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购房!河北多地房贷新政来了!涉及石家庄、邢台、保定……
9月19日,邢台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首套房认定资格、暂停部分地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购房优惠券等措施。这些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两年。
这种情形
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措施》提出,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推出年限较长的“车位贷”类型产品,减轻购买人经济压力。
购房首付比例下降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由30%降低到2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比由60%降低到40%;继续开办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由贷款申请人先审核贷款资格,再办理不动产交易过户,以有效减少交易纠纷。实行公积金组合贷款,以公积金贷款为主,不足部分可由商业银行贷款补充。
合理把握供地节奏
按照供需平衡原则,根据全市商品房在售、在建、已供地可建规模等,邢台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会同邢台市住建部门科学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商品住房用地需求。
现阶段在商品房交易连续同比下降、去化周期超过合理区间的区域,适度减少或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化解商品房库存
对已建未售的非住宅用房,经属地政府或区相关部门批准后可用于居住或自持租赁住房,其用水、用电、用气、用暖和物业费执行居民收费标准,金融机构应给予住房金融贷款同等的支持政策,所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和年限不变。
各区在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安置过程中,要统筹辖区存量商品住房源,引导和鼓励征迁群众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或采取直接货币补偿、发放购房券安置等方式。对于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可将节省的过渡费折算计入补偿金额,提高征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积极性。
支持购房家庭子女就近入学
凡在邢台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或用于居住的商业用房,房屋未交付的,购房家庭凭已在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销售发票,可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公共地址落户,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保购房家庭子女入学。
对这些人加大购房优惠力度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搭建各类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开办房展会等购房活动;推出行业性、统一的“购房优惠券”等举措,加大房地产企业对防疫一线人员、优秀教师、硕博人才、退转军人及符合二胎、三胎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的购房优惠力度,激活商品房销售市场。
此前,关于购房
石家庄、廊坊、保定、唐山、沧州、秦皇岛
已发布通知
石家庄:降低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近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到扩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范围。自2022年10月1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其父母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职工配偶为房产共有人的,配偶父母也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共同还款人最多为2人。共同还款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借款人本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的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在桥西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30%。在石家庄市其他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廊坊:取消户籍等限制性购房条件
在执行超过5年之后,环京楼市重地廊坊市官宣取消住房限购。与此同时,“北三县”(大厂、香河、固安)和环雄安新区周边的住房限售也被取消。
近日,廊坊市全文公布《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其中第一条明确提出,取消户籍、社保个税等方面不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限制性购房条件”。同时还强调:对“北三县”和环雄安新区周边县(市)等重点区域取消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住房限售年限要求。
保定:降低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近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适用于全市区域,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唐山:“一人购房全家帮”
7月5日,唐山发布最新通知,为贯彻落实唐山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解决职工购房需求,有效缓解职工购房压力,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作用,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自2022年7月15日起执行。
父母或子女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自身还贷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作为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子女或父母均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贷能力计算,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贷款额度需求。
沧州:降低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日前,沧州市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沧州市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由30%降低至20%,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未婚子女购买首套住房,其父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给予支持。
秦皇岛:贷款额度提高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关于落实市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根据秦皇岛市政府文件要求,以下政策措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这次政策调整后,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秦皇岛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一次)。
来源:河北青年报
编辑:商帆
责编:付兆飒
固安县稳经济“1+20”配套政策落地见效
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固安县强力推动稳经济“1+20”配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制发《固安县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落地方案》,聚焦谋划上级支持的8类项目、争取7类重点资金、放大3类政策红利、用好3类活动载体等7个方面,开展“走千企、访万户、解难题、促发展”活动现场观摩以及“一汇报三争取”工作,目前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惠企政策落实力度越来越大。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今年以来,全县累计为1.52万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减税、缓税16.17亿元,退税总量占比居全市第一。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稳岗返还审核已通过1092家,返还资金915万元,惠及企业职工2.27万人;一次性留公补助审核通过862家,涉及资金828万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为27家企业按照贴息标准补贴541.64万元。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今年前6个月,预计加计扣除金额33071.3545万元,折合减税额5142.0715万元,同比增长6.41%,惠及116户市场主体,同比增长45%。
金融服务实体越来越好。创新开展“多行一企”“专场对接”“银企对接乡镇行”等系列精准化对接活动,投放贷款82.6亿元,有效解决企业资金需求。同时,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开发“固疫保”产品,降低收费,众源公司非融资担保业务共计开展64笔,保函总金额为4069.61万元。
居民消费水平越来越高。在保民生方面,支出岗位、社保、创业、就业等补贴635万元,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保费188万元,减轻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41.9万元,退还59户已签约个体工商户第一季度租金76万元。在促消费方面,上半年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36.9亿元,同比增长72.5%。节假日期间四次发放电子消费券536万元。京津冀固安国际商贸城开业期间发放政府电子消费券100万元。以“点亮今夏,夜(Yh)动固安”系列文化活动为引领,带动“夜购固安、夜品固安、夜游固安”三种消费模式,拉动消费1500万元,有力促进了经济增长。
(记者张春娥通讯员辛忠爽编辑李雨颖)
央行宣布大消息!个人房贷新规来了!在固安买房将受到什么影响呢
前天
央行发布了公告
通知调整
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公告一出
就有好多人说
每个字都看得懂
凑在一起竟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在这给大家解释一下了
先看下公告全文
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现就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二、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三、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四、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严禁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转按揭”“加按揭”服务,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七、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八、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从10月8日起
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定价基准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
也就是贷款基础利率
LPR是啥?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贷款基础利率,简单的说,LPR就是18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中型银行通过自主报价的方式,确立一个最优贷款利率供行业定价参考。
这次调整是啥意思?
