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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满意度调查:最反感短视频贷款广告、优惠券诱导申贷

借贷广告无孔不入,消费者感叹营销信息屏蔽难;利率过高、费用不透明,消费者吐槽贷前提示弱;诱导超前消费、过度借贷,消费者投诉“套路”辨别难。网上借贷款,消费者们踩过哪些“雷”?又期待怎样的互联网消费贷服务?

近期,南都数字金融创新及合规研究课题组发起“3·15”数字金融系列民意调查,数据显示,短视频信息流广告、以优惠券等形式诱导申请贷款,是消费者最反感的贷款营销方式。而据互联网投诉数据及民调数据,在30多个主流互联网消费贷零售品牌中,捷信消费金融、小赢卡贷和同程金服的消费者投诉量较高。

事实上,金融监管部门已多次强调,防范消费贷“套路”营销,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

反感:短视频广告营销

今年“3·15”前夕,针对消费贷话题,南都数字金融创新及合规研究课题组向消费者展开了为期半个月的民意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2048份。

在哪些渠道,消费者经常能看到贷款广告?民调结果显示,受访者们最常在各种搜索引擎、浏览器A和门户网站收到贷款广告,占比65%以上;第二大渠道则是短视频平台,六成受访者表示曾在刷视频的时候收到过贷款广告;此外,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刷到过贷款广告的受访者也超过了一半。除了以上三大主要渠道外,在打车、骑车出行的A上被推送过贷款广告的人,超过三成;在网购、点外卖的A上被“弹窗”过贷款广告的人也超过三成。值得注意的是,收到过教育培训、医美场景的贷款广告的受访者分别达到了15%、10%。

无处不在的借贷广告,往往令消费者不堪其扰。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最难接受在刷短视频的过程中遇到借贷广告。排名第二反感的是“优惠券诱导申贷款”,超过45%的受访者表示,一些借贷广告以领优惠券、抽奖等形式弹窗形式出现,往往在打车、骑车、借还充电宝、网购、点外卖等日常使用的A中出现。第三则是微信朋友圈里的借贷广告。

在受访消费者们看来,以低利率鼓励超前消费、诱导支付时优先使用消费信贷产品等现象比较普遍,也是他们较不能忍受的营销手段,这两类占比均占六成左右。

实际上,在现实的营销场景中,这几个问题往往嵌套出现的,比如点个外卖,被优惠券诱导开通“先用后付”的消费信贷类产品;开通后匹配借款额度,以利率超低的广告语诱导消费者把钱“提现”出来用;随后的每次点外卖,都自动帮用户选择优先用“先用后付”的支付方式买单。

困扰:无法主动屏蔽营销信息

更让消费者们困扰的是,如果点击过一次贷款类广告,此后就会被推荐更多这类广告。民调数据显示,近七成受访者表示对消费贷广告感到困扰,其中两成消费者称“完全不能接受”,不想再收到网贷广告推荐,其余受访者则希望能减少营销信息。

然而,即使退订或点击“不感兴趣”“举报”广告,这些消费贷推销短信或营销广告仍会卷土重来,从问卷数据来看,超过九成消费者称退订后仍会受到广告骚扰,其中有40%的受访者反映主动屏蔽毫无效果,另有六成受访者则表示,做出主动屏蔽的动作后,一段时间内不再收到类似广告,但过一段时间又再次出现。

惊讶:领优惠券结果被查征信

以为可以“薅羊毛”,却是引导申请贷款。据南都课题组研究员体验,在某网约车出行A上,连续半个月,几乎每天打开A都被弹窗推送领取优惠券的广告,若点击“领取”,则跳转进入申请贷款页面。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优惠券套路”是不少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常用的广告模式。其中,很多平台广告页面以“领取额度”“测试额度”等字眼替代用户敏感的“借贷”“贷款”字样,更容易让消费者忽略背后的风险。跟着广告链接指引,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刷脸,点击领取,若消费者毫无防备,或缺乏相关知识,就会轻易成为这则广告转化而来的平台新用户。

很多消费者没有意识到的是,如果多次尝试贷款额度审批,实际上等于授权了平台的合作金融机构查询自己的征信情况。相当于每尝试领取一次优惠券,就被查一次征信,个人征信报告中会留下每一次“贷前审批”的记录。对于没有通过审批的消费者而言,既无所谓“优惠券”“免单”可领,还被查了征信。

有消费者提出担忧:如果经常点这种链接“获取额度”,会不会因为多次被查征信而影响个人信用状况呢?对此,一位华南股份银行信贷经理向南都记者称,在实际贷款业务审批过程中,如果发现借款人有多次被网贷平台合作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查询征信的记录,但却没有批新的贷款,可能确实会被银行认为资质不够好,有多头借贷的嫌疑。

