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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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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鼓励人才购房,最高一次性给予50万元安家费

澎湃新闻记者庞静涛

据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消息,自7月1日起,该市执行《忻州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三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出发放临时购房补助。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凡购买忻州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领取一次性临时购房补助。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补助1万元;购买面积90至143平方米(含)的补助2万元;购买面积143平方米以上的补助3万元。

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按揭贷款按照最低首付比例20%执行;金融机构要增加按揭贷款授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发放。

加大契税补贴政策。对购买新建首套商品房住宅的,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所缴纳契税,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由财政补贴80%所缴纳契税,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所缴纳的契税。购买二套房及以上的,财政按所缴纳契税的25%予以补助。

忻州市鼓励人才购房。刚性调入忻州市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单位的紧缺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50万元安家费。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博士或正高级职称8万元、副高级职称7万元、硕士6万元、中级职称或技师5万元、本科或初级职称或高级技工4万元、专科3万元、中级技工2万元,在购房时一次性优惠。

住房公积金支持军人政策。现役军人配偶在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省内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役期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在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住房公积金支持引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申请贷款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不受缴存年限限制,最高贷款额度按照80万元核定。

住房公积金支持贷款政策。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一套、二套)的,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任何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积金贷款不受主体封顶限制。

责任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施佳慧

忻州:最高可贷300万!小、微企业想办的进来看看……

来源:邮储银行忻州分公司授权发布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

促进创新、繁荣市场

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

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群体,但遇到资金需求时,时常遇到“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用款急、周期短、金额小是他们面临的切实问题。

在传统模式下,新客户从业务申请到业务审批到抵押登记再到最终的放款,往往要耗费数周时间,而且审批额度总是差强人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邮储银行对创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申请贷款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经济发展和带动就业的作用,最大限度释放促就业政策红利,助力各类重点人群创业就业。为方便小型和微型企业更好了解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和产品服务,邮储银行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产品和服务渠道,现予发布。

邮储银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内容如下:

贷款条件

1.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

2.借款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

3.借款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

5.符合小企业贷款基础制度对授信对象的准入要求。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需向人社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产品要素

1.贷款额度:单户最高300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2年,最多累计支持3次。

3.贷款利率:我行利率授权、财政部财金〔2020〕21号文要求,中、西部地区加点不超过150BP。

4.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及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

5.担保方式:担保基金全额担保、担保基金差额担保+房地产抵押担保。

借款人请注意!忻州这9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取消

关于取消忻州市忻府区融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9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的通知各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简化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晋金发〔2014〕67号)、《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修订)》(晋金发〔2018〕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结果运用工作的通知》(晋金函〔2019〕315号)要求,取消忻州市忻府区融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9家小额贷款公司(见附件)的试点资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通报工作

收文后,相关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要将取消通知报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并及时抄送当地人行、银保监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同时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对被取消试点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予以公告。

二、依规分类处置

各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山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修订)》第十二条规定,“连续两年评级为D级、两年不参加评级的、两年评级工作中一年评为D级和一年不参加评级的,取消其小额贷款试点经营资格”,相关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取消试点经营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妥善处理好债务债权,实现安全、无风险退出,确保社会稳定。

三、强化监管工作

各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辖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监管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努力提升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和风险防控意识,守住风险底线。

忻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附件:取消试点资格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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