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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昌贷款可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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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系列网上贷款诈骗

7月7日,钱先生收到一个微信陌生好友添加,问其是否需要贷款。同意添加后,对方发来一个“晨贷”APP链接,让其下载,并告知其需填写个人信息。待其完成所有操作后,手机上收到一条审批已通过的信息,接着对方发来营业执照,证明事情的真实性。接着,对方开始以需要支付贷款金额5%手续费、交纳保证金、系统信息错误等为由诈骗。在这期间,钱先生转账给对方共计48000元,后意识到自己被骗。

7月10日,俞女士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恒昌公司的,可以给其提供贷款担保。俞女士告知对方需要贷款20万元,并根据对方指示操作,先是交纳4000元手续费,再将自己的身份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对方,最后将手机上收到的验证码也一并告知对方。随后,其手机上收到两笔5000元的扣款短信,意识到不对劲,方知被骗。

7月23日,潘先生接到一个自称是“平安易贷”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其是否需要贷款,并让其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转账给对方用以交税,接着又以刷银行流水为由让其转钱,最后,潘先生先后被骗23400余元。

犯罪分子通过网上发布或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低,无需担保。一旦受害人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网络贷款需谨慎,凡是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凡是要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都是诈骗,个人信息要保密,涉及钱财要小心。不要心存侥幸,发现疑似骗局的苗头,立即止损。一旦被骗,请立即拨打110进行报案。

恒昌注销四百多家分公司,警方介入也难挡线下贷款巨头步伐

可以不顾借款人声讨,全力加速转型步伐,恒昌背后靠的是什么?

撰文陈大柴

出品消费金融频道

曾作为线下理财、贷款老大哥的恒昌,正面临成千数万借款人的声讨及转型的阵痛。

「消费金融频道」从多位借款人处得知,恒昌部分分公司虽遭警方调查,但依然“换个地方”继续经营理财和贷款业务。其中,北京恒昌惠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近期被媒体曝光后,南昌市金融办表示其早已被公安机关调查,目前正在整改中。

由于监管政策收紧,恒昌惠诚分公司被砍掉近七成。「消费金融频道」查询企查查发现,恒昌各地分支机构多达639家,但目前已注销446家。

除了恒昌惠诚,恒昌利通也曾因经营问题遭警方通报。今年一月份,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恒昌(张舟怡帆)的风险提示”,指出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在警方通报文件中,具体说明了恒昌利通的涉嫌问题。恒昌利通主要管理运营恒易融网络借贷平台和恒易贷网络小贷业务。恒易融在全国各地设立大量分公司,突破多个监管红线开展所谓中介业务。恒易贷则负面舆情较多,涉嫌高额贷款利息、砍头息、暴力催收、阴阳合同。

恒昌总部位于北京,旗下有恒昌利通、恒昌汇财、恒昌惠诚等平台,业务涵盖财富管理及借款咨询服务与对接、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信用数据整合等。

从恒昌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投放广告的频次可以看出,恒昌旗下的主要产品恒易贷、恒易融近期仍较为活跃。

据恒易融披露的最新数据,截止2020年4月,平台累计撮合金额为792.13亿元,累计注册用户数量为345.34万,累计促成成交借款用户达133.34万人,累计促成成交出借用户达37.58万。

恒易贷方面,恒昌有保单贷、工薪贷、恒银贷、即速贷等,其中即速贷占比最高,约占总借款总额的74.15%。从投诉平台上的信息来看,恒易贷口碑并不算好,借款人集中对其涉嫌存在的砍头息、暴力催收等问题声讨。

借款蓝女士曾在恒昌借款17000元,实际到账金额只有13829.50元,平台收取了3170.5元的服务费用。这笔贷款共分为24期,总还款额为23660.62元,按照IRR计算,蓝女士该笔贷款综合年化达57.97%。

恒昌认为应该按照借款合同中的金额来计算贷款年化利率,其年化利率并未超过36%,不属于高利贷。在服务费是否应该算入贷款综合成本中,恒昌的口径明显与借款人相悖。

根据141号文,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这也就是说,贷款平台的综合年化不应超过36%。

恒易贷A注册协议显示,恒易贷是由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在注册协议第三章中,恒易贷对服务内容与费用作出解释,当用户使用恒易贷服务时,恒昌利通有权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具体服务费用收取标准以恒易贷客户端公告或者恒昌利通与用户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一旦用户勾选并同意注册协议,便不可撤销,必须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向恒昌利通支付服务费用。针对当前平台对服务费等信息公示的情况,一些借款人表示现在的A版本与之前的版本有很大区别,之前并未公示利息及服务费用等信息。

以恒易贷中的即速贷为例,借款一万元分12期,每期还款金额为886.8至936.24元,对应的IRR年化利率为11.63%-22.06%。恒易贷标明其借款综合年化利率为9.36%-29.64%,息费由平台服务费、利息等组成。

从恒易贷提供的贷前公示信息来看,其产品综合息费并没有违规,但也有借款人表示实际下款就会被砍掉一部分。此外,恒昌放款资金也存在诸多疑点。恒易贷A页面信息显示,其贷款资金将由正规金融持牌放款机构提供,但从借款合同看实际资金方有不少为出借人。

