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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和时间赛跑——记江苏省三八红旗手、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庭长俞水娟

早上8点半,地处苏州最繁华地段的CBD已呈现一派繁忙气象,随过往路人走进大厦电梯,直升36楼即到达目的地,在全国大概都很少有这么“高”的法庭,可仰望苍穹,可俯视街景,亦可放眼世界解纷杂。

2020年11月底,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成立,这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地方法院设立的首个国际商事法庭。

“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耕民商事审判领域15年的俞水娟,又一次挑起重担。作为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庭长,她凭借“智慧审判苏州模式”的先进经验,为提升涉外商事审判水平蹚出了新路。

庭审见高效

2020年12月9日,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庭审直播吸引了40余万名网友在线旁听。特别是休庭过程中,一场精心安排的智慧法庭沉浸式体验,让网友直呼“涨姿势”。

“前一天晚上都没睡好,绞尽脑汁想把第一次亮相做到完美。”在俞水娟看来,外观的高大上并不难,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在线上庭审过程中的深度运用,才是国际商事法庭最“牛”之处。

涉外民商事案件相对复杂,这“第一槌”案件就涉及韩国银行与我国外商独资企业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额较大。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并充分表达了辩论意见。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企业分两期向原告银行支付100万美元及相应利息。

“以往类似案件往往要耗时很长时间,现在还遇上疫情,没想到这里采取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模式,不到半年就结案了。”本案原告代理人景艳东律师说,智慧审判模式让人印象深刻。被告代理人何天宏律师也表示,“来苏州开庭,已经很适应语音同步转写,没想到这次庭审又升级了,每讲到一处证据、法条,就会立刻呈现在所有人的屏幕上。”

这背后,是智慧审判苏州模式的生动实践。苏州中院首创“随讲随翻”电子质证系统和“随讲随查”法条检索系统,做到电子卷宗可视化质证、法律法规实时检索查询,让涉外商事审判更加高效便捷。

此前,“智慧审判苏州模式”荣获江苏省政法系统创新成果一等奖,掀开了司法审判的崭新一页。作为参与者、使用者、推广者,俞水娟仍在自己的本职岗位做着新的努力和探索。

“我们充分贯彻了平等保护中外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宗旨,庭审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顺畅。”“第一槌”实现了“开门红”,俞水娟的目标愈发清晰:她要将法庭打造成为苏州乃至中国开放创新的新标志、新品牌和新形象。

通勤看冲劲

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刚刚成立,就成为法律领域的一处“网红打卡地”。庭长身份之外,俞水娟有了一个新角色:导游兼讲解员。

于是,每一次见到俞水娟,她总是一派脚下生风的忙碌景象。身体微微前倾,对着一批又一批参观调研对象,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讲解介绍,尽管是冬天,也常能看到她的额头沁出汗珠。

被聚光灯围绕,公开讲演本不是她的强项。不过从苏州中院的一名资深庭长到“江苏法院最美法官”,从“江苏省先进工作者”到“江苏省三八红旗手”,这样的场面已不会让她感觉紧张。如今又一次肩挑重任,比以前更忙更累,她却感觉更为自如。

即使工作再忙,每天看书的时间必须保证。从位于姑苏城内的院本部,搬到金融高地工业园区,每天的单程通勤距离就多出近20公里。“数十年如一日,俞庭长一直保持着每天早到半小时的习惯。”法庭的同事对俞水娟的学习劲头颇为佩服。“她总和我们说,时代在进步,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法律法规也不断更新,只有坚持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

如今,她必须以更快的步伐和时间赛跑。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运行一年来,已受理涉外商事等与外向型经济相关的案件1051件,审结780件,标的额超过60亿元,涉及全球3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19个,审理范围涵盖跨境投资、生产、服务、贸易、金融等多个领域。

在她的带领下,法庭积极探索创新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首创涉外商事纠纷中立评调,并在业务协同、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等多方面攻坚突破。2021年8月16日,法庭被授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制度创新最佳合作伙伴”称号。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这份年终成绩单让人刮目相看。

