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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如何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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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可以申请贷款吗?能贷款但通过率低,要学会提升经济实力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有贷款需求,但是并非所有人都拥有稳定的工作,如果没有工作可以申请贷款吗?如果能够贷款填写申请时工作信息需要怎么填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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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可以申请贷款吗?

贷款机构需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用户申请贷款前都需要向贷款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其中有一项就是需要具备稳定的工作,能带来稳定的收入。

如果没有工作想要申请贷款也是允许的,但是需要年满18周岁,满足其它的申请条件,只不过难度很大,通过的几率比较小,也可能会遇到直接拒绝的情况。

但要是用户可以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这些情况都是可以解决的,毕竟贷款机构考察的是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并非工作情况。如果既没有工作也无法提供资料证明,那就需要另辟蹊径了。

实在资金短缺想要贷款也有办法,可以尝试找具有一定财力的担保人担保,或者提供具有价值的抵押物去申请贷款,这样通过的几率会大很多,也可以找审核相对宽松的贷款平台,那些对借款人的要求会比较低。

对于已婚人士还可以用对方的名义进行贷款,这样也能减少很多麻烦。

不过找网贷平台时要注意,一定要多多考察,不要掉入诈骗陷阱,要提前做好攻略,找正规靠谱的平台申请,千万不要轻信只用身份证迅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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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贷款怎么填工作信息?

贷过款的人都知道,申请贷款需要填写个人工作信息,如果没有工作的人申请贷款直接填“没有”的话,贷款通过率会大打折扣,贷款机构会质疑借款人的经济能力,机构为了避免造成资金损失,规避风险,会直接拒绝申请。

那我们应该如何填写呢?

在填写时可以选择写兼职的工作单位,或者是自由职业,这样也能体现出有一定经济收入。如果自己本身不缺钱,家底丰厚,可以直接提供附加资料证明,有没有工作也就不重要了。

最后小编要提醒大家,如果并不是非常急需用钱,可以先找到稳定工作后再考虑贷款,这一来能减少很多贷款的琐事,二来能够增加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自己的经济收入稳定了贷款,也不用担心逾期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需要提升自己,储存一定的经济实力。

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了,还有不懂的记得在评论区留言。

苏州某公司实行付费上班,一员工为了上班贷款160多万只为上班

相信大家应该都有听说过一些胡说八道“专家”的著名言论,例如某华大学主任著名言论“低收入群体可以出租闲置房或者用私家车拉活增加收入”,这专家也不好好想想低收入群体是否有车有房呢?这就是现代版的“何不食肉糜”

还有某专家说现在中国经济的两大难题,一个是千万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一个是中小企业经营的问题,这个专家就想出了一个可以让大学生付费上班,然后企业进行培训,让员工付费上班获得经验的“绝妙好办法”,大学生们也是纷纷表示到“我们为什么要就业,不就是因为要赚钱吗[我想静静]”

相信大家也都是被这些奇葩的“专家”震惊到了,但是还有更令人震惊的是苏州的一名陆女士既然贷款给公司还债发工资,简直是离谱到家了,可能网友们也没有想到居然真的有人进行了付费上班。

一开始是苏州陆女士的老板称公司效益不好,个人征信又有问题,希望陆女士从而帮帮忙贷一下款,到时候公司赚钱了可以给陆女士股权,进行分红等。相信大家一般知道公司经营有问题,而且老板的征信都出现问题了,那么大部分都是会选择离开,毕竟连工资都发不起了,还继续上班是为了什么呢,难道不是为了钱吗?还能是为了吃到老板画的饼不成?不得不说陆女士就被老板画的饼给冲昏了头。

陆女士就贷款160多万元给公司还债,进行发工资等,后面老板还完债发完工资后,陆女士的贷款也只是还了80多万元后就不再归还了,毕竟公司倒了,债也还了,就欠个陆女士的贷款,老板也就选择了不还了。

