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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积金贷款流程

本文目录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怎么操作?

合肥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根据最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关于2017合肥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合肥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20年

公积金

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另外,购买合肥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附加要求:

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且须符合贷款首付款政策。

公积金

2.最长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关于合肥市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一次还本付息法主要用于贷款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个人住房贷款,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利随本清。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则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公积金贷款

更多合肥市2017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最新合肥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介绍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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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最全公积金政策汇总:首付比例、额度利率、办理地址、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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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大家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阅读):

1、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作用呢?

2、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么?必须和社保一起缴纳的么?

3、合肥办理公积金贷款利息利率是多少?

4、使用公积金贷款利息能省多少钱?

5、合肥公积金每月缴纳多少?

6、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年?

7、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款多少金额额度?

8、合肥住房公积金有多少余额如何查询呢?

9、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与缴存比例是多少?

10、用合肥市公积金是否可以购买四县一市的住宅房子?

11、四县一市的公积金可以贷款购买合肥市区的住宅么?

12、哪些情况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

13、合肥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使用?

14、合肥公积金贷款对工资流水有要求么?

15、公积金可以购买第二套房么?利息多少?

16、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17、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的材料有哪些?

18、我在外地买房或合肥本地买房,没有使用合肥公积金,可能将合肥的提取使用出来?

19、我之前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现在可以转为纯公积金贷款么?

20、除了买房外,其他情况可以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么?具体流程、所需资料有哪些?

21、合肥(含肥东肥西长丰三县)住房公积金办理地点在哪在哪个地址?

以下为正文:

1、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作用呢?

住房公积金最大的好处就是利率比商贷利率低,而且不占用商贷的贷款资格,不占用购房资格。公积金贷款最大的优势即低利率,这一优势在2018年7月7日年内第三次加息后更加明显。目前,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房都要比商业贷款低2个百分点以上。更别提现在的商贷首套房利率上浮10%-20%了。

举个例子:

假设王先生每个月工资中缴纳500元住房公积金,则正常情况下,公司每个月也会相应缴纳500元公积金,共同存入王先生的唯一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没有住房公积金卡可以补办,账户与身份证绑定,是唯一的)。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在满足其他购房条件后,王先生就可以使用个人公积金贷款在合肥买房了。

如果王先生公积金可贷额度高,房贷额度低,甚至可以纯公积金贷款,以后只要工作稳定,房贷就从公积金里面扣,其他到手工资依然是到手的,不会影响生活水平。

如果王先生公积金可贷额度低于房贷总额,还可以使用公积金+商业的组合贷款,也可以大大缓解购房资金压力。如果王先生不想使用公积金贷款,还可以一次性取出来做首付或者全款资金。

如果王先生单纯租房居住,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还月租,最后,如果王先生既不买房也不租房,当他退休后也可以连本带利把这一笔可观的“财富”取出来养老。

2、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么?必须和社保一起缴纳的么?

可以的,可以自己找第三方公司代为缴纳的,自己缴纳单位+个人全部的公积金,再每月附加一点手续费即可。需要开始缴纳半年才可以使用,直到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开始还款后截止,一般前后连续缴纳十个月即可。

可以和社保一起缴纳,也可以选择单独补缴公积金。

3、合肥办理公积金贷款利息利率是多少?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因房屋套数和贷款年限而不同:

1)购买首套房时,5年及以下的贷款,年利率为2.75%;

2)购买首套房时,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

3)购买第二套房时,5年及以下的贷款,年利率为3.025%;

4)购买第二套房时,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575%。

相比合肥目前商业贷款首套房5.88%,公积金的利息真的很低很低的了。

4、使用公积金贷款利息能省多少钱?

