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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商贷款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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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商银行属于正规银行吗?网商银行安全吗?

安全,跟线下商业银行一样,它只是没有营业厅和取款机罢了,其性质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主要功能在于存款和贷款,也是由央行和银保监会监管。

如果所指的安全仅是平台风险的话,那么其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安全。但是如果这种安全是指投资风险的话,那么我们应该理清理财产品和存款的区别。

存款的钱是存在银行里的(比如活期),如是网商银行,则网商银行得对这笔钱负责,为债务人,存款者为债权人。但是,如果购买的是理财产品,那么商业银行并不对该金钱负责,不承担债务。投资理财赚与亏,甚至是通过别的方式被转出被盗取(密码泄露或监守自盗),商业银行都可能不负有责任。

因此,在这里告诫大家,要分清余额宝或余利宝与活期存款的区别,不要以为同样可以随时存取,就把它当成活期,其风险不在同一等级上。

按照《存款保险条例》里第五条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也就是说,如果是存款类,资金低于50万,那么是可以全额赔付的。而理财产品不在《存款保险条例》保障内,如果金融机构管理的理财产品发生亏损或金融机构倒闭,抑或有关人员跑路,那么结果还剩下多少钱,得由净值或清算结果按比例赔付。

余额宝和余利宝都属于理财产品(基金产品),万一出现亏损或者怎么的,是不能像存款一样,低于50万全额赔付。

在网商银行里哪些是理财产品那些是存款呢?余利宝对接的是货币基金,为理财产品;而定活宝为智能存款,是为存款产品,但其流动性不如其他存款产品,比如集体大额变现可能会影响利率,或无法变现。

老套路 却总有人上当

来源:丽水日报-丽水网

阅读提示

网络贷款、冒充平台客服……本周我市又有人落入这些“老套路”诈骗陷阱。晚报记者摘选部分典型电信诈骗案件,对以上几类诈骗做出预警,提醒广大群众通过案例学会反诈,时刻提高警惕捂好钱袋子。

案例一“客服”步步设套50余万元这样被骗走

日前,莲都区居民吴女士在某社交APP上,结识了一名叫“李天浩”的网友。在对方的推荐下,吴女士在一个名为“FX”投资平台进行投资。

最开始,吴女士投的钱不多,在“李天浩”的指导下,她也确实赚了一点钱。随后,她的账户开始出现亏损。吴女士觉得投资亏损很正常,所以也未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

“你错过了一次赚5万元的机会,需要再投资5万元去追10万的行情。”吴女士虽然未能理解,但还是相信“李天浩”,立刻往平台里充值了5万元。就通过这几笔投资,吴女士又赚了一点钱。此时,她在该平台账户里的资金达到了16万元。当她正准备提现时,“FX”平台的“客服”称吴女士银行卡卡号输入有误,需要缴纳16万元的保证金才能对卡号进行更改。

吴女士交了这笔保证金后,“客服”又以需要提升银行卡信用为由,要求她再缴纳18.88万元。吴女士再次转账给对方18.88万元。这时,“客服”再次以吴女士盈利高为由,要求吴女士缴纳25%的“税”,一共134375元。

意识麻木的吴女士向对方转账134375元。对方仍然以保证金的名义继续向她要钱。吴女士终于意识到被骗了,急忙报警。此时,吴女士已给骗子转账共计50余万元。

案例二先给点小甜头后面设下大圈套

前段时间,莲都区居民陈先生在网上看到一个免费赠送礼品的活动信息,他很有兴趣就填写了自己的身份信息报名参与活动。随后,陈先生收到了6瓶装的白酒和一只手表等礼品。

今年4月中旬,陈先生接到一个电话,称之前送给他的酒存在质量问题,甲醛超标需要退回,损失方面愿意赔偿给陈先生398元,并教他如何在支付宝上得到“赔款”。一番操作,陈先生领到了500元钱。此时对方说他多领了102元,需要将钱退还回去。陈先生也并未多想,往对方提供的账号转账102元。

完成转账后,对方称需要陈先生通过第三方平台的验证,关闭自己支付宝备用金的通道。“对方说如果不关闭,每年都会产生2万余元的财产损失。”陈先生有点担心,就根据对方的指示下载了一款“腾讯会议”APP。

下载完成注册后,对方又让陈先生加一个自称是“服务中心”的“客服”的QQ号。“客服”发过来一张盖有公章的授权书截图,上面显示理赔用户贷款所产生的费用无需本人还款,陈先生也未能理解清楚,就按照“客服”的指示又转给对方102元。

完成转账后,“客服”又诱导陈先生在“小米钱包”里贷款了12300元,并将这笔钱转到指定的账户上。转账完成后,“客服”又称验证不通过,要求陈先生通过美团贷款5300元、微粒贷贷款22000元。

等意识到不对劲时,陈先生发现自己已被骗了4.6万余元。

案例三先在游戏里嘘寒问暖然后骗走1.2万元

日前,市民翁女士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松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感谢民警帮她的儿子小光(化名)追回被骗的钱。