神器展日常

走进俞水娟的办公室,视线首先被办公桌上的网红站立神器抓住,显示器和键盘被架高,便于站着使用电脑。

“平时坐得太久了,看卷宗坐着,开庭坐着,写判决书也坐着。”时间一长,俞水娟也患上了颈椎不太好的职业病。正是在她带动下,站着办公这股风潮已经在苏州中院流行开来。

一个法官到底要坐多久?2007年进入苏州中院工作,2010年开始独立办案,俞水娟记得自己2013年办案数量首次破百,2015年增长到300件,再之后每年都超过400件。

当然,法官会进行统筹安排,才能完成这么多工作。但作为民商事法官,每一个案子都是千头万绪,要从千丝万缕中抽丝剥茧,靠的不仅仅是法官的专业知识背景、逻辑思维能力,还有脑力与体力的双重投入。

熟悉俞水娟的同事都知道,讨论案情时只要她一开讲,一定会拿出各种表格。“我喜欢做表格,做表格有助于理清思路。”她喜欢把一切理得清清楚楚、顺顺当当的感觉。

这一习惯从她的办公室就可窥一斑。她的办公桌收拾得非常干净整洁,在电脑的正下方,摆着工作中最重要的物件——日程表。翻开日程表,上面排着满满的工作内容,一天之内最多有6件事情需要完成。而在日程表旁,还有一个手掌般大小的便笺记事本,这个小本上是用于记录临时紧急的工作安排内容。

井井有条的办公桌,井然有序的日常安排,在别人眼里,这是俞水娟十多年法院工作中积累和培养出的高效时间管理能力。在她自己看来,只有简单的一句话:“我都习惯了。”

基于这些“习惯”,她探索出一套“法官自我管理方法”,简言之就是养成每日撰写审判工作日志的习惯,对在办案件实行繁简分级管理制度和周均衡结案制度,毕竟,每天处理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且进度也各不相同,“有些是刚收案的;有些是等待阅卷和排庭的;有的需要补充调查;有的就差一纸文书。”随时转换工作状态与节奏,并能尽快让自己完全投入,算得上是她的一个小秘籍。

凭借这样的坚持、较真和巧思,在她职业生涯中已审结的2500余件案件,以及担任审判长的4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

案例读匠心

近年来,苏州迎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多项国家战略叠加实施的机遇,这为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展示担当作为提供了广阔舞台,也让俞水娟获得了更高远的视野以及更深刻的思索。

“非常感谢!苏州法院的审理公正而高效!”

2021年1月4日,一位乌克兰当事人通过视频连线参加庭审后,激动地向法官伸出双手大拇指点赞。此前,法庭依法公开听证审查两起由乌克兰企业提起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纠纷案,并均依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当庭裁定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这是法庭成立后作出的首例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裁定。”在俞水娟看来,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是一个更便利、更高效、更集中的司法服务窗口,可以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路走来,有时候也会感觉到艰辛。特别是在一个变革的时代,公正高效判决是基本要求,树立商事活动规则更加重要,仅靠传统经验可能还不行,还需要我们用赛跑的思维跟上日新月异的司法需求。”俞水娟说。

利用每天“抢”出来的时间,俞水娟潜心读书充电、磨砺思维。正是有了这种积累,她所办案件先后入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司审判十大案例、金融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她还执笔撰写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司法建议70余万字,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审理某信息科技公司与某工业园管委会合同纠纷一案中,她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全面调查后作出公正判决,让民营企业家感受到了“暖心、定心、信心和决心”,该案在全省政法机关依法保护和服务民营企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一等奖。