如果买200万的房产,最低首付60万,贷款140万,纯商业贷款与公积金组合贷款,每月还款与总还款利息我们可以来测算下。

首先是纯商业贷款:贷款30年,则总利息是158万,每月月供是8286元。如下图:

[if!Li]2)[if]公积金综合贷款:每月单位加个人公积金共缴纳800元,贷款20年,则总利息是83万,每月月供是9292元具体如下图。

实际月供需扣掉已经缴纳的每月公积金金额,实际月供8492元,与纯商贷金额差不多。

3、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总利息要比纯商业贷款少75万元,月供差不多。所以,如果有公积金情况下,尽量使用公积金贷款。

但是不建议使用纯公积金购买70年公寓作为首套房,利息少不了多少,关键占用购房房票名额,导致后期限购,首付比例提高或利率提高。

5、合肥公积金每月缴纳多少?

住房公积金在合肥一般是个人交50%,企业交50%,打个比方,意味着你交1000元,企业也要交1000元,无形中你的工资等于多了1000元,而且这个是存在你公积金帐号里的,可以买房,可以租房,如果都不想,也可以取出,所以以后发工资的时候不要抱怨到手工资少了,都帮你存着呢。

当然如果自己缴纳的,就全部是自己出的费用的了。

6、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年?

合肥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为20年。使用组合贷款最长年限也是20年。具体能贷款多久需要结合贷款人年龄与房屋房龄最终确定。

可贷年限=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实际年龄+5岁且≤20年(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且≤30年-房龄。

例子:假设某房源竣工日期为2008年1月,现在是2019年2月,则房龄为2019-2008+1=12年(月份零头不足一年按照一年计算,进1法)。例如:王先生30周岁,月缴存基数为6000元,则王先生可贷年限为60-30+5=35年,且30年-12年房龄=18年,满足所有条件后取最小值,则王先生可贷最高年限为18年。

7、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款多少金额额度?

个人最高贷款额45万,夫妻最高贷款额55万;最长贷款20年;

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可贷金额=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即缴存基数)×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记住这个工资收入之和可能不是你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一般公司是按照一个较低的缴存基数进行缴纳的,具体需要询问公司财务,看是每月按照多少金额申报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公积金月缴存比例。还款系数为0.5。

接上贷款年限案例:缴存基数为6000元,可贷公积金金额为:6000x0.5x12x18=648000元,由于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45万,则王先生最高可贷18年,45万元。

公积金每个月缴纳的少,并不一定就不能达到最高额度的,个人每月缴纳200元公积金,贷款20年,缴存比例是5%,缴纳基数=200/0.05=4000元;可贷款金额为=4000x0.5x12x20=48万,则最高贷款45万。

8、合肥住房公积金有多少余额如何查询呢?

(电脑查询)

1.登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

2.点击左侧“个人用户查询”

3.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查询栏目,并点击“在线查询”

4.已经注册的用户,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未注册的用户请先注册再登录。

5.登录后再次点击“在线办理”即可查询公积金信息。

个人用户查询公积金步骤

(手机查询)

1.登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

2.点击“个人用户查询”

3.出现合肥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办事大厅”

4.点击第三行“住房保障”

5.找到“住房公积金查询”栏并点击

6.点击最下方“办理”按钮

7.出现“个人用户登录”

8.点击注册

9.注册完毕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

10.出现住房公积金查询页面,点击“办理”

11.进入个人用户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12.查询获取需要的公积金账户信息

9、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与缴存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缴存单位须按要求于7、8两个月期间认真办理年度基数调整申报工作。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

2020年度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703元,月缴存基数下限1550元。

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115元。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该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528元。调整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703元(2019年度为2552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与2019年度相同)。

10、用合肥市市公积金是否可以购买四县一市巢湖肥东长丰肥西庐江的住宅房子?

新房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开发商和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了就行了。

具体买二手房用组合贷款只要取得业主同意就可以用。1.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20年,2.房龄+贷款年限≤30年(市直公积金要求房龄不得超过20年),3.年龄+贷款年限≤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以上三点取低值就是可以贷款的年限。

11、四县一市巢湖肥东长丰肥西庐江缴纳的公积金可以贷款购买合肥市区的住宅么?