关于恒昌此前的借款利率,多位借款人表示在贷前的面签或网签环节,恒昌工作人员对利率三缄其口。借款人注册之后未看见贷款利率,只有相应的额度,恒昌客服对此称不同资质的用户利率不同,在用户提交资料后,平台会核定最终年化利率。

当一些借款人最终看到利率过高欲决绝提现时,恒昌便告知借款人虽然利率看似较高,但可以提前还款,届时可减免相应的利息。于是一些借款人在销售人员的引导下,最终还是选择提取贷款。

另外,有借款人透露,之前在恒昌贷款时,下载打印出的合同文件,均没盖相应公章,也没实际的签名操作。“恒昌后来在A里帮借款人和出借人签名,并加上了自己的公章。”

恒昌是老牌线下理财公司,与冠群、信和、银谷三家并称为“京城四大线下财富管理公司”。随着P2P行业暴雷,大多机构陷入逾期困境,恒昌也不得不迈开转型步伐。

去年底,有消息传出北京恒昌惠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正在从任买科技医美团队挖人,打算今年进军医美市场。从开拓全新场景到“一心两翼、数字驱动、国际布局、发展持牌金融”战略定位,恒昌转型步伐再快,也该回头看一下以往踩过的坑。

恒昌周年庆致辞遭炮轰!网友:贷款行业大黑马,太黑了

在恒昌周年庆之际,山东某官方媒体发布了《恒昌创始人兼CEO秦洪涛八周年致辞》一文。尴尬的是,该文评论区却被“攻陷”。网友炮轰恒昌:“贷款行业大黑马,太黑了!”“高利贷,砍头息,恒昌的爆雷快来了”“恒昌直到现在还在暴力催收,骚扰第三方人”……

尽管监管层早就对非法高息、暴力催收等零容忍,但《华云网》注意到,恒昌旗下的多个贷款平台被借款人投诉,依然涉嫌存在上述情况。

不还钱就暴力催收?

在新浪官方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华云网》梳理获悉:从2019年3月29日至7月1日,15条投诉对象为“恒昌利通”的投诉中,其中9条表示实际借款金额与合同金额不符(合同金额高于实际借款);10条投诉表示遭到爆通讯录、催收电话骚扰;所有投诉均0回复、0解决。

另外,在21聚投诉上,截至7月1日,关于“恒昌利通”的投诉量高达1217条,解决率仅为3.12%。

其中,楼女士在21聚投诉上发起的集体投诉“恒昌公司旗下恒易贷合同金额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联名投诉量已达390件(截至2019年7月1日17:00,),联名解决量6件,联名解决率1.54%。

楼女士向《华云网》表示:“主要是砍头息,目前大部分借款人都知道他们这样的恶性行为,所以不愿意被他们套路,选择了跟他们协商。但是,恒昌表示没有协商的余地,不还钱就是暴力催收,爆通讯录,发威胁短信,有些比较恶劣的还有图,冒充公务人员。”

此外,恒昌旗下贷款平台还被指存在高额砍头息等情况。

投诉人“刘春会”参与集体投诉表示:2018年在恒昌公司恒易贷借款75000元,合同金额显示为104777.87元,分24期,每期还4961.67,一共119808.08元,与合同金额不符,存在高额砍头息,利息高达本金的60%还多。”

根据IRR公式计算,按照‘借款75000元,分24期,每期4961.67,每月25号还款’,刘春会的贷款年利率高达49.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表示,对于24%以内的借贷利息,法院予以支持;在24%-36%的部分相对保护;对于超过36%的部分,则约定无效,已经支付的可以要求偿还。

爆通讯录等手段或涉刑

“每月25号还款日,20号就对我进行催收,对我进行电话轰炸,严重干扰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紧急联系人之外的我的亲属电话号码,对他们进行电话轰炸,并威胁恐吓不还款要怎样怎样,让我在亲属面前失信,现在要求协商还款,并对我造成的精神损失进行赔偿。”刘春会表示。

九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敬律师告诉《华云网》:“如果该公司索取的债务本息高于法律所规定上限,那么就涉嫌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了足以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今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第一次确定了“软暴力”的法律界定标准。

据《意见》,“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第四条明确指出: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符合上述规定的违法犯罪手段,应当认定为“软暴力”。

据此,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分析认为,从表现形式上看,“软暴力”与暴力明显不同,但其危害后果却与传统暴力犯罪相同,甚至有些造成的后果超过了传统的暴力手法犯罪。比如,浙江公安机关前不久侦办的一起“套路贷”案件中,当受害人落入债务陷阱、无力偿还时,犯罪团伙便通过对受害人及其家属、通讯录朋友进行威胁、恐吓、骚扰等手段,逼迫受害人偿还虚高债务。受害人张某因无力偿还虚高债务,遭受到该团伙的“软暴力”催收,团伙成员向其发送各种恐吓、侮辱性的图片,最终张某不堪忍受,被逼自杀。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杜航伟透露,这次《意见》解决了前段时间在扫黑除恶斗争当中,包括打击其他一些刑事犯罪当中,“软暴力”长期困扰基层执法工作中的难题。下一步,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

邵亮作者

蓉蓉编辑

华云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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