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状告“啃老”儿子儿媳偿还购房按揭款,看法院怎么判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
买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很多父母都会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
不过有人却将其视作“理所当然”的事情
心安理得地“啃老”
比如以下这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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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大田刘某甲夫妇不堪忍受儿子儿媳长期“压榨”,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偿还购房按揭款30余万元。
案情介绍
刘某甲与刘某乙夫妻于1993年生育儿子刘某。2016年刘某与陈某结婚,并于同年11月向银行按揭贷款71万元用于购买房产。婚后,刘某与陈某均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于是,父亲刘某甲自2016年7月至2019年10月,累计给儿子刘某的银行账户转账332851元,用于帮助刘某偿还购房按揭款、装修贷款等。
收到这笔款项后,儿子刘某与儿媳陈某未偿还上述款项,亦未履行赡养义务。儿媳陈某亦时常对刘某甲与刘某乙二人恶语相向、砸坏家具,给二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生活、经济与精神压力。迫于无奈的刘某甲、刘某乙向法院主张要求儿子刘某与儿媳陈某共同偿还上述款项。
法庭上,刘某和陈某辩称,上述款项系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在法庭辩论阶段,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反映出了刘某甲一家人已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法院虽多次努力,试图调和双方矛盾,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那么刘某甲夫妇给儿子转账的332851元
到底算是借款还是赠与呢?
法院审理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时认为,父母出资不能理所当然认定为赠与,在父母出资之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予认定为该出资款为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儿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儿女理应承担偿还责任。本案款项系发生于刘某和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款项系用于偿还房屋按揭贷款及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判处刘某、陈某共同偿还借款332851元给刘某甲、刘某乙。
法官点评
儿女成年成家之后,往往将父母的付出和关心视为理所当然。须知父母养育儿女成人已不易,儿女成年之后还要求父母继续无条件付出实为严苛,亦为法律所不能支持。希望通过本案的审理能够给大家以启示,年轻人应对父母怀有感恩之心,并履行好赡养、扶助和保护父母的义务,也希望大家在遇到家庭矛盾时能够以和为贵,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
2016首套房房贷利率优惠政策是什么 首套房贷款有哪些优惠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2016首套房房贷利率优惠政策是什么?2016首套房房贷利率优惠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在购买第一套住房时享有按揭贷款利率的优惠。
1.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享受契税税率下调到1%的优惠。
2.暂时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两种税。
3.房子的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还有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4.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都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5.买房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买房人不用负担营业税。
6.免收买房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还有买卖存量房的住房转让手续费。
7.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时,房子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8.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时,最低首付为20%如果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时,最低首付为30%。全国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非限购城市首付比例降至20%
2月2日,央行发布通知,规定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
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
该政策的目的是减少非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情况,然而影响力甚微,因为公积金的收益率远不及市面上理财产品收益可观,很多人都想提出来用于付房租或者投资其他理财渠道。营业税契税双降
同样是2月1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开始实施“2016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此前,契税已5年多未调整,而营业税是在去年“330政策”不到一年后再次调整。新政前后变化情况如下:
该政策主要利于大户型购房族、改善型购房族,以及购买豪宅和商住两用的人群。不难看出,国家政策不再只针对刚需族,而是将改善型购房群体也纳入利好范围。央行降准为房贷释放更多资金
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也是2016年的第一次降准。
降准增加了银行可贷资金,可被用于房贷的资本也相应增加,个人申请房贷变得更加容易,从而刺激购房人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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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断供房子被拍卖,拍卖后的钱补足房贷后,余款会归借款人吗?
自从80年代实施房改以来,我国的房价就一直处于上涨的趋势,截止到目前,对于广大的普通人而言,按揭贷款买房基本已经成为一个普遍性的现象,贷款买房涉及到一个月供的问题,而月供往往都是二三十年的时间,一旦在这期间,因意外失去还款能力,导致断供,那么将会面临的房子被拍卖的境地,那么拍卖后的钱,银行是如何处置的呢?
案例分析:小明在2016年的时候按揭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总价为200万元,首付款60万,银行贷款140万元。受疫情因素,小明的店铺于今年倒闭,失去了收入来源的小明,无法再按时归还银行的贷款,此时小明这笔贷款已经归还了30万本金(剩余140-30=110万元的贷款本金),由于断贷,小明的房子被银行收走并进行拍卖,假设该房子最终被拍卖款为180万元(5年过去,虽然房价有上涨,但是银行拍卖时,一般都会低于市场价,以求尽快成交,覆盖不良贷款),这180万元在扣除小明剩下的贷款本金110万元、逾期利息及滞纳金、各项交易税费、诉讼费用以及拍卖费用后,差额部分则会打入小明的银行账户。
当然上述属于比较理想的状态,现实中还有更糟的情况,比如小明所在城市,房地产市场表现一般,5年的时间里房价不仅没有增长,反而还有所回落(原来按揭的这套200万元的房子,目前的市场价仅为150万元,跌了50万元),这时候银行拍卖的成交价可能会更低,比如成交价100万元,那么拍卖金额不足以偿还小明在银行贷款剩余的本金(110万元)及逾期利息等,那么此时小明的债务仍未结清,依然拖欠银行贷款。
更好的选择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断贷的影响和损失太大,所以个人不建议大家断贷,一旦预估到自己无法按时还贷的时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减少自己的损失:
1、贷款展期:目前商业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期限从5年-30年的都有,如果你原来的贷款期限较短,比如十年期的;那么可以去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延长贷款期限,期限延长了,月供的金额就会下降,比如原来月供5000元的,可能就变为2000元了,这种情况下可以大大降低你的还款压力。
2、住房置换:如果贷款的期限原本就是30年,无法通过展期降低房贷月供压力的,那么你可以选择住房置换,把目前自己住的按揭贷款的房子出租出去,再去租一间便宜的,两边的租金差用于弥补月供的差额。
3、房子出售: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你的断贷危机,那么你也可以自己将房子转卖出去,自己卖房比断供被银行拍卖的损失要小很多,正常情况下,自己卖即使出手比较紧急,成交价也就是略低于市场价,你卖房的钱归还银行贷款后,亏损的主要是前期支付的利息,若房价上涨,甚至可能还略有小赚。
而断贷让银行拍卖,由于在按揭买房时,房子在银行抵押只有七折,加上前期归还部分本金,实际拍卖时的抵押率可能只有四五折,对于银行来说,只要拍卖的钱可以覆盖剩余的贷款本金就够了。因此银行拍卖一般都是按照七折拍卖,如果一拍流拍的话,二拍、三拍可能只有6.5折、6折、甚至5折,这也是为什么法院拍卖的房子价格都很低。
此外银行拍卖的款项,还需要扣除诉讼费及拍卖的佣金手续费,这些全部综合下来,你可能要多损失好几万,甚至好几十万。再者自己出售,不会涉及到贷款逾期的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诉讼信息,而被银行拍卖,上述信息都会存在(因为你是逾期后被拍卖的),这些记录对于你后续办理金融业务是有影响的。
总结未来是难以预料的,所以出现还款能力不足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现象,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尽量降低自己的损失,而不是直接坐等逾期被拍卖,选择正确的方式,能帮我们剩下数万,甚至数十万元!