在这里也有网友纷纷评论“这不妥妥的冤大头吗,居然还相信老板画的饼”

也有网友表示“这老板是个高手,不给马儿吃草还能让马儿跑,关键还能让马儿背着行李”

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可能也不禁感叹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相信大家可能在现实中也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奇葩事[我想静静]

商业银行怎么做国家储备林贷款

什么是国家储备林

一、概念

我国的森林按照权属划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按照形成原因划分为天然林(包括原始森林和次生林)与人工林;按照用途划分为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用林)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对于国家储备林的定义为: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

结合森林的划分可将国家储备林的定义简化为国家统筹建设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人工商品林。

二、背景

我国人工林每亩年均生长量0.37立方米、约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均森林蓄积量仅10.98立方米、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7。

我国成熟用材林资源只占资源总量的5%,原木和锯材年进口量折合6741万立方米,占国际贸易量的1/3以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严格限制交易的树种新增到220多个,有86个国家和地区限制或禁止珍稀和大径级原木出口。

由于国内资源的匮乏、木材消耗的增长以及国外限制进口风险的增加,所以自主的木材储备十分重要。

2014年3月11日,唐守正等8位院士联名致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建议。

三、政策

2015年7月,原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其提出包括PPP、政策性贷款、财政补贴等一系列财政金融支持手段。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国务院制定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其中明确“建立天然林保护制度、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逐步推进国有林区政企分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稳定承包权,拓展经营权能,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和流转制度。”

2015年12月,原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林规发〔2015〕192号),其对于国家储备林的政策法规体系、投融资模式、工程管理及运营管理机制等进行了框架设计。2016年1月,原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发展的通知》(林规发〔2016〕15号)并签订《发展合作协议》,将广西作为储备林开发金融试点。

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原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0号),其中提出“林业政策贷款期限可达30年(含不超过8年的宽限期),可将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企业自主经营等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融资。”

2018年4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其中明确“到2035年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3亿亩,年平均蓄积净增2亿立方米,一般用材基本自给。”

2020年6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印发《国家储备林贷款业务规程(试行)》,其规定了项目启动、评审授信、贷款管理3个阶段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技术标准类:《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国家储备林划定办法(试行)》、《国家储备林核查办法(试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年度施工作业设计管理办法》、《育苗技术规程》、《国家储备林现有林改培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

国储林建设运营模式有哪些

一、建设内容

国储林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林栽培、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三类(林木培育周期分为10年以下,11-30年,30年以上),在造林阶段涉及苗木、基肥、清理整地、栽植、浇水、运材,在抚育阶段涉及追肥、农药、松土除草。

林栽培是指对水热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山荒地、采伐遗迹、火烧遗迹等宜林地,采用优良种源、无性系培育的壮苗,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

林改培是指对于现有林中立地条件较好、生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林分,结构简单且生长呈现下降的林分,目的树种不明确、林分结构简单、错过抚育经营时机的人工林或利用价值较高的林分,通过林冠下造林、补植补造等经营措施,适当将纯林逐步调整为复层异龄混交林。

中幼林抚育是指对于现有林中培育前途的增产潜力较大的中幼林,采取间伐、修枝、除草割灌、施肥等抚育活动,砍劣留优,调整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平衡土壤养分与水分循环,改善林木发育的生态条件,提高木材蓄积量,加快林木生长速度,缩短森林培育周期,提高林分质量,培育目标树种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

二、资金平衡逻辑

承储主体筹集资金投入林栽培、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达到抚育周期后通过砍伐成熟林木实现经营收入。

建设阶段,承储主体需取得林权(转让、入股)或林木所在土地的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

运营阶段,承储主体需取得采伐许可,涉及林区运出的办理运输许可。

(许可文件)

国家储备林的“贷款植树,伐木还贷”的资金平衡逻辑简单,所需合规性文件也比较清晰,但由于树木培育周期较长,导致了国储林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较长。