对于这种“隐患”,消费者可能很难注意到,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提示称,可能在部分银行做信贷审批时确有这样的“行业潜规则”存在,这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多学习了解相关的基本知识,不要被互联网上的优惠套路所迷惑,为了小优惠而损伤了个人信用,得不偿失。

无奈:平台贷前关键环节提示不足

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推广消费贷产品时,常常突出展示价格的便宜和申请的便捷性,南都课题组在调研中也发现,借款人在使用这些产品时,对产品的一些详细情况关注度也不够。

从消费者借款习惯来看,贷款前关注度最高的产品相关信息是关于个人信息和费用情况。问卷结果显示,约有50%的消费者表示,会关注申请前需要填写哪些个人信息,会关注是否收取担保费以及担保费的高低,44%的受访者表示会了解利率费用,关注度排在第二位。

那么消费者在申请、使用消费贷产品时,是否会认真查看各项合同条款呢?调查数据显示,有四成受访者表示,“会注意页面提示信息,但并没有仔细查看合同”,仅有不到13%的受访者表示,“会仔细查看所有信息并截图、保存合同信息”。

此外,从了解相关信息的用时不难看出,大部分消费者对产品信息及借贷合同并没有充分了解。数据显示,近八成的受访者仅用不到15分钟来了解借贷的相关合同及信息,其中45%用时不足10分钟。这对消费者后期维权也留下了不小的隐患。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实际上也是由于部分平台存在产品信息披露不全的问题,互联网金融平台有必要强化关键信息的提醒,行业对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教育也有待加强。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南都记者表示,金融产品信息需要在贷前对借款人进行清晰披露,比如利率范围、金融产品提供方等都是基本要求,如果不清晰、不规范,将给金融消费者造成困扰。

数据显示,超半数受访者认为平台在贷前的签字、授权、合同签署等各关键环节提示不足;超四成受访者吐槽,利息等费用展示不清楚、贷款前看不到完整合同;还有近四成受访者表示,借款成功后,合同也难以找到。

介意:收集亲朋联系方式

调查显示,消费者对互联网消费贷产品的信息安全信任感较弱,超过80%的受访者担心申请互联网消费贷产品后会出现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近四成受访者表示“非常担心”,44%的受访者表示“比较担心”。

具体到个人敏感信息的类别,平台要求收集“朋友姓名及手机号”与“同事姓名及手机号”是消费者最介意的。民调结果中的另一项数据也值得关注,有过逾期催收经历的受访者中大多表示,曾遭遇“电话、短信、微信轰炸亲朋好友进行催收”或是“言语骚扰”“个人信息被公开”等。实际上,部分平台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经常出现此类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的“暴力催收”行为,此类投诉、纠纷也常见诸报端。

根据课题组研究员对主流互联网消费贷平台的测评,出于贷后管理及催收的目的,大部分平台在申请过程中会要求借款人填写1-2位直系亲属的姓名及手机号,也有少部分平台会要求借款人同时填写家人、朋友和同事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称为“紧急联系人”,甚至有个别平台强制获取借款人通讯录权限,读取通讯录。

平台对个人信息收取的边界究竟在哪?在一位广州互联网金融行业律师看来,“个人信息的收集首先肯定要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实践中平台做法是否符合个保法的最小必要原则值得进一步讨论。一定要明确地给用户提供信息授权的途径,解决好个人信息收集的‘知情-同意’问题,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要贯穿数据收集全流程。”

对于平台委外催收机构的问题,查阅贷前合同可知,大部分平台的协议中有大同小异的条款称,“您同意我们有权向合作律所、催收机构,及我们认为可向您传达信息的紧急联系人等披露您的违约信息”。前述行业律师指出,这一条款实际上就是让借款人自己授权同意了平台与催收机构联系借款人填写的“紧急联系人”进行催收。“这里的个人信息收集者并非数据的实际使用者,涉及到了借款人个人信息向外部合作机构流动的问题,这样的‘一次性授权’是否合理,如何解决好信息再次流动时的‘再次授权同意’问题,以及平台对委外催收机构的催收行为管理问题,这些流程中的细节都依然是行业面临的难题和挑战。”其这样表示。

投诉:捷信、小赢等投诉量最高

消费者们都在哪些平台踩过“雷”?课题组根据互联网投诉平台及民调数据,梳理发现投诉量最高的前五大类型包括“涉嫌高利贷”、暴力催收、虚假宣传及营销不当、用户信息泄露、手续及担保费问题等。

课题组选取了消费者问卷中知名度较高的30家主流互联网消费贷零售商,对他们在投诉平台上的消费投诉量进行统计,发现投诉量较高的三家公司品牌分别是:捷信消费金融投诉量最高,相比其他平台,其投诉量遥遥领先;其次是小赢卡贷,而同程旅行旗下的同程金服也较多。