此次调整后,房贷利率的机制就变了。
原先政策:以前房贷都是按照基准利率来上浮或打折。比如首套按照基准利率,二套按照基准利率上浮20%等。
今后政策:央行将推广运用LPR,银行在各类贷款中都要运用LPR作为定价基准,包括房贷。所以,大家今后还要多关注LPR的变化,尤其是在自己即将要贷款买房的时候。
我的房贷到底会不会降?
✔第一种:如果您已经开始还贷、或者完成贷款审批,那么您的房贷利率还是跟着原来的房贷基准利率走,即首套4.9%,二套有一定上浮。如果房贷基准利率下降,您的还款额也会有所下降,如果房贷基准利率上调,那么您的还款额也有提高。
✔第二种:如果您已经买了房子,还没完成贷款审批手续,那么得按照10月8日的时间节点看。如果您在10月8日之前完成了贷款审批手续,那么您的贷款利率还是按照老房贷的基准走,也就是和第一种一样;如果您是在10月8日之后完成的贷款审批,那么按照新政,您的贷款按新的走,也就是追着LPR走。
✔第三种:如果您的贷款审批手续要在10月8日之后完成,那您到底按什么利率还贷,要看此前一个月的LPR数据。
现在各媒体给出的都是按照8月计算的数据,即首套最低4.85%,二套最低5.45%。但10月真的审批时,就需要看9月的数据。9月数据如果低于4.9%,那么恭喜您,您赚了,房贷会比按照房贷基准利率时还得少;但反过来说,如果9月数据高于4.9%了,那么房贷会比按房贷基准利率时还得多。
✔第四种:如果您是走公积金贷款的,那么这条新政对您没有影响。
对北京的影响
具体到北京,2019年7月,北京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37%,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84%。新政出台前,北京市场房贷利率比新政中提到的最低利率要略高。所以,短期来看,对北京房贷影响不大。
房贷政策是放松了吗?
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央行对于房贷利率机制设定了下限,也就是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注意,央行定的是下限,就是各地都不能突破的。
本月20日,新机制下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称新LPR)公布,一年期4.25%,五年期4.85%。
大家的房贷大都是比较长期的,所以绝大部分都是按照五年期利率,五年期LPR是4.85%。也就是说,新机制下,如果按照目前的LPR,首套房贷利率就不能低于4.85%。二套房贷利率则是加上60个基点,不得低于5.45%。
各城市的贷款利率都一样吗?
各城市可以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这次央行确定的是下限,所以各个城市自主动作,只可能是提高这个下限,也就是加码。比如二套房贷利率加到80或100个基点,就到了5.65%或是5.85%。相信很多调控从严的城市,都会加码。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问答
1
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
2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何定价?
改革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每笔贷款具体的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按照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3
确定定价基准时,相应期限?
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4
什么是利率重定价?
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形成新的贷款利率水平。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可根据自身利率风险承担和管理能力进行选择。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5
对于居民家庭有什么影响?
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6
何时实施?
2019年10月8日是定价基准转换日。在此之前,贷款银行需修改贷款合同,改造升级系统,组织员工培训,同时,采取各种方式为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转换过程平稳有序。2019年10月8日前,已经发放和已经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