新房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开发商和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了就行了。

具体买二手房用组合贷款只要取得业主同意就可以用。1.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20年,2.房龄+贷款年限≤30年(市直公积金要求房龄不得超过20年),3.年龄+贷款年限≤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以上三点取低值就是可以贷款的年限。

12、哪些情况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

合肥目前来说,40年产权公寓、写字楼、商铺等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合肥之前很多热销楼盘也不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但是最近三令五申禁止楼盘拒绝公积金,目前情况有所改善,绝大部分楼盘都支持了,不支持的可以举报投诉。

合肥市公积金不能跨区购买使用,例如到安徽地市或者去外省购买,不支持的。省直公积金如果是合肥市范围内缴纳的可以在合肥使用,如果省直公积金缴纳地是省内地市的,不支持在合肥购房的。

同样的,非合肥市(合肥市包括四县一市)缴纳的公积金,是不能在合肥市使用的。但是一般可以凭借在合肥购房的商品房备案合同,到所缴纳处提取公积金。

13、合肥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使用?

目前,在合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14、合肥公积金贷款对工资流水有要求么?

使用纯公积金或者组合贷款的,限定的月还款额规定不能超过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50%。就是说如果申请人家庭收入为12000元,那么每个月最高还款限额为6000元。

15、公积金可以购买第二套房么?利息多少?

合肥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房产,首付均最低要求房价的20%。不能申请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的贷款。如果是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房屋年限,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贷款首付不低于3成。

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无论名下曾经有过几套房,商业贷款是否还清等,只要符合限购政策,可以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并不上浮。

如果是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则上浮10%,按照目前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计算,上浮10%即为3.575%。不过,夫妻双方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贷款。

16、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1)借款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所购商品房开发商与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借款人常住在合肥市;

4)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6)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7)借款人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借款人购房首付款不低于20%;

9)借款人双方无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7、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的材料有哪些?

1)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

2)合法的购房合同;

3)一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房价款20%的发票;

4)夫妇双方(个人)月收入证明;

5)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个人的单身证明);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4、合肥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及贷款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草签借款合同;

4)银行对借款人征信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手续办理完成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6)发放贷款;

7)借款人按照合同要求偿还贷款。

18、在外地买房或合肥本地买房,没有使用合肥公积金,可能将合肥缴纳的提取使用出来?

可以的,新房二手房均可,购房一年内,可以凭借外地或合肥本地已经购房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可以将之前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存款全部取出来(但不能超过购房首付款)。以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但是不能超过还贷金额)。

19、我之前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现在可以转为纯公积金贷款么?

不可以,商业贷款不能转化为纯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之前合肥可以,现在停止这个业务办理的了。

20、除了买房外,其他情况可以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么?具体流程、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提取时间规定: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有效凭证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提取人应是所购建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

注意: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年以内是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

购买二手房一年以内是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

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年以内是以拆迁安置协议时间为准;

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一年以内是以集资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文件时间为准;

建造自住住房一年以内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以内是以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签发时间为准。

(2)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凭有效证明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需在其住房贷款发放后的次年(以后每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如3月份放贷的,职工只能在每年3月份或当年之后月份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3)因退休销户提取的,不受时效限制。

二、提取转账方式:

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如未办理,办卡申请表见附件)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

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①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②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时需出具提取人、代办人身份证。单位统一办理转回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四、各种情况下提取说明:

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不同的材料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以下所有提取情况需要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2)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3)还住房贷款提取

在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含四县)办理的全额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上述1、2两项组合贷款的,还需按4、5项提供商业住房贷款部分材料;在扣款日及后一个工作日不受理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及市中心本部(含四县)以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1、2、4、5项。3、6两项根据实际提供。

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每年仅可按一套住房提取,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贷款的需在结清后次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拆迁安置协议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5)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集资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文件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6)外地户口离职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务工农民返回原籍。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7)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最高提取限额为每户1250元/月(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625元/月),一年不超过150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限额为700元/月,一年不超过8400元。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每年提取一次。

须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8)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每年提取一次。

