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宿迁民间贷款

本文目录

江苏宿迁:等不来的贷款,这个坑千万别踩!!

无论是正在工作的你,上学的你

还是急需用钱的你

是不是觉得最近的钱包有点扁?

如果此时有短信、电话打来

愿意贷款给你,解燃眉之急

你以为这是雪中送炭?

不不不!!!您可千万要小心!

近期网络贷款诈骗类警情多发易发

请不要随意在网上贷款!!!

近两年,网络贷款遍地开花,诈骗分子打着“无抵押、无担保、无征信、低利息、放款快”的口号,多少人想跃跃欲试?看你不主动,网络贷款还开启上门服务,主动电话、短信联系您,是否需要贷款?那我们要不要贷?

诈骗套路有哪些?

网络贷款害人不浅

【套路一:交纳保证金】

诈骗分子以受害人信誉太低为由,要求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很多相关的“无抵押、无担保,正规公司、极速放款”的广告,上面都有留下联系方式,当你开始网络办理贷款时,便会收到对方发来的现金支票和银行交易流水,此时对方会忽悠你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否则不放款,一旦你把钱打过去,对方立即就会把你拉黑。

【套路二:交纳手续费(公证费)】

诈骗分子以办理贷款需要手续费(公证费)为由,要求受害人交纳手续费(公证费)。不管手续费金额大小,只要你掏出去,就再也联系不上所谓的工作人员了。

【套路三:验证大额资金流水】

诈骗分子以办理贷款业务前需验证资金流水为由,要求受害人新办一张银行卡并存入适量钱,获取银行卡密码及手机验证码后转走其银行卡内的钱。

或者是他们会让受害人登录一个看起来很正规的网站,先搜集个人信息,随后以验资为由让其把钱打到自己账户,然后要求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号及短信验证码。

【套路四:假冒银行工作人员】

诈骗分子冒充银行职员声称有内部渠道可快速放款,实质上是拿受害人身份证件去申办信用卡,成功后便会用受害人手机激活信用卡,然后用其验证码刷信用额度,扣除高额手续费。

诈骗特点有哪些?

1.诈骗分子就是抓住了贷款人急需资金的心理,以低门槛为诱饵对借款人进行诈骗。2.诈骗分子事先通过网络或伪基站发布大量无息贷款、无抵押贷款等虚假信息,网站一般只有几个简单的页面,骗子会在网上留下手机、QQ、微信等联系方式。3.当受害人联系网站上的客服后,诈骗分子会以种各种借口在放贷之前找其要钱,如银行卡输入错误、手续费、保证金等等,从而引诱受害人上当受骗。

4.待受害人提交完贷款申请后,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要求其转账汇款,并许诺这些钱会在完成贷款申请后一并返还,一旦受害人犹豫,会以违约将影响征信等为由威吓其转账。

警方提示

1、贷款没有捷径,办理贷款应选择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切勿心存侥幸。

2、不要轻信短信及网络贷款信息,不要随意在网上留下个人联系方式等资料。

3、所有正规的单位都不会在放贷之前,提前收取任何费用,牢记这一点。

4.如遇诈骗行为或上当受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来源:宿迁警方

信用换信贷 宿迁市新推出“宿易贷”

视频加载中...

在宿迁信用就能贷款。6月14号是信用记录关爱日,宿迁市新推出了“宿易贷”,这一融资新模式将大力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创新以信用换信贷、服务小微与民营企业发展。

所谓“宿易贷”就是,我市依托系统整合企业公共信用信息、银行信贷信息、纳税主体财报数据信息,对企业信用等级精准认证,生成企业信用“白名单”,并向银行机构推送,由银行机构对不同等级企业开展精准营销,并对高等级企业发放“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的一种融资服务模式。这一信贷融资新模式一推出,就广受企业好评。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与市信用办、税务局等部门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定期共享机制,充分运用并整合纳税企业财报、企业公共信用信息、企业信贷等方面的数据,应用大数据技术动态对全市企业开展信用认证评价。重点对有纳税财务报表的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认证,定期遴选出具有融资培育潜质的企业名录向全市金融机构发布,供金融机构精准高效对接。2017年以来,全市新增贷款企业2000余户、增长65%,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其中通过信用培育新增贷款企业近1400户。此次推出的“宿易贷”在以前的信贷规模上又有了新的提升。

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薛亮:我们将会把高级别信用等级的企业推送给银行,组织各家银行机构开发线上的,信用的贷款产品,力争两年内使我们宿迁的企业贷款户数和信用贷款额度双倍增,就是到2020年,我们争取全市有1万户的企业得到信贷服务,信用贷款的规模达到100个亿。

宿迁这些公职人员以借款为名进行受贿犯罪!细节曝光

为充分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宿迁市纪委监委通过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查处的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违纪违法犯罪案件进行梳理,聚焦相关典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鉴。

今天,我们推出第四组典型案例:以借款为名进行受贿犯罪

典型案例

案例1:宿城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建设管理科原科长王大伟案

2012年5月至2019年2月,王大伟利用帮办某安置小区的职务便利,以借为名索取他人财物178.5万元,并在小区建设相关项目的承揽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王大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王大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12月,王大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案例2:宿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原处长丁致中案

2011年以来,丁致中多次向管理和服务对象钟某某借款,长期未予归还。丁致中长期借款事情被他人反映后,担心被组织查处,归还了部分借款,并在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与钟某某串供、伪造虚假银行流水、出具虚假收条等方式,以借为名向钟某某索要23万元,涉嫌受贿犯罪。此外,丁致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丁致中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7月,丁致中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案例3:沭阳县委原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原书记赵峰案

2018年,赵峰以借为名向个体老板陆某索要40万元,后出具虚假借条,企图逃避组织调查。此外,赵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赵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3月,赵峰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万元。

行为定性

王大伟、丁致中、赵峰的行为均属于利用职权,以借为名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受贿犯罪。

相关条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修订)

第九十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警示意义

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发现,公职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不正当经济交往问题较为突出,且表现形式不断发展变化,其中就包括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进行权钱交易。与传统的直接收受财物等典型违法犯罪行为相比,此类违纪行为手段更加隐蔽。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以借款名义收受贿赂的表现形式有:先真实借款后被免除债务型受贿,明确不予归还型索贿,在约定借款利息之外多收“利息”型受贿,用低价实物高价抵扣借款型受贿等。在实践中,要将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作为认定借款型受贿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受贿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此项规定中,收受型受贿犯罪的客观要件包括为他人谋取利益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两项;索取型受贿犯罪的客观要件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据此,在认定公职人员实施的违规借贷行为系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还是受贿犯罪时,应当透过表象看行为本质,结合双方借贷关系是否符合正常市场交易规则,准确把握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和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重点审核是否与职权有关,索取或者获得的利息是否与其职务行为存在关联性和对价性,是否为其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是否侵犯了职务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进而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

上述案例中,王大伟、丁致中、赵峰均以借款作为索贿的“遮羞布”,表面上是借款,却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不予归还,客观上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且不同程度地利用职权为“出借人”谋取利益,其实质是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行为的一种对价支付,本质上是权钱交易行为。

实践中,还有一种“借款型受贿”情形也涉嫌受贿犯罪,主要表现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在他人没有实际借款需求的情况下,向他人高息出借资金并获取利息,或者凭借自身的职权地位主动甚至强行要求向对方高息出借资金并获取利息。在此情形中,借款人没有实际借款需求,是认定公职人员具有受贿故意、获取利息属于贿赂性质的重要依据,应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准确把握和处理。

来源丨宿迁廉风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