小光平常喜欢玩游戏,前段时间在游戏里认识了一名网友。对方说自己也是丽水人,并在游戏里带着小光玩,微信里也是嘘寒问暖,这让小光倍感亲切,便认了对方做“哥哥”,两人以兄弟相称。

“哥哥”说他在深圳工作,虽然不赚大钱,但是日子过得还算惬意。两人熟识之后,“哥哥”偶尔会在微信上以吃饭没带钱、急需周转一点资金为由向小光借钱。小光从没有对这些借钱理由产生怀疑,反而觉得“哥哥”真心拿他当兄弟,便一次次在微信上转钱给“哥哥”,陆陆续续转账4000余元。

最近一次,“哥哥”称父母去世,要回老家领政府补贴,向小光借点回家的路费,单纯的小光再次转出大笔金额。

因为帮助“哥哥”,小光感觉近几个月的生活质量急速下降,一看转账记录,发现他已给“哥哥”转账了1.2万元。

小光频繁地问父母拿钱引起了其母亲的怀疑,追问之下才说出了实情。

接到报警后,民警经过调查,成功在天津某宾馆,将“哥哥”李某抓获。李某交代,他给小光的信息都是虚构的,觉得小光单纯好骗,便一次次地找借口向其借钱。在办案民警的协调下,李某将12000余元归还给了小光。

案例四想消除不良征信不幸被骗4300元

前两天,莲都区居民方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询问方先生在2017年期间有无进行过借贷行为。

方先生回忆了一下,表示确实有在2017年时进行过网络借贷。对方称方先生2017年的借贷可能会影响到征信,需要方先生进行一系列操作来消除借贷记录。

一开始,对方仅仅只是让他去银行营业厅办理注销业务,方先生也未怀疑对方的用意。当时,方先生正在上班期间,无法前往银行办理业务。对方称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相关操作,于是方先生就询问对方具体方法,对方给方先生发送了一个QQ号。

方先生添加完成后,通过QQ对方又要求方先生下载一款名为“腾讯会议”APP,通过APP进行屏幕共享。方先生根据对方的指示打开一家银行的APP里的贷款功能,通过这里申请贷款,但是方先生无法申请。

对方又让方先生通过“支付宝”里的网商进行贷款,方先生根据对方的指示借贷到4300余元。随后对方让方先生将贷款到的钱转过来,方先生也未多想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转账4300余元。对方又让方先生通过支付宝借呗进行借贷,方先生正准备贷款,支付宝平台的反诈骗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方先生后,方先生才意识到自己上了骗子的当,随即报警,损失金额4300余元。

案例五网贷遇到账户被“冻结”解冻过程中被骗3万元

日前,急需用钱的莲都区居民程先生,下载了一个APP贷款软件,完成注册,系统给他推荐了一个“客服”,双方互加了微信。

“客服”在明确程先生的来意后,开始一对一指导其如何在软件上进行操作。程先生表示想贷款5万元,并按照要求填写好了个人信息资料。填写完成后,系统将5万元贷款放款到程先生账户余额里。

程先生在进行提现时,却发现账户余额无法被提现,随即赶忙联系了“客服”。对方表示肯定是程先生在填写银行卡时,一时粗心填错了信息,充值“会员”就可以修正信息。

程先生想想,也觉得可能真的是自己一时粗心大意填错了,就根据提示往对方提供的账户里转账988元用于开通“会员”。转账完成后,“客服”又称程先生账户名与个人信息对不上,让程先生添加“经理”的微信,以便于解决后续问题。

程先生成功添加“经理”后,简单地描述了一下自己的情况,没想到“经理”一开口就让程先生转账15000元。

程先生希望快点将钱贷出来,就按照对方的要求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15000元。本以为这样就可以拿到贷款可,但“经理”这时又称程先生的账户已经被冻结,要求其再次转账15000元。心急如焚的程先生再次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15000元。哪想到对方依然称账户并未解冻,要求程先生继续转账34000元。

程先生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随即报警,损失金额30988元。

防诈小技巧

接到陌生电话,哪怕对方知晓你的手机号码、购物信息、支付宝信息等,也不要轻信,应第一时间核实。

千万不要在用陌生人发来的链接,或者通过扫二维码等方式打开的网络页面内,填写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密码、验证码等转账重要信息。

千万不要相信退款需要通过第三方借贷平台借钱转账刷信用度,借的钱转给骗子,仍旧需要还款。

来源:处州晚报记者夏金地麻东君实习生胡洋通讯员叶志明刘璐媛

本文来自【丽水日报-丽水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没借过网贷却接到催收电话 浙江网商银行被告上法庭

(来源:受访者)

信网6月2日讯(记者于晓)没借过钱却接到欠款催收电话,这样的事情在新闻报道中屡见不鲜。有人不堪其扰,但却只能选择挂断电话或者拉黑但也有人选择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贾先生在2021年初接到过两个来自浙江杭州的座机电话,要找的人还都不是贾先生本人。经过几番查询,贾先生得知这两通电话都是深圳万乘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乘”)的作业电话,而这家公司是受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网商银行”)的委托,来进行欠款催收工作的。贾先生对此产生质疑:“我没有在浙江网商银行借过钱,也没有在这家银行留过电话,他们是怎么找到我的?”贾先生认为,浙江网商银行未经本人同意收集并使用他人手机号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已经以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据悉,该案件将于6月在杭州开庭。