梳理发现,针对捷信消费金融,有投诉人称由于在申请贷款前被推荐开通VIP会员,缴纳了会员费,致使其贷款综合成本上浮。另有投诉捷信消费金融“虚假宣传”的消费者诉称,其办理捷信分期VIP会员后,并没有获得贷款,而被推荐了其他“优选平台”的贷款产品,实际上捷信平台只是将消费者导流到了新的平台。

出品:南都数字金融创新及合规研究课题组

数据采集分析:南都记者熊润淼陈卓睿

技术支持:柯家宁占华平

设计:何欣

微财好分期无放贷资质推送贷款广告被罚款,利率近36%

好分期被罚款了。

近日,有市民反映,频繁在朋友圈刷到贷款广告,好分期就在其中。

好分期的贷款广告宣称:“年化利率10.95%-24%,最高可借20万元,最近已经有308人申请”。

年化利率在规定的界线里面,贷款额度也相对较高,这对于有贷款需求的用户来说吸引力很大。

但好分期所属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却因此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了。

01

年化利率逼近36%

在好分期APP首页显示,年利率9%起,额度最高可借200000元,完成实名认证即可获得额度,最快5分钟就可以到账。

但用户实测反映,上传个人详细信息之后,额度大缩水,仅1.2万元的额度。

其次好分期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的贷款广告内容称“好分期额度高放款快”“感谢好分期借我15w9”“年化利率(单利)10.59%-24%”,可好分期APP内还款计划页面上却存在展示“借款年化利率(单利计算法)35.94%”的情况。

根据监管规定,金融机构借款年利率综合不得超过24%,超过36%就是高利贷,好分期APP的年化利率已经逼近36%红线了,与宣传严重不符。

02

无放贷资质

好分期是微财旗下消费信用分期品牌。

据企业信息显示,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凭借长期积累的金融科技能力和数据处理优势,致力于成为金融机构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同时通过好分期品牌为年轻的高成长用户提供信用分期借款过程中的综合性信息、技术及辅助服务。

这说明微财好分期是一家助贷平台,通过给合作的金融机构提供办理贷款业务的用户来获取金融机构的技术服务费,没有放贷的资质,更没有放贷的资格。

好分期在无放贷资质的背景下宣传年化利率在24%以下,实际年化利率35.94%,罪加一等。

最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决定处罚罚款100000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16日。

03

频繁遭投诉

好分期还被认为存在“诱导”消费者的嫌疑,监管规定,金融平台需要在首页明显位置注明年化利率,好分期虽然只是助贷平台,但是利率前后不一,实际利率不透明,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反了监管规定。

且说金融注意到,在投诉网站上,关于好分期利率的投诉就有2000多条。

多数消费者表示利率超过36%,高达50%,53%,甚至70%,期间还伴随着高额罚息、暴力催收、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

同时,好分期一键捆绑式授权和强推信用报告也一直惹争议遭诟病,好分期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需要用户同意除实际放款方之外的“全套借款协议”,将用户信息同步给其他金融平台,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如果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方,需要取得用户单独同意”的规定。

另外,好分期在用户借款过程中频繁弹出个人风险报告,包括风险记录以及失信行为等内容,且这份个人风险报告是需要用户单独付费29.9元的。

且不说这份信用报告跟央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有着本质的不同,就央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不得以“向信息主体收费”的形式采集信用信息来说,好分期这一收费操作就是不合规的。

现在,监管严已经是大趋势,贷款产品应该顺应监管,满足消费者额需求才能立足于市场,搞“套路营销”是行不通、且违法的,机构只有合理、合法经营才能获得用户信任,占有更多市场份额,实现良好经营。

来源:且说金融

远离贷款黑中介的那些“坑”

原标题:远离贷款黑中介的那些“坑”

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黄辉

□本报通讯员陶然

“无抵押、无担保,正规公司、当天放款”“内部有人、特殊渠道、低息贷款”“洗白征信、免费办理、无条件放款”……曾几何时,贷款黑中介的各种花式招揽广告不知不觉通过电话、广告、网上传播等方式,不断充斥在人们的生活中。

这些招揽广告利用人们希望利息低、急需贷款的心态,打着吸睛幌子,散布诱人的承诺,设置各种贷款骗局,精心准备了一个又一个“坑”,如果不注意辨别就很容易掉入“坑”中、上当受骗。贷款黑中介不仅扰乱了信贷秩序,阻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也增加了融资成本,侵害了借款人合法权益,亟待引起重视。

中介“坑”你没商量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六旬老人何某向银行贷款4.48万元,因听信招揽广告获得贷款后前后花费中介费11620元,法院依法判令何某自行全额返还贷款本金4.48万元及利息等费用。