针对融资担保公司运行状况、钢贸市场风险爆发情况、互联网金融业务法律风险等问题,俞水娟执笔完成的多份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了苏州市委及市政府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就小贷公司借贷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信用卡透支纠纷增多等问题撰写的情况反映被省委快报信息、市委信息录用;撰写的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司法建议被银行广为采纳,并将司法建议内容纳入合同文本大力推广,为银行回收金融债权及核销处置不良资产缩短半年以上的时间;就小贷公司借贷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执笔撰写的《关于网络交易纠纷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顺利通过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专家组的评审验收……脚下生风,与时间赛跑的她,也有学术味十足的另一面:善于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并以商事审判法官的眼光,提出独到建议。

调查显勤勉

人们印象里,法官就是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判案子,其实在日常的工作中,实地调查往往是必需的,这中间弯弯绕绕的各种知识,也会让法官头疼。

最让俞水娟印象深刻的,是去安徽一个偏远的乡镇企业调查的经历。原告称,他给被告供应了板材,被告却不付款;被告则说,原告供应的板材有裂缝,根本无法使用,双方争执不休。由于这种板材非常特殊,在二审中俞水娟根据卷宗和双方陈述无法确定谁是谁非,索性决定出差去现场看一看。

下雨天,都是泥地,路特别不好走。好在没有白跑,到实地勘察才发现,部分板材确实有裂缝甚至碎片,完全无法使用,但也有完好无损的产品。经过仔细清点,双方达成协议,完好的板材由被告付款,破损板材则由原告拉回。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不但不吵了,还表示以后要继续合作。

在调查过程中需要了解的知识可不少,要努力让自己做到学无止境。“我们从事的是民商事审判,在案件审理中会碰到很多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她的助理开玩笑说,“有时审完一个案件,可能她对相关知识的认识比当事人都要知道得多。”

俞水娟写过最长的判决书长达100多页,以至于文印机都无法打印,她和书记员一起人工排版,再人工装订,花了整整一天时间。那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整整两箱证据材料,俞水娟连续很多天加班,像会计一样一笔一笔梳理账目,直到晚上10点多终于揉着酸痛的肩膀依依不舍关掉电脑明天再战,走出大楼回头一看,整座楼已经一片漆黑,一盏灯都不亮了。埋头苦战的日子是辛苦的,但案子最终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处理过这个案子以后,再复杂的案件都不害怕了。”俞水娟笑着说,就像爬过一座高山,看看其他山也就觉得一定能爬过去。

电话品温情

“喂,你好,我是苏州中院的俞水娟,是你这个案子的二审法官。我看了一下,你们没有请律师,需要准备的材料你们可能不大了解,你来一趟中院也不容易,所以我给你们讲一下,省得来回跑……”

接完这个电话,朱某长久以来的苦闷似乎得到一些消解,他跟妻子说:“这次遇到的法官是个好人啊,咱们有希望了!”

“我第一次见到朱某时,他已经坐在轮椅上,手几乎握不住笔,需要签字时也是由妻子代劳。”俞水娟回忆,朱某是货车司机,几年前贷款买了辆货车,当时按照20万元车价投保。不料几年后发生车祸,而保险公司告知,保险要按照实价赔偿,车子经过几年的折旧只能赔不到10万元。

一审判决没有支持他的诉求,二审期间,这个被意外击垮的家庭浮现在俞水娟眼前,于是她亲自给朱某打了那个电话……审理过程中,她发现保险公司确实存在保险条款未交付也未说明的情况,再加上保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是20万元,于是最终部分支持了朱某的请求。

尽管与朱某20多万元的诉求有差距,俞水娟还特意和他解释,护理费诉求等在保险合同项下是没有依据可以支持的。朱某很平静地接受了。当寄给朱某的那份判决书的回执被寄回来时,俞水娟发现,上面除了签名,还有一行歪歪扭扭的落笔:“人民的好法官”,那是连握笔都异常困难的朱某一笔一画写出来的。

而就在此案结案几年后,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保险合同示范条款进行了改进,要求实保实赔,证明俞水娟的判决不仅符合事实,也符合保险行业规范发展的方向。

