,虚构债项信息,债务人融资成本高,涉嫌非法集资,完全失去偿债能力,平台无法经营现处于关闭状态。

现在该网站无法打开。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运营这一网络贷款平台的畅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被当地警方查处,警方发现该公司在明知不具备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多次通过网络、推介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南瓜2,吸引投资者注册为该平台会员。该公司在成立不足一年的时间内,通过虚构100余个融资项目、大量编造借款人身份等方式,吸纳500多名投资人出借资金70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融资资金被犯罪嫌疑人用于民间借贷、资金过桥业务、个人名下其他公司的资金周转、支付公司日常开销等。公司法人代表日前已被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关3亿“房奴”!降低你月供的机会来了,转LPR只要一分钟!全程操作指南

导读:按照央行公告,今年3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开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换锚工作,一时牵动了众多购房族的心。

对于房奴一族而言,房贷要不要换?应该怎么换?转化需要选择的最佳时间点在何时?一文解答你所有疑惑。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21)、

记者丨包慧

编辑丨曾芳

(文后漫画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号)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换锚工作已经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启动了!

你的选择会影响以后月供的多少。

选择一,固定利率。选择固定利率后,你的房贷就是维持当前利率水平不变,不受LPR利率变化影响。

选择二,“LPR+加点”浮动利率。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央行2019年新推出的机制,LPR每月公布一次,可升可降。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LPR,加点数值确定后固定不变。

也就是说,选择“LPR+加点”浮动利率,你以后的房贷利率会随着LPR变化,会影响月供多少。

需要强调的是,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一文为数亿房奴全解答:房贷要不要换?怎么换?需要选择的时间点怎么选?

要不要换?换!

知道你不想看公式和数字,我们直接上结论:专家普遍认为,不换短期来看没有什么影响,但从长期来看,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利率下行是一个趋势(参考欧洲、日本负利率的情况),不管你原来的利率是上了浮还是打过折,转化成LPR利率都是赚的,原有的折扣和上浮比例也不会变的,未来如果LPR利率下行,贷款利率可能降低。

如果你是公积金贷款,是不能转的。公积金+商业组合,只能转商贷部分。如果原来房贷是固定利率(贷款实际执行利率在整个贷款期限内始终保持不变),也不能转。

如果你拿不准自己的贷款能否转化,最简单的办法是登录你的手机银行,在转化LPR的入口一看便知。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银行直接将没有任何操作的存量房贷客户的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比如,招商银行将于4月上旬统一将转换范围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希望仍维持原合同才需要与银行联系。兴业银行则规定在2020年7月31日前没有操作的直接批量转换。

怎么换?

首选是手机银行,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均可通过手机银行办理。

下图以中行为例,在手机银行的办理步骤,其实各大银行都是大同小异的。

什么时候换?

那么,最后一个问题是,传说中转化需要选择的最佳时间点是怎么回事,怎么选?

我们还是直接上结论,专家的意见,划重点,选择重定价日应尽可能回避采用上述较易出现利率高位月度的LPR(当月1-19日作为重定价日采用的是上月LPR)。三季度前后通常是一年中利率较低的时期,可以争取作为重定价日。从整体测算结果看,8月份似乎是最为有利的时间窗口。

问题是,虽然工行在其官方公告中表示可以选择重定价日,其原表述为“定价基准转换的同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能!你只能选1月1日或者是你的贷款发放日。

不仅是中行和工行手机银行中都不能自由选择,经咨询工行支行网点,即使去线下网点也不能自由选择重新定价日,所以你大概率也是不用劳神去选了。

这个房贷涉及到多少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截止2019年底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0万亿元。粗略计算涉及到1.5亿家庭,约为3亿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3月4日针对30万亿余额的个人按揭贷款进行了简单测算。他认为,从购房者还贷的实际情况看,第10年基本上就还完了。当前这30万亿的贷款是最近10年购房者贷款所形成的。根据最近10年的房价水平、及假设单户购房面积为100平方米,估算出最近10年每个家庭的贷款本金数,基于每年房贷新增规模,可以计算出对应的家庭数。再考虑到每一年的差异,可以估算为1.5亿家庭目前仍然在还房贷。

最后悄悄说一句,各大银行的职员们都已经纷纷转了哦!

一组漫画看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常见十问

本期编辑南瓜李新(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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