三、建设运营模式

(一)省级统筹模式

省级层面设定统筹主体,负责全省范围内储备林建设的资金筹集、拨付,各储备林的承储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建设,承储主体将自身林权通过委托统筹主体抵押至金融机构取得融资。政策文件中一般称为“林权抵押+政府增信”模式,这里的政府增信并不涉及任何政府担保或承诺,主要包括成立管理机构和承贷公司、技术服务和造林检查验收、投保森林保险、筹集风险准备金、采伐许可证和林权处置的管理、林权流转及登记、各级造林补助资金及贴息资金等。

该模式适用于省级层面政策完备、体系健全地区,如广西、贵州等。

(二)PPP模式

通过PPP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储林建设,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或“政府付费”,取决于当地政府愿不愿意让社会资本享有采伐收益。

(三)企业自主经营模式

对于省级层面难以统筹的地区,可以在市级、县级层面设定建设运营主体,负责项目建设与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可以在区域范围内整合林地资源,通过发展林下经济(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丰富项目运营收入,从而实现国储林项目整体资金平衡的经营模式。

(林下经济)

国家储备林的贷款方案

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已经在“总对总”层面签订了国储林的合作协议且融资模式成熟,30年贷款期限(含8年宽限期)及较低贷款利率基本可以满足所有类型的国储林项目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在这一领域还有展业的空间么?

储备林贷款的还款来源于林木采伐后的销售收入,不含任何形式的政府付费,属于标准的经营性收入,这是商业银行复制储备林贷款的大前提。

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国家储备林工程分布在全国1897个区县之中,建设投资总计4118.54亿元,考虑到土地使用费用、林下经济建设投资以及产业导入投资,总投资额甚至可能破万亿。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更适合于统筹层级较高、补贴机制健全、涉及多个地域的国家储备林项目,更准确地说是国家储备林项目集合。而商业银行对于层级较低、地域单一、对补贴依赖程度较小的项目起到了补充作用。简单来说,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适合“自上而下”,商业银行适合“自下而上”。

一、贷款主体

(一)国有林场: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企业单位。如国有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则不可作为贷款主体,如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可以作为贷款主体。

(二)林业投资公司: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专门从事商品林培育、采运以及相关林下经济的国有企业。

(三)林业专业合作社:在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林业生产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二、贷款用途

(一)支付建设工程费用:林栽培、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涉及的苗木、化肥、农药、设备购置及人工费用。

(二)支付经营权流转费用:对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可以通过经营权的流转完成整合。

(三)支付其他费用:如项目引入了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林下经济,可支付相关原材料及设备购置费用,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引入木材加工等产业链延伸内容,还需购买工业土地,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其费用是不能够通过贷款支付的。

三、合规性材料

(一)国家储备林的资格认定材料

《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的公开属性为不予公开,且该文件对于储备林建设分解后的责任单位为区县政府,并不对应具体项目。各省执行层面也有不同,部分省份制定了“省级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部分省份令涉及区县制定“建设规划”。

一个项目是否属于国家储备林,通过当地政府制定的“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即可判断。

(二)国家储备林市场化运营的相关政策

当地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意见的政策文件对于国家储备林的规模、区位、市场化主体、运营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明确。林投公司、国有林场等主体从事国储林建设以及享有收益具备政策依据。

(三)立项合规性文件

经济效益较差的国储林项目宜采取政府投资或引入政府投资资金形式,即财政资金作为资本金或引入财政补贴资金。该类型项目立项为审批制,合规性文件为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

经济效益较好的国储林项目可以采用企业投资形式,立项为备案制,合规性文件为项目备案表。

(四)用地合规性文件

取得林权证,对于经营权流转的土地需确定非永久基本农田。

四、贷款期限

引入林下经济后可以将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8年宽限期缩短至2-5年,整体期限结合树木培育周期、采伐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为20年-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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