法官手中的法槌敲下去的那一刻,就意味着案件在本庭已经尘埃落定,而这个结果可能影响着很多人的命运。俞水娟说,对法官而言,每天都要面对不同的案件。但是对当事人而言,也许一辈子只上一次法庭,这一次可能影响他的一生。

“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具有时代感的法官,在坚守公平正义的同时,用智慧和担当裁判出更多的精品案件,肩负起法官的神圣使命。”俞水娟说。(艾家静)

(人民法院报)

朱律师的“双向奔赴”,真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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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公益律师们的法律帮助,不但帮我们讨回了公道,还让企业发展避开了很多‘雷区’。”当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来到苏州缘跃纸制品公司回访时,公司负责人陆鸿感激地说到。

3年前,因为对陆鸿的一次帮助,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走上了法律助残的公益道路。3年来,这家律所用法律捍卫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用“脚底板”写就公益助残的生动故事。

紧追不舍要回货物

“中国阿甘”身边的公益护航者

夏季的中午,天气十分闷热。近日,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徐拔在吴江处理完工作后,顺路到陆鸿的公司进行回访。

这里是律所固定帮扶的对象,至今已经帮扶3年。“经常通过电话的方式关注企业的发展和遇到的情况,给他们进行法律指导,律师外出办案时会顺路过来看看,尽量不打扰他们。”徐拔表示。

徐拔

因为小时候的一场疾病,陆鸿不幸成为了一名脑瘫患者。他带领残疾人群体创业的励志故事传遍了大江南北,被称为”中国阿甘“。

这段时间,陆鸿正带领着公司的残疾人员工赶订单。从图样的设计到生产加工,都在这里完成。每天,陆鸿除了盯着车间,还要盯着设计,每一份设计样本都要亲自核对。

“每个订单都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设计,不论是花纹还是字体,尤其是要注重版权的问题。”陆鸿说。

其实,陆鸿的公司算不上大,却有着强烈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这一切还要从3年前的一起拖欠货款纠纷说起。

原来,一家与陆鸿合作的浙江企业拖欠了4万块钱的货款,经过多次讨要无果后,陆鸿准备放弃。经过苏州残联的推荐,陆鸿向姑苏区律师协会会长、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军寻求帮助。

“在交涉过程中,对方找各种理由搪塞,始终不愿意支付货款。当时我就下定决心,不管付出多少代价,都要追回这笔钱。”朱建军回忆道,“这是企业和陆鸿最基本的权利,我一定要帮他维权到底!”

为了做好诉讼准备,朱建军多次来到陆鸿公司,查找相应凭证。在掌握了详实证据后,朱建军紧追不舍,与对方公司进行沟通,并发送了律师函。最终,对方企业妥协,将货物退还回来。

“在维权时,就发现陆鸿公司在销售和管理上很多环节都存在法律漏洞,比如合同制定、收货凭证、货单的归类管理都比较粗放,这些都是隐患,需要立即规范。”朱建军说。

朱建军

维权成功后,朱建军并没有“撤离”,三年来,他时刻关注着陆鸿公司的经营状况,为陆鸿寻找和解决经营管理上的法律问题。

“人家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已经很感激,还帮我解决经营上的问题,第一次和律师打交道就受到这么大的帮助,心中十分感激。”陆鸿说。

陆鸿

作为一名律师,在这次维权后,朱建军走上了对残疾人群体的帮扶之路。在律所内,他成立了“仁者爱人—法律助残”党建子品牌,聚焦助力残疾人事业发展。

“残疾人群体需要获得社会的关爱,遇到侵权时,更需要知道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律师,这是我们的专业特长,也是一份社会责任。”朱建军说。

从法律维权到群体帮扶

一场责任与爱的双向奔赴

为了给残疾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除了派人在残疾人帮扶平台定点值班,在事务所设置了固定热线电话,为全市残疾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难题。