没借过网贷却接到催收电话对方身份还未知

2021年1月,贾先生接到一通来自浙江杭州的电话,电话里的女士声称要找一位李先生处理事情。在电话里,贾先生表示自己的确认识李先生,但电话另一端的女士却始终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我在电话里反复询问她是哪家公司的,她就只说是杭州的。”贾先生说,对方在得知自己不是李先生后,很快就挂断了电话,自始至终没有自报家门。

隔了不到一周,贾先生再次接到了一通杭州的电话,这一次的电话是一位陌生男士打来的,“他自称受支付宝委托机构的,还是要找李先生。我问他从哪儿知道的我手机号,他也没有回答。”

接连两通电话让贾先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是第二通电话里对方提到的“支付宝”让他提高警惕,毕竟与钱财相关,不能马虎大意。为了弄清楚电话那端就究竟是什么人,贾先生只能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投诉,最后被告知打电话的是深圳万乘,这家公司是受浙江网商银行的委托,对拖欠银行蚂蚁金服贷款的人进行电话催收。而经信网了解,浙江网商银行是蚂蚁金服旗下的子公司。

“我从来没有在浙江网商银行贷过款,也没有留过联系方式,更不可能有过欠款。浙江网商银行更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手机号提供给深圳万乘,让他们用于催收欠款,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更侵犯了我的隐私权,而且接下来能保证我的个人信息不再被透露给其他单位吗?”

银行收集信息再委托外包公司催收公司只能看到脱敏信息

对于浙江网商银行未经同意就收集自己的个人手机号,并且还把手机号提供给其他公司的行为,贾先生非常气愤,并以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为案由,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信网了解,这一案件将于6月开庭审理。

贾先生目前的工作和生活都在北京,浙江网商银行一家注册在杭州的企业,而深圳万乘的总部在深圳市福田区,这两家看起来毫无关系的公司又是如何“分享”贾先生的手机号呢?

在深圳市福田区市场监管局的询问笔录中,深圳万乘的侯经理表示,公司主营业务就是不良资产外包处置,通俗说就是帮银行以及其他持牌的消费金融机构进行不良资产的催收和处置。

根据询问笔录,之前给贾先生打电话的两个号码都是深圳万乘杭州分公司的作业电话。在拨打贾先生的电话时,深圳万乘员工使用的是浙江网商银行的系统,电话号码是银行系统推送来的脱敏隐藏号码,而且在这个拨打电话的过程中员工都无法看到号码全号以及机主的名字,“我们公司的业务人员只是点击系统进行拨打,询问是否是欠款人本人。”

除了深圳的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也对浙江网商银行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存在未明示手机、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行为,责令其改正。同时,此前拨打贾先生手机号的两个电话号码也已经被浙江联通关停。

深圳万乘否认存在催收行为相关纠纷却不是个例

催收,骚扰电话,这两件被人诟病许久的事一下子都让贾先生遇到了。如今,虽然当地的政府部门已经受理了相关投诉并作出了回复,但贾先生仍在等待法院的审判,等待着法律给出公正的处理结果。

“这样的电话很多人都接到过,但很少有人较真儿去维权,都嫌太费劲了。但正是因为这种心态,才导致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贾先生表示,挂断一通骚扰电话很简单,但留下的后患却是无穷的,“因此需要严厉的惩罚让这些动歪脑筋的人忌惮,也要有更加方便的维权方式让被骚扰的人能够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论是因为什么事由,频繁打扰无关人员的日常生活终归不是正途。信网也就此事分别联系了深圳万乘和浙江网商银行。其中,深圳万乘否认存在电话催收行为并对贾先生的身份提出了质疑,表示一切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我们在电话里没有说过催收,不能说我们是催收。”而浙江网商银行方面暂未作出回复。

信网在检索信息时发现,贾先生遇到的问题并不是个例。2021年6月,济宁的一位女士也接到了催收电话,电话中被称为欠款人的是这位女士的同事,但在催收人员的口中两人却变成了夫妻关系。不堪其扰的女士找到银行,发现拨打电话的是山东万乘投资有限公司。而这家山东万乘投资有限公司曾是深圳万乘100%持股的企业,只不过在2021年12月这家公司的经营状态已由在业变为了注销。

深圳万乘在公司官网展示的资质信息(来源:深圳万乘企业网站)

行业协会已发布公约要求不得频繁骚扰其他人员

关于个人隐私的保护,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保证个人信息的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2018年3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明确了债务催收行为的正负面清单,设定了执行与惩戒机制。其中明确要求,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骚然无关人员。同时,条约还要求从业机构应切实保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相关当事人隐私,不得非法泄露个人信息,不得采用非法手段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个人信息。如从业机构实施债务催收外包,如因外包管理不力,造成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而在催收过程中,条约也规定催收人员应第一时间表明所代表机构的名称,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

同时,中国银行业协会在2021年11月也印发了《中国银行业协会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试行)》,对催收工作也有相似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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