2019年7月,何某接到中介公司的来电,得知支付一定比例的贷款中介费后可以帮忙办理银行贷款,并称贷款可走“绿色通道”,保证百分百成功贷款。因何某打麻将缺少资金,且年龄较大、风险意识不强,遂同意中介帮助其办理贷款手续。

之后,在中介的指示下,何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在线消费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4.48万元,贷款用途为家用电器,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1.68%,按月付息到期利随本清。

贷款发放后,中介帮何某领取了银行卡,并刷卡消费9828元,告知何某该款项为银行一次性收取的利息。急着贷款打麻将的何某并未在意,并按双方约定的贷款金额4%的比例,通过微信另行支付1792元的贷款中介费。至此,何某贷款4.48万元,花费中介费达11620元,实得33180元。后何某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诉至法院,要求何某支付全部贷款本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某银行与何某签订的《个人在线消费贷款借款合同》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真实有效,予以确认。某银行按约向何某发放贷款,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何某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本息,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关于何某提出实得33180元的辩解,其一,因何某自愿将银行卡交由中介消费9828元和微信支付1792元,某银行对此并无过错;其二,根据合同相对性,何某与贷款中介之间形成的居间合同法律关系,与本案金融借款合同关系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故该贷款中介费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但何某可收集证据另行向中介主张。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判决后,何某后悔不迭,连称不该为了打麻将随意向银行贷款,更不应该听信中介忽悠,并表示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中介退款。

贷款中介套路多

“贷款过程中确实会产生些费用,比如保险费、代办费、办证费、招待费等等,所以有些贷款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也是合法的。”经办法官介绍,但贷款市场上不乏各种“黑中介”“非法中介”,他们往往套路满满,四处挖“坑”,不再满足于收取高昂的中介费,而是打着吸睛幌子诱骗借款人,游走于灰色地带,甚至有的贷款中介发展为严重危害社会的黑恶势力。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黑中介”的套路主要有四种。

银行内部有关系。“黑中介”往往宣称自己在金融机构内部有熟人,可以走“绿色通道”,向其缴纳一定的中介服务费即可轻松放贷。事实上,正规的金融机构,都有严格的贷款审核流程,并不是内部人员就能左右的,借款人不辨真假、信以为真,只会白白被骗高额的服务费。

可以洗白征信。“黑中介”谎称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可以洗白征信,看似为一些不良征信的借款人开辟了另一扇“窗”,殊不知这只是黑中介编织的美丽谎言。事实上,个人征信污点除了在问题解决的5年后通过系统自动更新消除外,人力无法干预。用户发现征信有不良记录时,要积极处理,并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才是正确之道。

造假“包装”贷款。“黑中介”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将客户本身信用度进行所谓的包装和提升,以此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后从中赚取差价。客户最终拿到手只是部分款项,却欠了银行巨额贷款。即便少数人通过包装贷款成功,也改变不了骗贷的本质。一经查出,不仅会被列入银行黑名单、收回贷款,还有可能与贷款中介一起触犯刑法。

虚假承诺。有的承诺事先收取中介费、包装费,收钱之后直接拉黑跑路。有的“黑中介”承诺向正规银行贷款,实际是高息网贷,受害人付给中介手续费外,还要承担高额利息。事实上,正规的金融机构在放款前不会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

保持警惕擦亮眼

“借款人法律意识淡薄,往往无法自行提供抵押物、担保人或者本身资信存在问题无法正常贷款,加之风险防范意识较差,且信用观念相对淡薄,容易轻信贷款中介许诺的空头支票。”经办法官告诉记者,近3年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平均每年有十余起案件当事人被“黑中介”以各种名义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让当事人蒙受不小的经济损失。

“贷款中介‘套路’满满、鱼龙混杂,该行业因‘黑中介’乱象丛生、客户对行业价值的不理解、不信任而被广为诟病。”经办法官表示,为了让融资者少走弯路,解决申请难、获批难、用款难、还款难、再借难的问题,贷款中介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规模化经营是大势所趋,同时清除贷款中介行业的害群之马也势在必行。

一方面,贷款中介行业应摒弃过去遗留的弊病,打造专业化、品牌化、正规化的贷款经纪服务机构,以品质服务意识和优质业务能力扭转贷款中介在大众心中的刻板印象。

另一方面,要让贷款中介“靠谱”起来,既需要监管之手,更需要法律之剑。对贷款中介涉嫌违规的,应当坚持监管和法律规范并行,对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必须严厉打击、依法制裁,铲除不法贷款中介滋生的土壤。

同时,应加强普法宣传和拓宽司法救济渠道。引导借款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擦亮双眼保持警惕,远离贷款“黑中介”的那些“坑”,准确判断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到正规银行依法依规办理贷款手续,量力为出、理性借贷。一旦陷入“黑中介”贷款陷阱,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起诉等途径,运用法律武器挽回损失。(黄辉陶然)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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