不久,有16位聋哑人找到了律所寻求帮助。原来,早在2016年,他们先后借给陆某50多万元,但对方始终不还钱。于是,他们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官司打赢了,案件也进入到执行阶段。而陆某却声称钱已经用完,无法偿还。

“为了能早日帮他们拿到,律所公益律师帮他们起草申请材料,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跟踪关注案件的进展,提供法律帮助。”朱建军介绍。不久,法院将陆某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偿还了16位聋哑人的借款。

除了为残疾人维权,如何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也是朱建军关心的问题。在担任苏州市十六届人大代表期间,朱建军经过调研,就盲人出行问题提出了建设“绿色盲道”“智慧盲道”“爱心盲道”的建议。

他建议,可在一些特殊地段和特殊位置设置模仿真人发声的语音提示系统或气味发散装置,帮助视障人士通过听觉和嗅觉判断环境的位置,以有效帮助视障人士进行空间位置识别。同时,可以在盲道上建设智能系统,当盲杖接触时可以对盲人进行有效地提示。

同时,在加入苏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助残联盟后,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和爱心捐款,号召全社会关注、关心残疾人群体。

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维权处处长王俊介绍,正是有了一个又一个助残公益律所的加入,为苏州残疾人群体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平台。

“近年来,苏州有大批残疾人选择自主创业,有了公益律所的护航,解决了残疾人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为苏州的法治营商环境提质赋能。”王俊表示。

王俊

2021年,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被苏州市政府授予“助残爱心企业”荣誉称号;开展的“同伴计划”被苏州市政府授予“2021最具影响力助残项目”。

“帮扶不是施舍,残疾人虽然是弱势群体,但他们靠着自己的双手一样活出了精彩的人生,这样不屈不挠的精神,对我们普通人更是一种激励,这是一场责任与爱的双向奔赴。”朱建军表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债券简称:19盛虹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13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并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缪汉根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3,663,081,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76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18,782,3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70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244,299,3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5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244,299,3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5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244,299,3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52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缪汉根先生,监事陈建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662,495,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0%;反对58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3,713,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02%;反对58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239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95,957,8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76%;反对67,122,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32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7,175,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2.5240%;反对67,122,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7.475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3、《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2,500,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1%;反对57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3,718,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22%;反对5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237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85,668,0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8867%;反对77,412,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13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6,885,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8.3120%;反对77,412,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31.687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昊、宋滕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2-023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月2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75.50亿元,担保期限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关于预计2022年度互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互相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75.50亿元,担保期限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互相担保涉及的公司: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望高科”)及其子公司江苏中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鲈科技”)、苏州盛虹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纤维”)、江苏港虹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虹纤维”)、苏州苏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震生物”);盛虹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新材料”)及其子公司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望宿迁”)、虹海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海新材料”)、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邦科技”)、泗阳意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杨环保”);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产业”)及其子公司盛虹(上海)聚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酯材料”)、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石化(新加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国际”);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尔邦石化”);江苏盛泽东方恒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创能源”);江苏盛泽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机热电”);本公司。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的担保。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1)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中不包含已分别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公司对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江苏盛泽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的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2.50亿元担保。

(2)除前款提供担保事项外,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3)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债权人等协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

1、国望高科成立于2008年09月03日,法定代表人:张叶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78314441A,注册资本:489563.480984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差别化化学纤维(PTT、CDP、超细旦涤纶低弹丝)的研发、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苏)危化经字(吴江)000172所列范围经营),从事相关产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仓储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销售;从事机器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水煤浆供热。差别化化学纤维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国望高科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望高科经审计的总资产2,092,708.16万元,净资产984,886.6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6,683.24万元,利润总额62,801.49万元,净利润55,877.29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国望高科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199,572.25万元,净资产1,110,966.17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36,143.04万元,利润总额147,510.00万元,净利润126,079.52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二)江苏中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中鲈科技成立于2007年07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张叶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649058149,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苏州市吴江平望镇梅堰高新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酯切片、短纤维、差别化化学纤维;差别化化学纤维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国望高科控制其100%股权

