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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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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贷款首付最低20%

现代快报讯(记者张晓培)6月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记者注意到,新政中将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并且可以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此新政的发布将更好地满足徐州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截图

此次阶段性政策如下: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大利好!徐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新变化

近日,南京溧水、湖南长沙等地又放开限购政策,苏州常熟发布人才购房补贴新政,盐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60万元,刚刚无锡也出台公积金新政,个人贷款最高金额上调至50万,家庭贷款最高金额上调至80万!

而徐州也迎来了购房利好,计划下半年开始办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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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可在符合条件时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日,有市民在徐州市政府网站上咨询,能否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给出了明确回复:计划下半年开办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市公积金中心答复说:1、我市已开办商业住房贷款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转为公积金贷款后,职工可以选择逐月或按年度两种方式进行提取还贷。

2、目前我中心已经开始对本市商业住房贷款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调研,计划下半年开办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这对于有房贷的家庭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如果每月能用公积金还商贷,将很多家庭缓解还贷压力。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一旦开办,会释放很大的购买力,对楼市也是有很大的帮助!

后续如何办理,什么时候推出,我们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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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政策

目前徐州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互通的相关政策,一是组合贷,二是商转公,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1、公积金贷款

2020年6月24日起,徐州执行新版公积金政策,内容包括徐州市区(包含铜山区)个人公积金最高可贷款50万、夫妻双方最高可贷70万;县区个人公积金最高可贷款40万、夫妻双方最高可贷50万。

另外,若市区(含铜山区)职工公积金余额满足一定的条件,提取+贷款最高不超过90万元,不分单方申请或双方申请。

①公积金贷款条件

·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

·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和个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②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个人还贷能力系数:按照40%计算

③公积金贷款年限: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同时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④贷款流程:

中心受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银行放款。

⑤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商业贷款已经结清;

·确保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好;

·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建议在结清商业贷款前,携带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心各营业网点具体咨询后在确认是否一次性结清商业贷款。

2、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使用。

2019年5月8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徐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组合贷款政策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①办理组合贷条件:

·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房(二手房)为唯一套住房;

·首次使用公积金。

②办理组合贷的要求:

·组合贷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商品住房总价的70%;

·存量房(二套房)首次贷款不得超过总房价的60%;

·组合贷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比例,且首付加组合贷总额不高于房款总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贷年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年限最短一年,最长年限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③可办理组合贷的银行:

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徐州分行、淮海农商行、华夏银行。

商转公:是指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徐州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需要单位和个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在无其它债务,无不良信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

办理“商转公”需要的材料,最重要的一项是:银行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证明或凭证(原件)。

也就是说,必须要把商贷的钱还完解押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这让很多购房者为难。为此,市公积金中心开通第三方代还业务,对申请“商转公”没能力自筹资金还款的职工,提供代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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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限售、限购、房产税费政策

不限购:徐州目前采取的不限购政策,也就是说:无论是徐州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可以在徐州买房。

限售:自2017年6月份,徐州楼市进入限售阶段;2018年6月5日,徐州限售升级,市政府出台相关办公室文件,要求从2018年6月10日开始,商品房领证至少满2年才能上市交易。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3点:

1、徐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备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2、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3年或者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备时间未满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3、商品住房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时应提供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徐州市新房交易税

徐州市二手房交易税费

官宣!徐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个人最高贷50万!夫妻双方70万

官宣!徐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个人公积金可贷款50万!夫妻双方最高可贷70万!

而此前,徐州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40万,夫妻双方最高贷款50万!对于买房人而言,绝对是一大利好!

1、官方回复!徐州公积金贷款确定提额!

近期,徐州公积金贷款提额的消息,在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但是官方一直未给出明确的回复。

有网友在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提问了关于贷款额度的问题,官方明确回答:贷款额度双方最多70万,单方最多50万!

该项政策的出台,将会大大的缓解一部分购房者的压力,如今徐州房价连续上涨52个月,高价盘此起彼伏,此时公积金额度上调也算是顺应市场需求。

2、关注!6月24日起,徐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正式实施!

近日,徐州市出台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自6月24日起实施!

文件显示,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的相关规定,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精神,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取消“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在三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政策。

二、取消“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政策。

三、将“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开设公积金账户继续正常缴存的”提取政策调整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政策,职工在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

2.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I类借记卡。

四、优化拆迁安置提取业务流程,取消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须开发企业持有关资料到中心申请提取备案环节。

五、购买本市小面积或低总价二手房提取业务,前台工作人员按正常业务流程直接办理,提取管理处不再审批。

本通知自6月24日起实施。其他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7日

3、收藏!徐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最全解读!

自徐州公积金新政出炉,不少人对最新的公积金提额政策不了解,近期官方针对这一问题,发布了最全解读,可以收藏!

一、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在本市无房且租住住房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多长时间?是否需要手续费?

提取资料手续齐全的,即时申请,即时办结。有疑问需要核实的,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购买本市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

3、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4、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

四、购买异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房全款发票;

3、《不动产权证书》或《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抵押(担保)合同》);

4、提取人或配偶购房地户口簿(须在购房前落户)或购房地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5、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6、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

五、购买本市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1、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存量房买卖合同》;

(2)契税发票;

(3)产权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4)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5)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和关系证明。

2、提取后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存量房买卖合同》;

(2)契税发票;

(3)未办理产权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首付款资金监管凭证或(资金监管协议、资金进账单);已办理产权过户的提供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4)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5)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和关系证明。

六、购买异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1、《购房合同》;

2、契税发票;

3、增值税发票;

4、《不动产权证书》;

5、提取人或配偶购房地户口簿(须在购房前落户)或在购房地工作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6、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7、提取人的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1、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

2、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I类借记卡。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需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供哪些材料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2.死亡人身份证件(如没有身份证件可以用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代替);

3.死亡人与提取人关系证明;

4.代提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5.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

6.配偶结婚证丢失且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或配偶以外的其他继承人办理提取时,须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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