承租人须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9)退休提取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0)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建房一年以内(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自住住房费用。

11)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以内(以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签发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12)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提取

需当前失业连续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3)低保户提取

14)大病提取

职工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超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取至百元,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取至百元。治疗费用以费用清单自付金额部分为准,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6)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结算账户,由单位支付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单位账户资料。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7)户口迁出本市提取

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8)出境定居提取

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21、合肥(含肥东肥西长丰三县)住房公积金办理地点在哪在哪个地址?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点及分中心、四县管理部信息整理如下,供参考。

1)花园街营业部

办理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服务范围:受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2)政务区营业部

办理地址:合肥金寨路和习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琥珀五环城2栋写字楼四层

服务范围: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3)城北营业部

办理地址:合肥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服务范围: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住房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三孝口支行、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4)滨湖营业部

办理地址:合肥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层

服务范围: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住房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三孝口支行、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5)建行蜀山支行西二环服务点

办理地址:合肥西二环与黄山路交口东南角博澳丽苑E栋二楼

服务范围: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6)建行蜀山支行三孝口服务点

办理地址:合肥金寨路326号建行合肥蜀山支行二楼

服务范围:受理与建行三孝口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7)工行合肥城建支行服务点

办理地址:合肥徽州大道与南一环交口东南角富广大厦一楼

8)徽行长江路支行服务点

办理地址:合肥长江中路90号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一楼

服务范围: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限转账方式为个人住房公积金卡);与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首付款缴存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徽商银行专户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9)肥东县管理部

办理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南环路瑞士花园南门

服务范围:受理肥东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10)肥西县管理部

办理地址:青年南路与体育路交叉口

服务范围:受理肥西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11)长丰县管理部

办理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叉口,丰岩御景天成4栋商102-104(黄冈中学旁)

服务范围:受理长丰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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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可先提取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澎湃新闻记者庞静涛

视觉中国资料图

8月16日,安徽省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涉及土地出让、项目延期交付、调整公积金政策等。

细则显示,在宿州市购房自住房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且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公积金借款人可以先提取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宿州市实行购房入学政策。在宿州主城区新购房屋(包括期房)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在宿州主城区新购置二手房,同一房产从2020年1月开始算起,原则上在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多胞胎、二胎除外)。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之日为准,符合条件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所居住的小区公办幼儿园入园;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所居住的学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该政策适应范围2022年5月16日(含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含5月15日)。

宿州市提出优化土地出让方式,采取“竞地价与竞品质相结合”的拍卖方式进行出让;同时,延长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时间,对于愿意采取分期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引导企业按要求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将分期次数、金额和期限等载入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出让金额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

推动项目平稳交付,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建设进度,导致不能如期交房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顺延交房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鼓励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沟通协商。

文件称,鼓励各银行机构在政策范围内对首套房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首套房贷款利率保持近五年最低水平。

做好受疫情影响按揭贷款纾困工作。鼓励银行通过采取灵活合理延期还款、延长贷款期限、阶段性调整还款周期等方式降低贷款用户还贷压力。对无法现场办理手续的,采取灵活方式办理,单独因疫情原因逾期的,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记入征信、不收罚息。

细则显示,宿州市将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增设节点。商品房预售后至主体结构封顶前,一层为一个节点,开发企业按层按比例申请使用70%重点监管资金(重点监管资金X70%/总楼层x实际完成楼层)。

主体结构封顶后至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前,按分部、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予以审核拨付。开发企业申请拨付时,应提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合同和进度证明、购买建筑材料、设备合同等,在重点监管资金余额不低于10%的前提下,予以审核拨付。

同时,将加强信用考核成果运用。对信用A+级开发企业的在建项目,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拨付上浮10%(重点监管资金余额不低于10%)。对信用A级开发企业的在建项目,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拨付上浮5%(重点监管资金余额不低于10%)。对信用A+级和信用A级开发企业允许用银行保函替换等额重点监管资金,但替换比例最高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50%。

责任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施佳慧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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