3、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中鲈科技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鲈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135,935.13万元,净资产52,264.7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863.81万元,利润总额937.95万元,净利润1,118.31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鲈科技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48,181.70万元,净资产70,313.80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1,296.09万元,利润总额21,006.11万元,净利润18,049.03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三)苏州盛虹纤维有限公司

1、盛虹纤维成立于2017年05月02日,法定代表人:张叶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NWN1X3J,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坝里村西二环路西侧,经营范围:差别化化学纤维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销售;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国望高科持有其100%股权

5、盛虹纤维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盛虹纤维经审计的总资产366,882.12万元,净资产225,724.9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2,728.34万元,利润总额19,403.38万元,净利润17,043.09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盛虹纤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95,394.19万元,净资产257,478.15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62,676.89万元,利润总额36,891.86万元,净利润31,753.24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四)江苏港虹纤维有限公司

1、港虹纤维成立于2014年03月20日,法定代表人:张叶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632295906,注册资本:25100万美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住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差别化化学纤维的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从事相关产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港虹纤维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港虹纤维经审计的总资产428,174.64万元,净资产140,931.5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6,845.75万元,利润总额7,975.18万元,净利润6,656.68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港虹纤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56,088.34万元,净资产189,717.87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6,333.84万元,利润总额26,780.45万元,净利润20,786.29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五)苏州苏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苏震生物成立于2011年08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张叶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581032974P,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吴江区震泽镇318国道旁,经营范围:生物质差别化化学纤维[中间产品:1,3-丙二醇(PDO)]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纤原料销售;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转让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苏震生物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苏震生物经审计的总资产43,753.97万元,净资产23,934.6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329.31万元,利润总额1,522.59万元,净利润1,311.81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苏震生物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3,181.17万元,净资产24,849.04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2,274.78万元,利润总额1,024.10万元,净利润914.43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六)盛虹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

1、盛虹新材料成立于2020年12月08日,法定代表人:缪汉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MA23MJP559,注册资本:285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343国道东侧、意杨大道南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销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盛虹新材料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盛虹新材料经审计的总资产37,260.19万元,净资产31,428.0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71.94万元,净利润-71.94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盛虹新材料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77,535.31万元,净资产49,410.31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517.75万元,净利润-517.75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七)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

1、国望宿迁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孔文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MA20EA2749,注册资本:125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343省道东侧、意杨大道南侧,经营范围:差别化化学纤维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盛虹新材料持有其100%股权

5、国望宿迁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望宿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8,217.78万元,净资产-207.9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207.94万元,净利润-207.94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国望宿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0,442.69万元,净资产-1,077.45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76万元,利润总额-869.51万元,净利润-869.51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八)虹海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

1、虹海新材料成立于2021年08月12日,法定代表人:孔文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MA26RJRM72,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成子河路西侧、意杨大道南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指标:

虹海新材料于2021年8月成立,截至公告日虹海新材料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九)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

1、芮邦科技成立于2020年01月09日,法定代表人:孔文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MA20T02H0U,注册资本:110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343省道东侧、意杨大道南侧,经营范围:再生纤维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芮邦科技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芮邦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37,210.20万元,净资产31,378.0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71.94万元,净利润-71.94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芮邦科技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6,008.88万元,净资产49,414.02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514.04万元,净利润-514.04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十)泗阳意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意杨环保成立于2021年03月04日,法定代表人:谢文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MA25AYMU8L,注册资本:5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343国道东侧、意杨大道南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意杨环保于2021年3月成立,截至公告日意杨环保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十一)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石化产业成立于2019年02月25日,法定代表人:缪汉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XY2AJ9X,注册资本:1350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经营范围:石化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纤原料销售;石化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石化产业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石化产业经审计的总资产4,442,601.55万元,净资产1,773,392.0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3,024.17万元,利润总额-40,516.27万元,净利润-41,394.70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石化产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942,055.87万元,净资产2,108,765.53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99,094.39万元,利润总额-14,443.06万元,净利润-14,170.85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十二)盛虹(上海)聚酯材料有限公司

