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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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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细解—让需要的孩子少走冤枉路

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学子圆你的大学梦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心情肯定是考生们最开心的一刻,不要因为学费问题,让孩子的大学梦化为泡影。

即将踏入大学校园的高考学生如果希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流程和步骤呢?1.额度与证件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

本专科学生不超过8000元

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如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剩余贷款可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如贷款金额不能达到学生学费剩余部分由学生垫付

证件

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与户口本

高校录取通知书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注:一般在录取通知书中包括,没有的可自行在网上下载)

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

2.申请流程网上申请填写资料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选择右下角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信息注册和登陆

同意用户协议条款进入新用户注册界面

注意一定要填写学生真实信息

注册成功后登陆系统进行首次贷款申请

填写信息时一定要如实填写,如果信息需要更改,及时登陆修改信息,以免联系不到本人。

申请贷款并导出申请表

在里面需要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是借款学生近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表签字审核

申请表上需要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单位一般有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毕业高中单位,具体盖章单位,请咨询您户籍所辖县级的资助中心。

申请通过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会回执单。合同及回执单要妥善保存,合同自己保存好,回执单到校后交到学校负责老师出即可。

总结一下流程图

助学贷款申请完成后就是到学校以后上交回执单并等待贷款发放

回执单

回执单就是指《受理证明》

开学报到后,需要凭借回执单请高校老师在系统中录入电子回执。

电子回执录入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逾期未录入回执的,将视为借款学生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贷款资金一般十一月份发放到国家开发银行为您注册的账户里,高校自动扣款。

在此期间,借款学生无需任何操作,耐心等待即可。

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

2021年的暑假即将接近尾声,大一研一的学子正摩拳擦掌,等着去新的环境大展身手,可对于家庭经济情况差点的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可能还得靠自己。除了打暑假工之外还有助学贷款可以帮助他们,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跟就学地贷款。

生源地贷款在学生在新生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贷款额度相对较高,就学地贷款由新生入学后在学校办理,目前浙江省的就学地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有意办理就学地贷款的新生,需出具县级及以上民政局盖章的《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准备好借款人父母户口本复印件。相比就学地贷款,生源地贷款有着更多的优势,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生源地贷款流程吧!

生源地首贷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1.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填写申请表: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后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字。注意:属于高中预申请无需提供认定申请表。

4.所需材料:

4.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4.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供);

4.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5.户口簿原件;注: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5.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6.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温馨提示: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此处就是小编申请贷款截图哦

奖助学金按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因此,不能用各类奖助学金抵消学费的,有不懂的欢迎在评论区提问。小编一定及时回复!

申请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所需材料

近日网友“优质网友”问政:

我想咨询一下,第一次申请大学生生源地贷款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本人属于户口在大庆,在云南上学的。

市教育局回复如下:

问政人您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黑教助联[2022]1号)通知,今年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承办。7月1日正式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申贷学生(含预申请学生)可自行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进行注册并录入基础信息。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再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部门完成借款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所需材料:

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

二、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三、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四、取得录取通知书后,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各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咨询联系方式:

萨尔图区:6181221让胡路区:5153513龙凤区:6243006

红岗区:4197921大同区:6165618肇州县:8514960

肇源县:8235213林甸县:3316286杜蒙县:3422200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高标签]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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