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滁州市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公示
关于2021年滁州市皖北地区
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906号)文件要求,经县级团委、财政局初审申报,团市委联合市财政局联合复审,确定2021年滁州市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贴息项目共46个,申请贴息金额64.52万元,其中定远20个21.73万元,凤阳16个25.99万元,明光10个16.8万元。现将拟贴息项目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16日。
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向团市委青少年发展与市直工作部反映,监督联系电话:0550-2185951,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北楼512室。
附件:1.定远县皖北贴息项目汇总表
2.凤阳县皖北贴息项目汇总表
3.明光市皖北贴息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滁州市委
2021年6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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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来源|滁州共青团
主办|滁州共青团
初审|李唯
复核|戴莺
终审|魏倩霓
制作|E滁州政企事业部
联系|zwx@163.(如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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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团市委: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汇聚强大青春力量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今年以来,共青团明光市委坚持“强思想、夯基础、抓重点、创品牌”的工作思路,持续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汇聚青年合力,贡献青春力量,展现青春风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学习宣讲传承红色基因
持续推动“青年大学习”,巩固“团干微讲堂”宣讲成效,充分发挥“薪火”青年宣讲团、团代表联络站、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级团组织等作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汲取奋进力量,传承红色基因。截至目前,已发动18.5万人次参与“青年大学习”,开展五四主题团日及主题活动43场,开设微讲堂260余场次,辐射团员青年达5860余人,实现全市822个团支部全覆盖。
丰富载体助力青年成长
建成“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18家,以“一专一站两联”为载体搭建“委员-代表-团员青年”的立体式沟通体系,实施“岗位建功”行动,开展“我为青年办实事”系列活动,围绕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等需求,以“一月一主题”的形式服务广大青年成长成才。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寒冬里的温暖”“创业青年行”“奔跑吧!青春”“乡村振兴青年行”等特色主题活动256场,为23名青年创业企业向滁州市申报贷款贴息50万元。
志愿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组建“梦想光年”志愿服务队,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志愿服务活动150余场,响应创城办开展“敲门行动”系列志愿服务活动54场,招募志愿者做好各类重大项目保障工作。开展“同心抗‘疫’青春在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48场,招募志愿者920余人次,线上服务时长13531小时,积极联系爱心企业捐赠价值1.5万元防疫物资。组织开展“入企走访助企纾困”活动,走访企业39次,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摸排招商引资线索,助力企业生产招工200余人。
关爱儿童创建特色品牌
努力打造“奔跑的蜗牛”“蓝信封”等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活动品牌,从留守儿童物质生活心理等多方面着手开展帮扶活动,累计开展活动26场,关心关爱留守儿童519人。上好“开学第一课”,联合教体局、司法部门进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5场次,覆盖12000余人次,组织开展“青春自护平安春节”主题活动67场,通过集中宣传和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绷紧青少年自护之弦。(张舟、张文俊)
最新发布!最高奖励300万!
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滁发〔2017〕2号),推进我市旅游业发展,特修订本办法。
一、支持旅游品牌创建提升
➤旅行社品牌奖。
1.新评定为全省“十强”旅行社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2.对新评定的省5A级、4A级、3A级服务质量诚信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旅游景区品牌奖。
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景区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按《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执行)
➤旅游饭店品牌奖。
对新评定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新评定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按《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执行)
➤旅游新业态品牌奖。
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评定为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研学旅行基地、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国家级、省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省文化旅游名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村、省级休闲旅游示范点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新增的新业态品牌,同步纳入奖补范围。(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医药健康基地,按《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执行)
➤市级特色品牌奖。
对新评定为市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旅游研学基地、旅游服务质量示范单位的分别奖励20万元;对新评定的精品皖东农家乐、皖东农家乐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评定为精品皖东民宿、皖东民宿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市级房车营地的,奖励20万元;对评定为市级休闲旅游示范点的奖励5万元。
上述奖励评定当年兑现50%,通过评定性复核后兑现50%。晋级的实行差额奖励。
➤旅游商品品牌奖。
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荣誉的旅游商品,国家级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省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市级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获奖商品须为县级及以上旅游商品生产示范企业研发生产的商品;同一种商品在同一年度内获得2个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只按其中1项最高级别奖励。
二、鼓励旅游人才培养
对获得旅游服务技能赛事金、银、铜奖的人员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省级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市级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金牌导游员称号的导游,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对取得特级、高级、中级导游资格的导游,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取得小语种导游、英语导游资格的导游,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此项奖励分两年兑现;对同一赛事获得多项表彰的,按最高项目奖励。
三、支持旅游项目建设
➤重大项目建设。
对列入全省旅游项目库且3年内累计投资达10亿元及以上的文旅类重大项目,按省级政策给予项目投资单位奖励。其中:累计投资10亿元(含)—3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30亿元(含)—50亿元的,奖励200万元;5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300万元。项目投产后,先兑现30%奖励资金;项目达产后,再兑现70%奖励资金。
➤项目贷款贴息。
对本地区旅游业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文旅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资金补贴率不超过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一半,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度不超过30万元,全市年度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公共服务建设
1、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对政府性投入,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或行业规范标准新建的旅游标识系统,经验收合格的,按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奖补。
2、旅游厕所建设。对新建、改建并按国家标准评定质量等级的旅游厕所项目,按3A级5万元、2A级2万元、1A级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晋级的,实行差额奖励。
3、智慧景区建设。对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的智慧景区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按实际投资总额的20%一次性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强化旅游发展绩效
➤旅游客源招徕奖励。
对从滁州市行政区域外(以下简称市外)单次招徕地接30人以上的旅游团队,在市内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A级以上收费景区或在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住宿的,实行地接奖励。其中,全年累计地接人数1000-2000人的,按40元/人奖励;2001-5000人的,按60元/人奖励;5001人及以上的,按80元/人奖励。(按《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执行)
➤旅游专列奖励。
对以专列形式,组织市外500人以上旅游团队来滁旅游,在市内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3A级以上收费景区或在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住宿的,除一次性奖励3万元外,另按前款“旅游客源招徕奖励”纳入地接计算。该奖励资金每季度审核兑现一次。
➤旅游车队综合服务质量奖励。
对经市文旅局考核,全年成绩突出的本市旅游车队,每年评出3名,各奖励2万元。
➤旅游文化活动奖。
支持各县市区、景区开展节庆、民俗等各类文化旅游活动,按照活动规模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以上奖补资金纳入市、县两级财政年度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其中,属于市属项目单位(指市属旅游事业单位和企业,下同)的,所有奖补资金由市级旅游发展资金按100%承担;其他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旅游发展资金共同承担,分别按市级40%、县级60%比例兑付。
市文化旅游局会同市财政局要严格申报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强化部门会商会签,避免多头重复享受,做到简便快捷、公开透明、规范高效,所有项目申报工作最迟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要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政策由市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滁州市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滁旅字〔2016〕95号)废止。
来源: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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