1、聚酯材料成立于2020年09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杨玉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L6L4M,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8号12B-1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成品油除外)、煤化工产品、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工品、化工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以上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煤炭、橡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品、钢材及其制品、矿产品、金属及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燃料油(除危险品);石油化工、电子科技、网络科技、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石化产业持有其100%股权

5、聚酯材料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聚酯材料经审计的总资产962.69万元,净资产943.1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1.69万元,利润总额-56.81万元,净利润-56.81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聚酯材料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53.11万元,净资产105.91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907.57万元,利润总额-837.27万元,净利润-837.27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十三)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1、盛虹炼化成立于2014年07月23日,法定代表人:于会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33983311165,注册资本:2258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7号楼205室,经营范围:石油及化工产品销售;石油及化工产品、煤化工产品、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研发;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石化产业直接持有其75.819%股权,公司合计持有其权益比例99.995%。

3、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盛虹炼化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盛虹炼化经审计的总资产3,415,122.70万元,净资产1,900,817.2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45万元,利润总额-803.18万元,净利润-803.18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盛虹炼化经审阅的总资产6,482,722.27万元,净资产2,250,423.72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7,324.74万元,利润总额-393.48万元,净利润-393.48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十四)盛虹石化(新加坡)国际有限公司

1、石化国际成立于2019年02月20日,注册证书编码:201905444K,住所:新加坡百得利路6号,经营范围:石油化工产品批发贸易。

2、股权结构: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盛虹炼化持有其100%股权,公司合计持有其权益比例99.995%。

3、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三级控股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石化国际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石化国际经审计的总资产15,953.81万元,净资产15,264.3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28.90万元,利润总额-1,034.14万元,净利润-1,034.14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石化国际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0,818.44万元,净资产13,940.09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6,862.74万元,利润总额-1,108.40万元,净利润-1,108.40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十五)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1、斯尔邦石化成立于2010年12月24日,法定代表人:白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668923863,注册资本:5588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四路东、陬山二路北,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许可证上许可范围)生产;石油化工产品(成品油除外)、煤化工产品、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研发;化工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斯尔邦石化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斯尔邦石化经审计的总资产2,040,329.43万元,净资产759,979.9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8,692.80万元,利润总额67,276.00万元,净利润52,661.79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斯尔邦石化经审计的总资产2,176,503.25万元,净资产898,080.90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51,795.89万元,利润总额270,347.03万元,净利润204,141.48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十六)江苏盛泽东方恒创能源有限公司

1、恒创能源成立于2016年08月24日,法定代表人:倪根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MT5CP1P,注册资本:205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吴江区盛泽镇市场路北侧,经营范围:煤炭批发零售;天然气输送、销售;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能源项目的投资;新能源技术研发、咨询、转让;充电设施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恒创能源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恒创能源经审计的总资产13,949.20万元,净资产12,043.1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691.59万元,利润总额188.76万元,净利润140.34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恒创能源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3,299.80万元,净资产12.108.38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915.23万元,利润总额85.34万元,净利润65.25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十七)江苏盛泽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燃机热电成立于2017年08月31日,法定代表人:倪根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QEHFP5N,注册资本:60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新城区陈家桥路北侧,经营范围:电能生产、销售;供热管网建设和热力销售;压缩空气生产、销售;电力项目投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燃机热电单体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燃机热电经审计的总资产24,923.41万元,净资产9,784.6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19.58万元,净利润-119.58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燃机热电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9,398.75万元,净资产9,751.54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33.11万元,净利润-33.11万元。

6、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助于各公司拓展业务,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

2、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3、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78.00亿元,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518.24亿元,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2年2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zzx@jh.。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委托日期:2022年月日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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